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守护-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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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先把晶石挑出来,做什么东西我们一会儿再想。”苏锦华有些头疼满地的晶石,他都不知道两个人竟然已经收集了这么多。
半夜突然起风了,气温降了好几度,苏妈起来挨门提醒关窗户,苏锦华把头埋在枕头里不愿动,叶启凡起来把窗户关上,惊讶的说,“宝贝儿,外面好像下霜了。”
“不会吧,中秋节还有一个月呢!”苏锦华想起了叶建国关于冰河世纪的猜想,吓得躺不住了,和叶启凡一起站在窗户前往外看。
真的下霜了,外面地上银光闪烁,要不是还有盛开的鲜花,一切竟然和深秋景色一样。不过谁也没有心思欣赏奇景,很多人都连夜起来了,老村长带人把地里还来不及成熟的作物上面盖上稻草防寒保暖,叶建国刚刚建好的玻璃厂连夜开始生产了。
第二天,所有其他工作全部停止,叶建国组织人力抓紧时间盖温室大棚,能建成玻璃温室的就建玻璃温室,材料不够就建塑料大棚,争取把所有耕地都保护起来,保证土壤温度。
几天之前大家都还穿着短袖,一夜过后,人们穿上夹克还觉得有些冷飕飕的,这次不用专家出来分析,大家也知道了地球一定歪了不少,不过Z国人‘人定胜天’的想法根深蒂固,神经比M国人强韧好几倍,永远是不会认输的。
苏锦华和叶启凡没有参加那些体力劳动,两个人把做完保养的大客车收好,开上自己的悍马出了监狱,有几个战士的家在关外大草原,那里的气候正常情况下就比关内要冷不少,这时候情况肯定更加不好,他们必须早点去营救。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看新闻真憋屈,写在文字了发泄一下
第四十一章天苍苍野茫茫
末世前;由于关外草原的物种种类不多,所以苏锦华和叶启凡原来并没有来过;苏锦华讨厌大风沙;可偏偏这里一年只刮两次风;一次正好刮半年。//每年B市刮起沙尘暴的时候,电视里就会提起草原治理的问题;可是只要沙尘暴一过去,这种声音就没了,直到第二年风沙再起的时候才会再听到。
两个人乘着飞剑进入草原范围之后;发现果然情况要比B市糟很多。这个季节本来应该还算鲜嫩的牧草一夜之间全都冻死了;临近上午10点;太阳升得很高了,有些地方还在草根的位置结着冰霜。
太阳出来以后把牧草表面结的冰融化了,结果这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牧草全都扑倒在了地上,草尖都已经开始腐烂变色,牛羊牲畜很快就会面临无草可食的境地。
“烦啦,这些牛羊要是全饿死了就太可惜了,没有粮食的情况下学学西方人吃牛排也不错,冬天涮羊肉也是管饱的啊。”苏锦华站在飞剑上看着地上一大群无主的牲畜说,地面上没有草皮覆盖的地方全是沙子和牛粪,两个人不愿意下去站在地面上。
“是啊,牛奶也不错啊。可是这太多了,空间里会变成养殖场的,浪费空间灵气不说,光凭咱们监狱的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啊。”叶启凡头疼的说。
空间里当然也有丰美的牧场,可是养一头两头是情趣,养一千头两千头就是灾难了,何况这里不仅仅有一两千头,一路看过来的由丧尸放养的牛羊大概得有上万头,连地球母亲的大气层都被消耗得满是臭氧空洞了,不管这个说法是真的还是假的,两个人都不想拿自己的混元天珠做实验。
苏锦华舍不得放弃,站在飞剑上抱着叶启凡想办法,忽然一拍脑门想起来了,“烦啦,上次去爷爷那儿我不是弄了个传送法阵吗?现在正好派上用场。给他们送几千只过去,再给监狱运回去几千只,剩下的我们自己养一点儿,再送到非洲大草原养一部分。对了,我要去一趟非洲,我要弄匹斑马养养,再弄一棵猴面包树,上回去那树太高,我没够着树枝,那个导游老盯着我,很多东西我都没收。”
“养斑马干什么?不能吃也不能骑。”叶启凡对没用的东西一向没好感,而且他不想去非洲,那里有很多银背大猩猩和呲牙咧嘴的狒狒,谁知道过去以后是什么景象。
“你也不能吃不能骑,我不是也养着呢吗?”苏锦华咬了爱人一口说。
“但我是个好骑手,宝贝儿,我用处很大的。”叶启凡回过身抱住苏锦华左亲右亲,痞兮兮的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他。//
“别玩儿了,向下一点,我把地上的那些牛先给爷爷他们送过去。”苏锦华笑着说,他喜欢这个两面派,很喜欢。
SY军区的叶老将军正坐在家里喝茶,突然好久不见的小孙子和小孙子的男媳妇出现在客厅里,吓了老爷子一跳。老爷子放下茶杯气呼呼的说:“干什么你们?吓了我一跳!聊斋里的鬼出来前还先冒阵烟呢,你们什么动静都没有就来了,好歹也弄点儿黑云一类的啊。”
“爷爷,那太小儿科了,下次我们弄个五彩霞光先在天上飘一阵子再下来,保管您有面子。”苏锦华笑呵呵的说。
“哼,娶个妖精回家我有什么面子?!你们两个干什么来了?”叶老将军说着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还没等咽下去他‘可爱的’倒霉孙子就急忙献宝了。
“您这儿不是物资紧张吗?锦华给您这儿送来了五千多头牛,您让我二叔赶快找地方。”叶启凡坐在沙发上大大咧咧的说。
老爷子一口茶就喷了,指着两个一脸无辜的倒霉孩子问,“五千多头牛?!你们从哪里弄来的?现在在哪儿呢?”那得多少卡车才能运过来啊!
“从哪儿弄的您就别管了,在哪儿呢也不能说,您快点儿的吧,我们把牛给你们就得走,还救人呢。”叶启凡端起爷爷的紫砂壶对嘴儿喝了一口,这壶还是自家宝贝给找的呢,当时老爷子嘴里还说看不上,其实一直在用。
“那不是对嘴儿喝的壶!你别给我糟紧东西!”叶老将军气得又把沙发布操了起来,苏锦华赶忙拦住了,“爷爷,您别抽着壶,现在可不好找了。”
老爷子愤愤的放下了沙发布,叶启凡得意洋洋的又喝了一口。
苏锦华在空间里探查了一遍,把末世前来不及卖掉的一套乾隆年间的绝品紫砂壶拿了出来送给老爷子,叶老将军高兴了,心肝宝贝似的捧到楼上自己书房去了。
过了一会儿,老爷子下来了,按铃叫了一个下属过来,正是上次带路的那个中尉,“小孙带你们去找建军,我刚才已经和他打好招呼了,你们直接过去就行了。一会儿回来吃饭吧,你们二婶过会儿回来做饭。”
“爷爷,您不用那个叫什么的做饭了?人呢?赶走了?”叶启凡奇怪的问。
“人家叫诗诗,我没事儿赶人家干什么?最近那女孩好像谈恋爱了,难得看到人。本来就是她抢着煮饭的,我们可没使唤她。”叶老将军不高兴的说,亲孙子把他说得好像过去的地主老财一样。
“让我二婶不用准备我们两个的饭了,我们还得回去救人,刚才我们在那边一个人都没见到,一会儿有的忙呢。现在天气不好,您让我二叔他们提早想办法,我爸在监狱建温室呢,你们也早想办法。条件不好您就通知我们,我们过来接您走。”叶启凡敛了笑容说,现在情况真的不好,丧尸好对付,大环境他们真没好办法,估计如来下凡也就弄个五指山,地球那么大谁也扶正不了。
“温室早就在建了,不过这里人太多,不好弄啊。”叶老将军也有些头疼。
“车到山前必有路,实在不行就往南方迁,总有活命养人的地方。”苏锦华轻快地说,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愁的。
两个人跟着孙中尉去找叶建军,叶建军把他们领到一大片庄稼地里说,“这里行不行?这里没有牧草,但是苞米杆子随便吃,今年气候不好这片绝收了,现在正好喂牛。”
苏锦华和叶启凡可不懂这些,苏锦华手一挥就把五千多头牛扔进了庄稼地,吓得叶建国下巴差点没掉下来,“你、你们、你,小华你真是妖精啊?!”
“说什么呢二叔,我家宝贝儿怎么成妖精了,这是用空间丧尸晶核做的容器,我家宝贝的发明!”叶启凡搂着苏锦华不高兴的说,实际上苏锦华的空间法器还只是一张图纸,实物还没影儿呢。
“真的?!那能不能多做几个,我给你们材料,你们帮我们多做几个!”叶建国激动地说,这样就不用每次开着军卡出去找物资了,卡车动静太大,每次后面都会有一群丧尸跟着跑,一不小心抛锚就会有被包饺子的危险。
“当然可以,可是不免费,你们必须付报酬。童叟无欺、亲疏不吝!”叶启凡一副商人嘴脸的回答,苏锦华在旁边终于明白末世前叶启凡的五人小公司是如何发展壮大五十人的了。
“行,你们要什么都行,对了,你们要什么?”叶建国奇怪的问,这两个人可比他们富裕多了,每次看见都是干干净净的,和末世前一点区别没有,这是只有能力到达顶峰的人才能做到的事。
“没想好呢,想好了告诉你们。我们该走了,二叔您和我爷爷他们说一声,我们下次再来看你们。”叶启凡拉着苏锦华往外走,五千多头牛一起臭烘烘的挤在一起,很多还把屁股对着他们,真有点让人反胃。
“你们……变没了!”叶建国追过来还想聊几句,结果眼睁睁的看着两个人拥抱着消失了。自此叶建军十分坚定的和自己老父亲统一了认识,自家侄子就是娶了一个妖精,厉害!
两个人转眼回到草原,按照战士们给的地址一个一个的寻找,可惜一个都没找到,不过倒是在一家还算细心的人家的门上找到了一张布条,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字“我们搬到了夏季牧场避难!”
夏季牧场在哪里?两个人对视一眼,对草原人的粗犷无言了,您好歹也留张地图啊。没办法,两个人又走了一遍传送法阵回到监狱询问夏季牧场的位置,战士们对这两个人去而复返都很奇怪,但是谁也没敢问。
苏锦华现在每到一个地方就留下一个传送阵的阵眼,没阵眼的地方他们才用飞剑。不过,叶启凡的锦华剑上加上了变异猴子的速度系晶石,远非普通飞剑的速度可比,上午他们到草原也才用了十几多分钟而已。
能到夏季牧场避难就说明还活着,战士们安心了一点,拿起家乡地图开始分析家人可能的落脚地。夏季牧场有好几个,战士们研究了一下划出了两个比较靠谱的地点,苏锦华把地图拿上重新开启阵眼,两个人又消失了。战士们镇定地该干嘛干嘛,很有默契地共同选择了沉默——肯为自己去救爹娘的妖精都是好妖精,偶尔扰民也是好妖精,瑕不掩瑜。
两个人赶到第一个夏季牧场时没有找到要找的战士家属,但是却遇到了不少幸存的牧民,他们正在为突然气候变冷而奇怪。
苏锦华和叶启凡把气候变化的原因和大家讲了一遍,牧民们很明智的开始收拾家当准备搬家。他们祖祖辈辈就是游牧民族,大迁徙对他们来说稀松平常,当初老祖宗都打到欧洲去了,现在从北向南迁几千里算什么,丧尸?丧尸有什么可怕的,对这些有弯刀、有异能的人们来说,世界的变化就是臭了点儿,狼群的队伍壮大了一点而已。
在第二个夏季牧场,苏锦华和叶启凡找到了两家战士家属,听他们说还有一些人在更远的牧场。两个人把情况和牧民们说了以后,趁他们收拾东西的时候往更远的牧场进发。
不管有没有战士家属,两个人都决定把气候变化的事情尽量向北部地区的人们通知到,对他们来讲就是跑跑腿、动动嘴的小事,可是如果因此而救下更多牧民和他们视若珍宝的牲畜,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苏锦华和叶启凡的黑色拉风悍马奔驰在草原上,觉得自己还挺有圣母潜质,当然,这个说法要忽略掉草原上那些突然消失不见的无主牧群。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节奏要加快了
第四十二章战争
苏锦华和叶启凡在入夜之前把所有地图上表示的放牧地点和暂居地全部通知到了;晚上就宿在了最远的一个牧场,这里临近外蒙边境;天高地广;满天星辰好像一伸手就能摘下来一样。//气温虽然很低;可是两个人睡在牧民为他们临时腾出来的蒙古包里,篝火熊熊燃烧着;竟烤得人皮肤发烫。
苏锦华躺在羊毛毯上觉得舒服极了,蒙古包里还能闻到青草的味道,入眼都是艳丽的色彩;连做梦都是美好的。无奈身边的人一点儿烂漫的细胞都没有;叶启凡出去放水回来之后兽性大发;把他按住了狠狠的冲撞了一通,据说是听见了旁边帐篷的和谐声音,想要比试一番。
苏锦华无比鄙视叶启凡的这种无聊行为,进空间恢复了体力之后又出来睡在蒙古包里,蒙古包里的装饰很漂亮,十分符合他喜欢色彩浓烈的审美,算计着回程的路上收集一些手工艺品带着。
午夜,苏锦华忽然被外面传来的履带声音吵醒,坐起来以后发现叶启凡已经起来了,正一脸严肃的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