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光与影-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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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乔叟那样对于宗教没有多少恭敬之意。莫尔的内心对于传统的宗教具有太多的依恋,这种依恋既成全了他的非凡的殉道者的形象,又使他常为后世人诟病,仿佛成了一块白玉上的唯一一个污斑——他离开修道院,走入伦敦社会,并随之成了当时名闻遐迩的名律师。他的名声不仅是就律师才能而言,也是就其人格而言。这位禀性正直的年轻律师成了受人爱戴的人物。两年后,他被选为议会议员。这个一直就是享利七世的“财务大臣”的议会多年以来受到享利七世的冷落,只有到了勒索财物的时候,他才记起身边还有这么一个议会可供利用。年轻的议员莫尔入选议会的时候,恰逢享利七世又向国会勒索巨款。莫尔义正辞严,直犯龙颜,否决国王的无理要求。他的提议受到一直受到王权压抑的议员们的支持。终于有一个胆大的站出来说话了!国王的一个大臣赶忙回宫报告享利七世,说有一个“还没有长胡子的男孩打乱了陛下的全盘计划。”享利七世大怒,可又不敢公然惩罚莫尔,就迁怒于莫尔的父亲约翰,将他关进了伦敦塔。
莫尔受到国王的压力,离开国会。次年,莫尔结识了约翰·科尔特一家,一个苏格兰的贵族之家,成了这个友好家庭的常客。莫尔此时二十七岁,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谈吐高雅,自然颇受这个家庭的三位待字闺中的小姐的青睐。老科尔特十分欣赏年轻的莫尔,暗自得意莫尔对他的女儿的柔情。可这个老好人犯一个错误:他还以为莫尔爱上的是他的大女儿,因为莫尔经常坐在她的身边。可科尔特没有注意莫尔充满柔情的眼光却是落在静静坐在客厅一角的二小姐身上。谁也没有察觉莫尔的内心。等到莫尔向科尔特提出求婚的时候,老科尔特笑着说道:“我早就猜到了!……珍妮会幸福的。”珍妮是大女儿的名字。善良的莫尔虽然内心依恋珍妮的妹妹,却不愿意伤害珍妮。珍妮非常爱他。老科尔特的这个错误并未导致一个不祥的后果,相反,却促成了一桩幸福的婚姻。
莫尔在私生活里不仅是位好丈夫,而且也是位好父亲。他和珍妮生有三女一男。为了孩子的教育,莫尔把家庭变成了一所学校。他的住处也是当时人文主义者们聚会的场所。大学者伊位斯莫及名画家荷尔拜因就是这个和睦的家庭的常客。四个孩子从小受到人文主义的熏陶,日后都成为了学识渊博的人。
这个家庭当时唯一的不幸是珍妮的早逝。这位贤妻良母婚后第六年就玉殒了。莫尔此后还有过一次婚姻,娶了一位商人的遗孀为妻,照料四个尚未成年的孩子。
就在莫尔沉醉于家庭幸福的时候,那个曾使整个议会几乎成为傀儡的享利七世驾崩。享利八世继位。莫尔重返政治舞台。从此,莫尔的政治命运便与享利八世的好恶联在一起。
起初,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享利八世是很器重这位才德兼备的人的。刚满三十二岁,莫尔就被任命为伦敦的副执行官,八年以后,又被提擢为王室申诉法庭庭长及枢密顾部官。不久,他又被册封为爵士,并被委任财政大臣,接着又是下议院议长,兰开斯特公国的首相,直到升为大法官,成了英国社会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人物。
这是十六世纪二十年代莫尔的政治命运,那时,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浪潮还未波及英国。尽管享利八世厚待莫尔,不拘礼仪,甚至亲自登门访问莫尔,共同讨论一些自然科学问题,然而,莫尔对此非常清醒。“这个职位对我说来并不亚于达摩克利头上所挂的利剑,”这位权重一时的显赫人物说道,“……我的前任就是前车之鉴。”
处在一个对所有的臣子握有生杀大权国王的左右,这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游戏。假若这头脾气难以捉摸的狮子感到眼前的玩物非常有趣,那它也许会伸出舌头来舔一舔它,聊表欢心,可是不能保证,它会永远如此友好。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莫尔的宗教倾向,即对传统的宗教的依恋。享利八世那时也是一个宗教保守主义者,仇视德国的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而且极有可能应和西班牙的反宗教改革运动。本来,这是一个宗教问题,然而那个时代的宗教往往就是政治。享利八世的本意是要反对宗教改革,他甚至委托英尔写了《为七项圣礼辩护》这本书,驳斥路德的《教会的巴比伦之囚》。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与罗马教皇发生分歧(他的离婚请求遭到教皇拒绝),从而一夜之间使他在宗教问题上成了英国的路德。
享利八世希望莫尔这位深孚众望而又才华夺目的宠臣支持自己,可是从不委曲逢迎国王的莫尔在宗教上态度严肃,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对于享利八世的要求自然缄口不言;不久,又恐旧事重提,干脆辞去职务。
1533年,享利八世公开与教皇决裂,宣告英国的天主教会独立。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皇,本是俗权对于教皇的一个必然要求,符合英国正在兴起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可是,享利八世的专横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伟大的敌人。就在享利八世宣告英国教会独立的次年,他亲自为新皇后安·菩琳加冕,邀请莫尔参加盛典,莫尔拒绝参加。莫尔因此受到了犯有叛国罪的控告。这是享利八世试图消除莫尔“这个障碍”的信号。尽管这次控告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可是享利八世一直怀恨在心。
不久,国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享利八世这位俗权的王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这个软弱的国会同时还通过了几项法案,承认享利八世与菩琳的婚姻合法,并立皇后之女为王位的合法继承人。这位尚且年幼的公主日后成了伊利莎白女王。
享利八世又在某种专横心理的驱使下,迫使每位公民宣誓承认自己是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是”或者“否”,等于“活”或者“死”;没有另外那种使人超脱尘嚣而又不辱自身人格的选择——沉默。莫尔选择了“否”,被关进了伦敦塔中。三十年前,他的父亲约翰曾因享利七世迁怒于已而在塔中度过一段时间。
面临死神降临,莫尔依然不改初衷。囹圄中的莫尔成了一个伟大的殉道者的形象。假若我们抛开众说纷纭的“宗教的进步”这些可疑的观点,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巨大的身影,一种完美的人格化身。何况,这位巨人自己的更具世俗色彩的“宗教”——它反映在那本不朽的著作《乌托邦》中——要比那些因为世俗的利益而起的宗教改革,更有宗教色彩,几乎成了善人对于未来世界的一种神圣的憧憬。
身陷囹圄的莫尔随即被判死刑,身首异处,首级被悬挂在伦敦桥上示众。
探索一下这位对传统宗教倍感依恋,而又对当时的英国社会状况颇为不满的伟大人物的心理,对于我们了解那个时代内在精神的某些已经初露端倪的悖论,不无助益。宗教改革无疑是对落后的社会状况的一种改革,希望宗教能够成为一种信仰,而非神圣而又世俗的权力。对于宗教改革的滥觞地的德国来说,宗教改革却造成了对人文主义的压制,因为人文主义兴起于意大利,而德国的人文主义者对意大利不无好感,这就成了路德教派的障碍。对于英国来说,情形稍有不同。宗教改革是因享利八世对于自主权力的渴望而促成的,它却顺从了正在兴起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要求。假若莫尔反对宗教改革,是因为他预见了宗教改革可能造成的世俗利益的调整——也即阶级利益的调整,出现悬殊的阶级利益差异——那么,他提供了另外一种“宗教”或者“憧憬”;这是一个假想的社会图景,没有剥削,阶级利益均等,男女平等,人人参加劳动产品归社会所有,公民各取所需,同享劳动成果,不用进行商品交换。这便是托马斯·莫尔在 《乌托邦》中提出的理想,一个远比他的时代以及随后的时更为高迈的理想,尽管这个理想的空想性质甚浓,但是这是一个善人对于未来世界的一个善意的构想。尽管莫尔的理想之邦更象一个孩子的梦想,可是它却成了几个世纪以后那些圣西门们的梦想。他们有理由把莫尔尊为先知。
十八、斯宾塞体
享利八世纪之后,伊丽莎白一世于1558年——那时她才二十五岁——登上王位。她不象享利八世那样专横,“她有男人的头脑,又有女人的手腕。”(安东尼·伯吉斯在传记中这样说道)也不象其母那样轻率。她使威廉·塞西尔爵士及法朗西斯·沃尔辛厄姆爵士这些颇具才干的须眉男子拜倒在自己的裙衩之下。在这些忠心耿耿的大臣的辅弼下,英国成了海上大国,并在1588年借风暴的力量摧毁了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苦心经营的无敌舰队。
对那个时代而言,制海权也就意味着世界霸权。从此,英国的舰队以及商船驶向世界的每处海域,带去了廉价的工业品以及英语;作为交换,又带回了黄金、殖民消息以及奴隶。这是英国的黄金时期,地处世界边缘的英国一跃而为世界的中心。
伊丽莎白一世本人除了政治的雄心外,对于文艺也有一番热情。这位坚守处女之身的女王多才多艺,不仅是个语言学家,而且是神学家、音乐家和诗人,并且酷爱戏剧。宫廷对于艺术的爱好就足以引起整个社会对艺术的热忱。在她治下,人才辈出。尽管这一时期许多伟大的文人都不曾在伊丽莎白的宫廷得到什么官爵,可她带给英国社会某种向上的热情,而这,对于文学艺术来说,无疑更是一种恩惠。
这一时期的作品——就其主流而言——也染上了这种热情的痕迹,对于宫廷的热情,对于国家——其实那个时代往往就把国家当作宫廷,反之亦然——的热情。这就足以导致某种辉煌因而显得有点粉饰意味的文体的产生。斯宾塞的诗可以作为一个代表。作为伦敦方言的英语经历了这一场洗涤以后,成为一种优雅的语言。对于本族的语言的自信是伴随着对于本国的自信而来的。可是即使是在辉煌的年代,那些敏感的心灵也并非是没有一点阴翳的。尤其到了伊丽莎白统治的晚期,辉煌的表面之下渐渐显露出来的危机更象怀疑主义的云层在人文主义者心底洒下的巨大的阴影。人文主义者猛然发现自己处在一个于已不利的时代,他们本来构思了一个人文主义的理想之邦,而丑陋的现实却证明了他们太天真了。
国教以及从国教中脱离出来的清教对于人文主义并无特殊的好感。若从宗教精神来看,假若英国国教还是一个打着宗教改革旗号而实际上是教权的地区化的结果的话,那么清教则是一种新的禁欲主义,且是一种更为严格的禁欲主义。因为它甚至弭除了对“偶像”的任何膜拜之情。自然,尘间的一切享乐,包括文学艺术,都在禁止之列。到此为止,一个更为超验的上帝已经莅临尘间,而“人”——人文主义的大写的人——将从圣殿上退下。从佛罗伦萨到伦敦,文艺复兴最终在北部国家的宗教禁欲主义的压抑落下帷幕。1642年,清教徒封闭了伦敦剧场,标志着整个文艺复兴运动的结束。
伊丽莎白一世虽然酷爱诗歌、戏剧、可是在她治下的一位臣民、后世称为“诗人的诗人”的爱德蒙·斯宾基却并没有得到这位自以为是的女王——她一直自认为是人们心目中的女神,到了晚年还是如此——的亲睐。斯宾塞本想以 《仙后》这部华丽诗篇打通通往伊丽莎白宫廷的道路——在《仙后》中人们经常能从“仙后”的倩影之中看到伊丽莎白一世——而她仅给了他五十个金镑作为年俸不把他打发回了爱尔兰。
爱德蒙·斯宾塞 (EDMUND SPENSER)于 1552年出生于伦敦,一个布商家庭。他从剑桥大学毕业以后,作了伊丽莎白一世的宠臣莱斯特伯爵的侍从。这位蒙受皇恩的伯爵有一个著名的外甥,菲力普·锡德尼,日后《为诗一辩》的作者,与斯宾塞成了朋友。最初为斯宾塞带来诗人荣誉的《牧人日历》一诗,便是献给锡德尼这位朋友兼保护人的。这是一篇包括十二首牧歌的田园诗,它的结构有着“日历”的特点:每一首牧歌的标题就是每一个月份的名称。“十二”这样一个数目对斯宾塞来说,简直具有某种宗教意味,他在日后的《仙后》诗篇中,又重复了这个数目,不过,已由“十二”个月份换成了“十二种品德”。
《牧人日历》的主题是热情,准确地说,是爱情,罗瑟琳这样一位妙龄女子的万般柔情。斯宾塞以华丽而夸张的文体抒发他的情思,只是这种过于粉饰的文体着实令人怀疑斯宾塞的真情,仿佛他对文体的眷恋胜过他对罗瑟琳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