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重生之贱人要逆袭 >

第8节

重生之贱人要逆袭-第8节

小说: 重生之贱人要逆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走出书房,已经将形势分析了大概的林浩初,心想自己首先,可能要从笼络人心开始。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他得好好查查管家老王是不是有什么困难……

两天后的清晨。

“浩初少爷,教学楼到了。”司机杨津停好车,回头对正在闭目养神的林浩初说道。话刚一说完,他就实在忍不住打了一声呵欠,昏昏欲睡。

杨津是林浩初的私人司机,专门负责接送他上下学。以往,但凡是早上的前两节课,林浩初绝对会缺席,原因很简单,他早上起不来,这可让杨津乐开了花,毕竟他可以跟着睡懒觉。

可是今天也不知道这位公子哥儿抽的是什么风,早上六点半就打电话给他,让他过来接他上学。

杨津睡眼惺忪,只希望林浩初能够赶紧下车,他好开车回去睡个回笼觉。

然而,今天林浩初却没有立即下车,而是坐在后车座内,神色莫名。

杨津疑惑地再次回头,就听见林浩初说道:“杨大哥,不好意思,下午您别来了,我会按照劳动合同里的条例给您相应的赔偿。”

杨津还未从林浩初的这一声“杨大哥”,以及“您”礼貌的称呼中回过神来,就陡然感觉晴天一道霹雳。

他这是被,炒鱿鱼了?

为什么?难道就因为他方才打了一声呵欠?不是吧……

杨津的眸底,不由闪过一抹对林浩初的厌恶之色,但为了保住这高薪资的饭碗,他还是立刻换上了一副可怜兮兮的神情,苦苦哀求道:“浩初少爷,我知道我错了,求您不要开除我,我一定会改的,我一定会好好伺候您的……”

一席话杨津说得万分悲恸,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儿,或者说压根儿就没觉得自己有错。

林浩初没有料到,今年正好三十岁的杨津,竟然会对自己这个不过二十岁的晚辈这般卑躬屈膝,看来,有时钱和势力真的能压死人。

虽然将杨津方才对自己一闪而过的厌恶之色尽收眼底,但林浩初并没有生气,甚至对杨津有一丝愧疚。

他不确定杨津是不是周雯韵和林博轩的人,但今天无论如何,他都得辞掉杨津。

“抱歉杨大哥,你没有犯任何错,是我自己个人问题。”林浩初饱含歉意地开口,这让杨津心里好受了一些。不过为了避免周雯韵和林博轩起疑,他末了又话锋一转,道:“我不喜欢别人打呵欠。”

杨津:“……”

☆、第十章

最终,杨津只能一脸愁苦外加悲愤地下了车,林浩初则自己将车开到了停车场锁好,朝教学楼走去。

在走进教学楼后,他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待会儿要上课的教室—一一间位于楼梯拐角处,只有顶楼才有,极容易被人忽视的小教室。

不过林浩初知道,这绝对怪不得教室位置太隐蔽,是他自己以前早上头两节课从不来不去上,才会找不到它。

“同学们!刚刚我看到学校的bbs上,说那个自命不凡的林少爷,就因为司机打了声呵欠,把人家给炒了耶!”

林浩初才刚走到教室门口,就看见同班的一个男孩黄讳雄,正背对着他站在教室正中央,举着手机分外慷慨激昂地开口嚷嚷,那架势,和□□时期站在人群最高处,挥着小红旗宣扬□□思想的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班上的同学无论男女,顿时兴致勃勃地从手机或是游戏机的屏幕上抬起头俩,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然而在下一秒,他们就震惊地发现舆论的主角正站在教室门口,看不出喜怒。

同学们脸色皆蓦地一变,随即不约而同地匆匆低下头翻开了被丢在一旁的课本,或者将目光移向窗外假装自己一直在欣赏风景。

黄讳雄没有注意到同学们的异样,仍旧兀自高声说着,口吻里充满了对林浩初的讽刺和鄙夷。“他林浩初也不想想,自己每回上课要打多少次呵欠!还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以为自己家里有钱就多了不起了似的!!”

“咳咳——”班长肖璟文听黄讳雄越说越难听,赶紧清了清嗓子,示意他立即闭嘴。

只可惜,黄讳雄完全没有领悟到班长的良苦用心,全然不将他的警告当回事,反而还嘲笑同学们太过胆小怕事。

只听他满不在乎地啧啧了两声,紧接着恨铁不成钢道:“你们在担心什么呀?我敢用人头保证,那高贵的林少爷早上头两节课是肯定不会来的。你说咱都大二了,林浩初哪次早上前两节课有来……”

黄讳雄“上课过”三个字还没有说出来,肖璟文就实在听不下去,只能冒着被林浩初记恨的危险,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黄讳雄怔了怔,莫名其妙地转过头,方才还因为激动而通红的脸色陡然白成了一张纸。

林浩初望着黄讳雄目瞪口呆的模样,心里已经大致猜到,那个在他们学校bbs上爆料他恶劣行径的人,明显不太负责任,没有在帖子里交代事发时间。

至于曝光这件事的人,他想,应该就是杨津本人吧!毕竟,当时车窗是紧闭的,隔音效果又好,就算有路过的学生,也应该听不到车里面他们的谈话。

教室霎时沉寂了下来,教室后面墙壁上挂着的时钟,似乎是第一次有了这么强烈的存在感。

林浩初抿唇,清楚大家的反应都如此忐忑不安,绝对不是小题大做。

如果他没记错,就在三个月前,他刚刚让一个隔壁班的男同学,深刻地体会到了得罪他的下场……

那是在上学期英语期末考的时候,他们二班和隔壁一班的学生被安排在同一间教室考试。

身为学渣,林浩初几乎每门科目考试都得做点小动作,而由于周雯韵将关系打点得滴水不漏,监考老师对他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作弊做多了,就总有人看不下去的。因此有一天,某位男同学就义愤填膺地去学校教育处主任那儿举报他了。

结果出人意料,主任将那位男同学打发走后,就没有任何动静,而林浩初却通过某个途径得知了此事,一怒之下收买了下一轮考场上的几名同学,让他们联合起来诬陷这位男同学作弊,还威逼利诱校方开除这位男同学的学籍。

当然,他的报复还不仅限于此。

那位男同学的父母是开水果店的,林浩初就雇了人夜里烧了那家水果店,而水果店隔壁的两家店也为此受到了牵连,纷纷上诉水果店,索要赔偿。一夜之间,男同学家不仅店毁了,还要面临巨额的赔偿费。

不过,对于男同学的父母而言,最绝望的不是经济上的重担,而是他们勤奋好学的儿子,不堪退学的打击,患上了心理疾病,据说现在正住在医院里。

林浩初越想越觉得上一世的自己不死,简直天理难容,他怎么当时就没有考虑过,万一那时店里有人,出了人命可怎么办?他怎么就能因为这位男同学举报自己作弊,而毁了他的前途和一生,毁了他整个家呢?

诸如此类仗势欺人的事,林浩初“痛心疾首”地发现,自己在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还真他、妈的没少干过!

林浩初对曾经的自己感到匪夷所思,同时也不由自嘲地想,当初周雯韵和林博轩拦住管家老王救他也算是干了一件好事,为民除害啊!!!

如果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么林浩初觉得,死过一回的自己,那绝对是大彻大悟、痛改前非。

对于黄讳雄当着班上同学的面对他冷嘲热讽的行为,他完全没有生气或是记恨他。

不过对此,同学们显然不敢相信,即使他最后一边走进教室,一边浅笑着对所有人挥手道:“大家早上好!”

回应林浩初的,只有一阵阵倒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这林家少爷破天荒地没有缺席早上前两节课已经够不可思议了,现在竟然还那么礼貌热情向他们打招呼?他们更宁愿相信是自己早上没有睡醒……

林浩初就那么顶着一道道不可置信的目光,面不改色地坐到了教室第二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洗白”的道路还漫长着呢!

没多久上课的铃声就响了,几乎与此同时,授课老师也踏入了教室。

然而,不少同学却仿若视老师为空气一般,仍旧心无旁骛地玩着手机,或是三两个紧挨在一起小声地讨论着八卦。当然,这时候他们的话题应该都围绕着林浩初。

这时候的教室里,恐怕林浩初是坐得最端正的一位学生了。

林浩初清楚,以他当初的学习成绩,能考上的只能是三流大学,这样的上课氛围,他压根儿就不惊讶,也并不陌生。不过,这绝对不能成为他懈怠功课的理由。

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无论讲得吸引人与否,林浩初都会逼着自己认真聆听,思考,做笔记。两节四十五分钟的课,他喝完了一瓶750ml的矿泉水,blingh2o,早上周雯韵亲手拿给他的。

双眸一片清明地端坐在座位上,林浩初淡漠地盯着桌面上的那瓶空矿泉水瓶,嘴角扬起了一抹冷笑……

俗话说,凡事都有两面性。

林浩初初中时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混,书没读好,人也学坏了,但这个经历让他听说过一条被世人遗忘的街道,以及住在那里,不能见光,却颇有本事的人物,甚至,他和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还混了个脸熟。

林浩初一直记得,那条街道叫作“严管街”,但名不副实,是死了人都不一定会有人管的地方。据说接到牵涉到的利益链太过错综复杂,因此传言许多案子若是查到了这里,线索就会莫名其妙地断掉,最终只能成为悬案。

街道的居民鱼龙混杂,有挣扎在社会最底线的人,也有每天都在刀口浪尖讨生活的人,如果你需要谁帮你做一件不足被外人所知的事,那么那个最适合的人,很可能就生活在这里。

那天,在确认了周雯韵给自己喝的水有问题后,林浩初第二天就凭借上一世的记忆,找到了住在这条街道的一个人物,其目的自然是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有时候纵使你和这个人只是曾经说过几句话,但若要拜托对方办某件事,却要比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要方便许多,毕竟,他们也不是谁的钱都愿意赚。

对方叫许又礼,名字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他很爽快地答应帮忙,当然,作为回报,林浩初也答应付给他一笔不菲的酬劳。

许又礼的确很有本事,不过半天时间,就查出周雯韵在h市郊区的墓地附近,租了一个小仓库,专门二次生产给林浩初喝的水。

林浩初没有让他销毁小仓库,也没有让他报、警,而是让他将药剂师精确配比的一包包“安眠药”,换成了能引起人体早衰的某些成分,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这些矿泉水和周雯韵喝的掉包。

或许是为了避免林浩初起心思,周雯韵平时在家喝的水与林浩初一样,都是blingh2o,只不过她应该有命人将林浩初喝的水专门放在另一处,至于那个人,估计就是陈嫂了。

当时,许又礼向林浩初展示了多种不同效果的药物:健忘、痴呆、攻击免疫细胞、早衰、性功能障碍……总之,症状虽然谁都听说过,但药物却是市面上所没有的。所以说,“高手在民间”这句话,还是挺有道理的。

最终,林浩初选择了“早衰”。

他这也算是从左湛宇那儿得到的灵感,有时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变丑或者变老可能比失去生命还要难以忍受。

周雯韵是个极注重保养的人,虽然儿子林博轩已经二十五岁,但她看起来却宛如三十二岁左右的少妇。当然,这可能和她家族的遗传基因有关,她还未过世的父亲和母亲,看起来也是要比同龄人年轻许多,这也是她一直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不过她一定怎么也想不到,从今往后自己每天喝的水,会加快她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水就和她“精心”准备给林浩初一样,短期内看不出任何症状,但经过日积月累,必定会发生质变,而到那时,一切都已经不可挽回了。

既然是加快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么就不会仅仅是皮肤细胞,人体其他器官细胞也是不能幸免的。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除了皮肤松弛,伴随周雯韵而来,还有生理机能下降、心血管、动脉硬化等本该发生老年人身上的疾病。

林浩初冷笑着想,周雯韵将车间设立在墓地附近,不知道是考虑到那个地方荒无人烟比较安全,还是每天都期待着他林浩初能赶紧躺进墓地里去?他的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周雯韵那年轻柔嫩的脸庞,以及神采奕奕的模样,期待着她变成面容苍老,全身缠满老年病的时候……

☆、第十一章

那些药物,也都是许又礼本人研制的,至于那促进人体衰老的药物,在几年前就研制成功了,也用在了两个人的身上过,听说效果还不赖,至今没被查出来过。

许又礼还很热心地向林浩初解释了他的原理,说就是通过诱发某串基因组的突变,造成细胞正常功能的丧失而达到目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