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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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貌不扬的猎狗。
“好,穆迪太太,我走了,”汤姆一边对我说,却一边握了一下我姐姐的手,“我想我会在伦敦见到穆迪,你觉得我的狗怎么样?”他边说边怜爱地拍着狗。
“我觉得它挺难看的,”我姐姐说,“你打算把它也带走吗?”
“很丑!——动物女公爵很丑?瞧!它是个十足的美人,——美人动物!哈!哈!哈!昨晚我花两畿尼买的。”(我想起了他早晚不分的老毛病。)
“穆迪太太,你姐姐可不太会相狗。”
“一点不错,”我姐姐一边大笑一边说,“你今晚就去伦敦吗,威尔逊先生?你走进这屋时我还以为你正整装齐备要去打猎。”
“当然了,在加拿大有绝好的猎场。”
“我已经听说了,那里的熊和狼多得很。我想你这是有备而行,带好了猎狗和枪。”
“没错,”汤姆说。
“但你肯定不会把那条狗带在身边吧?”
“说实在的,我会带它,它是条不错的狗。这一趟是我能做到的最好一笔投资,我兄弟查尔斯已为我们定好了票,我和我的狗同船前往。”
“要离开你了,真遗憾,”我说,“但愿你俩像威廷顿和他的猫那样吉星高照。”
“威廷顿!威廷顿!”汤姆边说边盯着我姐姐,开始遐想起来,与妇女们在一起时他经常会这样,“这位先生是谁?”
“一个老朋友,当我还是小姑娘时就认识他了,”我姐姐说道,“但现在我没时间跟你聊他,如果你去圣保罗教堂的广场,打听一下理查德·威廷顿爵士和他的猫,你就会毫不费力地了解到他的历史。”
“她的话你别在意,威尔逊先生,她在挖苦你,”我说,“我希望你能平安渡过大西洋,也希望你能高高兴兴地见到你的朋友们。可是在那陌生的土地上,到哪儿去找老朋友呢?”
“别急,”汤姆说,“我愿一季度未过完就能在加拿大丛林中见到你,那时有多少探险经历我们要迫不及待地互相诉说!真是太棒了,再见!”
查尔斯·威尔逊上尉跨进了我的小客厅说:“汤姆已经走了。”他几天前与他那古怪的兄长最后道别。“我看着他和女公爵安全上船,尽管他有些古怪,但离开他时,我心里挺沉重的。我觉得好像我们永远无法相见了,可怜的汤姆!你是现今我的几个兄弟中我惟一爱的一个。罗伯特和我一向不怎么合得来,现在也难得见上几面。他结婚了,在新南威尔士安家落户。其他几个呢——约翰、理查德、乔治——他们都走了——全都走了!”
“你们分手时汤姆情绪好不好?”
“好!他真是个自相矛盾的人,该哭不哭,不该笑却笑。‘查尔斯’,他大笑着说,‘告诉姑娘们在我回来之前,去找些新的好曲子听听。你听着,如果我永不回来了,我就把我的袋鼠华尔兹留给她们做纪念。’”
“真是个奇怪的人!”
“的确够奇怪的,你还不完全了解他有多怪。他走时只带了一点钱,但他居然在船上买了两个铺位,因为这样就不会遇上一个睡觉打呼嗜的人躺在身边。怕万一碰上打呼嗜的人就扔了三十英磅!另外,‘查尔斯’,他说,‘这么小的船舱再装下另一个人,实在受不了,他们会用我的毛巾、梳子,还有牙刷,就像从新南威尔士回来时遇到的那个该死的家伙一样,他与我挤在一张床上,还厚颜无耻地拿我的牙刷刷牙。在这里我可以一个人高高兴兴、舒舒服服像个王子,我的女公爵可以睡在另一个铺上,当我的王后。’然后我们就分手了。”查尔斯上尉继续说道:“但愿上帝能关照他,因为他从不会照顾自己。”
这倒使我想起他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走。他怕我们的小宝贝会吵得他整夜不眠,他不喜欢孩子,并说就为这他决不结婚。
七月一日我们告别了英国,正如我前面所述,船于一八三二年九月二日停于魁北克的圣·路易斯堡。汤姆·威尔逊是五月一日起程的,很顺畅,从他朋友那里得知,他舒服地在丛林里安顿下来,买了个农场,打算秋季开始工作。这些都是好消息。因为他住得离我哥哥很近,所以我们庆幸我们的古怪朋友最终在荒蛮之地找到了家,我们也能很快与他重逢。
九月九日,我们坐的“威廉四世”蒸汽船停靠在安大略湖畔的小镇上,镇子虽小,但日新月异。那天晚上天很黑,还下着雨,船上挤满了移民,当我们到这小客栈时得知已经没有房间,一张床也没有了。再往前走去找也不大可能有,因为几星期来此地的移民人数太多。穆迪要求用一下沙发,好让我晚上休息,但店主连这也不同意。当我在挤满陌生面孔的过道上等结果时,有双眼睛透过人群瞧着我。那会是汤姆·威尔逊?这可能吗?但谁还会有那样一双眼睛,眼中又流露出那样一种古怪神情。片刻之后,他便挤到了我身边,低声说道:“在这样的人群里我们又见面了。”
“汤姆·威尔逊,是你吗?”
“你不相信?我自信在这里不可能再找到我这么潇洒的小伙子,就是我,我发誓!——尽管原来的我所剩无几,我身上的精华已经在该死的丛林里孝敬了蚊子与蚋。穆迪在哪?”
“他在那儿,正试着说服那位先生出于爱心或看在钞票的份上,给我张床过夜。”
“你可以用我的,”汤姆说,“我可以裹条毯子睡在客厅的地板上,这是印第安人的习惯。这要交涉一下,我直接去和那个美国佬谈,他是这世上最好的人!这里正好有个小客厅,我们几个前途远大的青年暂时搭伙住在里头,到这儿来,我要去找穆迪。我盼着要告诉他我对这该死的地方的想法。你很快就会得出自己的看法。”说完擦了擦手掌,带着活泼调皮的神情跨过箱子、盒子,穿过焦虑的面孔,去告知我丈夫他热心为我们安排的一切。
“接受这位先生的安排吧,先生,就到明天,”客栈老板说,“到明天我就能把你们一家人安排得舒服一些。不过我们也够挤的了,挤得过分了。我的妻子和女儿只能睡在马棚上的小阁楼里·这样可以给客人们多留些房间,我猜让那些体面人睡在马棚里,真是够损的”
事情安排妥当后,穆迪和汤姆·威尔逊一同回到小客厅里,这地方我已经觉得很不错了。
“哈,这是不是有些滑稽?我竟然是第一个欢迎你们到加拿大来的人!”汤姆说。
“但你在这儿干什么,我的好伙计?”
“害疟疾整天打哆嗦。但尽管我能听到牙齿令人讨厌地咯咯作响,我还可以笑,你会猜想这堆牙齿正争吵着看谁先从嘴里掉出来。这种哆嗦狂是这个新国度吸引人的主要方面。”
“恐怕,”我说,看出他变得那么苍白,消瘦,“这里的气候适应不了你?”
“我也适应不了它。好,我们应该马上逃离这儿,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正要回英格兰。”
“不可能!”
“千真万确。”
“那农场——你打算怎么办?”
“卖掉。”
“你的设备呢?”
“也卖掉!”
“卖给谁?”
“卖给能把它们照看得比我强的人。啊!如此的国度,如此的人民,如此的流氓!还比不上澳大利亚。在那儿,你知道谁是老主顾,而在这里要辨别才知道,他们竟如此行骗!上帝原谅他们吧!我根本没法把钱看住,他们想方设法骗走了我所有的东西,我回家的钱都快不够了。我买了只小狗熊,以应付最坏的事情发生,那可真是只好熊,能保证我和我叔父彼此之间相安无事。你应该去看看熊,他就呆在隔壁马棚里。”
“明天我们再去看布伦熊,今晚还是说说你的事,还有你在丛林里的生活。”
“慢慢地你会知道。我不擅长讲述历史,”他伸了伸腿,打了个呵欠,继续说道,“更不会写传记,我从来就找不到合适的词去描述事实。不过我还是尽我所能试一下,注意说错,不要笑话我。”
我们保证要严肃听讲。看着汤姆·威尔逊,听他说话,此时想严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给我们不连贯地讲了他的经历:。
“我的麻烦是从海上开始的,一路很顺,诸事都顺。就是我那可怜的狗,美丽的女公爵。四足动物中的美人,与世长辞了。我想为她举行葬礼,但大副不让,那个狗娘养的!他还威胁要把我和那死狗一道扔到海里去,那个粗鲁的恶棍坚持把我的狗朋友叫死狗。余下的航程中,我再也没跟他说话。在我到这里之前,再没发生过什么值得一说的了。在这里我碰到一个朋友,他认识你兄弟,我就和他一同出发去丛林地带。在路上我们遇到许多愚人村来的聪明人,他们大多都是要去丛林,因此我也觉得挺高兴,因为至少可以说我没有落伍。有位先生为人和善,着迷地谈论著丛林的一切,这就成了我们一路上闲聊的中心内容——丛林多么美丽,多么宽阔,定居在那里的人们生活多么舒适,自食其力。他的话说得我心旷神怡,整天什么事都没干,一路唱‘丛林生活之歌。’我唱着进入了丛林,但不久便如爱尔兰人所说的,学会用悲腔唱老调了。”
他又停了好一阵子,此间汤姆似乎是让往事搅得心烦意乱,他靠在椅背上,情不自禁地不时发出空洞的大笑。
“汤姆,汤姆!你疯了吗?一我丈夫摇着他说。
“我从来没正常过,这点我知道,”他答道。
“你知道我们全家都这样,还是让我笑个够吧。丛林,哈。哈!我过去时常在林子里漫步,打猎,尽管我从未找到一只猎物,因为那里的鸟兽可不像我们这些英国移民这般傻。我偶然想起你们要来这儿的林子里度过后半生,就会停下脚步,捧腹大笑,笑得林子里都回响着笑声。这成了我惟一的慰藉。”
“噢!我的老天!”我说,“我们别去丛林地带了。”
“要是去了你会后悔的,”汤姆接着说,“不过先让我接着往下说。在到目的地之前,我累得快要散架了。最后十二英里断断续续全是泥坑,泥坑上搭着木排,用来支撑肢体,叫做木排桥,真是有独创性的发明。请注意这东西比衣服裤子还重要,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上面,心想没裤子也可以到达目的地,没这些木排桥就到不了。到那位先生那里时已是夜里了,我又累又饿。从河上飞起一群又一群的蚋,对我始终关怀如一,叮得我满脸起泡,面目全非。我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洗洗,换换衣服,但这地方毫无隐私可言。在丛林里什么东西都是公共的,就连床都不得不与人共享。床就放在公共寝室的地板上,想想吧!一个公共寝室!——男的、女的、孩子只隔着个帘子摆摆样子。噢,上帝!想想那些声音,呼噜、啼笑、嘟囔。还有喷烟吐雾的,再想想腿踢、肘撞,挤作一团,那令人窒息的热气,还有蚊子伴着该死的嗡嗡叫声,加在一起你就能想象出我到达丛林第一晚所受的煎熬。
“同你要对付的恶劣行径相比,上面这些连一半都算不上。夜半时分还有人打搅你,他们比蚊子还讨厌,你必须压住恼火,但这比又热又问的房间还令人难受。一天三顿,全是猪肉,难怪犹太人要避开这种肮脏的畜牲,他们真是美食家。猪肉,早上、中午、晚上全是猪肉,泡在猪油里。真应该治一治那成天吃美味鹑鸡还满腹牢骚的主教,让他整天吃猪肉。在丛林里呆上三个月后,他准会去当隐士,以避免见到可怖的猪肉。难怪我这么瘦,我总是饥肠辘辘,因为不爱吃油馅饼和猪肉,还有那没发酵的恶心的面包,以及用煎锅制成的美其名曰蛋糕的东西。
“我从前对尽是猪肉的饭食恐怖至极,所以,每当我看到有人做饭时,我就赶紧跑到独木舟上,希望把头脑里与这猪肉饭相关的所有记忆都扔到水里。可是在这里,飞禽走兽都大着嗓门叫:‘猪肉、猪肉、猪肉!’
那位先生劝他的朋友不要因为诸如此类的小不如意而放弃这片国土,毕竟这些只是小痛痒,很容易承受。
“容易承受!”威尔逊义愤填膺地大嚷道,“你去尝尝那滋味,再来跟我谈这个。我可曾试着用极大的涵养来忍受,但没用。我嘟嘟暧嚷搅烦了所有的人,房子里的妇女们也经常告诉我绅士老爷要是不能忍受这些小痛痒,就不该跑到这个国家来。我应该像蝴蝶飞到蜂房一样,在这里当个好居民。在丛林里不可能吃好穿好,人们应该学会能找到什么就吃什么,尽管衣衫褴褛、肮脏不堪也应心满意足,就像丛林中的邻居一样。他们总是这样说,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