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性恋研究-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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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岁为5.7%,31~40岁者为16.7%,41岁以上者为30.0%。
一般说来,首次性行为无论是对异性还是对同性都会给行为者带来新鲜感和刺激感,但由于同性性行为无法律保障,为许多人所反对,又加上初次尝试,那么有些害怕是不足为奇的,新鲜感、刺激感和有点害怕的感觉也往往会交织在一起。不过,如果用同性恋者现在的年龄来分析说明首次同性性行为的感觉并不太有说服力,它只能说明在现在各年龄层次中首次同性性行为的感觉分布状况,显然,比较有说服力的是首次同性性行为的发生年龄,首次同性性行为产生新鲜感和刺激感的比率随年龄增大而提高,害怕、内疚的比率则是相反状况。需要说明的是调查所获得的14岁以下就有同性性行为的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是受害者,可能是在引诱和胁迫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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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性观念(2)
3. 首次同性性行为发生的原因与感觉
从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对首次同性性行为感到新鲜、有刺激的随文化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在婚的比率大于未婚的,但是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未见这种情况或呈相反的情况。
调查还发现,对首次同性性行为的各种感觉与其发生的原因有很大关系。一般说来,如果出于同性恋倾向导致的同性性行为会有一种新鲜、刺激感,如果是受引诱或胁迫发生的,则会有害怕、内疚、悔恨的感觉。发生原因、年龄与首次同性性行为的感觉有密切联系,和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也有一定的关联。同性恋倾向并不一定是与生俱来的,有些人是在各种引诱与胁迫下发生了同性性行为,因而表现出更多的害怕与悔恨心理,这对他们生理和心理的伤害是很大的,应该防止发生这种现象,如果发生了,也要争取在发生之初就把他们拉回来,这也是对人对社会负责。至于有婚史的同性恋者感觉同性性行为富于新鲜感和刺激感,更多的是同异性性行为比较的结果。当然通过这个调查还很难断定结婚时间和首次同性性行为时间的先后,然而根据已婚同性恋者对首次同性性行为的感觉来说,不能不说是受到异性性行为的影响。
二、对待同性性伙伴的态度
1. 大部分同性恋者的态度含糊不清
同性恋者对待性伙伴的态度,既可表明他们之间感情的发展程度,又是他们性观念的反映。根据“上海调查”,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有28人,占14.4%;逢场作戏的有53人,占27.2%;说不清的有105人,占53.8%;未答的有9人,占4.6%。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有17人,占28.8%;逢场作戏的有5人,占8.5%;说不清的有34人,占57.6%;未答的有3人,占5.1%。
由此可见,大部分同性恋者对其性伙伴的态度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并不像异性恋的大多数夫妻一样感情较为明确、稳定与专一。而且,在押的同性恋者对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要大于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这可能是因为他们一般都生活在封闭、固定的环境,同性性伙伴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的缘故。
从不同的性别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女性对性伙伴的感情较为专一,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大大高于男性,但是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则是相反情况,然而其中的女性无一人持逢场作戏的态度,所以从总体上说,女性同性恋者对性伙伴的感情比男性更为专一。
从年龄来看,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年轻者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要高于年龄较大者,持逢场作戏态度的比率则与年龄大小成正比关系;但是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两者的关系较为紊乱。
从调查看,文化程度和对性伙伴的态度没有明显的关联。
从婚姻状况看,未婚者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要高于已婚者。
2. 影响同性恋者态度的因素复杂
同性恋者对待性伙伴的态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与异性恋相比,它在许多方面有特殊性。为了作进一步的分析,我们试以认识性伙伴的途径、有无固定的性伙伴、本人所扮演的性角色、亲热间隔时间、对同性恋公开性的认识、对同性恋行为的看法和同性恋对健康影响的认识作为解释的变量,用以说明同性恋者对性伙伴的态度。经交互分类后发现,凡是经他人介绍而认识性伙伴的同性恋者,对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要高于通过其他途径认识的。这可能是由于有人介绍,知根知底,易于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发展感情,从而结成相对稳定的关系;同时也由于有人介绍,更要对对方抱一种负责的态度。
毫无疑问,有固定性伙伴的同性恋者,对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要大大高于没有固定性伙伴的,持逢场作戏态度的比率要大大低于没有固定性伙伴的。这两者的关系是互为因果的,很难说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
在性行为过程中,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扮演“丈夫”角色的对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要高于扮演“妻子”角色的,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两者的比率相同。在前面曾分析过,扮演“妻子”角色的同性恋者有些是和本人的条件不好有关的,为了能有同性性伙伴,就会迁就自己充当“妻子”的角色,被动地承受,只要能满足这方面的性欲就行,很少或者很难追求感情上的忠贞不二。但是扮演“丈夫”角色的同性恋者往往具有某些条件上的优势,他们对性伙伴的要求较高,选择性较强,因此他们对待性伙伴的态度,不仅要满足自身的生理需要,而且要满足感情上的需要。
从亲热的间隔时间来看,凡是间隔时间较短的,即性行为次数较多的,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也高,尤其是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是这样。这种情况和异性恋中夫妻感情与性交频率之间的关系较为相似,两者也有互为因果的关系。
3. 性观念与对待性伙伴的态度
同性恋者对待性伙伴的态度除了受上述因素影响外,还和当事人其他性观念有关。认为同性恋很合理的人中,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要高于对同性恋持其他看法的。
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认为同性恋行为“很合理”的,对同性性伙伴的态度忠贞不二的,占70.0%;认为“不合理但他人管不着”占19.0%;认为“不是大问题但不能让人发现”的,占6.7%;“有犯罪感,但还要干”的,占20.0%;“十分悔恨,要改”的,占17.6%;“不知道”的,占15.4%。在押的同性恋者中认为同性恋行为很合理的对同性性伙伴态度忠贞不二的比率高达75.0%,也远非持其他看法者所能比。
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也相当高,总体看来高于70%。认为同性恋有益于健康的同性恋者,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也明显高于认为同性恋对健康有害或无所谓益害的同性恋者。
由上述可见,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同性恋者,对同性性伙伴持忠贞不二态度的比率相对要高;而对同性恋持否定态度或态度暧昧的同性恋者,以逢场作戏、说不清的态度对待同性性伙伴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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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性观念(3)
三、对同性恋的看法
1. 同性恋者的自我肯定
社会上对同性恋有各种看法,大多数异性恋者认为同性恋不可理解,不可思议。作为同性恋者一般说来自然认为自己的行为具有某种合理性。
据“上海调查”,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认为同性恋很合理的有10人,占5.1%;认为同性恋虽不合理但是别人管不着的有42人,占21.5%;认为这不是大问题但不能让别人发现的有104人,占53.3%;有犯罪感,但还要干的人有5人,占2.6%;十分悔恨,要改的有17人,占8.7%;不知道的有13人,占6.7%;未答的有4人,占2.1%。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认为同性恋很合理的有4人,占6.8%;认为同性恋是不合理但别人管不着的有14人,占23.7%;认为这不是大问题但不能让别人发现的有13人,占22.0%;有犯罪感,但还要干的有8人,占13.6%;十分悔恨,要改的有12人,占20.3%;不知道的有5人,占8.5%;未答的有3人,占5.1%。
虽然,对于同性恋的合理性的评价要考虑到社会的一般规范,但是在同性恋者中间,如果把“很合理”、“虽不合理但别人管不着”、“不是大问题但不能让人发现”看作是倾向同性恋,把“有犯罪感,但还要干”、“十分悔恨,要改”看作是倾向于否定同性恋,那么是肯定同性恋的占多数,在正常生活的和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分别占79.9%和52.5%。在“教育”和“改造”的条件下,在押的同性恋者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不如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多,这也是合乎逻辑的。
从性别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是男性高于女性,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则相反。
从年龄来看,年龄越大,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越高。从文化程度看,调查中未发现这和对同性恋的看法有多少关联。从婚姻状况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已婚者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略高于未婚者,但在同性恋犯人中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是在婚的低于未婚的。
2. 首次同性性行为因素与影响
此外,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或者没有异性性行为的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比较接近,但是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没有异性性行为的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高于有异性性行为的同性恋者。
从首次发生同性性行为的年龄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发生首次同性性行为的年龄越低,否定同性性行为的比率越高。据本调查,14岁及以下的否定比率为15.8%,14~17岁为10.9%,18岁及以上为10.2%。
出现这一情况,可能是因为其中许多人是由于年龄较小而在不自觉的情况下,甚至是在引诱和胁迫下参与同性恋活动的。当然,这些人对同性恋的看法又和他们以后的同性恋经历有关,也有可能从不自觉状态成为一个自觉的同性恋者。
从首次同性性行为的原因来看,“看了有关报道想试试”、“他人引诱”、“对方胁迫”中持否定倾向的比率都要高于出自其他原因的同性恋者。
3.对身心健康影响的看法
“上海调查”还了解了同性恋者对同性恋对身心健康有什么影响的看法。这和前述的问题有密切联系。据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反映,认为有益的有10人,占5.1%;认为有害的有63人,占32.3%;认为同性恋无所谓益害的有111人,占56.9%;未答的有11人,占5.6%。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认为有益的有5人,占8.5%;认为有害的有23人,占39.0%;认为同性恋无所谓益害的有28人,占47.5%;未答的有3人,占5.1%。
由此可见,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同性恋者认为同性恋是有害于身心健康的。
从性别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和在押的同性恋者中,男性认为同性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比率要低于女性,认为有害的比率则高于女性。
从年龄来看,和对同性恋对身心健康的影响的看法没有大的关联。
从文化程度看,关于同性恋对自己身心健康的影响,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认为有益和有害的比率与文化程度基本上是正比关系。认为有益的: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1人,占8.3%;初中的,3人,占6.4%;高中的,4人,占5.2%;大专及以上的,2人,占3.4%。认为有害的: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3人,占25.0%;初中的,11人,占23.4%;高中的,23人,占29.9%;大专及以上的,26人,占44.1%。
而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认为有益的比率与文化程度基本无关,而认为有害的比率与文化程度基本上呈反比关系: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6人,占54.4%;初中的,8人,占32.0%;高中的,8人,占44.4%;大专及以上的,1人,占20.0%。
从婚姻状况看,未婚的同性恋者认为同性恋对身心健康有益的比率要高于在婚的,认为有害的比率则低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