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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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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没有把它当作可以自己夸耀的东西。至于贫穷,谁也不必以承认自己的贫穷为耻;真正的耻辱是不择手段以避免贫穷。”他又认为以贪生怕死而获得富裕是不可取的。
  四、平等、自由和法治是民主制的基本原则
  伯里克利根据雅典民主制的实践给民主制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我们的政治制度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他指出这种主权在民的民主政治奉行着三条基本原则:
  一平等。伯里克利指出:在雅典,各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政治上也是平等的,任何人只要能对国家有所贡献,绝不会因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
  二自由。伯里克利认为雅典民主政治是自由而公开的,在日常生活也是这样的。
  三法治。伯里克利指出:“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深使我们心悦诚服。”他还说:“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那些虽未写成文字,但是违反了就算是公认的耻辱的法律。”
  伯里克利倡导的平等、自由、法治的原则是雅典全盛时期人们普遍崇奉的观念,这在悲剧作品中有明显的反映。索福克利的《俄狄普斯王》一剧中,先知忒瑞西斯对俄狄普斯说:你是国王,可是我们双方的发言权无论如何应该平等;因为我也享有这样的权利〔4〕。欧里庇得斯在《请愿的妇女》一剧中写道:“城邦是自由的,人民每年轮流任职,穷人拥有和富人同样的权力。”〔5〕在《腓尼基妇女》一剧中,伊俄卡斯劝他的儿子放弃野心和虚荣,代之以平等,她说:平等是人类生活中固定的成份……正是平等为人们确立了尺度和份量〔6〕。而索福克利的《俄狄普斯在科隆诺斯》一剧中,忒提修则明确地讲,雅典是凡事都按法律办事的城邦。
  希腊人尊重法治的观念在希罗多德著作中也有反映,希罗多德曾记述一名希腊人对波斯王薛西斯讲:“希腊人虽然是自由的,但他们并不是任何事情上都是自由的,他们受着法律的统治,他们对法律的畏惧甚于你的臣民对你的畏惧。”〔7〕
  伯里克利的政治理念与伦理思想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是实践的伦理学,也是那个时代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发表的演说,堪称为世界上最早的民主宣言,其中虽然有美化和夸大的言词,但从总体上讲,确实表达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这些基本精神一直到现在还受到一切爱好民主和自由的人们的肯定与赞赏。
  注释:
  〔1〕这三次演讲的内容详见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译本,第99-104、128-137、144-149页。
  〔2〕〔4〕索福克利:《俄狄普斯王》,第428、407行。
  〔3〕〔5〕〔6〕欧里庇得斯:《腓尼基妇女》,第990、404、531行。
  〔7〕希罗多德:《历史》,Ⅶ。104。

  可贵的锋芒

  
  ——序余杰《闪光石》
  ? 秦 晖
  从几年前的《火与冰》开始,中国文坛上出现了一个叫余杰的新人,以他鲜明的思想与锐利的文风令人瞩目。他文章中的批判精神与对自由个性的向往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许多热血青年视他为心中偶像,许多中年才俊视他为同道,许多执着的老年人视他为忘年交。但当然,也有许多人——特别是被他批评过的那些人对他的文字如感芒刺在背。在那些价值认同与他基本类似的人们中,也有人指出他的文章用典不够严谨,史事有错误,文体过于“煽情”等等。“余杰很有锋芒,但不够成熟”——这是一个朋友对他的评价。与那些因余杰的批评而老羞成怒的人之论相比,“不够成熟”的批评显然是善意的。所谓“不成熟”无非是两个意思:一是知识性的,如文章中出现的史事错误。这当然是余杰应当引以为戒的。但对于文学批评文章而言,如果这种史事错误不属于作者据以进行批评的依据,因而也不影响其结论之成立,则这种错误不能说是“硬伤”——这与史学文章不同。如果一篇文学批评文章搞错了李鸿章的生卒年,那是小疵而非硬伤,但如果它把李鸿章的某一打油之作说成是雅儒华章,那就洋相大了。这正如一篇研究李鸿章的史学论文弄错了他的生卒年,无疑是硬伤;而对李鸿章的某一作品之文学价值有误评,只能说是小疵。
  但是“不成熟”也有另一个意思,即说余杰的文章锋芒太露,缺少了温柔敦厚。此说也不无道理。不过从另一方面讲,在一个因种种原因而早已过分“成熟”的社会里存在着余杰这样“不成熟”的声音,难道不是大幸事吗?读余杰之文,常常令人想起安徒生笔下那个“不成熟”的孩子,在许多“成熟”的大人用语典雅、不失风度地讨论皇帝的“新衣”如何美妙之时,不成熟的孩子却幼稚地叫道:“他什么也没有穿!”
  为了这种“不成熟”的声音,“成熟”的人们已经给了他充分的惩罚。在余杰的文学经历中,他的许许多多文字恐怕难免会被历史遗忘,但有一篇,即我印象中似乎并没有收进他的任何一本集子的那篇《致中国作协的公开信》却可以肯定将成为当代中国文学史上会留下一笔的文献。面对有权有势者那种千年以来、几十年以来早已发展得十分“成熟”的“处理方式”,余杰的《公开信》及其随后的法律行动岂止“不成熟”,在许多人习惯的规则中简直可以说是十分幼稚的。
  余杰因此失去了在“成熟”的生存方式下成为“成熟作家”的机会,而成为一位自由撰稿人——这个群体在当代变革中的中国社会本身就是“不成熟”的,但毕竟它并不在真空中。改革后的中国社会明显的进步之一是允许出现“单位”之外的生存空间,余杰因此不至于落到改革前那些中了“阳谋”的知识分子那样的悲惨境地。甚至在精神生产以外的领域,政府还力图扩大这种空间促使更多的人“不找市长找市场”。但是在精神生产领域,“市长”并不放手,而“市场”却在招手,于是许多自由撰稿人也成了“成熟”的商业化作家。而同样作为自由撰稿人的余杰,却仍然保持了其“不成熟”的本色。
  在本土生活中、在“不成熟”生存方式中的余杰当然并不因此就获得了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他人的“道德特权”,但他的文学批评至少是光明正大的。比起那些整他的人、那些以打“小报告”写告密信、以组织御用“写作班子”搞“大批判”为能事的“成熟者”,比起那种“成熟”方式的时下遗风——动辄给人扣上“反动势力”的帽子,把自己不喜欢的观点诬为“美国中央情报局出钱豢养”等等——来,余杰的文学批评至少决不以势压人。赞成者可以欣赏他的义正辞严,非议者也可以出来反驳其辞其义,仅此一点就使他的任何“不成熟”言辞都不那么值得挑剔了。
  在价值取向上,余杰无疑受到从五四文化批判、中经鲁迅等人到当今的李敖、柏杨文化叛逆风格的影响,具有鲜明的反传统色彩。但我们其实也不必那么“文化虚无主义”,中国这个社会几千年来确实有她极“成熟”的一面。在上者指鹿为马,在下者难得糊涂,“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谭嗣同语),强权哲学与犬儒哲学的“法道互补”积淀沉重。然而中国“不成熟”的传统也并没有中绝、泯灭。余杰虽然常以国外的(例如俄国历史上的)自由知识分子作为褒扬对象,然而在中国的清流清议传统中,余杰的“不成熟”其实前有古人,后亦必有来者。而且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在这一支传统中余杰还远不是最“不成熟”的。
  例如,余杰在9·11前的传统文化批判、尤其是9·11后针对国内一些网民们狭隘民族主义的言论进行的批评曾惹来不少骂声,说他有“亲西方”之嫌。有人还依此类推,说当前中国民族精神之不振,都是由于余杰这样的自由知识分子批判传统、导致所谓“逆向种族主义”的结果。而且据说这种“逆向种族主义”是当代自由知识分子特有的,而近代的自由知识界都是爱国者,不会发出这种声音,因而民族精神也比今天昂扬。
  我历来反对无论“逆向”还是“顺向”的文化决定论,而主张“自己对自己负责的历史观”,因此对以“国民性批判”的方式进行思想启蒙并不看好,而且批评过当年“文化热”中的“荆轲刺孔子”现象。但我对“国民性批判”者的本意持理解的态度,更反对把民族精神的不振归罪于他们的所谓“逆向种族主义”。其实应当说,余杰“反民族主义”的言论虽然未必都那么无懈可击,比起下面这段话来无疑还是成熟多了:当年一位名人在痛斥“自命为礼义之邦者,即是人间地狱”、抨击清朝统治者屠杀人民、对准噶尔等实行种族灭绝的罪行后称:
  “幸而中国之兵不强也,向使海军如英、法,陆军如俄、德,恃以逞其残贼,岂直君主之祸愈不可思议,而彼白人焉,红人焉,黑人焉,棕色人焉,将为准噶尔,欲尚存噍类焉得乎?故东西各国之压制中国,天实使之。所以曲用其仁:爱,至于极致也。中国不知感,乃欲以挟愤寻仇为务,多见其不量,而自窒其生矣。又令如策者之意见,竟驱彼于海外,绝不往来。……仍守中国之旧政,为大盗乡愿吞剥愚弄,绵延长夜,丰蔀万劫,不闻一新理,不覩一新法。则二千年由三代之文化降而今日之土番野蛮者,再二千年,将由今日之十番野蛮降而猿穴,而犬豕,而蛙蚌,而生理殄绝,惟余荒荒大陆,若未始生人生物之沙漠而已。夫焉得不感天之仁爱,阴使中外和会,救黄人将亡之种以脱独夫民贼之鞅轭乎!”
  “西国仁义之师,恪尊公法,与君为仇,非与民为敌,故无取乎多杀。敌军被伤者,为红十字会以医之;其被虏者,待和议成而归之。辽东大饥,中国不之恤,而彼反糜巨金泛粟以救之。且也,摧败中国之军,从不穷追;追亦不过鸣空炮慑之而已。是尤有精义焉。”
  ……
  “中国之兵,固不足以御外侮,而自屠割其民则有余。……迨闻牛庄一役,一战而溃,为之奇喜,以为吾民之智,此其猛进乎!”
  说出这些惊世骇俗之语的是谁?是那位“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的慈禧老佛爷?非也,说出这等“不成熟”言语、而且是在中国真正面临侵略的时代说这番话的,恰恰是被慈禧杀害的爱国志士谭嗣同!
  谭嗣同为何这样“不成熟”?另一段话可谓他泣血之心声:
  “天下为君主囊橐中之私产……其视华人之身家,曾弄具之不若。……吾愿华人,勿复梦梦谬引以为同类也。夫自西人视之,则早歧为二矣。故俄报有云:‘华人苦到尽头处者,不下数兆。我当灭其朝而救其民。’凡欧美诸国,无不为是言,皆将籍仗义之美名,阴以渔猎其资产。华人不自为之,其祸可胜言哉!”
  显然,谭嗣同在高度赞誉发达国家国内的“仁义”制度并抨击本国国内的专制时,并没有忽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利益矛盾,也没有在这类矛盾中忽视国人的权益。他对外交领域中列强在价值名义下图己国之私利,也是很清楚的。而他说的一切扬“西”贬“中”不无“过激”之语,其意恰恰在于防止专制暴政使列强得以“将籍仗义之美名,阴以渔猎其资产”。其义尽在警示国民:民主之制“华人不自为之,其祸可胜言哉!”
  而在生死抉择的关键时刻,谭嗣同放弃了与康、梁一样出国避难的机会,慷慨赴难,成为为救国、变法流血的第一人。今天人们不会因为康、梁避难日本便指责他们是“投靠外国”的“反动势力”。而宁死不去国、横刀向天笑的谭嗣同之成为近代救国志士之典范,就更不待言。相比那些“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的人,谁是真正的民族魂?什么是真正的爱国者,是“成熟”的慈禧还是愤世嫉俗好发“不成熟”之论的谭嗣同,今人难道还会有疑问么?

  中国道路:二十世纪的两次选择

  
  ——《西方民主史》再版前言
  ? 应克复
  刚刚逝去的二十世纪,对中国人来说,实在有太多的事情值得省思。
  至关重要的是,中国应当走什么路,在一个世纪中进行了两次历史性的选择。
  第一次选择发生在二十年代。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这个党,效法苏俄,在中国掀起了一场新的革命。经二十八年的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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