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作者:阎崇年-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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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帝的昏暴。后金的反间,廷臣的谗陷,只有昏暴之君听信才能得逞。明代崇祯皇帝,君权高于一切,口含天宪,太阿独操。群小诬陷,崇祯帝偏信,旨定磔杀袁崇焕,铸成千古冤案。
崇祯帝杀袁崇焕,既不是“误杀”,也不是“忌杀”,而是“必杀”。
何以“必杀”?先是,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兵攻北京,兵部尚书于谦后来被杀;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蒙古俺达兵薄都城,兵部尚书丁汝夔、提督军务保定巡抚杨守谦被杀。这次崇祯己巳之变,保卫京师的兵部尚书王洽和蓟辽督师袁崇焕,又受到朱由检的杀害!崇祯帝像他的先祖一样,把责任完全推给兵部尚书、蓟辽督师袁崇焕,称袁崇焕致“庙社震惊,生灵涂炭,神人共忿,重辟何辞”!可见,崇祯帝杀袁崇焕的主要原因是政治原因,所谓圣上英明,崇焕误我——所以必杀袁崇焕。后来崇祯帝煤山自缢时也说“诸臣误我”,这些都是在推卸责任。
但是,崇祯帝必杀袁崇焕又何至于要磔死呢?这还要分析袁督师与崇祯帝的性格冲突。三、性格冲突
袁崇焕的死,前面有兵部尚书王洽,后面也有兵部尚书陈新甲。皇太极打到北京城下,袁崇焕的死是难以避免的。《明史·刑法志》规定:死刑有二:一是斩,二是绞。袁崇焕最终被磔死的悲剧,还要从袁督师与崇祯帝的性格冲突来分析。
袁崇焕墓碑(拓片)
袁崇焕被磔死的原因,从袁督师孤耿廉直品格与崇祯帝刚愎暴戾的性格矛盾,可以找到其内在的解释。袁崇焕品格具有两极性:一极为忠君,另一极为个性;二者既相统一,又相对撞。他35岁中进士前,受到系统的儒家教育,以纲常伦理作为思想与行为的规范。他在《三乞给假疏》中言:“生杀去留,惟皇上所命。皇上纲常名教主,尊皇上即所以重伦常。”所以,君为臣纲,绝对忠君,这是袁崇焕性格的一极。他出身于商人家庭,多次顺溯两江而往来两粤,珠江流域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早,因而家世、阅历和社会又陶冶了他的独立性格。他在《咏独秀峰》诗中云:“玉笋瑶簪里,兹山独出群。南天撑一柱,其上有青云。”他又曾以榕树自喻:“纵斧摧为薪,一任后人事。”前者表现其卓异的心态,后者则表现其寡合的性情。所以,刚毅卓立,不相苟合,这是袁崇焕性格的另一极。袁崇焕这一独立品格,是其区别于同时代诸多官员的一个明显的性格特征。由是,他具有独立心态、独立意志、独立品格和独立行为。这是袁督师铸成英雄形像与扮演悲剧角色的性格因素。袁崇焕的独立品格,主要表现在:
第一,敢走险路。袁崇焕中进士之年,明军萨尔浒大败;朝觐之年,明军失陷广宁。其时关外形势,经略王在晋认为已无局可守。但是,袁崇焕不与同僚、家人商量,单骑出阅关内外。回京后,具言关上形势,曰:“予我军马钱谷,我一人足守此。”而当时的“京师各官,言及辽事,皆缩朒不敢任,崇焕独攘(rànɡ)臂请行”。廷臣称其才,遂超擢佥事,监关外军,从此袁崇焕与辽事结下终生不解之缘。时袁崇焕从八闽而至京都,由县令而升主事,他本来可选走笔直平坦之道,却择行崎岖危险之路。当时作为供职于京的下层官员来说,存在多种选择的可能性,他完全可以行某种平稳之计而不冒此风险,不担此重任,择险而行。特别是千里入援,未奉明旨,不听劝谏,率军进京,走着险路。
袁崇焕选走险路是由其价值取向与性格特征所决定的。他出关之后,继续择险而行。如受命赴前屯安集流散辽民,史载:“崇焕即夜行荆棘虎豹中,以四鼓入城,将士莫不壮其胆。”又如宁远以缺饷四月而兵哗,巡抚毕自肃、总兵朱梅等被缚于谯楼上,寻自肃自经死。督师袁崇焕于到任次日,“单骑出关,至宁远,未入署即驰入营”,迅即平息兵变,表现出超凡的胆魄。前面讲过,袁崇焕任邵武令时,县衙旁着火,他登墙上屋,奋力救火。袁崇焕令邵武时,童试之后,他绝不阅卷,却“日呼一老兵习辽事者,与之谈兵”,亦属超越常规,奇异行为。以上诸例,袁崇焕脱常轨、走险路的性格特征可见一斑。
第二,敢犯上司。袁崇焕善待同僚,体恤下属,“焕得大将风,士卒同甘苦”。但是,袁崇焕不善于“应对”上司。有人说:“举世所不得避之嫌疑,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他不爱钱,不惜死,不辞劳怨,不避嫌疑,而秉性耿直,忠于朝廷,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他于经略王在晋:深受其倚重,并被题为兵备佥事;但是,“崇焕薄在晋无远略,不尽遵其令。及在晋议筑重城八里铺,崇焕以为非策,争不得,奏记首辅叶向高”。袁崇焕以区区小官,在唯诺成风的官场中,冒犯上司,径直奏记,是何等刚直,又有何等胆魄!他于大学士孙承宗:深受其器重,并被委任筑守宁远;但是,孙承宗、马世龙出击后金,兵败柳河;他不顾及孙承宗之情面而揭斥道:“前柳河之失,皆缘若辈贪功,自为送死。乃因此而撤城堡,动居民,锦、右动摇,宁、前震惊。”他于经略高第:高第代孙承宗后,谓关外必不可守,令尽撤锦、右将士入关。崇焕抗曰:“我宁前道也,官此,当死此,我必不去!”高第没有办法,听其守宁远。他于督师王之臣:先是请移满桂往它镇,桂被召还,王之臣又奏留桂。“崇焕以之臣奏留桂,又与不协”。他于厂臣魏忠贤:天启六年即天命十一年(1626年),“内外大权,一归忠贤”,魏忠贤“矫诏遣其党太监刘应坤、陶文、纪用镇山海关,收揽兵柄”。崇焕具抗疏言:
兵,阴谋而诡道也,从来无数人谈兵之理。臣故疏裁总兵,心苦矣。战守之总兵且恐其多,况内臣而六员乎?又所辖之随行,军法不得问者,不知几许乎?昨部臣崔呈秀疏谏厂臣魏忠贤,约束内官,不干与部事。部事且不令干与,况呼吸存亡之兵事乎?
疏上,天启帝拒纳。崇焕虽尽力与忠贤委蛇,却终不为其所喜,而引疾辞职归里。袁崇焕一心忠君,以社稷为重,竭力抗御后金,图复辽东失地,因而敢于冒犯上司,不太注意与上级的人际关系。正如《天启朝袁崇焕人际关系的变化》文中所论:“他并不重视向上看的联系上级的人际关系,他重视的是同僚关系,以及与下属的人际关系。他向下看多过向上看,他不急于升官。”袁崇焕自赋诗句:“杖策只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是其价值取向,也是其孤迂性格的诗词表达。
第三,敢违圣颜。在帝制时代,君威至高,皇权至上。袁崇焕不仅犯上司,而且违圣颜。后者,仅举讲款与斩帅二例。讲款,为庙堂之大事。天启末讲款,袁巡抚首疏。辽东巡抚袁崇焕听闻后金汗努尔哈赤死,遣使吊丧,探其虚实。此事虽由内臣主持,却未先行奏请圣旨。天启六年即天命十一年(1626年)九月二十八,《明熹宗实录》载督师王之臣和巡抚袁崇焕奏报:“奴酋哈赤死于沈阳,四子与长子争继未定。”第二天即二十九日,袁崇焕复奏:“臣敕内原许便宜行事,嗣有的音,方与在事诸臣会奏。”可见,此奏上报之时,李喇嘛已派出。十二月十三日,《明熹宗实录》载:李喇嘛返回,袁崇焕奏报,得旨:“夷在,无急款以失中国之体。”此奏报虽优旨许之,后却频旨戒谕。“崇焕却藉是修故疆,持愈力”。而朝鲜被兵,言官谓款议所致。御史智铤、刘徽、李应荐等交章奏劾,甚至王之臣与袁崇焕缘此而“意见异同,遂成水火”。袁崇焕具疏抗辩,无济于事,宁锦捷后,引疾归里。右副都御史霍维华为其疏鸣不平,却得到“袁崇焕讲款一节,所误非小”的罪名。崇祯初讲款,袁督师又议。但是,仅崇祯二年即天聪三年(1629年)间,皇太极与袁崇焕往来书简12封,《崇祯实录》和《崇祯长编》均没有记载袁督师向崇祯帝奏报此事。斩帅,亦为庙堂之大事。袁督师计斩总兵毛文龙,虽同辅臣钱龙锡私商过,却未先请旨,先斩后奏,以致留下“擅杀”罪名。钱龙锡“悉封上崇焕原书及所答书”,得无死,遭谪戍。特别是朝廷派太监监军,他上疏反对。
袁崇焕墓
袁崇焕在奏疏中,陈述自己的性格称:“臣孤迂耿僻,原不合于边臣旧格。”孤迂、廉直、耿僻是袁崇焕重要的性格特征。因其孤迂,则是其所是,而行险路;因其廉直,则非其所非,而冒犯上司;因其耿僻,则不工阿附,而触违圣颜。由是,袁崇焕的孤迂耿僻性格与崇祯帝的刚愎暴戾性格发生了冲突。袁督师的历史悲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从心理史学视角看,是袁崇焕孤迂耿僻性格与崇祯帝刚愎暴戾性格之间冲撞的结果。在帝制时代,正人君子,名节清流,仕途坎坷,难得通达,主昏政暗,尤其如是。检《明史》宦官、阉党、佞幸、奸臣,或憸(xiān)邪,或阴狡,或善伺旨意、或恶正丑直。阉党如魏广微“由奉忠贤,如奴役然”;阎鸣泰则“专事谄谀,虚词罔上”;奸臣如周延儒“善伺意指”;温体仁则“机深刺骨”。至于此前的严嵩,“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伺旨、谄谀、结纳、通贿和阴险,这是历史上一切奸佞之臣的共同特点。袁崇焕刚正、孤迂、清廉和忠耿的品格,自为明季昏君和奸臣所不容。在明末官场中,君子之清流与小人之浑浊,泾渭分明,势同水火。但是,小人必逢君恶,方能谗构售奸,这就是《明史·宦官传》所说的“逢君作奸”。所以,袁崇焕孤耿刚廉的品格,不仅同诸奸臣谄附媚上的奴性相冲突,而且与崇祯帝刚愎昏暴的个性相冲突。在君为臣纲、君视臣如草芥的帝制时代,袁崇焕性格与崇祯帝个性相对撞的结局,袁督师只能以悲剧结束自己的一生。
就心理史学而言,从后来崇祯帝亲手用宝剑砍伤自己的女儿、砍死自己的妃子,可以看出他心理与性格的残忍性。崇祯帝刚愎暴戾的性格,袁崇焕孤迂耿僻的性格,矛盾冲突,君为臣纲,而演出袁督师被磔死的历史悲剧就不难理解了。
袁崇焕之死,有着多层面的、极复杂的原因,可以说是多因而一果,主要的则是政治原因。后金的反间是其诱因,阉党的排构是其外因,崇祯帝的昏暴则是其主因。袁崇焕之死,是个人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是历史的悲剧,更是文明的悲剧——“衣冠填于狴犴,善类殒于刀锯”,正义被亵渎,文明遭玷污!
杀袁崇焕,崇祯皇帝自以为很聪明,其实他做了一件蠢事。“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但是,袁崇焕虽然死了,他的精神却是永存的。
第三十六讲 崇焕精神
袁崇焕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既是他的辉煌业绩,更是他的崇高精神。
袁崇焕的崇高精神是什么?有言者说是“忠”,也有言者说是“义”。于前者,“忠”就是忠君。袁崇焕作为明朝万历的进士,身受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的国恩,任泰昌、天启、崇祯三朝的官员,受过系统完整的儒家教育,自然要忠于国君。因此,袁崇焕必定有忠君的思想。于后者,“义”如《礼记·中庸》曰:“义者,宜也。”韩愈《原道》引申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北京龙潭湖畔袁督师庙旧址人们通常以“义”来规范朋友之间的关系。袁崇焕深通“四书”、“五经”,自然理解《孟子·离娄上》对“义”的阐释:“义,人之正路也。”因此,袁崇焕讲“义”是没有争议的。所以,袁崇焕有“君”与“义”的理念,是没有问题的,也是没有争议的。他在宁远大战的临战之前,对守城官兵“刺血为书,激以忠义,为之下拜,将士咸请效死”(《明史·袁崇焕传》),就是很好的例证。然而,“忠”与“义”不是袁崇焕精神的根本,也不是袁崇焕精神的灵髓。
袁崇焕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是什么?我认为是“正气”和“精神”,就是浩然正气和爱国精神。袁崇焕的浩然正气和爱国精神,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灵髓。一、勇敢拼搏
袁崇焕有着过人的事功,而这源于他过人的勇气——勇敢拼搏。在困难面前,是勇敢拼搏,还是萎靡退缩?这是强者与懦者、英雄与凡夫的一个重要区别。
袁崇焕有大勇,敢拼搏。他出山海关担任辽东官职时,明朝丢城失地,败报频传——一失抚顺、二失清河、三失开原、四失铁岭、五失沈阳、六失辽阳、七失广宁、八失义州,还有萨尔浒大败,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