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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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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述:本节是全文最古奥、最艰涩,也是历来争议最大、分歧最繁、注家改动最多的一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孙龙的思想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人的思想和古汉语的负载能力;另一方面是公孙龙的行文省略过多,这也与汉语造句的随意性太大有关。
  根据上文,“物”为天下所有,“指”为天下所无,但无“指”则“物”不能被指称,所以“指”被人类创造了出来,本来没有的“指”后来有了;有了以后,就无“物”不能被指称了。但道家为何认为“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的“道”不能被指称而浩叹“天下无指”呢?公孙龙对此的回答是:“生于物之各有名”,即某些“物”(和“人”)霸占了作为能指的语言,使语言成为失去指称功能的“名”,而导致能指“不为指”的罪魁是儒家的“正名”、“名分”乃至“名教”。能指既然不再是能指,“物”也就不能再被正确地指称。“指”不再是能指,“物”不再是受指,导致能指与受指“兼不为指”的局面。(“以有”承前“以天下之所有”省略,“之无”承前“以天下之所无”省略,不得不说是有些轻率的。尽管如此,根据全文的逻辑结构,省略还是易于识别的,可惜前贤未有识者。)天下所有的“物”原本就不能做能指而只能做受指,天下所无的“指”本来就只能做能指不能做受指。现在因为“指”被个别“人”、“物”霸占而降格为“名”、“讳”而失去功“能”,不再是能指。公孙龙再一次大声疾呼:“未可!”
  七、且(能)指者,天下之所兼。
  天下无(能)指者,物不可谓无(能)指也。
  不可谓无(能)指者,非有非(受)指也。
  非有非(受)指者,物莫非(受)指也。
  译文:况且能指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世间万物所共有。
  (由儒家造成的)世间万物没有能指的不正常现象是暂时的,不足以(像道家那样悲观地)断言万物不能被能指所指称。
  不足以断言万物不能被能指所指称的理由是,万物无一不是受指。
  万物无一不是受指的理由是,万物无非就是受指。
  评述:此节的首句用科学的语言观揭示了语言的社会性和人民性,能指为万物万民兼有共享,批判了儒家以及法家关于“国之利器(即所谓“名器”)不可以示人”的愚民政策和反语言、反文化立场。公孙龙并且对科学必然战胜愚昧、文明必然战胜野蛮的历史法则充满信心,认为能指暂时被“名”所占有和异化,不足以得出“物无指”和“不可名”的错误结论,因为世间万物没有不能被指称的,而天下万物也迟早要被正确地指称和科学地认识。至此论战全部结束,用全文开头的基本命题“物莫非指”作结。
  但公孙龙的伟大不仅在于他超越了同时代的所有思想家,更由于他借助语言的形式化思辨超越了历史的有限发展阶段,雄辩地显示了理性(即语言的本性)的预见性和真理性,在最后两节中,他惊人地洞见了从语言走向元语言的必然发展,显示了他高度的语言自觉,而这种自觉即使在西方,也是两千年以后即二十世纪初才萌芽的。
  八、(能)指,非非(受)指也。
  (能)指与(万)物,非(受)指也。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能指)非(受)指?
  天下无物,谁径谓(受)指?
  天下有(能)指无物指,谁径谓(能指)非(受)指?径谓无物非(受)指?
  译文:能指并非不能充当受指。
  只不过能指与万物相联系、相比较时,不是受指罢了。
  如果世间的能指不用来指称万物(而用此能指来指称彼能指),谁又能断言能指不能做形式受指?
  如果世间没有万物,谁又能断言什么是受指?
  如果世间只有能指而没有被指称的万物,谁又能断言能指不是受指?谁又能断言万物无一不是受指?
  评述:说能指不是受指,仅仅针对“指”与“物”相对时而言。“指”与“物”相对时,能指确实不能充当受指。但如果天下没有一个具体的物可以充当某种思维的真实受指(即物指),谁又敢说某些能指(如“道”、“仁义”等概念、观念)不是思维的抽象受指呢?如果某种思维的对象就是某篇文章或某句话,谁又敢说能指(语言)不能充当高一个思维层次的元语言的形式受指呢?谁又敢说只有具体的物才能充当受指而抽象的语言不能充当元语言的受指呢?
  这段话的假设语气是明显的,因此坐实地认定公孙龙宣扬“天下无物”或指控他是柏拉图式的所谓的“指化物”主义者,是武断的。这一节最充分地表明了《白马论》《坚白论》和《通变论》是公孙龙把语言(即能指)当作思维的形式受指(即思维对象)进行研究,并试图建立科学的元语言法则(即形式逻辑)的产物。而清醒地认识到语言和元语言的区别,自觉地从事元语言研究,不仅在墨辩学派中,甚至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公孙龙也是惟一的一个。
  西方传统把以语言(概念、观念、理念)为思维对象的思维活动称为“反思”,中国没有这种传统,只有曾子“日三省吾身”式的“反省”──思维直接受指,即个体的人;或是庄子式的“坐忘”“心斋”──忘却语言;或是禅宗式的“非想非非想”──忘却思维;唯一似乎以词语为思维内容(而非哲学上的对象)的思维活动是“训诂”,但那只是与被思维的词语同一水平的能指(近义词)置换,与高于被思维的语言的元语言无关。
  九、且夫(能)指固自为非(能)指,
  奚待于物而乃与为(能)指?
  译文:况且能指仅仅是自己(被另一能指指称并成为指称它的能指的形式受指时,相对而言)不是能指,(而实际上它自己依然是可以指称事物的能指,)又何必一定要等它在指称具体事物时才认定它是能指呢?
  评述:至此,《指物论》从“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基本命题出发,对天下本有的“物”作为语言的“受指”坚定不移,贯彻始终,但对天下本无的“指”即语言作为物质世界的“能指”则有所限定和补充,即只有当“指”与“物”相对时,能指才不是受指,但当此“指”与彼“指”处于两个思维层次,即一个能指被另一能指指称时,那么被指称的能指既可以是具体事物的能指,又可以是指称它的另一能指的形式受指。
  四
  总观《指物论》全文,一旦我们把公孙龙未表达清楚的术语(比如“物”、“物指”即“受指”,“指”又有“能指”、“受指”、“谓指”三解,而“谓指”就是“指称”)加以澄清,以及公孙龙不该省略的句子──如“以(天下之所)有”和“(以天下)之(所)无”──补充完整,那么我们就能发现,这篇两千多年前的不朽文献的科学性、融贯性和深刻性都是无与伦比的,尤其是它的严密性、明晰性和形式化方法的彻底性更是无懈可击,几乎达到了无须任何注解就一目了然的自明性。
  公孙龙的著作,是中国古代独一无二的科学思维、哲学思维和逻辑思维的至高典范。可叹的是如此精深、足以引导中国文明走向科学昌明的思想瑰宝,千百年来被不重视语言、不尊重语言的陋道腐儒任意肢解割裂、妄说胡释,以至沉埋不显,痛何如哉!
  千载之下,我们除了既愧且悔以外,难道不应遵循“亡羊补牢”和“不二过”的古训,把伟大的公孙龙子“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不朽创造和未竟事业加以进一步完成吗?中华古文明凤凰涅槃式的再生和转型,此其时也;而重新发现我们的亚里士多德──公孙龙子,或许为此提供了一个契机?

  《共产党宣言》中一个原文词Aufhebung的解释和翻译管见

  
  ? 李 桐
  学界新论
  一、问题的提出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是近现代马克思主义运动纲领性文献,它较完整、系统、严密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文献中传播最广和最带国际性的著作,是中国共产党创始者及早期中共党员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著作。《宣言》汉译本在中共建党前一年由陈望道先生翻译出版。解放后,经过全国规模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宣言》的汉译本广泛印发,可谓家喻户晓。
  《宣言》中有一句集中概括其理论原理的话语,那就是“消灭私有制”,这话的原文是“Aufhebung des Privateigentungs”(1)。“消灭私有制”一语在我国通行至今,达半个多世纪,已“约定俗成”,曾经被绝大多数中国人视为圣经、天条和社会生活的准则。但是熟知并不就是真知,而与熟知伴随的往往是惰性和僵化。
  近年来,我通过原文或英文本对照汉译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觉得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汉译并不是很完善的,其中还有关系到理论原理的准确翻译问题。如:《资本论》原文的两个“价值量”范畴(Wertgro βe 和Wertq uantitat);两个“使用价值”范畴(据恩格斯校订的英文本译为use-value;value in use)的分别和汉译问题;又如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中所谓“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Von ihren Willen unadhangige)的表达问题等,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纠正解释或翻译上的缺点和差误。本文仅就《宣言》中一个范畴词Aufhebung的解释和翻译谈一点不成熟的意见,求教于各专家学者。
  Aufhebung(包括其同根同干词aufheben,下同)是中外学术界通行的范畴词,无论过去、现在、西方、东方,都引起了有关学者的重视;认定是一个非常奇特的词。十八、十九世纪间,首先在产生Aufhebung的本土德国,受到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的高度重视,甚至以此词为例,认定“德国语言……比其他近代语言有许多优点;德语有些字非常奇特,不仅有不同意义,而且有相反意义,以至于使人在那里不能不看出语言的思辨精神。”2我国钱钟书先生也十分注意他称之为“奥伏赫变”(Aufheben)这个德语词,认为“以相反两意融会于一字(cin und dasselbe wort für zwci entgegengesetzte)适足示事理之一贯也”3。
  通读《宣言》原文,特别读最重要的第二章,发觉作为否定范畴,作为“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见《宣言》)的两个实词中的一个,Aufhebung使用频率最高,在不过几千字的篇幅中出现近三十次,而且无一例外地译为“消灭”。同一章还有一些词,如Aufhоren,Abschaffung(译“废除”、“终止”较妥)绝大多数也译为“消灭”。这样一来,“消灭”这个概念在汉译本第二章出现近四十次,形成了一种凛冽的气氛和极端的情感倾向。现举几例如下:
  “……Aufhebung der Bourgeois—Personlichkeit”(马恩选集上的汉译文:“……消灭资产者的个性”;下同)
  “……Aufhebung des schachers……”(“消灭买卖”)
  “Aufhebungderfamilie”(“消灭家庭”)
  “Aufhoren des klasseneigentums”(“消灭阶级的私有制”)
  “Abschaffung bisheriger Eigentumsver-
  hаltnisse”(“消灭先前存在的所有制关系”)(4)
  此外还有“消灭”:“人们最亲密的联系”、“私人经营”、“资产阶级教育”、“雇佣劳动”等等,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在汉译本第二章将近四十个“消灭”,没有一个切中原文本意。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肯定作为主体的人的主观能动性,但首先依据的是客观现实存在,讲历史延续性、讲科学、讲理性、讲实事求是。要正确翻译、解释《宣言》必须深入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同时有必要借助现代语义学、解释学研究原文一些重要范畴和原理,了解其词义内涵,正确理解原文的基本思想观点和方法。
  二、在语义上,Aufhebung根本不含“消灭”意义
  对一个外语词要准确释义,必须依靠良好的词典,即使一位大翻译家也不可能仅凭个人记忆完全把握不同种语言文字中某些词汇的复杂含义及其关系。据我国权威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和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两部《德汉词典》,查Aufhebung所有汉语释义共五条十四个(如捡起、保留、取消、废除、终止、抵销、'旧'逮捕、'哲'扬弃等等)不含“消灭”意义。再查国际通行的《Cassell's German English Dictionary》(《凯塞林德英词典》),其全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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