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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婚事了+番外 作者:齐鲁(晋江2013-08-23完结)-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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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有别的事吗?同事想和我们吃个饭。”尚嘉年答非所问,他总不能说你笑的太H了,我很好奇就出来了。
  “啊?”程锦惊得叫出声,“见见……见我,你告诉他们你结婚了,你怎么能告诉他们你结婚了呢?”。
  至于有这么大的反应,尚嘉年站起来,目不转睛的盯着程锦,“和我结婚就这么见不得人?”
  程锦使劲的摇摇头,低头弓背,“不是你见不得人,是我见不得人,他们肯定会觉得你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尚嘉年的虚荣心被大大的满足了,嘴角语调一齐上扬,“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只要我不嫌弃,随他们怎么想随怎么说。”
  程锦缓缓抬头,特别认真特别怀疑地看着尚嘉年,黑暗与光亮一起聚焦在他身上,犹如隔着一层薄薄的纱,很近,很远。
  她从来都不敢问为什么是她,更不会傻到认为他是因为爱她才娶她,她只是在跟自己赌一把,赌自己并没有那么差,赌自己其实也可以拥有幸福。
  又是茫然无辜而又清亮的眼神,还沾着一点点的水汽,尚嘉年身体的某个地方猛然抽紧,粗鲁的指着卧室道:“去睡觉!”
  “哦。”程锦快速转身,禁止自己多想,就这样吧。刚走几步又停下来,转过身来一脸为难,
  “我睡哪里?”
  “床上。”
  “哦。”转头抬脚又落在原地,“哪张床?”
  就知道她会这么问,尚嘉年闷笑,“主卧。”
  “哦。”刚要转身又停住,“那你呢?”
  “你说呢?”
  这人能不能把话说明白了,不知道她很笨吗?程锦歪着头认真寻思一会儿,摇摇头,“不知道。”
  “你不是说你睡觉会打呼会说梦话有时还会唱歌,睡相也不是太好,踹人踹被子流口水,我觉得我应该慢慢适应。”尚嘉年捂住嘴清清嗓子,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
  “呀!”一声低呼,程锦羞愧的捂住脸,这人的记性能不能不要这么好,早知道就不跟他坦白了。
  尚嘉年提步离开,以她的智商要理解他的深层含义得需要一段时间,果不其然,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听见一声长长的哀嚎,尚嘉年在书房里笑的张牙舞爪。
  ******
  他们要同!床!共!枕!
  程锦在卧室里不住的游走,中了魔咒似的只想到这四个字。她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能想多了,可是不能不想多啊。她一定是世上最神速的人,没牵过手没接过吻没拥抱过就直接跨入“坦诚相对”。
  她承认自己偷偷看过几部尺度有点大的电影,也读过几本描写露骨的小说,甚至做过几个缠绵的春梦,可那都是人之常情,人都有好奇心嘛,没有人爱的女人伤不起嘛。
  可现在是实战,她该怎么做?她怕痒,会不会笑场?她不习惯与人有亲密接触,会不会对他拳脚相加?她身上有很多肉,她小腿的汗毛有点长……
  不对,貌似这些她也交代过了,她当时一定是疯了。程锦一头倒在床上,她现在的心情真符合刚刚听过的神曲,忐忑啊。
  听见洗刷间有动静,程锦一股脑的钻进被子里,她只能想到最烂的一招——装睡。
  尚嘉年怎么会不知道她在装,但他不想点破。以前并不知道自己会如此的恶劣,可他就是忍不住想去逗她,见她傻乎乎的失措就很有成就感。
  关灯上床,他们之间的距离绝对可以再睡一个人。尽管外面施工的机器仍然轰轰作响,但两个人的彼此起伏的呼吸声还是清晰可闻,空气也变得燥热起来。
  不大一会儿就闷出了一身的汗,呼吸也有些困难,程锦痛苦的拧着被罩,要不要这么压抑,要不要这么憋屈。不行了,再憋下去就挂了,程锦缓缓地拉开一个小缝,丝丝清凉偷偷跑了进来,真舒服。
  不大一会儿就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跟夜晚出洞的小老鼠似的。尚嘉年将双臂垫在脑后,饶有兴趣的欣赏身边的乌龟表演。
  “行了,把头露出来了,我不会对你怎样的。”为了防止她累着,尚嘉年好心的给句保证,他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不至于猴急的来个婚内强奸。
  不管了,反正吃亏的也不是她,程锦呼啦掀开被子,傻呵呵的笑,“嘿嘿……有点热哈。”
  废话,尚嘉年自动过滤掉,“说说你的事吧,听说你初中高中都是在曼城读的?”
  一提高中,程锦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里,咯噔一下子坐了起来,夜的黑织成一张密密麻麻的网,而她就是落在网里的飞蛾,越挣扎就越挣脱不开。
  诧异于她的巨大反应,尚嘉年跟着坐了起来,打开灯。灯光下,程锦的脸色有些惨白,眼神呆滞。
  “怎么了?”尚嘉年有些担心的问道,他对她的过去知之甚少,不知道是不是问了不该问的。
  轻而柔的声音似春雨无声,轻而易举的润透了程锦的心,她茫然的转过头,抓住尚嘉年睡衣的一角,“尚嘉年,能遇见你真好。”
  她的语调是那么的轻柔,而抓住他的手却是那么的用力。
  再一次想起那一幕,那一天风雨凄凉,她无助的站在十字街口任凭风吹雨打,人来车往,她却不知去往何方。尚嘉年冒着雨跑过来,脚下激起层层水花,仿若乘风破浪而来。
  他说,“不要再假装坚强,我看得难受。”
  他说,“我们结婚吧,我也想有个家。”
  他说,“或许我不够爱你,但我有一颗陪你终老的心。”
  那是她最美的遇见,他是她的最天使。刹那间她的世界无风无雨,眼中只有这个诚实坚定、顶天立地的男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她有家了。
  家,是她最温暖的向往。雨水混着眼泪滑入嘴角,是入骨的甜蜜,她毫不犹豫的点头,那一刻,她决定,从此后,他若不弃,她定不离。
  尚嘉年揉揉她的头,神情缱卷柔和,“是啊,能遇见真好。”话音落下,悬在心里那么多年的不甘也应声而落。
  失去的终是失去了,还好,会有下一个遇见,或许不复当年的轰轰烈烈,却安于在平淡中的甘之如饴。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05 婚事了

  你有没有恨恨的埋怨过老天的不公,它凭什么让有些人生来就高高在上?
  你有没有自私的抱怨过父母的平凡,他们不能给你创造优渥的生活条件?
  你有没有深切的厌恶过自己的无能,亲人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无能为力?
  纵然心不甘情不愿,关于出生关于父母关于家世,都是我们无法自由选择的。旁人眼中的好与坏都是一面之词,只有亲身经历方知我们羡慕的好是不是真的好、我们认为的坏是不是真的有那么糟。
  程锦出生那会儿,农村的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根深蒂固,所以她的出生并不讨喜,后来妹妹的出世更是让家里阴云密布。爷爷奶奶从来不帮忙带她们姐妹俩,爸爸在外打工,家里的里里外外都只能靠妈妈一个人。
  记忆中的妈妈脾气很大,她们稍微不听话就会挨骂挨打,妹妹终究是小一些,每次见妈妈拿起笤帚就开始大哭,见她哭的凄惨,妈妈就心软了,大部分的笤帚疙瘩就落在了程锦的屁股上,一下一下,由重到轻,期间夹杂着轻微的叹息。
  他们家和爷爷奶奶大伯叔叔家都闹的很僵,妈妈的性子倔,对外从来都不示弱,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允许自己红了眼眶,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小锦、小南你们要争气,要争气。”
  渐渐的长大,那些深深浅浅的痛感以及妈妈的万般委屈就烙在了心里,像一根刺,提醒着自己要争气,要出人头地。
  当年的誓言犹在胸中激荡,只是现实不遂人愿。还记得年少时的那些梦吗,我们把它们遗落在哪里了?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啊,它们又到哪里去了?
  来曼城是因为爸爸病倒了,却又不舍得放掉工作,妈妈就让她来照顾爸爸的起居。那时侯九年义务教育在还没有普遍普及,小学毕业后妈妈就没打算让她继续读下去。还是爸爸通明,把她送到曼城的一所初中借读。
  从山村走入都市,一开始是兴奋的、自豪的,之后便是无尽的自卑与讽刺。城里的孩子与她就是云与泥的差别,那是她怎么踮脚也够不到的高度。
  按小说的发展逻辑,她应该人穷志不穷奋发图强的在学习上证明自己,偏偏她又笨的很,成绩自然好不到那里去,因此丧失了最后一点能让自己挺直腰杆的资本。
  唯一欣慰的就是她有一个温暖的家,沉默而慈祥的爸爸,刀子嘴豆腐心的妈妈以及聪明活泼的妹妹,他们是她最温暖的依靠,最坚实的避风港。纵然自己再差劲,也是他们手心里的宝。
  后来的人生更是乏陈可述,她能考上大学完全是一个奇迹,一个高中读了五年之后才姗姗来迟的回报,而且还带着一点不完美。
  忘了什么时候起,开始意志消沉、开始怨天尤人、开始得过且过。有个糊口的工作就不错了,哪管喜不喜欢;找个不错的人就嫁了吧,何必考虑爱与不爱;有个地方蜗居已是万幸,怎敢奢望富丽堂皇!至于年少时的那些梦啊,就让它梦着吧,以此来证明曾经的自己是多么的异想天开。
  回忆是酸涩的,带着钝钝痛。有些事程锦刻意忽略了,不是想隐瞒什么,而是觉得害怕,害怕什么呢她又说不清。
  十几年的光阴却只是回首的一瞬,那么漫长,那么短暂。
  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这么心平气和的对一个人说起自己的过往,那些自以为难以启齿的事竟然说的那么坦然,是真的老了吧,连羞耻之心都麻痹了。
  。。。
  她的呼吸渐渐平稳,消弭了外面的喧嚣。尚嘉年却毫无睡意,斜靠在床头凝望着一团黑。随口扯出一个话题本意不过是想转移她的注意力,别看她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却爱一个人胡思乱想,敏感而脆弱。
  她说的他都深有体会,因为有所经历,所以惺惺相惜。他不正是看上他们经历相似家境相等才找她的吗?他从来都不是高尚的人,门当户对,老祖宗传下来的话总是有它深刻的道理。
  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很卑鄙,她把他当作救世主,而他不过是用她来满足一己私欲。被人仰望着是一种骄傲,没有人不虚荣。
  微微的叹息,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有点大,手指有点粗,掌心还有一层薄薄的趼,穿透过手掌直直扎入他心里。
  在家的时候经常听姐姐们抱怨自己的手难看、手掌大手指粗,都是因为活干多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财富亦是无奈,不由人的生活必须努力去适应。
  他曾经牵过另一个女孩的手,如书中所形容的纤纤玉手,白皙细腻如精致的瓷器。那时侯的他总有一种握不住她的不安,他害怕自己给不了那双手最好的呵护,害怕那双手因为自己而失去了原有的美丽。自己都对自己没有信心,失去她也是必然的。
  有些爱情,在时间中伟大,有些爱情,在时间中消逝。现在握在手里的手、躺在身边的人或许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因为他不是随便的人,不会随便找个人将就一生。
  *****
  因为时刻惦记着周末要与尚嘉年同事吃饭的事,程锦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周五不用加班,一下班就迫不及待的把陈家宝拉了出来。虽然知道她最近有点忙,但是没办法,她的朋友少实在少的可怜。
  当然,陈家宝是非常非常非常的乐意,用她的话来说,为科学事业献身很重要,但是逛街更重要。
  结婚一年后陈家宝又重新做回学生,跨专业考进了全国闻名的化物所读研,当然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所有匪夷所思的事发生在陈家宝身上都不算惊奇。
  陈家宝本来就比程锦小三岁,再加上被家人和沈长安保护的太好,完完全全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单纯小女孩。
  初次相识,程锦就很不厚道的想到古代某个糊涂皇帝,“老百姓吃不上米那他们干吗不吃肉?”
  当然这只是她的外表,现在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从她嘴里吐出的话绝对是很黄很暴力而又特别的经典。
  好不容易歹着个让程锦改变自我形象的机会,陈家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她进理发店,她忍她的钢盔头很久了。
  程锦是出了名的勤俭节约的主,自然不会下狠心在自己的头上大兴土木,单单修理一下刘海就四五十,这年头头发比脑袋还值钱。
  额前少了防护墙,程锦十分的不适应,不由自主的就想把偏在一侧的刘海给时不时的摸摸刘海。
  “半拍,你再拽下去你的钱可就白花了。”
  很好,一语命中程锦的要害,她乖乖的收手。
  “去试试。”陈家宝雄赳赳气昂昂拿了一摞衣服往程锦手里塞,瞟了一眼价格,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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