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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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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清代,此种限制还是时时变相出现。
  如果说儒家思想是中国农业社会道德的集中体现,那么基督教就是欧洲农业社会道德的集中体现;在中国古代,对商业的反感主要是通过儒家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在欧洲中世纪,对商业的反感则主要是通过基督教的价值观表现出来。
  圣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外来的客商会使任何人民的道德受到腐化的影响。如果市民专心于做生意,他们有作出许多恶事的机会。因为当商人想要增加他们的财富的时候,其他的人也会充满着贪婪心理。商人……离开手工劳动,享受舒适生活,因而身体软弱,心灵委靡。为了这个原因,一个国家对它的商业活动,应加以限制。”阿士力在《经济史导论》中说:“《福音》……一次又一次地警告人们要防止追求财富,因为那将使他们抛弃对上帝的服务并将使良好的种籽枯死。……基督神父由于有着这类教训,对异教世界的自私自利行为,曾起着一种有益的反感,那引导他们整个地谴责了追求财富。那还引导他们更向前进——乃至否认一个人有权以自己的东西来做他所愿做的事,甚至奢侈地享用他自己所有的财产。……然而,如果说一个人的力求致富行为是有罪孽的,那么难道贸易本身可以有正当的理由来辩护吗?这一问题,在中世纪时代,使许多人在良心上感到困惑。……无论如何,贸易对灵魂来说,是有危险的。”
  在整个中世纪的欧洲,商业发展和当时的基督教伦理一直存在着道德上的冲突,基督教会自始至终认为商业利润是人获得拯救的障碍。教会的禁欲观念正与生产力低下的农业文明相适应。传统的基督教阻止商人去心安理得地发财致富,并且使商业经营与宗教教规不能调和。在中世纪欧洲,基督教会是最大的地主集团,占据了当时欧洲最大量的土地,自然十分维护建立在农业文明上的社会观念,而对商业十分敌视。
  很多人在比较东西方文化时,侧重于两者的不同,比如儒家和基督教就有很大的不同。第一,基督教作为一种宗教,它有着作为宗教的本质特征。宗教作为社会共同持有的一套信仰和惯例,它引导人们相信存在着某种神圣超自然的王国。儒家则不提倡什么超自然的王国。第二,作为一种杰出的宗教,基督教具有强烈的打动人心的力量,她给人以安慰、尊严感、希望。儒家在这方面就比较弱,它侧重的是论述现存秩序的神圣性,而中国人心灵上和情感上的需要,则更多地是到道家和佛教那里去寻找。
  但我们也应看到基督教和儒家学说的相似性。同样作为农业文明社会中占控制地位的社会意识,两者所提倡、主张、支持的,都是农业社会的道德规范。冯友兰论述道:
  由于中国是大陆国家,中华民族只有以农业为生。……在农业国,土地是财富的根本基础。……农只有靠土地为生,土地是不能移动的,作为士的地主也是如此。……这就是说,由于经济的原因,一家几代人都要生活在一起。这样就发展起来了中国的家族制度,它无疑是世界上最复杂、组织得最好的制度之一。儒家学说的大部分是论证这种制度合理,或者是这种社会制度的理论说明。家族制度过去是中国的社会制度。传统的五种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中有三种是家族关系。其余两种,虽然不是家族关系,也可以按照家族来理解。君臣关系可以按照父子关系来理解,朋友关系可以按照兄弟关系来理解。……经济条件打下了家族制度的基础,儒家学说说明了它的伦理意义。由于这种社会制度是一定的经济条件的产物,而这些条件又是其地理环境的产物,所以对于中华民族来说,这种制度及其理论说明,都是很自然的。因此,儒家学说自然而然成为正统哲学,这种局面一直保持到现代欧美的工业化侵入,改变了中国生活的经济基础为止〔2〕。
  而作为欧洲中世纪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权威,亨利·皮朗对自己的领域自然十分熟悉;但他对基督教的论述,却有很多地方可以和上述冯友兰对儒家的论述相比照:“(在中世纪)教会居于显赫而重要的地位,并且掌握着经济上与道德上的支配权,教会拥有的无数大地产,其范围超过了贵族,正如在知识方面,教会也超过了贵族一样。……教会的世界观非常适合当时以土地为社会秩序惟一基础的经济情况。土地是上帝赐给世人,使之能够在人间生活而期望永恒得救的。劳动的目的不是增加财富而是保持一个出生时的地位,直到从尘世转入永生。僧侣的修行是整个社会所憧憬的理想。追求财富必然陷入贪婪的罪恶。……放款取息是令人憎恶的事。从最早的时候起,就禁止教士放款取息。从九世纪起,教会也禁止了俗人放款取息。再者,一般的交易与货币交易一样,也是不名誉的。一般的交易对灵魂来说,也是危险的,因为交易将使灵魂不再考虑自己的最后结局。经商之人很难、可以说不可能取悦上帝。不难看出这些原则与事实是多么的协调,教会的理想是多么与现实相适应。它为教会首先得到好处的那种情况提供了辩解。在这些世纪里,当每一个庄园都是自给自足的,而且经常构成一个自己的小天地的时候,还有什么比谴责高利贷、贸易、为利润而追逐利润更为自然呢?……当然,理论与实际的距离很大,寺院本身也经常违反教会的禁令。但是,尽管如此,宗教精神对世界起到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以致人们经历了几个世纪才逐渐习惯了日后经济复兴所需要的新惯例,才习惯于把商业利润、资本运用、放款取息看成为合法的。”〔3〕
  因此,基督教所奉为神圣的观念,和城市工商业者的行为有着天然的冲突,这一点成为十六世纪开始的宗教改革运动的一个主要导火索。
  新教伦理对工商业采取的革命性态度
  在十六世纪,欧洲兴起了以路德和加尔文为代表的新教运动,对传统的基督教义进行了重大改造。改造是多方面的,比如贬低乃至斥责罗马教廷,提倡“因信称义”,主张“预定论”等。而新教——准确地说,是加尔文教——的另一个最重要的观点,是它对工商业经营盈利活动的道德上的肯定。在这一点上,它和传统基督教有着很大的不同,并和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发生了直接的关系。
  相比传统基督教,加尔文教突出强调了一个新的观点,那就是对工作的看法,也就是它的“天职”观。传统基督教是反对营利性工作的,贬斥人们经营以获得财富的意图及活动。现在加尔文教宣称:上帝允准的惟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中所处地位所赋予他的责任与义务,这是他的天职。他主张人们必须把劳动视为人生的目的,必须尽自己的一切努力,以履行自己的世俗责任。因此,新教“具有把人们获得财富的要求从传统伦理中解放出来的心理功用。新教不仅把人们获得财富的冲动合法化,而且把它直接视作上帝的旨意。”〔4〕人们有责任赚钱,因为这是在为上帝增加荣耀。同时,加尔文教给予勤劳、节俭、守诺、诚信等以积极的道德肯定。
  当然,另一方面,加尔文教仍然全盘保留了传统基督教中上帝、拯救的观念。它同样认为惟一的价值属于上帝,人是上帝的工具,人必须按上帝的旨意行为才能得到拯救,从而死后进入天国。因此,在加尔文教中,现世的福祉仍然是被贬斥的。
  新教仍然主张克制人的享乐欲望(虽然程度上较传统基督教为轻)。它虽然鼓励人们去获得财富,但是反对非理性地使用财富。它认为:人只是财富的受托者,这些财富是经由上帝的荣耀才被给予人。他必须——就像道德寓言中的仆人一样——向上帝说明他的每一分钱是怎么花的。如果他出于自身的享乐而不是服务于上帝的荣耀花掉了任何一点钱,那将是危险的。人对于自己占有的财富,有着向上帝承担的责任,在这方面,他服务于上帝就像一个温顺的服务员,甚至是上帝的赚钱机器。他占有财富越多,他对上帝负有的责任就越大。这种责任,一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不能使财富减少,二是要用不懈的努力来增加财富。因此,新教徒厌恶剧院,不仅不容忍而且绝对排斥色情和裸体,闲谈、奢侈品、虚荣的装饰,都被定义为没有客观目的的非理性态度,不是为上帝的荣耀服务的。新教的这种禁欲主义态度尤其表现在个人的打扮和时尚服装上,新教摒弃所有对感官享乐的崇拜。它坚持认为:自发的无节制的冲动的表达是值得怀疑的,只要它变成了一种完全的享乐,或一种骄傲感,或粗鄙的本能,它当然就要受到谴责。享受生活的冲动,无论是从事体育活动,还是去舞厅跳舞,都是理性的禁欲主义的敌人,因为他们会使人偏离作为天职的工作及宗教。
  让我们继续看看新教以后的发展。
  如果说传统基督教中的人是全心全意地倾心天国的话,那么新教——即加尔文教——中的人已经是头在天上、身子在地上了。新教中的人已经开始不那么拒斥、贬低现世生活了,现世生活已经开始透露些许的暖意。这种宗教的现世化倾向沿着自身的道路发展着,从而变得日益彻底。人要全心全意地投入现世了,只要他们能在现世找到快乐幸福。“物质财富正日益获得并最终确立了对人的生活的不可抗拒的巨大力量,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韦伯语)新教徒在不断增长的财富面前真能做到坐怀不乱、始终如一地抗拒享受财富的诱惑吗?人会在贫穷潦倒的时候去皈依上帝,在没有能力享受的时候去禁欲,而一旦物质财富在工商业的迅速发展中结出累累硕果时,宗教的根就慢慢死去,让位于世俗的功利主义。韦伯引用约翰·卫斯理的话说:“增加了的财富的占有者必将接受财富的诱惑,人们变得不那么禁欲了,人们变得追求骄傲、对现世的爱、享受。以禁欲和对上帝的爱为特征的宗教精神衰落了,世界变得功利主义了。”〔5〕现在,人们虽然仍在忙忙碌碌,但那只是在追求现世的物质利益,而不是在想着如何为上帝增加荣耀了。“天职观已经像宗教那样死去了,当天职观已不再跟最高的精神和文化价值相连,不再起因于经济的被迫无奈,人们就不再需要它作自己经济行为的正当性证明了。在这种发展的最高峰,美国,对财富的追求完全脱去了宗教的外衣,剩下的只是现世的热情。”〔6〕
  一百年前韦伯对这一趋势的洞察今天看来是大致正确的。今天,在整个西方世界中,宗教的影响确实在稳步下降。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伊恩·罗伯逊说:“社会学家们普遍(尽管不是一致)同意世界正在走向世俗化……在人们已经研究的因素中,包括人们用于修建新的宗教建筑的款项的变化趋势,牧师威望的下降,在世俗的而不是宗教的场合举行婚礼的比例,每年出版的宗教书籍的数目,在公共画廊里展出的宗教绘画与世俗绘画的比例。这些衡量标准都表现出一种世俗化的倾向。”〔7〕
  可是伊恩·罗伯逊又指出了一个似乎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虽然今天的西方世界和中世纪相比,宗教热情下降了很多,但在今天的西方国家内部,最为“世俗化”的美国,却是信仰者最多的国家,比如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百分之四十的美国人平均每周要去教堂做一次礼拜,而英国的这一数据却只有百分之十五,这又是为什么呢?
  他给出了两种解释。第一,西欧等地的教会一般都因为坚持其传统的观点,结果被日益推到社会的边缘。比如罗马教廷就一直不同意新教的观点,甚至直到1864年,罗马教皇还颁布了《邪教提要》,在其中列举了八十种邪说,包括:泛神论、自然主义、唯理主义、信仰淡漠主义、放任主义、共产主义、自由教士会、政教分离说、现代自由主义邪说、关于基督教伦理道德的邪说、关于教皇世俗权利的邪说,等等。并宣称:教皇乃最高权威,是永远不会错误的。即使是新教教会,也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愿意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然而美国的教会则通过使自己变得世俗化,而始终保持着靠近社会的中心。第二,虽然很多美国人去教堂做礼拜,但那已经不是像中世纪的欧洲人一样,去忏悔和寻求拯救了,而是去寻求对“美国的生活方式”的集体认同。他分析说:大部分美国人往往将宗教主要用于社会目的而不是宗教目的,他们在自己的宗教中找到了彼此间的共性,在他们的信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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