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名-第2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意,我没法注意。对我来说,树木帮我遮风避雨,矮树丛是养分来源,池子反射着月光,只让我想起我很渴。
池边也有一块很大的方石,如果是在几天前,我会认出那就是灰石,现在我只觉得睡觉时可以靠着它,刚好可以帮我挡风。
穿过树蓬,我看到星星出来了,那表示我从开始找水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既然那水喝了没事,我判断那应该是安全的,所以又好好地喝了许多。
喝了水后,没让我觉得更清醒,反倒让我发觉自己有多饿。我坐在池边的石头上,从母叶草的梗拔下叶子,吃了一片。吃起来粗粗的,好像纸片,味道苦涩。我把其他叶子也吃了,还是很饿,我又喝了一些水,便躺下来睡觉,即便那石头又冰又硬,至少我装作不在乎。
◇◇◇◇
醒来后,我喝了一些水,去检查我设的陷阱。当我看到有一只兔子在线绳里挣扎时,我很讶异。我取出小刀,记得拉克里斯教过我如何宰杀兔子,但我又想到血,以及血流到手上的感觉,我感到一阵恶心,吐了出来。我割开线绳,放走兔子,走回池边。
我又喝了一些水,坐在石头上,觉得有点头晕,心想会不会是因为太饿了。
过了一会儿,我的脑袋清醒了,责怪自己的愚蠢。我发现一棵枯木上长了架状菌,便摘下菌菇,拿到池里清洗了一下,吃那些菌菇裹腹。那口感沙沙的,味如泥土,但我还是把能找到的菌菇都吃下肚了。
我又放置了一个可以杀死动物的新陷阱,接着,我闻到空气中有股即将下雨的味道,便返回灰石,设法为鲁特琴做个遮蔽。
第十九章 指与弦
一开始,我几乎就像机器人一样,不加思索地做着一些动作,只为了继续活下来。
我吃下逮到的第二只兔子,也吃下第三只。我发现一片长满野草莓的地方,也四处挖掘根茎类。第四天结束时,我已经有生存下去所需要的一切:石头堆起的火坑、鲁特琴的遮蔽处。我甚至储备了一小堆的食粮,以备不时之需。
我还有一项我不需要的东西:时间。我打理好当下的需求后,发现自己无事可做,我想就是这个时候,大脑有一小部分慢慢地苏醒了。
不过,别误会,我依旧不是原来的我,至少和一旬之前的我不是同一个人。我做每件事都是全心投入,让自己没有心思去想起过往。
我愈来愈瘦,衣衫褴褛,睡时任凭日晒雨淋,躺在柔软的草地、潮湿的泥土或尖石上,却毫不在意。只有在下雨时,我才会注意到周遭的一切,因为下雨我就无法拿出鲁特琴弹奏,令我格外难过。
我当然弹了鲁特琴,那是我唯一的慰藉。
第一个月结束时,我的手指长出硬石般的厚茧,我可以一弹就弹好几个小时,凭记忆重复弹奏所有的歌曲。我也弹一些依稀记得的曲子,尽可能填补忘掉的那些部分。
最后,我已经可以从醒来一直弹到入睡。后来我不再弹已知的曲子,开始自编自弹。我以前就编过曲子,也帮父亲编过一两节歌曲。但现在我全心全意地创作,有些歌至今我还记得。
没多久,我开始弹……该怎么说呢?
我开始弹一些歌曲以外的东西。阳光晒暖草地,微风轻拂时,有种特殊的感觉。我会一直弹,直到弹出那感觉为止。我会一直弹到那声音听起来像「温暖的草地」与「凉爽的微风」。
我只是弹给自己听的,但偏偏我又特别挑剔,我还记得花了近三天才掌握了「风摇树叶」的感觉。
第二个月结束时,我几乎可以轻易弹出我看到的任何感受:「日落云后」、「鸟儿啜饮」、「蕨叶露珠」。
第三个月时,我不再往外看,开始往内心探索。我学会弹奏「与阿本希同车」、「与父亲在火边同唱」、「看珊蒂起舞」、「天候佳时踩着落叶」、「母亲微笑」……的感觉。
弹奏这些东西当然令人心痛,但那种痛就像纤弱的手指拨弄着鲁特琴弦一样,会流点血,但我希望手能早点结茧。
◇◇◇◇
接近夏末时,有条琴弦断了,没法修理,我整天怅然若失,不知该做什么。我的脑袋还是麻痹的,大多在沉睡的状态,我用以往剩下的一点机灵解决问题。在明白我无法制作琴弦,也找不到新弦以后,我又坐下来,开始学着只用六条弦弹奏。
一旬之内,我弹六弦的感觉已经媲美以前弹七弦的效果了。三旬之后,我在弹「等候降雨」时,一条弦又断了。
这次我毫不犹豫,直接拔掉那条无用的弦,开始重新学习。
我弹「收割」弹到一半时,第三条弦断了。我试了近半天,明白断三条弦真的太多了。所以我把一只钝刀、半捆线绳、阿本的书装进破烂的帆布袋里,扛起父亲的鲁特琴,开始上路。
我试着哼唱「晚秋树叶随同冬雪飘落」、「结茧手指与四弦鲁特琴」,但哼歌的感觉毕竟和弹奏不同。
◇◇◇◇
我打算先找一条路,沿着它走到小镇。我不知道我离哪个地方有多远,哪个方向有城镇,或那些城镇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我在联邦南部的某处,但确切的地点则和其他的记忆纠结在一起,封藏了起来,我并不想追忆。
天气帮我下定了决心,凉爽的秋日逐渐多了冬日的寒意,我知道南部天气比较暖和,所以在没有更好的计划下,我朝南走,尽量赶路。
接下来的一旬极其煎熬,我携带的一点食物很快就吃光了,我得在饥饿时,停下来找食粮。有时候我找不到水,找到时又没东西可以盛装携带。小径通到了较大的道路,之后又连到更大的马路。我的脚底都破皮,长了水泡,有几晚更是特别的寒冷。
路上有些旅店,但我除了偶尔从马槽偷点水喝以外,都是敬而远之。我也经过几个小镇,但我需要找比较大的地方,小镇农民并不需要鲁特琴弦。
最初,每次我听到马车或马匹接近的声音,我都会拐进路边藏起来。从家人遇害以来,我都没和其他人交谈过。我变得更像野生动物,而不是十二岁的男孩。但最后路实在太大了,人车都多,害我躲藏的时间比走路的时间还长,我终于鼓起勇气面对来往的人车,当我发现几乎没人注意到我时,我松了一口气。
◇◇◇◇
一早,我上路不到一个小时,就听到有辆马车从我后方行驶过来。那条路的宽度足以让两台马车并行,但我还是走到路边的草地上。
「嘿,小子!」后方有个粗哑的男声唤着我,我没回头。「嗨,小子!」
我没回头,继续往草地走,偏离路边更远了。我两眼一直盯着脚下的地面瞧。
马车缓缓来到我旁边,那男子用比刚刚大两倍的声音大喊:「小子!小子!」
我抬起头,看到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在阳光照射下眯着眼。他看起来介于四十到七十岁之间,马车旁边坐了一个肩膀宽大、其貌不扬的年轻男子,我猜他们是父子。
「小子,你聋了吗?」老人讲「聋」时,听起来像「愣」。
我摇头。
「所以你是哑巴?」
我再次摇头说:「不是。」跟人说话的感觉很奇怪,我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因为很久没用而显得生疏。
他眯着眼看我,「你要进城吗?」
我点头,不想再说话。
「上来吧。」他往车子后方点点头,「山姆不会介意拖你这样瘦小的东西。」他轻拍骡子的臀部。
答应比跑开简单,再加上我脚底的水泡因为鞋子的汗水而刺痛不已,我往他敞开的货车后方走去,爬上车,身后拖着鲁特琴。那车子后方约有四分之三装满了大麻袋。有几颗表面凹凸不平的圆南瓜滚出打开的袋子,在地上乱滚。
老人甩动缰绳,喝的一声,骡子便不情愿地加快了速度。我拣起几颗滚出来的南瓜,把它们塞进打开的袋子里。老农夫回头对我笑着说:「小子,谢谢。我叫塞司,这位是杰克。你可能想坐下来,不过颠簸得厉害时,可能会把你摔出车外。」我坐在其中一袋东西上,突然绷紧了身子,不知会碰到什么情况。
老农夫把缰绳交给儿子,从袋中取出一大条黑面包,随意撕下一大块,沾上厚厚的奶油,递给我。
这个不经意的和善举动,让我胸口疼了一下。我已经半年没吃面包了,那面包松软微温,奶油香甜。我撕下一块,塞进帆布袋里,留着以后再吃。
安静地过了约一刻钟,老人半转着身说:「小子,你弹那东西吗?」他指着我的鲁特琴琴箱。
我把琴箱紧紧抱在胸前,「它坏了。」
「啊。」他失望地说,我以为他会叫我下车,但他笑着对他旁边的男子点头说:「那只好换我们来娱乐你了。」
他开始唱〈匠贩之歌〉,这是一首比老天还古老的饮酒歌。他儿子也跟着唱了起来,他俩粗犷的歌声形成简单的合音,让我内心跟着抽痛,想起其他的马车,不同的歌曲,还有那遗忘大半的家。
第二十章 握起刺痛的拳头
约莫中午时,车子转进一条新路,这条路像河一样宽,铺满圆石。一开始只有四、五名旅人,一两台马车。但是对长久以来都独自一人的我来说,这已经算很多人了。
我们逐渐往城内走,路边从低矮的房子变成高耸的店家与旅社,巷道与推车店也取代了树木与菜园。整条大马路愈来愈拥挤,无数的推车与行人熙攘往来,众多的货车与马车川流不息,偶尔还会看到有人骑马经过。
路上有马蹄声,呼喊声,啤酒、汗水、垃圾、焦油的味道,我不禁思索这是什么城市,我以前是否来过,在发生那件事之前……
我咬紧牙,逼自己想别的事。
「快到了。」塞司提高音量以压过喧闹声。最后大马路通到了市场,车子开上铺道,发出如远方打雷的声音。周遭充满讨价还价与争论声,远方某处传来小孩尖锐的哭闹声。我们的车子又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塞司终于在书店前找到一处空旷的街角。
塞司停车,他们清除路上障碍时,我跳下车。基于某种默契,我开始帮他们把一袋袋的东西卸下车,堆在一旁。
半小时后,我们在成堆的袋子边休息。塞司看着我,用一只手遮着荫,「小子,你今天进城做什么?」
「我需要鲁特琴弦。」我说,这时我才发现我不知道父亲的鲁特琴到哪去了。我疯狂地四处寻找,不在车内,也没靠在墙边,或是放在南瓜堆里。我的胃纠成一团,后来我才发现琴箱在一些松开的麻袋下方。我走过去,用颤抖的双手把它拣起来。
老人笑着看我,拿给我一对刚卸下的南瓜。「这是古蔼林这一带最棒的南瓜,带两个回家,你妈妈应该会很开心吧?」
「我没办法。」我结巴地说,从脑中推开以手挖土的记忆以及毛发燃烧的味道。「我……我的意思是说,你们已经……」我声音渐弱,把鲁特琴抱得更紧,站开了两三步。
他更仔细地看着我,就好像第一次见到我。我想起自己现在衣衫褴褛、饥肠辘辘的模样,突然觉得很难为情。我抱着鲁特琴,又退后了几步。农人把手放了下来,笑容逐渐消失。「啊,小子。」他轻声说。
他放下南瓜,然后转向我,用有点认真的口吻说:「我和杰克会一直在这里卖东西,直到日落。如果你在那之前找到你想找的东西,欢迎你和我们一起回农场。我妻子和我有时会需要帮手,我们很欢迎你加入。杰克,你说是不是?」
杰克也看着我,他坦白的脸上露出怜悯的表情。「是啊,老爸。我们离开前,妈是那么说的。」
老农夫仍用认真的眼神看着我,「这里是临海广场。」他指着脚下说,「我们天黑前都会在这里,之后可能还会再待一会儿。如果你想搭我们的车,可以回来这里。」他的眼神变得有点担心,「你听懂了吗?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回去。」
我持续一步步地后退,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做。我只知道如果我跟他走,就得解释,就得想起一切。做什么都比开启那扇记忆的门好……
「不不,不用了,谢谢。」我结巴道,「你们已经帮了我那么多,我没事的。」我被身后围着皮围裙的人一推,吓了一跳,转身就跑。
我听到他们其中一人在我背后喊着,但声音淹没在人群中。我不断地跑,感到胸口格外沉重。
◇◇◇◇
塔宾是个大城,无法在一天内从城的一端走到另一端。即使你没迷路或陷在错综复杂的街道与死巷里,也没办法一天走完。
事实上,塔宾太大了,辽阔至极,人山人海,楼多屋杂,道路宽大如河,夹杂着尿骚味、汗臭味、煤烟味、焦油味。我若是头脑清醒,绝不会到这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