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查帐基本知识-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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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成本结转中的差错
(1)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未通过一定的计算程序和方法,直接将产品成本列作产品销售成本,以致少计或多计。
(2)用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或按销售收入比例结转销售成本,致使销售成本计算不实。
(3)将发出商品中的代垫运杂费误作销售成本,以致多计销售成本额。
(4)漏记或重复计算某种产品销售成本,或计算错误,以致影响产品销售利润的正确性。
六、企业日常业务中容易出现的主要弊端
以下所有的注明“参见XXXX”等舞弊形式均在《会计错弊与防范》中的“会计错弊与防范综述”部分中。在此不再重复列示,特此说明。
会计凭证与帐表中的弊端
1。原始凭证中的舞弊
(1)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
(2)在整理和粘贴原始凭证过程中进行作弊。如利用单位原始凭证粘贴、整理不规范的弱点,在进行粘贴、整理时,故意将个别原始凭证抽出,等以后再重复报销(参见“移花接木”);或在汇总原始凭证金额时,故意多汇或少汇,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参见“瞒天过海”)。
(3)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参见“模仿签字”)。
(4)涂改原始凭证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参见“涂改凭证”)。
2。记帐凭证中的舞弊
(1)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如在汇总若干费用报销单据时,故意多汇总,使付款凭证上的金额大于所附原始凭证的合计金额,以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又如,在汇总若干张收款原始凭证时,故意少汇总,使收款凭证上的金额小于所附原始凭证的实际金额,以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参见“瞒天过海”)。
(2)记帐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帐凭证(参见“张冠李戴”和“真帐假算”)。
3。帐簿中的舞弊
(1)利用帐簿体系设置不全,进行作弊。如利用单位未设备查帐簿的机会,贪污盗用在用低值易耗品等。
(2)利用帐簿登记不规范,进行作弊。如在“摘要”中故意含糊其词,将应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装修费”,作为收益性支出挤入成本,而在摘要中只以“修理费”列支,隐藏会计舞弊问题(参见“真帐假算”)。
(3)在帐簿登记中,故意增减相关帐簿的发生额与余额记录,贪污企业资财。如凭空在“管理费用”帐户的借方与“现金”帐户的贷方增加发生额900元,并将其贪污,即使将来被发现,也可以记帐错误为由搪塞(参见“无中生有”、“瞒天过海”)。
4。会计报表中的舞弊
(1)报表数字不真实。故意弄虚作假,错填有关数字,人为地夸大或缩小经营成果(参见“真帐假算”)。
(2)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时,不是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有关帐簿记录为依据,或是故意隐瞒需要揭示的重大会计事项,歪曲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欺骗主管部门与投资者及债权人(参见“真帐假算”)。
现金与银行存款中的弊端
1。现金收支中的舞弊
(1)收入不入帐或少入帐,进行贪污(参见“阴阳术”、“侵吞不报”)。
(2)用非正式支出凭证、私人借据、白条等单据抵充库存现金,或收入不及时入帐等手段,挪用库存现金(参见“借鸡下蛋”)。
(3)私设“小金库”,零星收入不入帐,另行设帐保管,造成公款私存(参见“借鸡下蛋”)。
(4)发生费用以销货款坐支,少作销货款,费用单据另行报销(参见“移花接木”)。
(5)涂改发票、伪造单据、利用非本单位业务凭证、作废凭证等进行欺骗,虚报费用(参见“涂改凭证”、“虚报冒领”)。
(6)在现金日记帐上虚增、虚减合计数,窃取库存现金(参见“瞒天过海”)。
(7)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合伙或指使他人窃取库存现金,然后制造假象,逃避责任(参见“监守自盗”)。
2。银行存款中舞弊
(1)出借银行帐号,私自收取好处费。
(2)早收晚解、早支晚付,打“时间差”,挪用企业资金(参见“借鸡下蛋”);或虚立名目,先以“预付款”的名义将巨额款项从银行划走,一年半载后,伪称货未购妥,退还预付款,挪用企业资金(参见“无中生有”)。
应收应付帐款中的弊端
1。应收帐款中的舞弊
(1)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晋级、晋职、发奖金等),利用“应收帐款”帐户,搞虚假销售;等到效益较好,又假称销售退回,冲减“应收帐款”,减少利润,少交税金(参见“无中生有”、“真帐假算”)。
(2)假借应收帐款帐户的结算过程,进行辗转倒卖商品活动,从中非法牟取个人私利(参见“暗渡陈仓”)。
(3)通过“应收帐款”帐户,以现销作赊销,挪用企业资金(参见“借鸡下蛋”)。
(4)在“应收帐款”中作不实记录,虚设客户,贪污销货款(参见“自列呆帐”)。
2。应付帐款中的舞弊
(1)捏造应付帐款。手法是:首先,凭空借记材料物资或其他资产帐户,贷记“应付帐款——××单位”;然后,再借记“应付帐款——××单位”,贷记现金帐户或银行存款帐户,从中进行贪污(参见“无中生有”)。
(2)故意增大应付帐款。比如采购某物,实际价款2 万元,而采购员提出可开价2。5 万元,要求对方返还4500 元。另500 元作为对方单位的管理费(参见“阴阳术”)。
(3)伪造购货发票,先记入应付帐款,一段时间后“归还”,其贪污全部款项。在这里,先记入应付帐款而不即刻付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稳妥起见,等待时机(参见“虚报冒领”)。
(4)隐瞒退货。企业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货票,但又因故把货退回,取得了红字发货票,作弊人员用蓝字发货票计入应付帐款,而将红字发货票隐藏,然后转出贪污“应付款”(参见“隐瞒退货”)。
(5)假借应付帐款帐户,进行套购贩卖活动,从中非法牟利(参见“暗渡陈仓”)。
3。其他应收款中的舞弊
(1)假备用金之名,行挪用之实(参见“暗渡陈仓”)。
(2)聚积“小金库”。如某单位掩盖真象,将购入的超出其经营范围的商品挂在“其他应收款”帐上,即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再以收取现金而不开发票或开阴阳发票的形式将此商品售出,使售货款形成大量的帐外现金——“小金库”。至于挂在帐上的“其他应收款”,一段时间后,可以用“张冠李戴”的形式将其冲平。如将一笔销售收入记入“其他应收款”的贷方,即本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却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参见“张冠李戴”、“真帐假算”)。
(3)会计人员利用单位未保留原“借款单”的漏洞,伪造记帐凭证,凭空编制记帐凭证,私自借款;或有关人员利用职权,任意借支资金,并长期挪用不还(参见“借鸡下蛋”)。
(4)将代客户垫付款项,未作其他应收款入帐,而作销售费用处理,收到客户归还的垫付款项时,将其贪污(参见“侵吞不报”、“虚报冒领”)。
4。其他应付款中的舞弊
(1)将应属于本期收益的收入,隐匿列入其他应付款,用以调节后期利润,或逃避税款,或截留收益(参见“真帐假算”)。
(2)巧立名目,虚列应付款项,如咨询费、劳务费、中介费等(参见“无中生有”)。
(3)将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的款项,挂在“其他应付款”帐上,即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日后再以其作非法开支。如用其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开支后,骗取或伪造原始凭证,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参见“真帐假算”)。
5。应付工资中的舞弊
(1)在工资计算单上虚构职工姓名,冒领工资,进行贪污(参见“无中生有”)。
(2)在工资计算单或工资结算汇总表中多列计总数,进行贪污(参见“瞒天过海”)。
(3)职工调出、死亡、临时工解雇后,在工资计算单内故意不删除,多计工资,贪污现金(参见“虚报冒领”,“混水摸鱼”)。
(4)代扣款项不及时归还,或根本不需要扣还(已从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进行挪用或贪污(参见“借鸡下蛋”、“虚报冒领”)。
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的弊端
1。固定资产购建中的舞弊
(1)利用购建固定资产搞不正之风,进行非法交易,转手倒卖建筑器材,非法获利(参见“混水摸鱼”)。
(2)在固定资产营建招标过程中,索贿、受贿、营私舞弊;或故意加大工程款,进行贪污(参见“里应外合”、“瞒天过海”)。
(3)以权谋私,即利用职权盗窃、挪用建筑材料,或动用人工为私人建造、装修住宅(参见“侵吞不报”、“假公济私”、“虚报冒领”)。
(4)利用购买固定资产之机,“搭车”购买其他物资,并进行贪污。如利用为单位购置计算机之机,附带购买一台录像机,并将其揉入计算机购置成本之中,而后将录像机据为己有(参见“侵吞不报”、“瞒天过海”)。
2。固定资产使用中的舞弊
(1)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有意多提或少提,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参见“真帐假算”)。
(2)利用企业设备私自为他人加工产品,搞“第二职业”(参见“假私济私”)。
(3)利用职务之便,对固定资产进行以旧换新(参见“偷梁换柱”)。
3。固定资产租入、租出中的舞弊
(1)租出固定资产不记帐,也不登记备查帐簿,时间一长,即作为固定资产盘亏处理,然后再伺机转手倒卖(参见“暗渡陈仓”)。
(2)明借暗租,贪污租金收入(参见“暗渡陈仓”、“侵吞不报”)。
(3)故意多付租金,收取回扣(参见“瞒天过海”、“假公济私”)。
4。固定资产调拨、出售中的舞弊
(1)未经批准擅自调拨、出售固定资产,且不及时入帐,伺机贪污所得价款(参见“混水摸鱼”)。
(2)隐瞒调拨、出售固定资产所得收入,或充实“小金库”,或记入“其他应付款”,或贪污私分(参见私设“小金库”、“张冠李戴”、“真帐假
算”)。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中的舞弊
(1)假报废之名,行倒卖之实,窃取企业资产(参见“暗渡陈仓”)。
(2)残值收入不入帐,形成帐外资金,或贪污私分,或充实“小金库”(参见“张冠李戴”、“侵吞不报”)。
(3)将清理费用挤入成本费用,故意减少企业利润(参见“真帐假算”)。
材料物资核算与管理中的弊端
1。材料采购业务中的舞弊
(1)借采购之名,游山玩水;或公款私用,请客送礼;或将私人费用混入采购费用中报销,使采购成本增加(参见“假公济私”、“混水摸鱼”)。
(2)伪造涂改凭证,用捡来的凭证或过时作废的票据,虚报采购费用,从中贪污(参见“涂改凭证”、“虚报冒领”)。
(3)长期悬宕采购资金,挪用公款(参见“借鸡下蛋”)。
(4)故意加大材料物资进价,或借采购材料物资之机,“搭车”购买个
人物资,进行贪污作弊(参见“瞒天过海”、“里应外合”)。
(5)损公肥私,在采购中以次充好,以贱充贵,甚至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贪污公款(参见“偷梁换柱”)。
2。 材料物资验收入库与保管中的舞弊
(1)谎报途中损耗,利用定额内的途中损耗的合法性,在运输途中偷盗材料(参见”瞒天过海”)。
(2)相互串通,或以少报多,或提高材料物资等级,或无中生有,贪污材料物资或采购资金(参见“虚报冒领”、“里应外合”、“无中生有”)。
(3)利用材料物资保管中的“自然损耗”或借口“大秤进,小秤出,难免损失”为由报损,窃取贪污材料物资(参见“虚报冒领”、“混水摸鱼”)。
(4)利用保管材料物资之机,进行“大换血”,以次充好,以贱充贵,损公肥私(参见“偷梁换柱”)。
(5)制造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