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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民国政史拾遗 作者:刘以芬-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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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程则力辩决无其事,谓“或系警厅善意保护,致滋误会,如君认为不必,当即电令撤去”云云,宴毕遂散。是夕
余从报馆归,果不见警察踪迹。
    翌日,有天津海关监督刘某来访,刘亦吾友,知其与直系关系甚深,来必有故,特避不见。后知刘赍命访余等,表
示愿特别优待,将五千元票价,加为七千元;如厌倦议会生涯,俟总统选出后,当授一简任现职,因此而七人中竟有五
人变节,仍坚持者惟贵州张金鉴及余而已。及选举前夕,余挚友数人先后由电话询余明日往投票否,余均诡辞以对,盖
深知此数人已成为拥曹重要人物,若实告,必至横生枝节。平心而论,渠辈一半虽为曹卖力,—半亦以为拥曹确有前途,
为友谊故,深望余能与取一致行动,无如见仁见智各有不同,余固不能违良心、背正义而曲阿之也。
    翌日上午九时开总统选会,甫昧爽,余即离家赴晨报馆,作书致主席,告以先选后宪违吾主张,本日不能出席,即
复由报馆避往门人林君处。嗣以电话查知选举会已开成,曹锟亦已当选,乃由林宅归,道逢投票诸君,咸洋洋有喜色,
见余只笑颔而已,直令人不禁有人间何世之感。归乃知余才离家,即有数人乘汽车来访,家人告以已出,尚穷诘何往,
又告以不知,始爽然而去。下午张君金鉴来,未交谈即泪涔涔下,惊问其故,乃知渠本避居日人所设之博济医院,竟被
彼方侦知,由警察总监薛之珩驱车直入,强挟到会,利诱不能,继以威胁,余固早料之矣。据报载,当时议员不投票亦
不出京者,只王家襄、黄元操及余三人。闻反曹方面所许议员之三千元,系于北京选举前夕始在上海发给,盖防彼辈于
得到此款后,又复来京参加选举,亦足见当时议员之信誉矣。世因此称京方为贿选,沪方为贿不选云。
    ★冯玉祥之倒戈
    民国以来,军人中之最反复无常者,当推冯玉祥,其首显身手,则在奉直第二次战争时。当时直系
势力如日中天,调兵遣将,讨伐奉张,计下十道命令,声威显赫,大有一举踏平东北之概,讵为时仅三十五日(十三年
九月十八日下令,至十月二十三日晨二时,冯军即已入京,包围总统府),竟至全部瓦解,一蹶不可复振,则冯一人为
之也。
    冯在直系中,以善治军称。远在冯国璋任总统时,彼尚不过一旅长,即拟派调驻闽,以分闽督李厚基之势,以李反
对而止。直皖战后,冯以历著功绩,地位渐高,终继阎相文督陕。及吴佩孚攻击梁士诒内阁,冯与取同一态度,联合赣
陈(光远)、苏齐(燮元)、鄂萧(耀南)、鲁田(中玉)、豫赵(倜)、皖马(联甲)等,先后通电响应,其后直奉
战机(第一次)愈迫。吴以在豫之赵氏兄弟(赵倜、赵杰)颇有附奉倾向,恐己之军队一旦抽调,则心腹患成,乃商之
冯,令其放弃陕督地位,率部东出潼关,巩固郑洛后防,冯慨然从命,亦足见吴、冯之关系矣。冯既以利于战局布置,
弃陕入豫,迨战事胜利,自宜畀以豫督,藉补其失而酬其勋。讵因此而吴、冯感情,乃渐形隔阂,盖冯虽督豫,而吴固
仍驻洛阳也。物莫能两大,况吴素性又颇傲慢,以冯久隶属下,遇事多自主裁,不加咨商,冯亦不愿一味仰承意旨,久
之,彼此之间自难免各不愉快。姑举一事为证,冯本好以俭朴自炫,一日忽令禁民间穿着绸缎,店铺亦不准售卖,否则
严惩不贷,绸缎业以积货未销,耗损过大,联请缓行,不许,乃转而哭诉于吴,吴认冯为不谙大体,且干涉营业自由,
遽下令撤销之,冯虽无如何,然于体面上则甚难堪也。未几冯即不安于位,而易以张福来,初尚许以热、察、绥三特区
巡阅使,但亦口惠而已,终仅畀一陆军检阅使,有虚职而无实权,其不能满冯之意可知。然冯素深沉,时机未至,绝不
少露词色,故逼宫夺印一出,冯仍任一重要角色,迨大选告成,禄仍弗及,识者早知冯之不复为曹、吴用矣。闻吴事前
曾许冯于破奉后,畀以东三省巡阅使,冯怒其又将绐己,愈决叛离。夫以画饼饵虎豹,欲求其惟命是听,吴之疏愚固极
可哂。
    然谓因此一语,乃适激冯之变,则殊不然,盖冯之叛意,早已决定于在京时,故反直派乃得乘机而入,至任冯为第
三军总司令,担任热河方面军事,此不过使冯处于更有利地位,实则当时即令不使其独当一面,而依然留镇京师,又岂
能安然无事?有谓吴于饷械分配不均,亦为激怒冯军之一端,但观冯在前线曾电京索饷,语多愤慨,即可证明。此又不
然,闻当时冯军行至密云,即已逡巡不前,其索饷者,无非藉此掩饰其稽留之故,岂真足给饷械,便能消其离异之心,
而增其敌忾之气?冯于十月九日(距出师不及二十日)即有一电致曹锟及直系将领,痛斥曹英、李彦青、王毓芝、王克
敏,谓欲靖国事,非将此辈小人驱逐不可。尤可怪者,此电且分致段祺瑞、卢永祥诸人,而独不及吴佩孚,则其态度已
不难窥见。以冯平日之阴猜沉鸷,使非布置周详,绰具把握,岂肯有此显露表示?只此可知其早怀决心,预有联络,绝
非一时有激使然也。
    又据接近冯系人言,冯当时之逗留不进,不过意存观望,尚未至痛下决心,使其时第一军在榆关方面,果能一鼓歼
敌,则冯或仍效忠于直。此言不但不足为冯之人格辩护,且于冯之倒戈妙谛,似亦知之未深。冯不倒戈则已,果欲倒戈,
则必行之于双方胜负未见之前,绝不能行之于双方胜负既判之后。盖局定而后动,奉胜则冯不足以见重,直胜则冯更难
免于被疑,惟于战事正在剧烈之际,突出此举,直既无术反救,奉可藉此进攻,而冯乃自处有成无败之地位。冯已筹之
至熟,故直奉开战后数日,即发十月九日一电,对各方微示其意,迨十九日双方战事愈烈,即秘密开拔,兼程回京,因
北京警备司令孙岳,冯事前已与接洽,故能直入无阻,于二十三日晨二时,占领北京各要地,旋即进围总统府。
    余时在北京,于前一小时由晨报馆回寓时,尚未闻此项消息,黎明有报:沿街军警林立,似京城有重大变故者。急
以电话向各方探问,则屡呼不通,知果有异。出视,纷言冯军附奉已返京,总统失自由矣。吴方在前线督师,闻冯倒戈
入京,直如晴天霹雳,惊皇失措,乃—面分军御敌,一面回师靖内,终以前后受击,归于失败。十一月二日曹锟宣告退
职,三日吴率残部由大沽浮海南下,掀天动地之第二次直奉战争至是遂告结束,微倒戈将军之力,曷克臻此。独怪冯既
失欢于吴,何以竟能使之不疑而重用之,及稍被疑矣,何以又能使之,不加防范而纵任之,且由前线返京,全师移动,
历时四日,曹、吴岂无耳目?何以能一手障天,漫无人觉,则冯之倒戈伎俩,亦可谓出神入化矣。又闻吴于疑冯后,曾
命王承斌赴热河,代冯行使总司令职权,而王因夙不满吴专横,早已与冯暗通声气,大敌当前而内部离异如此,然则即
无冯之倒戈,而直系亦岂能免于覆灭哉?
    ★国会寿终正寝
    民国国会于二年正式成立,直至十三年,尚由第一任议员行使职权,盖国会曾经袁世凯、黎元洪两
次解散,而段祺瑞讨平复辟后,又废弃之而召集新国会,中间中断日久,议员无从行使职权,不能不加以补足也。但在
十二年间,议员任期即以补足计算,亦已届满,第二届议员又未先期选出,其情形与去年立法院相同,势只有以民意机
关不能欠缺为理由,将现任议员任期予以延长。所异者,去年立法院系由政府发动,将委员任期延长一年,交由立法院
议决,而当时国会则由议员自动议决,将任期延长至新议员选出就职之日为止而已。在议员诸君且以为自谋甚审,从此
可保无意外之虞,而有识者早卜其命运之必不久矣。
    犹忆当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前后,距选举总统约尚有两星期,有同院某君语余:“此次恢复法统,纯出直系主张,不
能谓其无功于国会,则酬以总统,亦属理所宜然。且今日国中实力,全操其手,在最近数年,绝不至发生变化,不但我
辈与之合作,可望发挥平昔政治主张,即国会因有实力为之后盾,亦无虑再遭人蹂躏。”余笑答谓:“使直系不争总统,
则恢复法统之公心,或予天下以共见。若必欲争总统,动机既属为私,果再益以非法运动选举,结果恐成为国会罪人,
功于何有?至所谓实力,尤不可靠,证以过去事实,往往实力愈大,变化愈速,岂惟与之合作者,转瞬或将躬受其祸,
而国会必且因多数议员之遭人攻击,亦难于保全,不可不察也。”在余当日所见确系如此,以与某君交谊素笃,故不觉
披臆直陈,岂料果不幸而言中耶?
    直系既败,曹锟于十三年十一月二日宣告退职,段祺瑞于是月二十一日通告准二十四日就临时执政,二十二日入京,
段派各要人则先段一日至。是夕曾毓隽、梁鸿志等集宴于新丰楼,林宗孟亦在座,特招余往,以余在京不投票,与彼辈
主张合也。席间多痛詈投票议员,有主严惩之者,余谓:“受贿投票,法固宜惩,然尚有受贿而不投票者,将何以处之?
若同一受贿,所差者只在投票与否,而一惩一奖,岂得谓平?”众皆嘿然,余即知投票议员之难安然无事矣。越数日,
余与宗孟适在东城某饭庄午餐,有地方法院闽籍某推事,余友也,来告余:“顷法院已发票拘投票议员,同乡某某,恐
皆不免。”余以询宗孟,云政府确已密交法院办理,乃急乘车往视友好数人,至则门者均以外出对,殆皆闻风避匿也。
事后知有若干人,睡梦中闻逻骑至,仓皇逃窜,有不及履者,有不及衣者,有登屋逾垣堕而伤者,种种丑状,令人为之
喷饭,结果并无一人被逮。盖政府用意只在恐吓此辈,以杀其前此之威风,非真欲令作阶下囚也。反之,不投票议员,
除少数与政府有特殊关系,正在参与密勿外,其余则仍保持不完全之国会驱壳,不愿遽尔舍去,月尚以非常会议名义,
向政府领费,政府亦以决策未至实行时期,且若辈均属患难相随,不能不略为敷衍。从前议员月领四百元,今则减半给
二百元而已。
    但此自不过暂时办法,盖段对国会,本极憎恶;孙中山先生此时亦已放弃法统论,而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奉张则于
此问题,素不十分重视。三角同盟之领袖,其态度既已如此,即令无贿选罪名,而国会能否保存,尚属疑问,况自贿选
以后,又为全国所共厌弃乎?段本定就职一个月内召集善后会议,三个月内召集国民会议。其善后会议条例,于十二月
二日通过国务会议,十四年二月一日开幕,不投票议员,多延揽为善后会议会员,及善后会议中之专门委员,至非常议
员按月所领之二百元则告截止,至是而历十余年从未改选之国会,遂宣告寿终正寝。虽然,此又岂制度之过哉?
    ★段祺瑞晚年舐犊
    语曰:“知子莫若父。”又曰:“人莫知其子之恶。”此二语若相反,实则可并行不悖。以常理
论,父于子为至亲,平日一举一动,皆不难于侍座之顷、趋庭之际,默察熟审,而决其为智愚邪正。然此必其中无所蔽
而后能然,若父于子,爱之过深,期之过切,则往往以愚为智,以邪为正。即有人苦口相告,或反触其怒,而疑为进谗
离间者,此无他,情以溺而偏、见以蔽而暗故也。以此而知所谓知与莫知之说,实各有至理存焉,固未可以盾矛视之。
但又有始明终暗,始知而终竟若莫知者,则亦有说在。
    当杨度等发起筹安会时,有人询袁(世凯)此是否出自公意,袁答谓:“凡欲登帝位者,大抵皆为子孙万世计。吾
环顾诸儿,率庸懦无能,不足以承大业,岂肯冒大不韪,转贻子孙以灭亡之祸?”以此言之,则袁似亦深知其子者,然
当日推动帝制,其子克定实为最力之一人,而袁不特不之禁,且故纵之,以图逞其大欲,则又似莫知其子者。
    袁素极阴诈,所言或不由衷。若段(祺瑞)子宏业,确为段所深恶,谓其昏庸不足任事,故段虽久秉大权,而宏业
初未尝稍参帷幄,或任何职务。民国六年,段任国务总理,汤济武先生亦阁员之一,日因事谒段于其私邸,段适与宏业
弈,先生作壁上观。局终,段大负,急以手乱之,怒斥曰:“一无所能,乃徒工此,奚为者?”宏业大赧而退。段之好
胜,于子犹然,固极可哂,然其平昔不满其子之情,于此亦可概见矣。乃十三年段出任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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