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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英国文学简史(上)-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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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抒情短诗外,彭斯还擅长讽刺诗、诗札和叙事诗。他的讽刺诗有一类用嘲笑笔调描绘世态,如《圣市集市》是集市上芸芸众生的写照,包含对宗教人士的讽刺,充满戏谑;另一类则是针对特定人物的讽刺,最有名的是《威利长老的祈祷》,其中祈祷文的庄严口气同祈祷者所谈的肮脏、猥琐的内容形成戏剧性的对照,揭露了教会人士的伪善面目。彭斯的篇幅较长的叙事诗同样出色。《两只狗》通过两只狗谈论主人的生活,将富人奢侈生活与穷人的无尽苦役作对照。根据苏格兰古老民间传说编写的《塔姆·奥桑特》是篇杰作。农人塔姆夜晚醉归途中遇见鬼巫的故事闪耀着民间智慧,原传说中迷信的成分被淘汰。对酗酒的道德说教,对塔姆害怕超自然现象和失去马尾巴的戏谑性评论,富有讽刺意味。方言在音韵和节奏上的运用都达到新的艺术高度。《佃农的周末之夜》大体用英文写作,搀入一些家乡的苏格兰爱尔方言。诗人用理想化笔调描写小佃农朴素而温暖的家庭生活。《快乐乞丐》中男女流浪者们饱经风霜,依然放荡不羁,充溢着反叛精神:“受法律保护的人没有出息!/自由才是盛筵!/宫廷是为儒夫建的,/教堂只是为了讨教士的喜欢。”

  彭斯的诗札也很出色。他在诗札中谈论人生和艺术,往往以妙语作结,风格豪放、活泼。他在 《致拉布雷克书》中,提出诗的灵感来自大自然,诗的价值在于用真挚情感打动人心的浪漫主义观点。

  卡莱尔在《论彭斯》(1828)中认为彭斯的优异在于“他的诚恳,无可置疑的真实的气息。”彭斯以简朴、富有音乐性的语言,表达了真挚、浓厚的情感,绝不矫揉造作,写得生气勃勃,为诗坛注入了活力,是18世纪最伟大的抒情诗人。

  威廉·布莱克 (1757—1827)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重要诗人,也可以看作是浪漫主义的第一个大诗人。他出身伦敦小商人家庭,在父母宗教情绪的熏陶下,从小养成富于幻想的神秘性格。10岁时他进了绘画学校,四年后成为版画家的学徒,到21岁结束学艺阶段,自立营生,以刻版画为业。他曾为《旧约·约伯记》、但丁的《神曲》、杨格的《夜思》和格雷的诗歌等作过插图。他很早就开始写诗,把自己的诗和插图刻在铜板上。他的创作受到民主主义者葛德汶等人的影响,也受到瑞典神秘主义宗教家斯韦登伯格的影响,把诗、画看成是上帝、天使或鬼魂给予灵感的产物,因此他的诗既有民主精神,也具有神秘主义色彩。

  布莱克的诗大致分为两组,一组是早期的抒情诗三卷: 《诗的素描》(1783)、《天真之歌》(1789)、《经验之歌》(1794);另一组则是被通称为“先知书”的其他许多诗歌。

  《诗的素描》是诗人青少年时期的创作,前四首写四季,用拟人法,写“春天”装扮他的爱人大地,夏季里风景与夏神对话,可见出汤姆逊的影响。

  《天真之歇》和《经验之歌》后来被布莱克合在一起出版,可见出两集诗的密切关联。诗人认为人生由生、死、再生连串,天真是短暂的,须让位给经验,但成熟后又复归更伟大的天真状态。《天真之歌》主要是写给孩子读“我写下快乐之歌,/每个孩子都快乐地聆听”。诗集以孩子般的口气、唱歌般的韵律,歌唱生活中的欢乐、仁爱和和谐,表现尚未经过生活痛苦的快活的童稚状态。 《经验之歌》情调有显著改变,描写人类经过生活磨难以后的心理状态,主要描写生活中的不幸和痛苦。《天真之歌》中的一些诗在《经验之歌》中重写或修改,由具有快乐气氛的和谐结局变为悲惨故事,《神圣的星期二》,是两个集子里都出现的问题诗,在前一个集子里写快乐天真的孩子们于神圣星期二在圣保罗教堂唱歌,在后一个集子里则是反映孩子们可怕的贫穷。《伦敦》一诗16行,写尽对伦敦社会黑暗腐败面的厌恶,诗人看到的每张睑。“都浮现着衰弱,浮现着伤感,”他听到成人的呼喊、孩子的惊叫、士兵的叹息、妓女的咒诅。《扫烟囱的孩子》深切同情在黑暗烟囱里爬动清扫的贫苦儿童,控诉社会的冷酷。在《经验之歌》中,社会批评与神秘主义奇妙地混合。集中最著名的《虎》,文字简单,含义甚深,把简单、孩子气的口吻与严肃的冥想相结合,“是创造羊羔的人创造了你吗?”对凶猛的虎发出的一个孩子气的问题,却表现出在矛盾、混乱世界里寻找和谐的努力。

  《经验之歌》是布莱克诗作的最重要作品。

  布莱克的“先知书”数量多,有一套独特的象征和神话系统,意义较为晦涩。《塞尔书》(1789)是寓言诗,写六翼天使的女儿塞尔对人生经验的探索。《天堂与地狱的结合》(1790)采用无韵的自由节拍写作,反对传统宗教观念与道德观念,向往天堂与地狱结合的人生境界。《法国革命》(1791)写于革命爆发的当年,预言人民的胜利,没有复杂的寓意和象征。

  写于1793—1795年的“先知书”,都是关于布莱克自己创造的神话。《阿美利加》(1793)、《欧罗巴》(1794)、《劳思之歌》(1795,包括《阿非利加》、《亚细亚》)中,代表自由精神的奥克反叛代表理智的优利真的神话故事,具有多重象征意义,在隐晦的寓言中,能发现诗人对社会革命的关注、对精神自由的强烈愿望。布莱克死后才发表的长诗 《四天神》(1797—1804)与其他“先知书”一样,充满新与旧、自由与奴役的斗争,其中包含9个从各种束缚里解放出来的幻景,后来浪漫派诗人雪莱、济慈都吸收了这种写作手法。

  《弥尔顿》 (1808)和《耶路撒冷》(1820)是布莱克晚年的创作,表现了他的宗教信仰,描写了人的堕落和再生,强调怜悯、温情、爱和仁慈。

  布莱克的“先知书”运用神秘的象征法,较晦涩难懂,需要费力的诠释,但有些诗章抒情味浓,语言富有色彩。他未完成的诗《天真的征兆》里有几行著名诗句:“由一粒沙看世界,/由一朵花看天堂,/手掌里握着无穷。/一小时含着永恒”,体现了他象征与抒情结合的特色。

  布莱克的诗摆脱了18世纪古典主义教条的束缚,有热情,重想象,既有深厚寓意,又有内在活力,古朴率真,开了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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