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王朝:东汉帝国往事-第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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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来看,刘秀处理功臣问题的思路是:“朕用高官厚禄把你们都养起来。只要你们不谋反、不犯十恶不赦的滔天大罪,你们随便好了!你们以及子弟所犯的小错,朕都包容!朕有这个气度!”同时,他还特别指示有司:“各地向朝廷进贡的贡品,先赐功臣列侯,然后才归皇室享用!”就这样,刘秀通过巧妙地“顺水推舟”之计,顺利地将诸将掌握的兵权全部收回。
解决了功臣问题,刘秀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如何治理好国家上来。“创业难,守业更难。”打天下经历了千难万险,守江山更要如履薄冰。要使天下乂安、太平祥和,还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要想恢复昔日大汉朝的天威与荣光,要想使四夷宾服、海不扬波,要想使就必须使国家强大起来!
路,要一步一步的走。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刘秀首先要做的,是如何才能处理好面前这个千疮百孔、满目疮痍的烂摊子……
(二)海宇初平
自从登基以来,刘秀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怎样才能治理好这个国家?当时,他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王莽究竟为什么垮台呢?想当年,自己和大哥起兵还不到一年,王莽政权就垮台。王莽这个貌似强大的庞然大物,为什么会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被起义的怒潮推翻,让刘秀感受到了民众的力量。就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民,他们揭竿而起之时,他们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何等的可怕!那么,王莽垮台的原因,究竟何在?
在刘秀看来,王莽之所以垮台,无非是如下三个原因。
一是社会劳动力问题。奴婢数量恶性膨胀,造成从事生产劳动力短缺。另外,奴婢们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做人的尊严,过着非人的生活。因此,他们的反抗也最强烈。赤眉军中,逃亡的奴婢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这就是明证!
二是社会财富分配问题。皇室成员、诸侯王奢侈无度。官员数量巨大、冗员充斥,加重了民众的供养负担,使得国家经济不堪重负,使得国家的基石发生了动摇。
三是土地兼并过度问题。托古改制,尤其是多次改革货币制度,使得经济发生多次大动荡。加深了西汉中期以来日益严重的土地危机。老百姓丧失了土地,也就没有了口粮,也就断绝了基本的生活来源。
对于这些积弊,刘秀当然心知肚明,早已是洞若观火。因此,他一登基,就采取了一些列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难题。
他的目标很简单,他要让国家这个深患沉疴的病人,起死回生。他要让这个残破凋敝、混乱不堪的国家,恢复正常的秩序,重新进入正常的轨道。他要用“柔道”这把无形的手术刀,来解决各种问题。面对满目疮痍的国家,他能够回春妙手吗?
从建武元年开始,他就开始了医治战争创伤的工作,每当平地一地,他都会用温厚的策略去抚慰。经过十三年的不懈的努力,除了新收复的陇右、益州以外,其他各地逐步恢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那么,刘秀究竟是怎么做的呢?
他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奴婢问题。西汉中后期,由于地主、官吏无限制地兼并土地,使大量农民丧失了自己的土地,他们本人也被卖给官僚、贵族、商人家为奴。奴婢在主人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受到主人的毒打,甚至被当成牛马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奴婢问题,影响国家的安危和发展,汉哀帝刘欣以及王莽的新朝政府都想解决,但是都失败了。刘秀即位后,立即把“解放奴婢”作为一项大事来抓。
定都洛阳之后,刘秀多次下诏令解放奴婢。从建武二年到建武十四年,刘秀先后下达了八道诏书,用法律的形式严禁各地虐杀奴婢,违者严惩不怠!
建武二年(西元二十六年)五月十九日,刘秀下诏:“若是民众中有人要把妻子嫁给别人以求财物,或者卖掉自己的子女,用得到的金钱以回去孝养父母双亲的,任其所为,任何人不得干涉。如果有人敢于阻拦,依法严惩!”
建武六年(西元三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刘秀又下诏:“凡王莽篡国时被各级官吏罚没为奴婢的民众,当时的官府执法依据与朝廷旧法有抵触的,一律解除奴婢身份,免为庶民。”
建武七年(西元三十一年)五月,刘秀颁诏:“凡遭遇饥荒、战乱以及被青、徐二州流贼劫持为奴婢的平民,其归属去留由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如果有人敢对其非法拘禁不准其回家,以私自买卖人口论处!”
建武十一年(西元三十五年)二月八日,刘秀再次下诏:“天地之间人为贵。凡是杀害奴婢的,以杀人论处,一律不得减罪!”同年八月二十六日,刘秀又下了一道诏书:“凡是胆敢虐待奴婢的,依律论罪。解除被迫害虐待的人奴婢身份,全部免为平民!”这年十一月十六日,刘秀下诏:“废除奴婢杀伤人依弃市罪严惩的法律,以平民伤杀人同罪论处!”
建武十二年(西元三十六年)三月九日,刘秀下诏:“陇西、巴蜀二地被虏掠为奴婢的人,凡是到官府鸣冤的,即便官府没有作出判决,一律免除奴婢身份,恢复为平民身份。”
建武十三年(西元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刘秀颁诏:“新收复的益州十郡,自建武八年(西元三十二年)以来被虏掠为奴婢的人,一律免为平民。其中被人强娶为小妾的,如果她们要回家,一律遣散回家。有敢于拘禁强留者,依照青、徐之判例,一概以擅自买卖人口论处!”
刘秀如此不遗余力、雷厉风行地推行“解放奴婢”政策,主要目的是:
一是为了发展生产,增加社会财富。从而彻底解决农业生产中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以恢复被战争严重破坏的经济。要解决农业问题,劳动力是核心因素。解决奴婢问题,理所当然地成为所有问题中的重中之重。
二是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打击以致豪强势力。豪强势力过大,不仅严重地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剧社会不稳定。更重要的是,河南、河北等地的地主、豪强,拥有大量的奴婢以及数量巨大的土地。他们财力雄厚,富可敌国,在各地为非作歹,严重地威胁到了朝廷的权威。推行解放奴婢政策,目的是削弱豪强势力,降低其对中央政府的威胁。
虽然限于历史局限性,刘秀不可能从根本上废除奴婢畜养制度,也不可能真正铲除奴婢产生的土壤。然而,出于他本身的统治需要以及国家、社会稳定的需要,他坚持不懈、不遗余力地推行解放奴婢政策,抑止地主豪强、为大汉王朝的长治久安服务。在客观上来看,刘秀的这一政策,无疑是具有历史进步性的。
经过十五年的努力,刘秀终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期间,他连续不断地发布解放奴婢的诏令,使大批奴婢获得了自由,农业劳动力的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从而为解决财富分配问题、土地兼并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秀要解决的第二个难题是官僚队伍过于庞大的问题。
西汉中期以来,随着政局的不断变化,冗官泛滥、闲职过多的现象日益严重。由于要养活只吃饭不干事的冗官,黎民百姓的负担日益沉重。
汉朝实行郡县制度与分封制相结合的制度。中央设置三公九卿,关中三辅有京兆尹、右扶风、左冯翊都尉。其余地区分为十二个州,各设置州牧(刺史)一名。每郡设太守一名,郡下设县、乡,设县令、乡长。各个宗室诸侯王国,也有与之相类似的地方官。
拿最基层的县、乡两级来说,有县、邑、道三种,相当于现在的县(市、区)。各县户籍总数再万户以上设置县令,不满者设置县长。其中,大县(邑、道)设县令一人,品秩为千石。稍微小一点的,设置县长(邑长、道长)一人,品秩为四百石。再小一点的也叫做县长,品秩为三百石;侯国丞相,品秩次第也与之相同。官爵最低微的乡长置有秩、三老、游徼(相当于现在的乡长),品秩百石。
当时的月俸制度是:“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秩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月百斛,千石月九十斛,比千石月八十斛,六百石月七十斛,比六百石月五十五斛,四百石月五十斛,比四百石月四十五斛,三百石月四十斛,比三百石月三十七斛,二百石月三十斛,比二百石月二十七斛,百石月十六斛,斗食月十一斛,佐史月八斛。凡诸受奉,钱谷各半。”
斛是容器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如果用大米来衡量,一升米相当于现在的两公斤,也就是四市斤。一斛也就是四百斤!
先看基层官员们的收入,如果按照现在的行情来估计,以平均价每斤三元计算,级别最低―――品秩为百石的乡长(有秩、三老、游徼)们,月收入是十六斛,折合现金一万九千二百元。年薪二十三万零三百元。小县的县长四百石,折合现金四万八千元,年薪五十七万六千元。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等三公以及首席辅政大臣―――大将军品秩皆为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也就是十四万斤大米!折合成现金是四十二万元!年薪则是五百零四万元!
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天下总共十三个州。二百零四个郡,数以万计的乡,老百姓辛辛苦苦打下的粮食,要养活多少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长此以往,如何得了?再不改革制度,再这么下去的话,绿林、赤眉们,还要揭竿而起!
刘秀在民间生活了二十八年,当了接近十七、八年的农夫,对于这些积弊,怎么会不了解?老百姓活的真是太辛苦,太不容易了!
他深知,行政区域设置不合理、官员数量过多过滥,国家财政无力供养,是造成各级官吏贪赃枉法、肆意盘剥百姓的重要原因!由于国家经济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各级官员们的月俸,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们不得不强取豪夺、鱼肉百姓。老百姓活不下去,怎么会不造反?在国家刚刚重新统一之时,已经到了令民众无法负担的地步!
改革官制、调整行政区划、精兵简政、汰省冗官,减少官员数量,这就是刘秀开出的“药方“。
精兵简政,要从中央做起。如果中央政府体制不理顺,想要解决地方政府的积弊根本不可能成功。
刘秀熟读史书,他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避免霍光、王莽这样的权臣再度出现,采取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措施。在建武之初,刘秀不动声色地加强了尚书台权力,有意限制削弱三公的权力。对于主要的军国大事,刘秀一般都是直接通过尚书台来下达,不再经过三公各府。
本来,按照西汉汉武帝以来的旧制,大司马主管军事,是最高军事长官,是三公之首。大司徒是由丞相改称的,管民政,权力比丞相小得多;司空是由御史大夫改称的,不再管监察,而是管重大水土工程。从建武之初开始,原本是从属少府的秘书机构―――尚书台取代了三公各府,成了朝廷中最重要的行政决策机构。
在中央一级,刘秀决定不再设立辅政大臣―――大将军。最高官职是三公,即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三公职位虽高,却徒有虚名,并无实权。刘秀为了防止类似霍光、王莽权臣的出现,把权力高度集中到自己手中,重新设立了尚书台,大大加强了尚书台的职权,扩大了它的机构,增设很多属官。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尚书仆射一人,尚书六人:三公曹﹑吏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其中三公曹尚书为二人﹐故称〃六曹〃。尚书令、尚书仆射与“六曹”,合称“八座”。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分掌全国政事。尚书的官位不高,尚书令每年的俸禄只有一千石,副职尚书仆射和六名尚书,每年的俸禄也只有六百石,他们的地位和待遇,自然无法与品秩为万石的三公相比,但其实际权力远在三公之上。从此,“三公有名无实,尚书有实无名”的格局正式出现,一直持续了一百五十多年,直至东汉灭亡。
在使尚书台擅政外朝的同时,刘秀还加强了内廷的控制。他将设置在宫廷内的中常侍、黄门侍郎、小黄门、中黄门等职务,由原来的宦官、士人混合担任,改为一律由宦官担任。从此,负责传达皇帝的旨令和诏书、进呈尚书台文书之权,落在了宦官的手中。刘秀认为:这些宦官们地位更低,不可能取得专国大权,就更保证了他的集权统治。
在理顺了外朝、内廷官制之后,刘秀开始着手改革地方官制。在即位之初,他就恢复了西汉时曾设置过的三套监察机构,还进一步予以加强。这三套监察机构是:御史台、司隶校尉、州刺史。
御史台。下设有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