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许文强-第6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木桩往地面倒去,身体扑一挨着地面,就失去了意识。
另外两个保镖的反应就慢了许多,一个才把手放在腰间,另一个人像被这一幕吓呆了,木着一张脸,眼睛大睁着,近乎呆滞。
又是两声枪响,那个手放在腰间的保镖摇晃着倒了下去,身子靠向一旁呆立着的同伴。他的同伴突然尖叫一声,用力把中枪的同伴从自己身上推开,与此同时,闪电一般把手高举过头顶,转过身。嘴里发出模糊的呜咽声,双腿不停地打着颤,一股水渍从他胯下流出,渐渐地,裤裆处湿了好大一块。
先前躲在桌子下的那个人,从桌子下钻了出来,来到最先中枪的龙三少身前。
龙三少圆睁着眼睛,一只手用力地撑着地面,想从地上爬起来,另一只手正颤抖着摸在腰间的手枪上,可惜,那只枪放在皮套里,他没有办法掏出来。
胸膛上的白色汗衫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那团红色还在慢慢扩散,那人手里拿着一把科尔特,对准龙三少的胸部的伤口处又开了两枪。
枪声响起,那个高举着手,背对他们的保镖,在枪声响起的同时,身体突然抖了抖,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整个人软了下来,瘫倒在地上。
说起来像一匹布那样长,其实事情发生得很快,当龙三少中枪,到眼睛中的生命之火熄灭,也就是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只是短短的几十秒钟。
就像一只狐狸闯进鸡群一般,茶馆如同炸窝一般,沸腾起来。聪明的人忙着往桌子里面钻,愚笨的人就像无头的苍蝇四处乱窜,嘴里无意识地乱喊乱叫。
当开枪的三个人离开了,场面依旧如此。
唐宝林瘫坐在台上的太师椅上,双眼无神,眼前发生的这一幕比故事中的三国更加刺激,都有点刺激过头了,他嘴里不停念叨: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啊!
“磕!磕!”
敲门声轻轻响起,许文强抬起头,放下手里的事情,说道:“请进。”
门开了,冯程程嘴角含着笑意走了进来。看见她的那一瞬间,许文强脸上露出真心的笑容,从办公桌后走出来,把冯程程引到靠墙摆着长沙发上坐下。
“给!”
“是什么?”
许文强从冯程程手里接过一个公文袋,里面是薄薄的一张纸。
“是电报,说是从广州来的!”
“哦!”
许文强的神情变得有些凝重,不过,瞬间恢复了原状,他没有急着从袋里把电报拿出来看,而是把它放在了一边,笑着对冯程程说道。
“程程,工作还习惯吗?辛不辛苦?”
冯玉瑶和冯程程现在暂时担任许文强的秘书,不过,工作的范畴类似于许文强梦里时空的总经理助理。
“还行!”
“你二姐呢?”
冯程程抿嘴笑了笑,轻声说道。
“二姐是个急性子,她说我们开创既然是个贸易公司,那么,最好的生意就是做对外贸易,她现在去和认识的外国公司拉关系去了!”
许文强无声地笑笑,自己这个员工还真是积极,比自己这个老板积极多了。他开这个公司,原本只是一个幌子,一是做身份的掩护,另外,借这个壳干些其他的买卖。不过,看来,冯氏姐妹进入这个公司后,自己预先制定的计划要调整一下了!
把生意真正做起来,或者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样,对接近同样有着生意人身份的冯敬尧来说,可能就要容易许多,加上自己有着与他相同的在美国生活的背景,也许,用不了做什么复杂的事情,就会被他接纳。
冯程程不可能想到身边的人,脑袋里在转着这样的念头,她笑着说道。
“对了,文强,下面来了一批人,说是你叫他们来的!”
“是吗?好象是的!程程,你先下去帮我招呼一下他们,我一会下来!”
冯程程站起身,许文强跟着站了起来,把她送到门口,看见她的背影下了楼梯后,才把门关上。转身疾步走到沙发前,把公文袋拿起,用力一撕,那张电报纸掉了出来,往地面飘去。
许文强微一弯腰,把电报纸抄在手中,走到窗前,对着外面的亮光,匆匆浏览一遍。
电报的内容不是很多,全部用的是隐语,许文强很快就把它看完了,内容也记了下来。他拿着火柴,点燃之后,把电报纸放在烟灰缸里,然后丢下燃着的火柴。很快,那张纸就变成了一堆焦褐的纸灰。
北伐已经开始,右路前锋已经进入江西,希望阁下能控制上海的工会,把工人们武装起来,在合适的时间,进行武装起义,呼应北伐军。为此,有一部分青年团的成员已经北上,来配合你的行动。
这就是电报上的内容,发件人陈自立。
许文强看见那张纸烧成灰烬之后,重新回到窗前,双手按着太阳穴,揉了片刻,深吸了一口气,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脸部肌肉。
电报里的内容暂时被他放在了脑后,在楼下,还有一批人要和他见面,他必须拿出最好的一面去接见他们。
除此之外,他还要等待马永贞他们的消息。
今天,事情还真是多啊!
第一百章 风云再起 (四)
第一百章 风云再起 (四)
金钟民是金鱼党的头,他的帮派其实没有名字,这个名字是其他的人给他强加上去的,谁叫他曾经做过卖鱼的小贩,又姓金。久而久之,就连他们帮中的自己人,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个怎么也说不上威风的名字。
金钟民这个人没什么爱好,不喜欢赌博,大烟也从来不沾,像青龙会龙三少那样喜欢听说书的特殊爱好更是没有。不过,如果非要说他有什么爱好的话,空闲的时候喜欢在自己当初卖鱼的市场瞎逛,勉强也可以算是一个爱好。
很多人,发达之后,都不喜欢别人提起他贫贱时候的事情,比如杜月笙,现在如果还有人敢当面叫他水果月笙,一定会死得很惨。金钟民和这些人不一样,他不但不忌讳别人提起他做卖鱼小贩的历史,还时常回到当初卖鱼的那条街,这也是他那一帮被叫作金鱼党的原因之一吧。
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对大多数人来说,发达之后的金钟民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回到那条街去的,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
其实,金钟民是个眦睚必报的家伙,非常记恨,许多年前别人一次无意识的冒犯,他都会记上好几年,何况,在他做卖鱼小贩的时候,日子过得并不是很愉快。
那个时候,因为日子过得窘迫,再加上少言寡语,他没少受其他人欺负。和他一样卖鱼的小贩,在他摊位对面杀猪的屠户,还有街尾的二流子,这些都是经常欺负他的人。每当别人欺负他,他总是微笑着,脸上挂着讨好的神情,默默忍受着,也许会一直这样忍受下去,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情的话。
他的老婆看不惯他的软弱,公然和街头的一个裁缝勾搭在了一起,这件事情传得街头巷尾人人皆知之后,他一直压抑在内心的愤怒终于爆发了!
不过,金钟民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比如提起菜刀怒杀奸夫淫妇什么的,那个画面虽然无数次在他脑海中浮现,但是,却没有实行。他知道,自己这样做虽然解气,然而,后果非常严重,不是那个时候的他可以承受。
他采取的行动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独自离开了家,这一去就是四五年,当他重新回到这条街的时候,很多事情已经改变了!到不是说这条街有什么变化,大家仍然在干着自己的事情,屠夫依旧在杀猪,二流子仍然在街上厮混,那些以前和他一起卖鱼的家伙还是在卖鱼,唯一的变化只是大家都老了四五岁而已!真正的改变指的是金钟民,他的变化是如此之大,街上的人已经认不出他来了,谁能把一身鱼腥味,老是穿得破破烂烂的家伙和眼前这个身着绸缎,戴着碧玉扳指,黄金项链的金老板联系起来呢?
只是,这家伙脸上挂着的笑容还是和以前一样谦恭,和那些街坊打招呼的语气同从前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他得到的回应和从前就完全不同了。特别是看着四五个戴着墨镜,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的家伙,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边之后,那些街坊望着他的目光不仅充满羡慕,还多了一丝恐惧。
他最先拜访的是街头的那个裁缝,这个时候,他的老婆已经和那个裁缝生活在了一起,连儿子都生了,足有两三岁。
金钟民并没有像旁观的人所想的那样发雷霆之怒,而是多少有些悲伤地向他以前的老婆道歉,说怪自己没本事,以前让她吃苦了,现在看着她生活得很好,他也就放心了。临走之际还留下了许多礼物,并且,非常亲切地捏了捏裁缝的儿子的脸蛋一下。
好人啊!
街坊们纷纷这样说,看向他以前老婆的目光就多了一丝别的味道。是啊!金钟民一向都是好人,就算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发了大财,这一点还是没有改变。本来这件事情就是裁缝和那个女人对不起他,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想想吧,可以和杀父之仇相提并论的仇恨,金钟民居然都可以淡忘,还真是个好人!当然,也有人在一旁酸溜溜地说,现在,人家发达了,女人什么的根本不缺,他以前的那个老婆怎么配得上他,他甚至巴不得把他甩掉。
虽然,有这样的怪话,总的说来,那些街坊对发了财的金钟民的印象还是蛮好。不过,这个良好的印象只维持了一天,就宣告结束。
当天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改变了街坊们对金钟民的印象。
大火的源头起至金钟民白天拜访过的裁缝一家,如果,不是一个酒醉晚归的醉鬼发现了起火,很有可能整条街都会被夷为平地。最终,在醉鬼的呼救之下,火势才起就被扑灭了,除了裁缝家之外,其他的人都没有什么损失,而裁缝一家就惨了!一家三口都已经被烧成焦碳,特别是那个两岁多的小孩,被烧得卷缩成一团,就像一个小黑球。
警察局对事故的鉴定是火灾,这个报告有些蹊跷,因为,这一家烧起来的时候,没有一点呼救声,不管是一个人多么的嗜睡,也不会达到那种地步。
然而,大家虽然对此有些怀疑,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毕竟,自己的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
当第二天,金钟民又出现在长街上的时候,街坊们看他的目光就有些不一样了,恐惧的味道怎么掩藏也藏不住。
金钟民在被烧成平地的裁缝家那里站了一会,叹了叹气,就离开了!
第三天,人们发现街尾的那个二流子醉死在街角的阴沟里。
第三天,金钟民再次出现在长街中,与前两天出现的时间完全相同,而现在,大家都在不自觉地躲着他。
第四天,杀猪的胡屠夫没有开门,人们看见昨天晚上他还在和朋友一起下酒馆,有说有笑的,关铺门的时候,嘴里还哼起了黄梅调,结果,次日清晨,铺子的主人不见了人影,失了踪。
第四天,金钟民带着微笑出现在长街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敢正视他,当他主动给人打招呼的时候,那些回答的人脸上的恐惧让他内心充满了快感。
第五天,曾经与他一起贩鱼的小贩,被人发现淹死在黄浦江里。
当天,当金钟民再次出现在长街的时候,几乎所有的铺子都关上了门,人们只敢透过门缝去偷偷瞧他。这样的景况,让金钟民的内心一阵颤栗,就像吸食大烟一样,整个人在云层里不停地飞啊飞。
来啊!重新鄙夷我啊!像从前那样用不屑的目光来看着我啊!怎么啦?你们只敢在门后面看着我吗?
金钟民内心愤怒地呐喊着,脸上却微笑着,在众保镖的簇拥下走过长街。
后来,每天,他都会在长街出现,而人们也知道了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大帮派的头子了!虽然,还是想躲起来,可是,大家还要生活,如果不想离开这个地方,就不可能一直这样。当死人的事情不再发生之后,街坊们还是和从前一样,打开铺子做起生意来。
当习惯了金钟民的存在后,表面上,这条街恢复了往日的生气,然而,实际上,这条街已经死去了。
渐渐地,金钟民也习惯了没事的时候来这里转转,最初那种示威的心情已经没有了,他只是想来这里走走,毕竟,有将近三十年的时间,他生活在这里。
自己还真是一个念旧的人啊!
金钟民感叹着,来到一个人堆前,有人回头看见他,忙给他让了一条路出来,人群围着的空地上,一个老人正端坐在一张小凳上,拉着二胡,凄楚的曲调中,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在轻声哼唱。
她唱的是苏北一带的小调,那调子金钟民非常熟悉,正是他家乡的小调,他虽然在六七岁的时候随父母来到了上海,然而,家乡的一切,他并没有完全忘记。
曲调声中,金钟民神情恍惚,许多他自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又重新在歌声中出现在他的眼前,一时之间,他有些痴了。
人群慢慢合拢,如果,金钟民这个时候仔细看周围的话,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