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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英国文学简史(上)-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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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了李利、锡得尼和纳施、德隆尼分别代表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小说。

  第三时期是从莎士比亚逝世到17世纪40年代初,文艺复兴时期文学走向衰落。

  第二节 十四行诗和“诗人中的诗人”

  英国诗坛在乔叟后经历了萧条时期,到文艺复兴时期又开始复苏。15世纪末年到16世纪最初10年,主要的英语诗人是魏阿特和霍华德·萨雷伯爵。1557年由伦敦出版商陶特尔出版了一部诗集《陶特尔读者集》,有诗271首,除抒情诗外,还有箴言、墓铭、悼歌、讽刺诗、牧诗,颇受读者欢迎。诗集中主要诗人是写了96首诗的魏阿特和写了40首的萨雷。

  魏阿特(1503—1542年),曾就读于剑桥大学,数次出使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深受意大利文学影响。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创作了爱情主题的优美抒情诗和介绍进了“十四行诗”诗体,而这两方面都受益于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彼特拉克的 《歌集》歌咏了对女友劳拉的爱情,克服了中古诗歌的抽象性和隐悔的寓意,表达了人文主义者新的爱情观念,从内容到形式都给欧洲文学以很大的影响。魏阿特的30首十四行诗有10首是彼特拉克诗的译作,他一面忠实于彼特拉克的传统,一面又显示了伊丽莎白时代自由创作的趋向,改变了严谨的格式。萨雷伯爵(1517—1547年)出身贵族,才气横溢,29岁时以叛逆罪被斩。他如同魏阿特,写出英国第一批彼特拉克风格的爱情抒情诗,但他比魏阿特更不守成规,建立了伊丽莎白时代的十四行诗型,即三个“四行诗”,加上一个押韵的“双行体”,韵脚为abab,cdcd,efef,gg,替代了彼特拉克式的前八行一段,后八行一段,韵脚为abbaabba cdecde(或cdcdcd)。萨雷的新诗型为后来莎士比亚和许多其他诗人采用。他在译维吉尔 《伊尼德》时吸取拉丁诗不押韵特点,用英文写无韵诗,这种诗体也成为莎士比亚、弥尔顿等诗人最喜用的形式。

  尽管文学史上常将魏阿特与萨雷并提,但他们并非合作的作家。就诗的成就而言两人也各有特色,魏阿特的诗想象丰富、情感热烈。萨雷的诗词句流利、声调优美。

  文艺复兴时期诗歌繁荣时期是从1580年到17世纪第一个十年末,锡德尼的诗作标志着繁荣的开始。菲力普·锡德尼 (1554—1586)出身小贵族家庭,毕业于牛津大学。他在欧洲大陆旅行时与法、意、德的人文主义者相识。在国内他也结识许多著名文人,建立起文学圈“阿理奥帕戈斯”(词意为雅典的最高法院)。1548年锡德尼任尼德兰海弗拉兰总督。1584年他在与西班牙战争中负伤,临终前他把水让给了另一伤员,传为佳话。他的十四行诗集《阿斯特洛菲与斯苔拉》、散文传奇《阿卡狄亚》和文艺批评《为诗一辩》分别奠定他作为诗人、传奇作家和批评家的声誉。

  《阿斯特洛菲与斯苔拉》(1580—1583)有108首十四行诗,连缀起来成为“十四行诗集”,表达了诗人对爱塞克斯伯爵的女儿、已婚的德佛勒的爱情。“阿斯特洛菲”的希腊词指的是“爱星者”,诗人用以自比。“斯苔拉”是拉丁词,意为“星”,指德佛勒。诗人遵循了彼特拉克的传统,诗中有矫揉造作、雕饰的语言,但也表现真实情感、表达了人文主义者世俗的、个人的感情,留下许多著名诗句。《阿卡狄亚》是锡德尼隐居在妹妹即潘伯娄克伯爵夫人家中时写来娱乐妹妹的,在他死后的1590年刊出。阿卡狄亚是希腊南部一城邦,层峦叠障,居民多牧羊,自给自足,锡德尼以此为背景,将骑士传骑与牧歌结合,以长而复杂的情节讲述了战争冒险、爱情纠葛,没有对人物性格鲜明的刻划,很少写实的细节,句子长而缛丽,有很多直喻、隐喻。但作品在当时获得很大成功,赢得很多追随者。

  《为诗一辩》是早期英国文学批评中的杰作。诗人反驳了清教徒高松指斥戏剧、诗歌等艺形为不道德的言论。他申述了诗人在古时的崇高地位,认为诗人用想象写作,兼有历史家与哲学家之长,艺术有指导和娱乐作用。锡德尼讲解了诗的各种类型:牧歌、喜剧、悲剧、抒情诗、史诗等。在对英国文学概括性的评述中,他对当时英国戏剧创作评价不高,认为它们的不成功并非由于高松所说的“不道德”,而是没有仿效古典戏剧创作规范,没有遵守时间、地点、行动一致的“三一律”,由此表露出锡德尼古典主义的美学思想。

  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是爱德蒙·斯宾塞(1552—1590年),这位乔叟以后最重要的诗人,对尚在形成中的近代英诗贡献很大。斯宾塞出身伦敦布商家庭,1573年以工读生身份毕业于剑桥大学,涉猎了拉丁文、英、法、意文学作品。1578年他成为罗彻斯特主教的秘书,第二年做了伊丽莎白女王的宠臣莱斯特伯爵的侍从,由此认识了不少当朝显贵,也认识了锡德尼,进了他的文学圈子。1580年,斯宾塞渡海到柏林,受命为新任爱尔兰总督格雷爵士的秘书。从这时到1598年,除了两次到伦敦暂住,斯宾塞一直都在爱尔兰。他赞成格雷爵士在爱尔兰实行苛政。1582年格雷奉召回国,斯宾塞在法院谋得职务,并廉价租用一些被没收的房地产。在吉尔科尔蒙城堡中,他断断续续地写作了《仙后》三卷。1589年,对诗稿大为欣赏的格雷爵士带斯宾塞到英国献诗给伊丽莎白女王。斯宾塞的进身之际并未因这首歌而打开,他只得到每年50镑的恩俸。1598年,在爱尔兰人的反英起义中,他携妻儿逃往伦敦。1599年1月,斯宾塞死于贫困中,葬于威斯敏斯特寺。

  斯宾塞的第一部重要诗作献给他的保护人和朋友锡得尼的《牧人日历》。诗作包括12首牧歌,每日一首,故谓日历。牧歌是有关牧羊人及他们生活的诗,渊远流长。古希腊的忒俄克里托斯,首创田园诗,描写西西里优美的农村生活和自然风景。罗马诗人维吉尔在希腊田园诗的影响下写了《牧歌》,采用了牧羊人对歌或独歌形式,形成长久的传统。斯宾塞的牧歌又有了新的变化。《牧人日历》除了第一首和最后一首,都采用对话体,并无联贯故事,但有贯穿人物,就是牧羊人考林·克劳特。全诗的主题是传统性的,写牧羊人对罗瑟琳的爱情和失恋之苦,但诗篇涉及了广泛的题材:宗教、政治、道德和艺术。他赞颂女王;攻击了天主教的陋习弊端和教士的放荡生活,讽刺了国教教士的市俗气;抱怨世人对诗歌的轻视,把劝善看作诗人的使命。他尝试英诗各种诗体,用了英雄诗体、歌谣体、悼诗四行体、八行诗体等。他使用简单流利的散文语法,不避俗字俗语,吸收古字及外来词,继承了乔叟的传统,恢复了优美自然的英国文学的地位。

  由88首十四行情诗组成的《情诗集》与《婚礼曲》合刊,纪念诗人与妻子伊丽莎白·包爱尔的爱与婚礼。十四行诗采用三个四行体、末后两行的英国形式,有真情实感,但其中的柏拉图主义、宗教色彩,使不少诗作过于传统化而显得平淡。 《婚礼曲》音韵优美,情调缠绵而不放恣,丝毫没有罗马时代婚曲的俗鄙,描写细腻而无枝蔓,是出色的婚礼曲。

  斯宾塞最重要的作品是长诗《仙后》,这也是英国文学的杰作之一。诗人原计划写12卷,每卷12章,但只完成6卷零2章,已经是皇皇巨著。诗人在写给格雷爵士的信中谈到:“本书的目标是要塑造一个有道德和教养的高尚的人。”他选择了亚瑟传奇故事,描写仙后格劳利安娜(代表伊丽莎白女王)每年举行一次长达 12日的宴会,每日派出一个骑士去执行任务,这12个骑士分别代表亚里士多德分析的12项道德品质。红十字骑士象征着神圣,居恩爵士是节制的象征,布律托玛爵士是贞洁的体现者,阿第盖尔爵士是正义的化身,卡里多爵士是礼貌的典范,坎贝尔与楚里亚蒙的故事则表现了友谊。他们的冒险经历构成了前6卷的内容。亚瑟王是最高的人类品性的代表,他和骑士们与巨人、妖怪交战,同巫师斗法。骑士传奇与道德、宗教、政治寓言交织在一起。

  《仙后》每卷开始都有对仙后即女王的赞颂,具有强烈的资产阶级爱国情绪。在宗教上反对天主教,在政治上宣扬“正义”,而长诗的主要意义是在道德方面,它宣扬赞颂道德美德,号召人们克制各种情欲,包括政治野心,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诗的内容表现出文艺复兴时代典型的特征:时代的冒险精神、对人的力量的赞美、对自然美的热爱,等等。

  斯宾塞的诗想象丰富、语言精致、富有音乐性,人们把他称为“诗人中的诗人”。他所创造的“斯宾塞体”(九行诗行,前八行为抑扬格五音步,最后一行为抑扬格六音步,押韵形式为(ababbcbcc)成为英国最重要的诗体,对后来的英国诗人,如18世纪前期的汤姆逊、格雷,19世纪的拜伦、雪莱、济慈、丁尼生等,都有很大影响。

  第三节 丰富多彩的散文

  文艺复兴时期散文丰富多彩。伊丽莎白时代,古代、意大利和法国文化渗入英国文化的发展,翻译蓬勃发展,产生许多优秀译作。诺斯译的希腊作家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从法译本转译,不够信达,但英文非常流畅,生动有力,为伊丽莎白时代戏剧家提供了的素材宝库。莎士比亚的戏剧不仅涉取了这个译本的情节、人物,有时甚至近乎于直接引用译文。法国作家蒙田是欧洲“散文”这一体裁创造人,他的《散文集》以漫谈口吻写来,亲切自然,既怀疑好奇又坦诚宽容,弗洛里欧的译本也很生动,莎士比亚和培根都受过影响。在翻译作品中,廷德尔和科弗代尔译的《圣经》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古时代使用的《圣经》是拉丁文的,一般人民无法阅读,威克利夫最早将《圣经》译为英语。廷德尔从希腊文译了《新约》,科弗代尔出版了他翻译的《旧约》。他们的语言雅俗共赏,对今后的《圣经》英译影响很大。后来国王詹姆斯一世选派54名学者翻译《圣经》,于1611年出了“国王詹姆斯本圣经”,即“钦定本”。“钦定本”吸收了以往英文译本优点,用词纯朴而富形象性,庄严又不失诗意,为近代英国散文树立了良好的楷模。

  16世纪后数十年,传奇和写实性小说流行。传奇是写给“高雅读者”看的,代表作家有李利、劳杰、格林等。约翰·李利(1554—1606年)是伊丽莎白时代“大学才子派”的戏剧家,也是著名散文小说家,他在24岁时以《尤菲绮斯》扬名,1580年又出版了续集《尤菲绮斯和他的英格兰》。小说成功后他转向戏剧写作。《尤菲绮斯》的故事很简单,年青富有的雅典人尤菲绮斯来到那不勒斯,不听年老的智者的劝告,放纵享受,爱上了朋友菲劳斯特的爱人露西亚。喜新厌旧的露西亚不久便另结新欢。尤菲绮斯重返雅典,埋首书本之中。作者借这个故事,谈论了爱情、教育、信仰、道德、习俗等问题。李利的传奇与中世纪幻想传奇有区别,他刻划了当代生活。但是他着力于语言风俗,创造了被称为“尤菲绮斯体”的特殊的文体,在用词上大量使用直喻、隐喻、拟人、对仗、双声等手段,追求绚烂绮丽的效果。在句法上,作者将从句或短语骈化,类似中国六朝的骈体文。传奇中大量引用来自神话、古希腊罗马名人轶事的典故、谚语,使用双关语、俏皮话,极力堆砌。这种文体在宫廷贵族间盛行,作家中也有不少人进行模仿。锡德尼并不嘉许这种文体,但他的《阿卡狄亚》文笔也有些“尤菲绮斯”色彩。

  与传奇相对的是另一类关于市民生活的写实性作品,代表作家有纳施和德隆尼等。纳施(1567—1601年)是牧师的儿子,就读于剑桥大学,是“大学才子派”中最年轻的一员,他写的《不幸的旅客》是英国最早的“流浪汉小说”。流浪汉的小说是16世纪中叶西班牙产生的新的小说类型,一般用自叙体形式,以主人公流浪生活为线索,从下层人物角度观察、讽刺一些社会现象,对社会弊端多有针砭。这种小说类型在16世纪的英国很流行,在十八十九世纪的小说中得以继续发展。纳施在作品里描写亨利八世宫廷里的一名侍僮杰克·威尔逊的丰富经历。他参加过战争;随文人游历欧洲许多国家;冒充伯爵行骗;目睹过罗马瘟疫流行时的种种社会罪恶。通过这个侍僮的一连串经历,勾出了当时生活的真实画卷。

  德隆尼 (1543—1600)在当丝织工的同时,写歌谣和宗教论争性的小册子,因触犯当局被逐出伦敦。他的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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