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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节

太平广记 500卷-第807节

小说: 太平广记 500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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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东莱有一家死了个女儿,已经埋葬。姑娘到阴曹后,因为受冤枉被捕又被放回,还派了两个官吏送她。鬼把她送到坟中,虽然活了却无法出去。鬼也挺焦虑,就问她说:“你家中除父母之外,谁最爱念你?”姑娘说:“只有老叔。”一个鬼说:“我能让他来盗坟,叔父见到你活了,你也就死而复生了。”姑娘说:“老叔仁义且有恻隐之心,不曾有过错,怎么会挖我的坟呢?”鬼说:“我换他的心。”一鬼留下看守,另一鬼便去了。有顷,她老叔和盗墓贼们终于来了,他们用力开棺,这时,姑娘忽然从棺材中坐了起来。老叔惊异地问她,她把从前的事对老叔说了。老叔非常悔恨和惭愧,盗墓贼们想立即杀死那个姑娘,老叔为她含泪哀求,才得以幸免,老叔背起她就回家了。





卷第三百七十六  再生二
郑会 王穆 邵进 李太尉军士 五原将校 范令卿 汤氏子 士人甲  李简 竹季贞 陆彦


郑会
荥阳郑会,家在渭南,少以力闻。唐天宝末,禄山作逆,所在贼盗蜂起,人多群聚州县。会恃其力,尚在庄居,亲族依之者甚众。会恒乘一马,四远觇贼,如是累月。后忽五日不还,家人忧愁。然以贼劫之故,无敢寻者。其家树上,忽有灵语,呼阿奶,即会妻乳母也。家人惶惧藏避。又语云:“阿奶不识会耶?前者我往探贼,便与贼遇,众寡不敌,遂为所杀。我以命未合死,频诉于冥官,今蒙见允,已判重生。我尸在此庄北五里道旁沟中,可持火来,及衣服往取。”家人如言,于沟中得其尸,失头所在。又闻语云:“头北行百余步,桑树根下者也。到舍,可以穀树皮作线,挛之。我不复来矣。努力勿令参差。”言讫,作鬼啸而去。家人至舍,依其挛凑毕,体渐温。(“体渐温”三字原作“通身人色及腰目”七字。据明抄本改。)数日,乃能视。恒以米饮灌之,百日如常(出《广异记》)
【译文】
荥阳有位郑会,家住渭水南岸,少年时凭着力气大而闻名。唐代天宝末年,安禄山作乱,所到之处盗贼蜂拥而起,百姓们大多数聚居在州县城里。郑会依仗自己的力气,仍住在乡下,亲戚中有很多人都依靠他。郑会经常骑着一匹马,四处寻找盗贼,偷偷地站在远处观察。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后来,他忽然五天没有回来,家人十分忧愁,都认为是被盗贼劫持的缘故,也不敢去寻找。他家的树上,忽然有人说话,呼喊“阿奶”。阿奶是郑会妻子的奶娘。家里人惶恐不安,都躲藏起来。树上又传来说话声:“阿奶不认识郑会了吗?前些日子我去监视强盗,和盗贼相遇,寡不敌众,被他们杀害了。可我认为自己命不该死,屡次向冥府的官们申诉,现承蒙恩准,已经判我重生。我的尸体在这个庄子北边五里道旁沟中,可以拿着火和衣服来取。”家人象他说的那样,在水沟中找到了郑会的尸体,但头却不见了。又听树上说:“头就在北面一百多步远的桑树根下。回到家之后,可以用穀树皮作线,缝上它。我不再来了,争取别出差错。”说完,象鬼那样叫了一声就走了。家人把头找回家,照他说的办法缝连完毕,身体渐渐温暖,几天就能看见东西了。经常用米汤喂他,百日之后便一切照常了。


王穆
太原王穆,唐至德初,为鲁旻部将,于南阳战败,军马奔走。穆形貌雄壮,马又奇大,贼骑追之甚众。及,以剑自后砟穆颈,殪而陨地。筋骨俱断,唯喉尚连。初冥然不自觉死,至食顷乃悟,而头在脐上,方始心惋。旋觉食漏,遂以手力扶头,还附颈,须臾复落,闷绝如初,久之方苏。正颈之后,以发分系两畔,乃能起坐,心亦茫然,不知自免。而所乘马,初不离穆。穆之起,亦来止其前。穆扶得立,左膊发解,头坠怀中,夜后方苏。系发正首之后,穆心念,马卧方可得上,马忽横伏穆前,因得上马。马亦随之起,载穆东南行。穆两手附两颊,马行四十里,穆麾下散卒十余人群行,亦便路求穆。见之,扶寄村舍。其地去贼界四十余里,众心恼惧。遂载还昊军。军城寻为贼所围。穆于城中养病,二百余日方愈,绕颈有肉如指,头竟小偏。旻以穆名家子,兼身殉(“殉”原作“以”,据明抄本改。)王事。差摄南阳令。寻奏叶令。岁余,迁临汝令。秩满,摄枣阳令。卒于官。(出《广异记》)
【译文】
太原有个王穆,唐代至德初年任鲁旻的部将。他在南阳战败了,军卒战马四处奔跑。王穆体貌魁伟强健,马又异常高大。不少贼兵骑着马追他,追上之后,用剑从后面砍向王穆的脖颈,筋骨全断了,只剩喉咙还连着,当即就死过去落到地上。开始,他迷迷糊糊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过一顿饭工夫才醒悟。当头落到肚脐上时,心中一阵凄惋。旋即,觉得食物从脖颈漏出,就用手扶着头,把它按回脖颈上,一会儿又掉下来,昏闷气绝象刚才一样。过了好久,他才苏醒过来,把头正在颈上,将头发系在两边,就能够坐起来。此刻,他心也茫然,不知自己能否免灾。而他的马,怎么也不离去。见他坐起,那马也走过来站在他的面前。王穆扶着它能够站立起来。系在左膊上的头发松开了,头又坠落怀中,半夜后才苏醒。再次系发,正头之后,王穆心想,这马躺下我才能够上去呵,那马忽然就横卧在他面前。于是他上得马去,马也随他而起,驮着他往东南走。他两手托着两颊,骑马走了四十里。王穆部下十多个散兵一起奔来,也从便道到这里寻找王穆,相见之后,扶他去村舍寄住。此地距离敌人四十多里,众人心里又恼怒又害怕,随即用马驮王穆回到鲁旻的队伍。鲁军所住之城不久被敌人围困。王穆在城中养病,二百多天才痊愈。环绕着他的脖颈有一条肉檩子,象手指那么宽,头竟然稍稍偏斜。鲁旻觉得王穆系名家子弟,又以身殉职而未死,就派他任南阳县令,不久奏报他任叶县令,一年多后,迁任临汝县令。任满,又摄任枣阳县令,死在了任上。


邵进
唐大历元年,周智光为华州刺史,劫剥行侣,旋欲谋反。遣吏邵进,潜往京,伺朝廷御伐之意。进归告曰:“朝廷无疑公之心。”光怒,以其叶朝廷而绐于已,遽命斩之。既而甚悔,速遣送其首付妻儿。妻即以针纫颈,俄顷复活,以药傅之,然犹惧智光,使人告光曰:“进本蒲人,今欲归葬。”光亦赒赙之。既至蒲,浃旬,其疮平愈,乃改姓他游。后三十年,崔颙为宋州牧,晨衙,有一人投刺,曰:“敕吏。”颙召见。讯其由,进曰:“明公昔为周智光从事。”因叙其本末。颙乃省悟,与缣帛,揖之而去。(出《独异志》)
【译文】
唐代大历元年,周智光任华州刺史,抢劫行旅钱物,不久即想谋反。他派遣手下官吏邵进,暗暗地到了京城,侦探朝廷有无防范、讨伐他的意向。邵进回来告诉周智光说:“朝廷没有怀疑你的迹象。”周大怒,认为他这是讨好朝廷欺骗自己,立即令人把他杀了。周智光过后很后悔,立即派人把邵进的头送给他的妻儿。妻子把他的头缝到脖颈上,不久就活了,将药涂在伤口上。但邵进还是惧怕周智光,让人告诉周智光说:“邵进本来是蒲地人,现在想回去埋葬。”周智光无奈,便送些丧葬钱物。邵进回到蒲地十二天,他的伤口便平复愈合,于是改名换姓漫游四方。三十年后,崔颙任宋州州牧,早晨升堂时,有一个人投名帖说,他是皇宫的敕吏。崔颙召见了他,他就是邵进。询问其来由,邵进说:“你当年是周智光的从事吧?”于是便讲述过去的一些事情。崔颙方才省悟,赏给一些绢帛,邵进揖拜之后离去。


李太尉军士
长安里巷说,朱泚乱时,李太尉军中有一卒,为乱兵所刃,身颈异处。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但觉胪骨称硬,(“称”疑是“稍”,“硬”原作“哽”,据明抄本改),咽喉强于昔时,而受刃处痒甚。行步无所苦,扶持而归本家。妻儿异之,讯其事,具说其所体与颈分之时,全不悟其害,亦无心记忆家乡。忽为人驱入城门,被引随兵死数千计。至其东面,有大局署。见绿衣长吏凭几,点籍姓名而过。次呼其人,便云:“不合来。”乃呵责极切,左右逐出令还。见冥司一人,髡桑木如臂大,其状若浮沤钉。牵其人头身断处。如令勘合,则以桑木钉自脑钉入喉,俄而便觉。再见日月。不甚痛楚。妻儿因是披顶发而观,则见隆高处一寸已上,都非寻常。皮里桑木黄文存焉,人或谓之粉黛。元和中,温会有宗人守清,为邠镇之权将,忽话此事,守清便呼之前出。乃云,是其麾下甲马士耿皓,今已七十余,膂力犹可支数夫。会因是亲睹其异。(出《定命录》)
【译文】
长安里巷传说,朱泚在京城作乱时,李太尉军队中有一个小卒被乱兵所杀,身颈异处。过了七天,忽然不知怎么回事他自己又站了起来,只觉得胪骨稍有些硬,咽喉比过去强直,而遭刀砍的地方很痒。行走没有什么痛苦,人们扶持他回到家中。老婆孩子都很惊怪,问这是怎么回事,他全都说了。当身体和头颈分离时,他全然不觉被杀,也无心回忆家乡。就记得忽然被驱赶进一座城门,同时被赶去的士卒死了好几千。到了城东面,有一个大署衙,只见绿衣长吏靠在桌子上,点录姓名而过。按顺序喊到他的名字时,他便说:“我不该来。”就被狠狠地呵责训斥一顿,左右将他赶出去,又把他喊回来。“这时只见一个冥司,拿着一根削得光光的桑木棒,像胳膊那么长,形状如门钉。他牵住我头身断绝处,对合在一起,然后用桑木钉从脑部钉进咽喉。不久我就苏醒过来,重又见到了日月星辰,不很痛苦。”妻儿于是分开他的头发察看,就见受伤处隆起一寸多高,的确和往常不同。皮里桑木纹还存在,有人说是粉黛之色。元和年间,温会有个同宗叫守清,任分镇权将。一次他忽然说起这件事,守清就喊一个人到前面来,说这位是部下甲马士耿皓,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体力还可以抵挡几个武夫。温会亲眼看见了他的异常之处原来,他就是那个死而复生的小士卒。


五原将校
五原遣将校往扬子,请衣赐。校有所知,能承顾问。院官与之欵曲,顾见项上有一肉环围绕,瘢痕可惧。院官与之熟,因诘其所来,具对。昔岁巡边,其众五六百,深犯榆塞。遭虏骑掩袭,众数千,悉是骑兵。此五百短兵,全军陷殁。积尸为京观,其身首已异矣。至日入。但魂魄觉有呵喝,状若官府一点巡者。至某,官怒曰:“此人不合死,因何杀却?”胥者扣头求哀。官曰:(“官曰”原作“曰官”,据明抄本、许本、黄本改。)“不却活,君须还命。”胥曰:“活得。”遂许之,良久而喝回,又更约束:“须速活,勿(“勿”原作“却”,据明抄本改。)误死者。”胥厉声唱诺。某头安在项上,身在三尺厚叶上卧。头边有半碗稀粥,一张折柄匙,插在碗中。某能探手取匙,抄致口中,渐能食。即又迷闷睡著。眼开,又见半碗粥,匙亦在中。如此六七日,能行,策杖却投本处。荏苒今日,其瘢痕是也。(出《芝田录》。明抄本作出《定命录》)
【译文】
五原派遣一个校官去扬州,这校官请求赐衣物。他在当地有熟人,能够办好可托之事。到后,扬州院官给予他殷勤接待,并看见他颈上有一道肉环围绕着,疤痕明晰可怕。院官和他很熟悉,便问其来由。他把发生的事说了:好多年前巡视边境,他率部下五六百人,深入到榆塞一带,遭受胡虏的突然袭击。对方有好几千人,全是骑兵,寡不敌众,带去的五百步兵全死掉了,尸体堆积得象小山那么高,他也落了个身首异处。到太阳下山后,他的魂听到呵喝之声,一个象官府中点巡官的人,来到他跟前,怒道:“这个人不该死,为什么杀他?”胥吏叩头哀求。那官说:“不把他复活,你就得偿命。”吏胥说:“能活。”当官的点点头,过一会儿又呵喝胥吏道:“你要快点使他复活,不要耽误死者。”胥吏大声答应着。将我的头安到颈项上,我的身子躺在三尺厚的树叶上,头边有半碗稀粥,一把断把羹匙插在碗中。我能够伸手拿羹匙,舀饭送到嘴里,渐渐能吃饭了,就又迷迷糊糊睡着了。当我再睁开眼时,又见半碗粥,碗里还是放着羹匙。这样一连过了六七天。能够行走了,我就拄着拐杖回到原处。光阴很快就到了现在,我的疤痕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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