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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博尔赫斯小说集-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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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虫、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我这么想着,来到一扇生锈的大铁门前。从栏杆里,可以望见一条林阴道和一座凉亭似的建筑。我突然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微不足道,第二件难以置信;乐声来自凉亭,是中国音乐。正因为如此,我并不用心倾听就全盘接受了。我不记得门上是不是有铃,还是我击掌叫门。像火花迸溅似的乐声没有停止。

然而,一盏灯笼从深处房屋出来,逐渐走近:一盏月白色的鼓形灯笼,有时被树干挡住。提灯笼的是个高个子。由于光线耀眼,我看不清他的脸。他打开铁门,慢条斯理地用中文对我说:

“看来彭熙情意眷眷,不让我寂寞。您准也是想参观花园吧?”

我听出他说的是我们一个领事的姓名,我莫名其妙地接着说:

“花园?”

“小径分岔的花园。”

我心潮起伏,难以理解地肯定说:

“那是我曾祖彭囗的花园。”

“您的曾祖?您德高望重的曾祖?请进,请进。”

潮湿的小径弯弯曲曲,同我儿时的记忆一样。我们来到一间藏着东方和西方书籍的书房。我认出几卷用黄绢装订的手抄本,那是从未付印的明朝第三个皇帝下诏编纂的《永乐大典》的逸卷。留声机上的唱片还在旋转,旁边有一只青铜凤凰。我记得有一只红瓷花瓶,还有一只早几百年的蓝瓷,那是我们的工匠模仿波斯陶器工人的作品……

斯蒂芬·艾伯特微笑着打量着我。我刚才说过,他身材很高,轮廓分明,灰眼睛,灰胡子。他的神情有点像神甫,又有点像水手;后来他告诉我,“在想当汉学家之前”,他在天津当过传教士。

我们落了座;我坐在一张低矮的长沙发上,他背朝着窗口和一个落地圆座钟。我估计一小时之内追捕我的理查德·马登到不了这里。我的不可挽回的决定可以等待。

“彭囗的一生真令人惊异,”斯蒂芬·艾伯特说。“他当上家乡省份的总督,精通天文、星占、经典诠估、棋艺,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他抛弃了这一切,去写书、盖迷宫。他抛弃了炙手可热的官爵地位、娇妻美妾|Qī|shu|ωang|、盛席琼筵,甚至抛弃了治学,在明虚斋闭户不出十三年。他死后,继承人只找到一些杂乱无章的手稿。您也许知道,他家里的人要把手稿烧掉;但是遗嘱执行人——一个道士或和尚——坚持要刊行。”

“彭囗的后人,”我插嘴说,“至今还在责怪那个道士。刊行是毫无道理的。那本书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汇编。我看过一次:主人公在第三回里死了,第四回里又活了过来。至于彭囗的另一项工作,那座迷宫……”

“那就是迷宫,”他指着一个高高的漆柜说。

“一个象牙雕刻的迷宫!”我失声喊道。“一座微雕迷宫……”

“一座象征的迷宫,”他纠正我说。“一座时间的无形迷宫。我这个英国蛮子有幸悟出了明显的奥秘。经过一百多年之后,细节已无从查考,但不难猜测当时的情景。彭囗有一次说:我引退后要写一部小说。另一次说:我引退后要盖一座迷宫。人们都以为是两件事;谁都没有想到书和迷宫是一件东西。明虚斋固然建在一个可以说是相当错综的花园的中央;这一事实使人们联想起一座实实在在的迷宫。彭囗死了;在他广阔的地产中间,谁都没有找到迷宫。两个情况使我直截了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是关于彭囗打算盖一座绝对无边无际的迷宫的奇怪的传说。二是我找到的一封信的片断。”

艾伯特站起来。他打开那个已经泛黑的金色柜子,背朝着我有几秒钟之久。他转身时手里拿着一张有方格的薄纸,原先的大红已经退成粉红色。彭囗一手好字名不虚传。我热切然而不甚了了地看着我一个先辈用蝇头小楷写的字: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默默把那张纸还给艾伯特。他接着说:

“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自问: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我还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间的那一夜,山鲁佐德①王后(由于抄写员神秘的疏忽)开始一字不差地叙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一来有可能又回到她讲述的那一夜,从而变得无休无止。我又想到口头文学作品,父子口授,代代相传,每一个新的说书人加上新的章回或者虔敬地修改先辈的章节。我潜心琢磨这些假设;但是同彭囗自相矛盾的章回怎么也对不上号。正在我困惑的时候,牛津给我寄来您见到的手稿。很自然,我注意到这句话: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几乎当场就恍然大悟;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我把那部作品再浏览一遍,证实了这一理论。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在彭囗的错综复杂的小说中,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一来,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叶纷披。小说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说,方君有个秘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方君决心杀掉他。很自然,有几个可能的结局:方君可能杀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杀死,两人可能都安然无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彭囗的作品里,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比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如果您能忍受我糟糕透顶的发音,咱们不妨念几页。”

①山鲁佐德,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中讲故事的女子。相传萨桑国国王因痛恨王后与人有私,将其杀死,此后每日娶一少女,翌晨即杀掉。宰相之女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的女子,自愿嫁给国王,每夜讲故事,引起国王兴趣,免遭杀戮。她的故事讲了一千零一夜。

在明快的灯光下,他的脸庞无疑是一张老人的脸,但有某种坚定不移的、甚至是不朽的神情。他缓慢而精确地朗读同一章的两种写法。其一,一支军队翻越荒山投入战斗;困苦万状的山地行军使他们不惜生命,因而轻而易举地打了胜仗;其二,同一支军队穿过一座正在欢宴的宫殿,兴高采烈的战斗像是宴会的继续,他们也夺得了胜利。我带着崇敬的心情听着这些古老的故事,更使我惊异的是想出故事的人是我的祖先,为我把故事恢复原状的是一个遥远帝国的人,时间在一场孤注一掷的冒险过程之中,地点是一个西方岛国。我还记得最后的语句,像神秘的戒律一样在每种写法中加以重复: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铜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周围和我身体深处有一种看不见的、不可触摸的躁动。不是那些分道扬镖的、并行不悖的、最终汇合的军队的躁动,而是一种更难掌握、更隐秘的、已由那些军队预先展示的激动。斯蒂芬·艾伯特接着说:

“我不信您显赫的祖先会徒劳无益地玩弄不同的写法。我认为他不可能把十三年光阴用于无休无止的修辞实验。在您的国家,小说是次要的文学体裁;那时候被认为不登大雅。彭囗是个天才的小说家,但也是一个文学家,他绝不会认为自己只是个写小说的。和他同时代的人公认他对玄学和神秘主义的偏爱,他的一生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哲学探讨占据他小说的许多篇幅。我知道,深不可测的时间问题是他最关心、最专注的问题。可是《花园》手稿中唯独没有出现这个问题。甚至连‘时间’这个词都没有用过。您对这种故意回避怎么解释呢?”

我提出几种看法;都不足以解答。我们争论不休;斯蒂芬·艾伯特最后说:

“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我想一会儿后说:

“‘棋’字。”

“一点不错,”艾伯特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这一隐秘的原因不允许手稿中出现‘时间’这个词。自始至终删掉一个词,采用笨拙的隐喻、明显的迂回,也许是挑明谜语的最好办法。彭囗在他孜孜不倦创作的小说里,每有转折就用迂回的手法。我核对了几百页手稿,勘正了抄写员的疏漏错误,猜出杂乱的用意,恢复、或者我认为恢复了原来的顺序,翻译了整个作品;但从未发现有什么地方用过‘时间’这个词。显而易见,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彭囗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然而绝非虚假的形象。您的祖先和牛顿、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他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在所有的时刻,”我微微一震说,“我始终感谢并且钦佩你重新创造了彭囗的花园。”

“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刻,”他一笑说。“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

我又感到刚才说过的躁动。我觉得房屋四周潮湿的花园充斥着无数看不见的人。那些人是艾伯特和我,隐蔽在时间的其他维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我再抬起眼睛时,那层梦魇似的薄雾消散了。黄黑二色的花园里只有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像塑像似的强大,在小径上走来,他就是理查德·马登上尉。

“将来已经是眼前的事实,”我说。“不过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吗?”

艾伯特站起身。他身材高大,打开了那个高高柜子的抽屉;有几秒钟工夫,他背朝着我。我已经握好手枪。我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艾伯特当即倒了下去,哼都没有哼一声。我肯定他是立刻丧命的,是猝死。

其余的事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场梦。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我。我被判绞刑。我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谜。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我记得(其实我没有权利讲出那个神圣的动词,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有权利,但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他手里拿着一枝深色的西番莲,仿佛从未见过似的瞅着它,尽管他从黎明到黄昏一直看着,看了整整一辈子。我记得他衔着香烟,沉默寡言,那张有印第安特征的脸庞的神情显得出奇地遥远。我认为我记得他细长灵活的手指的模样。我记得他手边那个有东岸地带①纹章的马黛茶罐;我记得他家窗外一张黄色的席子,隐约可以望到湖边的景色。我清晰地记得他的声音;旧时城郊居民那种缓慢、阴郁的鼻音,没有如今那些意大利移民的咝咝声。我只见过他三次;最后一次是1887年……我觉得凡是同他有过接触的人写一些回忆他的文章将是很有意义的事;我的文章也许会是你们汇编的集于中最简短,肯定最贫乏,但不是最不公正的一篇。当主题涉及一个乌拉圭人时,我身为阿根廷人的可悲情况有碍于我参与乌拉圭的必不可少的赞颂体裁。有文化的、风度翩翩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人;富内斯虽然没有用过那种损人的字眼,但我有充分理由相信,在他心目中我就是那种人物。佩德罗·莱安德罗·伊普切②说过,富内斯是超人的先驱者,“一个土生土长、未加斧凿的查拉图斯特拉③”;我对这一点并无异议,但不能忘记,他也是弗赖本托斯④的一般居民,有某些无法弥补的局限性。

①东岸地带,南美洲乌拉圭河以东的西班牙旧时的领地,包括现在的乌拉圭共和国和巴西的圣佩德罗、南里奥格朗德、圣卡塔林纳州。

②伊普切(1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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