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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1-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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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咖啡———女方如果答应的话,就已经立即想到人伦导向明 确的固定关系上去,否则就总会拒绝,或者会带一些其他人来, 以避免“孤男寡女”的场合。的确,笔者曾听到不少香港的男 性———包括跑到大陆找配偶的———对香港的女性颇有微辞。其 实,这并非香港女性的过错,而是这个社会中所有人的共同生活 态度造成的———而这个态度就是现实的,没有灵性,也没有多少 情欲的“身体化”的存在。
6。集体、团体、大体
在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中,是将“个人”当作是一个“身” 的,而个人也以“身”来自称。《尔雅·释诂》疏:“身,自谓也。” 用现代语说,就是“本身”或“自身”。人既然是“身”,因此“个 人”也称作“个体”。
由此类推,“集体”就是集合了很多的“身体”。 至于“团体”,也有类似的意思———“团”有以圆形圈住的含 义,也有聚之义,因此也是将很多“身体”集合在一起。
不过,这种集合,倒不是机械式的聚拢,而是透过“心”的混 凝土,亦即是“由己之身,及人之身”的感通。因此,中文里除了 用“本身”来称呼静态的一人之“身”外,还用“自己”一词来指称 发出心意的动态。“己”字也有“身”的意思(见《辞海》“己”字 条),至于“自”,与“由”一般,都有从一个地方发出来的意思,因 此仍然是指“由己之身,及人之身”这个过程中自身这一端必须 发出的心意。
这个“心”自然必须在“二人”之间完成,因此,孟子说:“仁, 人心也。”①“仁”就是“二人”的意思。
“心”既然可以从自己身上发出,克服各自孤立的“身”之存 在,能够将这些“身”团结在一起,因此就是人身之上的最重要 的部位,这个部位,孟子称之为“大体”,以别于其他器官。他说:
① 《孟子·告子章句上》。
 
“体有贵贱,有大小。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 人,养其大者为大人。”

又说:“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 人。”

朱熹注:“大体,心也;小体,耳目之类。” 事实上,孟子接着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 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 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 矣。”

笔者在前面已经指出:中国人的“心”虽然也包括知性, 但却是以感情为主导的,因此,此处所谓之“思”,乃指明辨人伦 关系之是非,亦即是以这个关系为认知对象。孟子言下之意,是 只有“大人”才能以这个“心”为生活的主导意向,才会“识大 体”。事实上,确实也只有士大夫阶层才能将天下聚合为一 “体”。至于老百姓,则多半在切“身”利益受到危害时,才会想 到自己的小圈子以外的问题。
①②③ 《孟子·告子章句上》。
因此,即使“大同”,也具有集为一“体”的意义。《吕氏春 秋·有始览》说:“天地万物,一人之身也,此之谓大同。众耳目 鼻口也,众五谷寒暑也,此之谓众异,则万物备也。”
(三)中国人的“人心”逻辑
如前所述,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是:必须用“二人”去定 义“一人”才符合“天理”,“一人”只是“身”,“二人”之间才衍生 “心”,因此,“一人”之“身”就不是由自我去组织的项目,而必须
彼此由对方的“心”去镇止。的确,一旦越出了由众多的“二人” 之“心”的交叉网组成的人情的磁力场,“个体”就很难对自己下 定义,也容易趋于“乱”。
因此,中国人“二人”之间的关系必然是“人情”,而且,也只 有在双方都具“体”地感觉到对方的心意“有到”自己“身”上
时, 才需要去“做人”。如果越出了这个具“体”地感觉得到的“和 合”圈子以外,就毋须“做人”。
自然,中国人甚至有不受对方的“心”约束的场合,亦即是 “当佢无到”,或者变成“撕破面皮做人”,或者表现为“一人”的 “私心”。在这类情形中,不是由自我去组织的“身”,同时亦不
受外力的镇止,就会或多或少地呈现出“乱”。
然而,也有时刻———国难时期或上下一心的国势上升时 期———中国人的心意“有到”的对象是全民族,而作为人情的磁 力场的“自己人”圈子也扩大至于全国。在这种时刻,中国人在 “二人”之间处处以对方为重的“做人”方式,就会化为一种为集
体“献身”的精神———因此,也可以成为世界上最“无私”的人 类。
1。“生”与“熟”
在下面将会指出,中国人有“母胎化”的倾向,这个“母胎” 就是彼此心意都“有到”对方身上的人情的磁力场。中国人单 薄的“个体”必须在这个场中“安身”与“安心”,因此它就是一个 可以彼此照顾的“自己人”圈子。
在“自己人”之间,中国人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的确,中国 人在能够制约自己的人———父母、长官、亲属、朋友、熟人、经熟 人介绍给自己的人———“面”前,持的态度总是很礼让的,也总 是要让自己“多吃一点亏”,而且常常自我贬抑,碰到拂逆自己 利益的事,也多半会逆来顺受。然而,一旦越出了这个圈子,就 不知如何去“做”,往往会变得很突兀,甚至会演变成毫无节制 的冲突(这牵涉到中国人“治”与“乱”的逻辑———详后)。
因此,中国人之间的来往,也必先确定是“自己人”才好进 行。如果没有这种关系,就必须先去“拉关系”、“拉交情”,多半 是经由熟人“介绍”。所谓“拉”,有本来是远的现在把它拉近的
 
意思。所谓“介”,就是中间媒介的意思,“绍”字古义通“继”与 “续”(见《说文》),有连贯的意思,而且三字皆从“糸”旁,想必
与丝索有关,因此,“介绍人”亦即是中间的“牵线人”,而丝索也 是两头可“拉”之物———的确,“关係”之“係”字就是“人”旁一 个“系”字,而中国人有时也会感到被人情“缚”住。
至于中国人“拉交情”的最标准方式就是“请客吃饭”,因 此,遂有将“人情”口腔化为一种“味”的倾向———于是乃有“熟 人”、“生人”之分,而且,自己也只有在“熟人”面前才“吃得开”, 在“生人”之间就往往会彼此“不吃他那一套”。因此,做任何事 之先,都必须将关系搞“熟”———如果“熟”了,自己这一方即使 多“吃”一点亏也无所谓。自然,遵照“以心换心”的逻辑———亦 即是:“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也会期待对方做到这一点。因 此,也只有在“熟人”面前,自己才比较容易“开口”。于是,如果 对方是“熟人”而又不慷慨的,就会觉得他“孤寒”,所谓“孤”就 是“一人”的意思———对必须恒常地受到人情的温暖包围之中 国人来说,这种自顾自的态度就会令人觉得“寒”,而这种没有 “人情味”的态度也会显得“寒酸”,所谓“酸”就有涩而难“吃”
的意象,因此也有“生”而不“熟”的意思。换而言之,这样不慷 慨的“熟人”与“生人”无异。的确,“熟人”是必须互相给对方一 点“甜头”的,如此的“人情”才有好“味”,“对胃口”,而不致“倒 胃口”。“熟人”之间既然是互相可以“吃”的领域,因此,中国人 在人际关系中遂有“吃亏”或“得益”的情况,“益”字除了惠与利 之外,还有增、加、长的意思,固此“吃亏”与“得益”都具有“身体 化”的“亏”与“补”的意象。一般来说,中国人的“做人”常态总 是让自己在“熟人”面前多吃一点亏———这可以说是中国人特 有的人情味(自然,对方也会自发地如此做,因此,可以说双方面 都在搞“反者道之动”)。不过,偶尔也会出现在“自己人”之间 “分一杯羹”的要求,并提醒对方“独食难肥”,亦即是说:对方如 果没有“人情味”的话,以后总会导致“吃亏”。自然,在“自己 人”之间,如果出现“吃里扒外”的叛徒行为,就更可恨(凡此种 种迹象,都显示出中国人“心”照顾的对象是“身”,因此,团结人 的最佳方法也是“关心群众生活”)。
既然人有“生”、“熟”之分,因此,中国人在办任何事之先, 总必须把双方的关系确定,亦即是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 顺则事不成”。以前在大陆时,笔者发现:对我们这些外来的人, 当局总必须特设机关加以照顾,一旦越出了这个范围去办点事, 就非得有介绍人或介绍信(“信”即“人”之“言”)不可。有时, 笔者想去访问一些人物,由照顾我们的机构去联络还不受理(亦 即是“面子”不够大),非得由与这些人物相识的人去从中拉线 才行。如果没有这些人情关系,就会完全被当作“外人”。因此, 即使由我们的机构到另一个机构去办事,所携的公文也是采取 人情化的“介绍信”形式。
在大陆,即使国营单位之间彼此做生意,也往往有先“请客 吃饭”与送礼的必要。的确,对中国人来说,唯有在“心”照顾了 “身”之后,具“体”的心意才会“有到”对方“身”上,而双方才会
变成“自己人”。这个“自己人”的圈子是用“人情”的水泥去“和 合”的,因此自然是对外封闭的。的确,“关系”的“关”字也有关 门与通道的意思,而且,也只有“自己人”之间才会互相“关心”、 “关怀”与“关照”以及为对方“关说”。既然“关”也有“通道”的
意思,因此,是“自己人”的话,前门走不通,就会让他“走后门”。
因此,按照“自己人”与否的逻辑,又必然会按照“亲疏有 别”与“内外有别”的层次去“做人”———一般来说,其“做”法是 “疏不间亲”,亦即是先考虑“自己人”。正因为中国人有这种 “做人”方式,才会在利用“等级”制造“特殊化”之外,还利用亲
朋关系搞“特殊化”———例如,“拉关系”与“走后门”。在“自己 人”之间,中国人总是在自己掌管的权限之内,互开方便之门。
 
掌权的干部亦常常设法为自己的子女、亲朋找好的工作,在“有 权就有一切”,子女还未成年,而自己又有一大堆相互照顾的人 情网路的情形下,也就无人肯退休。“公事公办”,对内外都一样 的态度,对中国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因为这样做等于是没有了 “自己人”。在一个重人情,“个体”不发达,必须借“自己人”圈
子照顾,而又不是由“罪恶感”(中国文化是偏重“羞耻感” 的———详后)支配的“良知系统”中,六亲不认的态度是不可设 想的。
因此,本着“内外有别”的逻辑,“自己人”之间的互相帮助 是应该的———既然是应该的,如果还要像“外人”一般“客气”的 话,就会被认为“见外”。
然而,在对待“外人”的态度上,对方到底是自己不用去“做 人”的陌生人,抑或必须去礼遇的“大客人”,却又有讲究。
2。“内外有别”
对中国人来说,“内”与“外”是很重要的区分。即使在自己最 亲的家庭中,仍然有父系的本家与母系的“外家”之分。与母系有 关的都背着一个“外”字,例如“外公”、“外婆”、“外甥”,而表兄弟 的“表”字也是“表”而不是“里”,因此与堂兄弟之登“堂”入室有 外与内之别(事实上,即使整个国家对外,也是“中”“外”之分)。
既然连自己家庭的成员也有内外之分,对待真正的外人就 更讲究了。按“亲疏有别”的逻辑,理应先照顾“自己人”。但 是,在碰到了真正疏远的“大客人”———从未谋面的远亲、有头 有脸的人物或者刚拉上关系而自己又想盛情款待的陌生人——— 的时候,表示自己的心意“有到”对方身上的方式,却是先贬抑 “自己人”。
的确,中国人“做人”的方式是处处以对方为重,“贵人而贱 己,先人而后己”———这一点,在自己必须去“做人”的“外人”面 前,就以一种更尖锐的仪式化方式浮凸出来。因此,“会做人”的 不能先镇住“自己人”,就会被人在背后说话。的确,在不久以前 中国人身上仍然可以看到的一个现象是:当自己的小孩子与邻 家的小孩子打架时,父母们将他们拆开后,总是先打自己的小 孩,也不管正义在何方(这无疑会形成孩子在长大以后自我压 缩、事事迎合别人或者随机应变、见风使舵、只谋和事不太理会 原则的态度)。
这种必须在“大客人”面前将“自己人”贬低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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