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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哲学科学常识-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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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力。直线匀速运动是运动的一种,需要一个力来维持,静止却是不需要力来维持的。放在我眼前的茶杯,停在红灯前的汽车,无论如何不能说成是正在运动。在牛顿体系里,大地这个参照系被废除了。我们现在要想象的是一个无限广袤的没有参照系的绝对空间。在这样一个绝对空间中,运动和直线匀速运动成了一回事。运动和静止的感性差别在这里是无所谓的。
  按照我们的常识,没有生命的东西,如果不受外力作用,就静止不动。典型的例子是弹簧的运动或变化。生物有目的,有内在的动力,只有生物由自己发动运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差不多主要用这个办法来察看一样东西是不是生物。一样东西的运动是有原因的,没有原因它将静止不动,或者其运动将逐渐停歇下来。笛卡尔把问题倒转过来:“我们应该问的是,它为什么不继续永远活动下去呢?”运动本来是要原因的,现在,运动中至少有一种,直线匀速运动,像静止一样,不需要原因就能持续,或者反过来,如果说直线匀速运动需要一个力来维持,那么静止也需要一个力来维持,而这个力,惯性,和我们平常所谓的“力”颇为不同。我们平常总是说“施加一个力”,惯性却不是任何东西施加到物体上的。
  在常识以及在亚理士多德那里,位移这种运动是变化的一种,是最简单的变化。运动的物体是有所改变的物体,静止的物体却不发生改变。物体在静止时保持其本身,而在运动中则改变了本身,从而具有回复到本身的倾向,就像一根被压紧或压弯的弹簧那样。所以,一般说来,静止是自然的,在本体论上有较高地位。运动、骚动、动乱则是一种扰乱,有待消除,以回复到平静。伽利略、笛卡尔、牛顿改变了运动的意义,物体处在静止状态或运动状态中,这两种状态和处在其中的物体是分开来考虑的,运动并不改变运动的物体。运动不再是物体的变化、生成,而是相对于其他物体或绝对空间而言的。
  与变化息息相关的时间概念也发生了转变。时间本来是内在于物体变化的,现在,时间变成了像空间一样的外部框架。这一点突出体现在“运动状态”这个用语里。Status或状态是静止的意思,不变的事物处在某种状态之中,变化着的事物则不处在任何状态之中。变化是从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过渡。因此,运动状态差不多是个不谐用语,近乎“不变的变化”。
  我们记得,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有些活动是由外力迫使的,有些活动则出自事物的本性。我用力把一根弹簧压弯,这是用外力来造成一种变化。我一松手,弹簧回复到原来的样子,这是弹簧出自本性的活动,这种活动使得弹簧回归它本来的状态,自然的状态。关于活动或运动的这一理解具有普遍性,使得各个领域中的活动可得到连续的理解。你把刀架在我脖子上让我给你500块钱,或者我自愿资助你500块钱,这是两件根本不同的事情。现在,事物的活动和事物本身分离开来,事物本身不再对它所经历的活动有什么影响,导致运动或变化的全部原因都被移到事物的外部来。对运动的这一理解,无论在力学上获得怎样的成就,却与我们在其他领域中对活动、行动、行为的理解不相协调,我们似乎很难取消自主行为与被迫行为之间的区分,很难设想行为的主体从来不是它的行为的原因,不是其行为的责任者。或者反过来,在逻辑上推进外部原因这一思路似乎不得不让我们最终取消责任人的概念。我偷窃或吸毒,我自己对此没有什么责任,原因在于我从小父母离异,在于社会没有为我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等等。
  我们多数人不曾意识到牛顿物理学的话语和日常话语的根本区别,但反观科学史,这里涉及的每一个概念都经过了长期的准备,经历了深入的讨论或争论。地球作为动与静的参照系,这一点在哥白尼那里就取消了。布鲁诺提出了无限空间的观念,提出运动与静止同样高贵。不过,布鲁诺还是在中世纪的思想框架中进行观念之争,而在笛卡尔那里,取消静止和运动的区别具有了明确的物理学意义,直线匀速运动像静止一样,也是一种状态,两者处在同一本体论层面上,实际上已经无法区分。诚然,绝对运动不等于静止,但只有上帝才能区分绝对运动和相对运动。伽利略则为牛顿准备了新的惯性概念,在伽利略那里,惯性已被理解为物体抵抗加速度即速度变化的性质。开普勒也同样把惯性理解为“对变化的抵抗”。而且伽利略还以相当清晰的方式表述过第一运动定律。不过,在伽利略那里,第一运动定律的内容和惯性概念尚无明确联系,没有形成惯性运动的概念。
  这里所发生的概念转变远不止于引入了操作定义,仿佛我们只是为了方便把把静止和直线匀速运动视作一事,同时在我们的真实理解中则仍然保持两者的区别。这里发生的是基本理解的转变。为方便计而引入操作定义是一回事,由于理解的转变而不得不重新定义基本概念是另一回事。思想史上,只有第二种情况才值得重视。新物理学家不是符号操作者,他们重新定义我们关于自然的基本概念,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从数学上处理关于自然的问题。
  第一运动定律用一个数学物理的运动概念取代了一个老物理学即自然哲学的运动概念。新的运动概念在形式上极其简单,我们一旦掌握了它,就可以使运动计算变得十分简便。但它“很难被完全理解和把握”。因为它缺少感性,和我们的常识乖离。新的运动概念和日常经验不合,这一点笛卡尔本人也注意到了。他用上帝的永恒来建立运动的守恒定律。但在牛顿那里,新的运动概念就不再需要上帝来提供持续的动力,与常识的乖离由于其整体力学理论的成功得到补偿。与新的运动概念联系在一起的一系列概念构成了一个新系统,其中的概念互相定义,标识着物理学开始摆脱自然概念的束缚。

  加速度、质量

  力、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说,要改变物体的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需要在与加速度相同的方向上施加与加速度成比例的力,比例常量是物体的惯性质量。力等于质量乘以加速度,或F=ma。
  这里出现的三个概念,力、质量、加速度,每一个都很能说明新力学的概念特点。
  力是我们直接了解的概念。我们都有关于力的经验,用力举起一件重物,感受到某种压力,心力交瘁,等等。力的概念在这些用法中有种种变形,研究这些变形是一般概念分析的任务。牛顿的力不完全等同于自然概念中的力,它不涉及想像力、心力这些“力”。不过,在这一点上,牛顿所做的事情不超出一般理论都会做的,即排除一个概念的连绵不断的延伸用法,把一个概念限制在某种明确的概念联系之中。牛顿力学对力这个概念的更重要的改变在于,牛顿的力用来改变物体运动的方向或速度,维持直线匀速运动是不需要力的,这和我们的平常观念不尽相合,也和亚理士多德物理学冲突。我们推一个手推车,要维持匀速前进,也是要用力的。在这个意义上,可说牛顿对力这个概念做了重新定义。
  但显然,牛顿的力和我们平常所说的力并不是毫不相干的两种东西,它差不多就是我们推动一个物体或拉动一个物体所需要的力气。这些力气即使不能精确测量也是可以大致衡量的。基于牛顿对力的定义和力的自然概念之间的联系,我们能够进入牛顿体系,能够逐步理解那些更严格的也是更狭窄的表述。而且,牛顿也会承认维持手推车的匀速前进是需要力的,只不过这个力是用来克服摩擦力的。而在亚里士多德体系中,即使不考虑摩擦力,维持一个物体的“非自然”运动也是需要力的。
  στυφχψωστυφχψωστυφχψω
  现在我们来看看加速度。一般意义上的速度增减是我们当然常常经验到。车开得越来越开,落地的足球滚动得越来越慢,最后停了下来。不过,比较起力,牛顿的加速度与我们的自然概念离得更远。一个次要的差别是,在我们通常的理解里,越来越慢与越来越快有性质上的区别,现在,这两者被统一在同一个概念之下。不过这个转变早就在数学中通过引入负数完成了。在负数概念中,数值与数的正负方向分离开来,与此相仿,在加速度概念里,力的强度值和力的方向分离开来。尽管强度和方向我们总是一齐经验到的,但凡熟悉数学…科学的人都已习惯于这种分离。在中世纪、尤其在伽利略那里,已经形成了近似于牛顿的加速度概念。
  加速度概念中的难点在于,虽然我们是从越来越快或越来越慢开始来领会加速度的,但伽利略的加速度概念却不等于我们所领会的速度增加或减少。加速度这个概念是由速度相对于时间的变化率来定义的,而不是由距离相对于时间的变化率来定义的。速度越来越快并不意味着加速度越来越大。下落的物体越落越快,但自由落体的加速度是个常量。换言之,加速度这个词的意思在牛顿力学中和在日常用法中根本不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通常只会经验到速度的变化,我们从来经验不到在一个恒定的力的作用下加速度不断变化。手推车动起来了,我们继续用力,这个恒定的力只是维持小车的运行,而不是增加小车的速度。由于伽利略的加速度概念和我们平常说到的速度增加意思根本不同,由于我们平常没有加速度持续变化的经验,中学生会感到加速度概念相当难解。实际上有不少中学生始终无法从概念上理解加速度,只能勉强记住加速度公式,用它来计算给定的应用题。这个事实提示:这里出现了一个基本的概念方式转换。
  στυφχψωστυφχψωστυφχψω
  比力和加速度更有意思的是质量概念。牛顿第一次区分了重量与质量。在我们平常人眼里,质量就是重量,两者是一回事,而牛顿却另立一个与重量相区别的质量概念。两者有什么差别呢?重量是可感的,质量则是阻碍物体变化的一个抽象量,无法直接经验到。所以,我们需注意,质量和重量的区分不像人类学家区分种族和民族,种族和民族的区分在于从两个视角来分疏常识眼中合在一起的一族现象,两者分开之后,仍然各自领有自己的经验内容。而质量概念却是一个“纯理论”概念,由定义1加以定义。
  质量是一个纯理论的量,由牛顿为其力学体系的需要所创制。这个理论创新对牛顿力学的建构具有决定作用,实际上,《原理》一书正是从对质量的定义开始的。科恩把质量概念称为牛顿所发明的“物理学的主要概念”。就我们的考察来说,这种单纯为理论建构的概念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它们特别标明了科学理论和常识的分界。
  普特南提到,像力、质量这些词,来自日常语言,在某些方面,它们的用法和日常用法是颇为连续的。不过,即使在这些情况下,仍不可小看“元语言层面上的明述陈述所起的作用”,离开这些明述定义〔或此前与这些技术语汇相关的使用〕,我们不可能真正读懂一篇技术性论文。他接着还引用了A·丘奇〔Alonzo Church〕的一个数理逻辑表达式来说明,“一个形式陈述也可能无法以可理解的方式翻译成日常语言”。实际上,没有哪篇现代物理学论文所表述的内容原则上能用日常语言来表述。
  牛顿的术语更好地揭示了自然的真相吗?这个问题是下面这个大问题的一个支问题:科学是否更好地揭示了自然的真相?这里不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只愿提到,并不是自然界的力原本是像牛顿定义的那样,也不是自然界的力就像自然语言中的力所界定的那样,而是,牛顿的术语适合于我们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展示自然的真相,或者说,适合于让我们看到自然的某种真相。
  新物理学给力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几乎完全重新定义了加速度,创造了惯性质量的概念。我们为什么要接受这些新定义和新概念?我们可以这样回答:因为依据这些概念才能建构起一种特定的力学理论。反过来说,为了建构一种有效的科学理论,科学家必须重新定义一些概念,或者创造某些概念。我们要不要接受这些新定义和新概念,端赖于这个新理论是否更好地解释了力学世界。质量概念是由牛顿造出来的,但质量并不是一种任意的虚构。牛顿力学需要质量这个概念,就像我们的语言需要“重量”和“重要”这些概念一样。就像自然语言中的语词是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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