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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福尔摩斯探案-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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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集【实体书精校版】

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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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第一卷

柯南·道尔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

英国小说家,因成功的塑造了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悬疑、 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在公元1859年5月22日出生于英国北部城市,苏格兰首府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道尔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不过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 )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噪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1885年道尔与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结婚,但是霍金斯在1906年因结核病过世。1907年道尔与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结婚。

1890年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1891年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死”了以后,福迷很气愤,经常去他家干砸玻璃的一类事。这使得道尔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 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19世纪末英国在南非的布尔战争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道尔为此写了一本名为《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 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 )的小册子,为英国辩护。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发行,有很大影响。道尔相信正是由于这本书使他在1902年被封为爵士。20世纪初道尔两次参选国会议员,却都没有当选。

道尔本人也曾卷入两桩有趣的案件。一次是在1906年 ,一名英印混血律师被指控发送恐吓信以及虐待动物。虽然这名律师被逮捕后,依然有动物被虐待,警方却一口咬定这名律师有罪。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案件后,1907年英国建立了刑事上诉法庭。因此可以说道尔不但帮助了这名律师,还间接协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诉机制。另一次则是在1908年 ,一名经营赌场的德国籍犹太人被控用棒子袭击一名100岁的老妇人。

到晚年时道尔开始相信唯灵论,甚至还曾以此为主题写过好几部小说。阿瑟·柯南·道尔在公元1930年7月7日去世。

阿瑟·柯南·道尔因为其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作品闻名后世,但是这只是他的诸多贡献之一。和同时代很多作家不同,道尔的短篇小说有非常强的画面感,其冲突设置集中,情节跌宕、引人入胜,使读者仿佛在读电影故事。毫不夸张的说,道尔的许多短篇小说,只要稍加修改便是非常好的电影蓝本。远在电影艺术普及之前,道尔就能够有这样的艺术思维,是非常难得的。他的短篇小说《托特的指环》,围绕着古埃及文化的死亡与永生主题,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同时也是后来好莱坞木乃伊类型片的重要创作源泉之一。《失落的世界》(创作于1921年)更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故事讲述一队探险队到南美洲一个高原上探险,而这个高原上依然生存著一些史前生物,这部小说对于我们现代的古兽、恐龙类型的冒险故事和电影不能不说是有所启迪的。

关于福尔摩斯的著作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这些故事在40年间陆陆续续在《海滨杂志》上发表,这是当时的习惯做法(查尔斯·狄更斯也是用类似的形式发表小说)。故事的主要发生在 1878年 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 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两个是以福尔摩斯第一口吻写成,还有2个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华生的叙述。

阿瑟·柯南道尔作品经典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柯南道尔在29岁时写出《血字的研究》,次年出版。两年之后,柯南道尔出版了《四签名》。从1891年至1894年的三年中,柯南道尔先后写出了《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伯溪谷的秘密》、《五个桔核》、《歪嘴男人》、《银色马》等24个短篇,并结集出版。1894年底,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死去。在读者的呼吁中,他又在1901年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3年柯南道尔写出了《空屋》,让福尔摩斯死而复活,再次活跃在读者面前。并先后写出了《归来记》、《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等侦探故事。

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①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②

①       捷则尔为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的名称。——译者注

②       回教徒士兵。——译者注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将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 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化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 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 比独自一个儿住要好的多。”

小斯坦弗从酒杯上很惊奇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 也许会不愿意和他作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 并且也很离奇;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对于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 “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 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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