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世纪末回顾‘宋案’与‘二次革命-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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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至死未尝疑袁
袁世凯和赵秉钧的关系,似乎就是如此。赵揣摩袁的意旨,似乎肯定袁有意杀宋,所以他就加意筹划了。袁之连电邀请宋教仁入都,磋商军国人事,显然他还是在‘重用之’或‘除之’的两极之间徘徊不定。宋教仁本人似乎也有此感觉。因此他在奉召入都之前,对自己的政治前途甚为乐观。他甚至在被刺之后,自知不起之时,还没有怀疑是袁氏对他下此毒手,所以他还要上书总统(这在帝制时代便叫做上‘遗折’)作最后诤谏呢。书曰:
北京袁大总统鉴:仁本夜乘沪宁车赴京,敬谒钧座。十时四十五分在车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枪弹,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势必至死。窃思仁自受教以来,即束身自爱,虽寡过之未获,从未结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毫权之见存。今国基未固,民福不增,遽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哀言,尚祈见纳。【载‘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宋之‘遗折’颇有忠荩之忱,读来哀惋。袁或无立刻杀宋之心。然赵为保存其‘相位’,而乘机除一劲敌,或为杀宋之主要动机所在,亦未可知。果尔,则袁反为赵背杀宋之黑锅矣,是耶?非耶?袁氏当时‘通令’自辩,也说:
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宜信口雌黄……。须知刑事案件应侯司法机关判决……。岂容散布浮言,坐贻实祸?【见民国二年(一九一三)五月四日‘政府公报’】
他这话也有他的道理,读史不能以人废言也。而宋逝未几,凶手遂在牢中中毒而死。未几洪述祖亦畏罪潜逃,赵亦淬毙,胡为乎而然呢?您说这是民初军阀时代的政府下流吗?蒋、毛二公时代,例子还少吗?举不尽了吧。纵在美国,甘乃迪总统是谁杀的呢?杀甘乃迪的刺客又是谁杀的呢?后来杀刺客的刺客之死,又是谁干的呢?
政治暗杀古今中外都是罄竹难书的,不查个水落石出,就硬把‘疑犯’(suspect)当‘主犯’(convict)是很落伍的现象。其实黄兴所说的‘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杀宋教仁’,这三大暗杀案,若从纯法律的观点来分析(如果读者贤达和在下都是三案的陪审员(jurors)),我们就很难确定袁世凯是真正的刑事犯。证据不足也。再者,朋友,我们的国共两党,一向都主张‘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走一个’(这话据说连陈诚都说过),则疑犯罪犯又何从分别呢?试看‘六四’运动时,在北京大街之上,以肉体阻挡坦克车的小神经、大豪杰王维林,今在何处?江主席说他躲起来了;找不到了。难服攸攸之口也。我们怕他是在‘错杀一百’中,被公安部门一怒之下‘错杀’了也。王维林不是王丹,更不是宋教仁。他只是胆大包天的一个小神经而已。一个伟大的共和国,连一个神经兮兮的街坊小青年,都不能放过,那还是什么个国家呢?我们倒希望江主席就此对老百姓有个交代才好。朋友,今日中国在世纪未,专制向法制转型,已近最后阶段,尚且如此,则生存在世纪初的专制时代,政客官僚的行为如何,就不难想像了。我们写史者、读史者,除掉叹息之外,夫复何言?
民初的黑金政治
不过话说回头,转型原是一转百转的,连搞特务也跑不脱这项规律。胡适先生治红学就曾说过,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便是康熙皇帝派到江南来的特务。他底手段就是通过吟诗论文以结交南方的文人和艺人。另外还广散金钱以救济寒士,以示朝廷的恩德,争取民心。袁世凯做了总统之后,他也派遣了特务来做南方的工作。
应夔丞显然就是袁所派遣的第一个特务。他的任务第一便是打探国民党在南方的活动:同时也利用金钱收买文人,创办报刊为袁氏宣传。应在北京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时任内务部秘书,由国务总理赵秉钧直接指挥。应夔丞原是策动武昌起义的共进会的一个干部,他和武汉军政府中的‘三武’(孙武、蒋翊武、张振武)显然都是一伙的。迨张振武与黎元洪争权,被黎骗往北京,并乞袁世凯代为杀之。袁其时正在拉拢黎氏,乃不问案情,便将张振武枪杀。张振武一死,黎元洪便完全投向袁世凯,而与原先捧他上台作‘开国元勋’的革命党,尤其是共进会为敌了。他把共进会说成黑帮、说成匪类,要加以彻底解散和消灭。共进会的成员当然也把黎菩萨、伪君子,恨得牙痒痒的要加以反击。应夔丞原是张振武的党羽,因反黎也被黎所‘通缉’,从武汉逃回上海。在同盟会扩大为国民党之后,应也就在党部内进进出出,和陈其美、宋教仁、黄兴、于右任等高干,都很熟识。所以在宋死后,国民党在上海为宋办丧事时,应竟然也是个热心帮忙的‘同志’,当然他地位太低,与总长级同志是高攀不上的。等到应的东窗事发,陈其美等都大为惊异。杀宋的凶手竟是国民党自己的同志。
当然,自从一九○五年同盟会成立之时起,革命党阵营之内就一直在闹窝里反(且看今日在海外的民运人士),一天也没有太平过。武昌起义之后,黄兴在汉阳吃了败仗,孙武就领衔通电骂黄。等到孙中山做了临时总统,黄兴奉命遴选阁员时,汉方共进会成员也无一人人阁,那还是在‘共忧患’的时期。如今国民党选战大胜,天下在望,‘共安乐’就更难了。因此在袁孙相斗、外弛内张的情况之下,袁党想在革命党内搞个反间组织,他们就‘卯’上了应夔丞了。应与洪述祖有旧,似乎是远亲晚辈,又是原革命党心脏中人物,而与孙、黄等有隙。应更是深入帮会的黑道中人;与上海的青帮、广东的洪帮,和长江上游的哥老会,似乎都有若干往还。在上海滩头也颇为‘吃得开’。一经洪氏利诱,应就倒入袁党,为袁在国民党中‘卧底’了。
民国史上第一个特务机关
如果‘特务’是民国政府里一种特殊‘建制’的话,应夔丞实在是这行的老祖宗。暗探和秘密警察这类东西,在中国历史里,远在春秋战国时即有记载。近至明末的东厂,和雍正皇帝的血滴子,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是把这些古老的东方封建残余现代化,转型成二十世纪俄国的KGB、德国的盖世太保,和美国的FBI和CIA,那却是从袁世凯这个简陋的特务班子开始的。从应桂馨到戴笠,到康生,精益求精,愈来愈可怕;他们的转型,也是有其阶段性的。所以我们要注意‘现代化’(modernization)这个东西的属性是中立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不是凡现代化的东西都是好的。
根据从应夔丞家中所搜获的,颇有系统的材料加以分析和组合,我们所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的形成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在应夔丞有意投靠北京袁党,来做国民党的反间工作,袁党亦有意利用他时,洪述祖乃被派南下作应的直接领导。洪在政府中的地位虽只是内务部的一个秘书,但他却是袁世凯六姨太的近亲。袁共纳有妻妾十五人之多,正式以合法妾侍住在袁家的共有九人;这时从于夫人到五姨太都已年老色衰,不足伴寝,五姨太因长于家务,这时专管袁的日常生活;而六姨太则尚在轮流恃寝之末,还算未完全失宠,枕畔床头,仍可以替她弟兄拉点裙带关系。所以洪述祖夸口说他可以晋见‘极峰’,或许也有几分真实性,他确是有所谓‘通天’底特权的。而洪在那个传统社会里是一种下流的宵小,则是可以肯定不移的了;替主子干杀人绑票、贪赃纳贿、拉皮条、找女人,是一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狗腿子的工作。像袁世凯那种传统士大夫阶级出身的人,‘大太太’的弟兄伙,一般都有相当自尊之心,都不可能替他做这种下流勾当;可是对‘姨太太’的弟兄伙,那往往(注意往往二字)就是他们的专业了。这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所特有的一种社会行为(social behavior);它不是外国人,或转型后期的,世纪末华裔中青年知识分子,所能轻易了解的了。不过关于洪述祖与袁之第六妾的关系,笔者一直存疑;袁之第六妾姓叶,与袁生有二子三女,并不姓洪。但袁与洪的关系似甚亲密,非比寻常;洪为叶之近亲,为叶作些金钱外务,则极有可能也,当续寻之。
人类的意识是受他底同时代的社会观念支配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如果千年不变,那这叫社会里的社会成员(social being)的集体意识和观念,也就千年不变;因此在这种社会里,凡事愈‘老牌’愈好。政治上最老的,也是好的模式,就是夏、商、周‘三代’了。人类的社会道德,也是愈老愈好,所以才有所谓‘人心不古’这一类的成语。相反的,一个社会如果‘十年一变’,像我们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则年龄相差十年的人,就要发生‘代沟’(generation gaps)了。因此今日老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读到上述那个社会现象,可能都会会心的莞尔一笑。中青年,或早岁有外国心理背景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就不大容易理解了。
袁党那时要利用应夔丞的第一步安排,便是撤销黎元洪对应的通缉,借口便是应自愿帮助政府,解散那与黑道帮会有密切勾结的共进会;应自封为该会的‘会长’。第二步则是利用江苏都督程德全,替他安排一个‘江苏驻沪巡查长’的位置,以为应作秘密活动的掩护(coverjob)。巡查长的公开职务便是‘侦察匪情,报告政府,听候处置’;换言之,巡查长只是一个侦探长,本身没有指挥警察捕匪的权力,他这项冠冕堂皇的公开职务,是程德全安排的:程是个依违于袁、孙之间的老官僚,他显然知道,‘侦察匪情’这项职务中,‘匪’究竟指的是谁?他夹在袁、孙之间做官,只有两面磕头,才能自保。
根据应的文件,我们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是由北京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应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并由洪经手,国务院每月秘密拨款二千元作经常费。他们不但在新闻界收买一个叫做‘民强’的刊物(杂志?),专门替袁党宣传,以与国民党报刊相对抗,他们并且遍访或捏造孙、黄、宋等个人的‘劣迹’(如男女关系或骗诈贪污等等)编写成书,在日本印刷十万套,运回国内流传,以作人身攻击,中伤孙、黄、宋等人的人格;诬蔑他们的声誉……,至于他们怎样忽然从这些低级的宣传工作、情报工作,走上了暗杀之途,那显然是受宋教仁在民国二年初春,所作的一系列反政府的激烈讲演的影响了。
宋教仁那一系列对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看到了,他们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以得到多至三十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寻找刺客了;最后就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
【笔者附注:根据洪、应之间的密电,洪许应的经济报酬,出自‘公债票’。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作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所以‘爱国的’购债人,利莫大焉。洪述祖为应夔丞安排所购三百余万元公债票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