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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世界古代中期宗教史-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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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苦谛是集谛之果,所谈内容为现实世界的因果关系。道谛是灭谛之因, 

灭谛是道谛之果,是讲达到出世的因果关系。四谛的宗旨是要求信徒“知苦、 

断集、慕灭、修道”,从而达到解脱。 



      (2)八正道 

     八正道是达到涅槃寂静的积极修道方法和途径,同时又是原始佛教的社 

会伦理思想,其内容与四谛相联系。 

     正见,即正确的认识,要求正确认识与掌握“四谛”等佛教基本教义, 

不可偏离最终的目标。 

     正思,即正确的思维,佛教徒需不贪欲、不瞋恚 (不发怒忌恨)、不邪 

见,保持对佛教教义的正确思维。 

     正语,即正确的语言,说话要求“不虚言”(不说假话)、“不恶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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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恶语伤人)“不两舌”(不搬弄是非),“不绮语”(不说废话)等。 

       正业,指正确的行为,包括不偷盗,不奸淫、不杀生、保持身心的高尚 

  与善良。 

       正命,即正当的生活,要求信徒过符合戒律的生活。 

       正勤,意为正确的努力,要求坚持正确的修道方法,努力精进,不停顿 

  不作坏事,行善事。 

       正念,即正确的信念,指远离贪欲妄想,坚信佛教信仰的正确性。 

       正定,指清除一切杂念,定身心于一境,以修习佛教教理。 

       此八正道均为道谛之深入要求,既不允许享乐,亦不主张苦行,而取其 

  中道,故称为正道。八正道可归纳为三部分,称为“三学”,即“戒”“定” 

   “慧”。这三方面概括了佛学的主要内容。 

        “戒”即戒律,为佛教徒动作行为的规范。佛教徒需遵守的戒律有:五 

  戒,戒杀、盗、淫、妄、酒。十善,即正思、正语、正业的十项内容。对比 

  丘 (和尚)有250戒,比丘尼(尼姑)有348戒。佛教认为,遵守戒律即可 

  在现世修炼功德。 

        “定”即禅定,包括八正道中“正念”、“正定”的内容。要求心定于 

  一,清除一切轻浮杂念,以深入思考修习佛法。 

        “慧”包括前述之正见、正思维、正勤的内容,以达排除一切烦恼,增 

  强断惑解脱之至高深奥的智慧,得致修行之成果。 



        (3)缘起法与十二因缘 

       缘起法又称“因缘论”,因为佛教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的产生与变化都 

  依因缘而决定。“因”为内因,“缘”为外因,有时因、缘亦通用。它是佛 

  教的世界观和哲学基础之一,也是佛教教义的核心。佛陀以此方法观察宇宙 

  与人生,此说既否认了婆罗门教的神创说,又批判了其它沙门派别的世界观。 

  佛陀认为一切事物或现象之产生,均为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之关系或条件, 

  离开这些联系与条件,任何事物均无生灭变化。佛曾说“此有故彼有,此生 

                                        ① 

  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即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此”与“彼” 

  的相互联系、依存的表现。如父子关系,有父才有子,有子始有父,无父则 

  无子,无子亦无父,二者相互联系、依存,互为因果,才构成父子。佛教对 

  自然界的观察亦应用此法,认为宇宙万物之存在乃是主观认识与客观世界彼 

  此相依、相联系的结果,离开主客观的联系便无世界。缘起法说明一切事物 

  均依各种联系而存在,所有关系组成一个总的链条,无一事一物不在此链条 

  中,世上无绝对的事物,一切皆随缘而起。原始佛教依此法规观察人生,把 

  人生分为彼此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12个环节,即“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它是对人类生死业报轮回的原因与过程, 

  以及如何脱离轮回所作的系统说明,也是佛教的人生观。这12个环节相互联 

  系并循环,它们是: 

       老死,代表苦,对许多人来说人生最大的烦恼是老死,而任何人又不可 

  避免,人之所以有老死,究其原因是因为有“生”,无“生”则无老死。 

       生,即身体之出生与心念之产生,若无生,则一切烦恼无从生起。所以 

  生是苦的条件与原因,那么生命由何而来?其来源为“有”。 



① 于可主编:《世界三大宗教及其流派》,湖南人民出版社版,第28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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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即现实世界之存在,是生命的依托,无存在则无生。佛教把现实世 

界的存在分为“三界”,即欲界(食欲与性欲)、色界(位于欲界之上,但 

仍在物质世界)、无色界 (在色界之上为无形色众生所居)。这三界为有情 

感的众生,由于修道程度不同而生存的三种境界,均处于生死轮回的过程中, 

仅层次不同。人们只有跳出三界外,才能达到涅槃,避免轮回。“有”则来 

自“取”。 

     取,执著之意,即由于固执地要求自身欲望的无限度的满足,因而执著 

于世俗世界之常存。人之所以执著的妄想则来自“爱”。 

     爱,是一种企求或渴望得到满足的心理状态,是世俗生活得以建立而得 

不到解脱的主要原因。佛教认为此乃众苦之源,由于爱而产生执著,而爱则 

来“受”。 

     受,即感受、印象,指感受苦、乐、喜爱的各种感觉,这种感觉来自“触”。 

     触,即接触,包括身心等各方面的接触。由于与外界的接触始有感觉, 

从而产生出各种感情,故称为“触”。它来源于感觉的器官,即“六入”。 

     六入,又称为六处或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这6种器官能 

感受到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境为境界或对象之  意,六 

境是对认识对象所作的分类,眼视色、耳听声、鼻嗅香、舌尝味、身有所接 

触,法为意识境界,范围最广,包括人的一切认识对象。六根之存在必依附 

于生命体,即“名色”。 

     名色,是组成有情生命体的两大要素,“名”为精神,“色”为肉体, 

二者结合成为生命体,六根依此而存在。名与色二者之所以结合在一起,源 

于“识”。 

     识,即认识活动,为支配全部身心活动的总枢纽,以“识”为               中 

心而统一名色始有生命体的存在,故佛教把“识”作为生命之始,乃至关键。 

它作为能认识的主观要素,需与作为生命总体的名色相互依存,始能成为“有 

识之士。”“识”的原动力为“行”。 

     行,是行为,即意志和行动,泛指一切身心活动。生命的存在与持续不 

断在于“行”,所以佛教认为“行”即“生命本体”,也是“识”的活动之 

本。当某一生命体作为躯体消失后 (即死后),“行”的影响力(佛教专门 

名词为业力)依然存在,并继续创造新的生命体。“行”又有身行(身业)、 

语行 (语业)、意行(意业)之分,且有善恶的区别。依业之不同,决定生 

命相续的趋向与性格的差异。“行”由无意识的本能活动引起,称为“无明”。 

     无明,即愚痴,指蒙昧无知的妄心。它无始无终地覆盖着有情众生,支 

配着众生产生盲目的意志与行动,产生烦恼之源。与“无明”相对应的是“般 

若” (智慧),通过修行,获此智慧,即得解脱。 

     以上12个环节构成生命不断循环的序列与链条。其次序可顺观,亦可逆 

观。上面排列的顺序为“逆观”,如果从原因向结果顺推,是为“顺观”, 

即生命体由于“无明”引起“行”,由“行”引起“识”,再由“识”产生 

构成精神与肉体的“名色”。有了名色便产生6种感觉器官“六根”,由“六 

根”而引起与外部世界接触的“触”,由触产生感受,由感受产生“爱”, 

由于爱而产生对外界之物执著追求的“取”,由取引起现实世界的“有”, 

有了现实世界则有“生”,有生即有老死。其中心内容是说明人生之痛苦烦 

恼皆由无知所造成,只有消除无知才能得到解脱,而欲消除无知,只有皈依 

佛门修道达涅槃之境,从而引导人们只追求自我净化,而忽略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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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五蕴 

     五蕴(又译为五阴)是佛陀对宇宙万物所作的说明,即其对物质世界与 

精神世界的总和的分析与研究。所以它是原始佛教的哲学基础之一。“蕴” 

为类别、积聚之意。五蕴是对万有所作的分类,属于精神方面的是“受、想、 

行、识”;属于物质方面的为“色”。佛陀把这两个方面分别称为“名”与 

 “色”。每一蕴为一类,包括许多同类现象,故又有聚集之意。 

     色蕴:色为色彩与形状。佛教理解涉及此者为物质现象或物的要素。色 

蕴包括地、水、风、火四大原素和由四大原素所组成的五种感觉器官,称为 

 “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以及与其相应的感觉对象“五境”,即 

色、声、香、味、触。 

     受蕴:受为感受之意。对外界感受而引起的感觉内部即受蕴,感受痛苦 

称“苦受”,感受快乐为“乐受”,尚有不苦不乐的感受称“舍受”。“乐 

受”有可能增长贪欲,“苦受”能增加“瞋心”,“舍受”可能增加痴心。 

佛教认为贪、瞋、痴为“三毒”,是众生的三种根本烦恼。 

     想蕴:“想”相当于知觉与意象,属精神方面的活动。人们通过“色蕴”, 

思想上聚积众多感受,进而加以判断与抽象思考,始知接触对象为黑为白、 

为长为短、为方为园、为善或恶、或是或非,即为“想蕴”。佛数认为离开 

 “想蕴”客观世界便无从成立,因为世界乃是“想”的种种“心相”。 

     行蕴:相当于意志与行动,泛指一切身心活动。人们在得出若干“心相” 

后,便产生某种意向或动机而见诸行动,此即“行蕴”。如意欲为善,便有 

善行,如意欲为恶,便有恶行。佛教把这些意与行称为“造作”或“业”, 

表现在三个方面,称为身业,即行动;语业,即语言表现;意业,即思维活 

动,并认为意业是关键。“业”不仅决定现在,亦影响未来,是支配有情生 

命体生死轮回的动力与依据。 

     识蕴:“识”相当于意识或认识,即对于千差万别的事物能加以区分和 

识别,亦即认为万象之差别来自人的认识,而非客观存在。“识”有六种, 

包括眼识、耳识、舌识、身识、意识。前五识均依赖于各自的“根”与“境” 

的相互对应,了解判断各别的事物。“意识”则可总取各种“境”,能够记 

忆与概括,可以一切有形或无形之事物和现象为“境”,亦能深入到前五“识” 

的各领域,故能统摄其它各识,并加以总结概括。此六识包括了佛教的一切 

认识。 

     五蕴是原始佛教的世界观,认为宇宙万有的客观世界是在五蕴的相互和 

合作用中存在,以期达到其宗教信仰的最终目标。佛教的最终目标是个人获 

得解脱、达涅槃。既然大千世界均为五蕴之和合,而作为个人生命的“我”, 

当然也是五蕴之和合,从而得出“我”只不过是各种感觉的综合,进而树立 

 “无我”之观念,使各种欲望破除,诸“业”无从生起,这样即可达涅槃, 

从轮回中解脱出来。 



      (5)三法印 

     三法印是佛教的哲学思想。法印意为佛法的印记,佛教认为佛法有如国 

王之印玺,能通行无阻,故称法印。三法印即三种印记是为真正佛教的标准。 

这三个标准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佛教认为这三 

条基本原理是人生与宇宙间的真理。佛教的全部教义皆为三法印所指导与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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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 

        “诸行无常”之“诸行”是一切精神与物质现象的生起和变化诸行动, 

   “无常”意为不真实(佛教称“无常住”)。佛教认为宇宙人生均是刹那生 

  灭的现象,任何事物均每时每刻处于变化之中,但是世俗的人们往往对“无 

  常”现象熟视无睹。其原因在于人们不了解,一切事物均依彼此间的一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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