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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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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孟喜喜,也很长时间没有想起她了。我确凿地认为她已经干上那行了,尽管她干上了那行也不能说她下贱……
  少年“很长时间没有想起她了”,而且“确凿地认为她已经干上那行了”(为什么这样认为?这种无端的心理逻辑勾勒出了少年心中那道被深深犁过的痕迹),在小镇少年混乱的思想中,这两件事情可以互为因果、自圆其说。但是接下来的话又推翻了以上整个结构:“尽管她干上了那行也不能说她下贱。”读者读到这里,已经不敢再相信前面说法的真实性了。感情的众多层次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在表面上,少年已经平静了,就像小镇上那些各色人等一样……
  孟喜喜到这个诊所里来,究竟得了什么病,莫言不交代。好求甚解的读者可以在小说中前后查找:孟喜喜先是“脸色惨白,额头上布满汗珠”。但由于几个急性病人的干扰,孟喜喜的病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孟喜喜的嘴角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说”。当“我”“倒了半碗开水,端到孟喜喜面前”。“她摇摇头,痛苦的脸上挤出一个扭曲的微笑,低声说:‘谢谢。’”在这一段里,少年的奔腾不息的心理活动停止了,一切描述就像是一台多疑的摄像机在慢慢移动,语言的特点是细致、小心翼翼。
  当医生做完了一个手术后,“换完了衣服洗完手坐在椅子上吸足了烟喝饱了水要为孟喜喜看病的时候,一个莽汉像没头苍蝇一样破门而入。他双手捂着脸,鲜血从指缝里流出来”。这时,“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汗水,脸色白里透出黄,嘴唇白里泛着青,连她那双清澈透明的眼睛,也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雾”。照“我”看来,“……她现在是这样地噤若寒蝉,是这样地无声地、凄凉地微笑,是这样地轻轻地摇头。”作者的语言像梦幻,又像是对描写对象如痴如醉地倾诉。动人心魄的美、不知名的致命疾病、爱情的宣叙调,统统织成了读者紧张又奇特的期待。
  到最后,“门外的大雪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风力也减弱了许多。一缕阳光从厚重的灰云中射出来,使积雪反射出刺目的白光,我们的房间顿时一片明亮。我对她说:‘雪停了,太阳出来了。’”
  “她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更没有用声音来回应我的话。我突然发现,仿佛就在适才的一瞬间里,她的脸变得像冰一样透明了。她的上眼皮也低垂下来,长长的睫毛几乎触到了眼下的皮肤上。”
  最后再看一眼:“她似乎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脑袋便突然地歪向一边。”
  孟喜喜之死奇怪地以一种歌唱的调子来讲述,特别是其中对大雪的描述,通常应该作为凯旋或爱情得救的象征,然而在这里却成了死亡的背景,语言似乎也染上了痴迷而紧张的临终征候。
  在一个多少有点闭塞、恶俗的小镇上,出现了一个少年看来让他震惊的美的瞬间。的确,许多事情没有讲明,作者也不表态。意义的缺席让仓促的读者感到了气闷。但是意义的缺席并不等于意义的空无。莫言在小说中克制了意义的涌流,把意义推向了远方。请把小说再读一遍,一部分读者就会发现作者悄悄地在好几个地方已经敲进了几个“楔子”,一小部分读者说不定会发现这篇小说像是一份曲谱,第二遍阅读不再是看故事,而是参与了演奏,同时你开始欣赏作者的娴熟技艺……
  另一篇我觉得也很有新意的小说是《倒立》。据莫言自己说,《冰雪美人》和《倒立》“使用了传统的写实手法,没玩半点虚玄。我不想证明给别人看,我只是想试试自己有没有写实的能力”。这种新尝试使《倒立》具有了崭新特色。在这个情节简单的小说中,几个老同学聚在一起吃一餐饭,请客的是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孙大盛。主人公魏大爪进入“政府宾馆一号楼西餐厅五号包间”时的内心独白这样的:
  “起初我还以为是服务小姐撒在廊道地毯上的空气清新剂的气味,但我很快就判断出不是空气清新剂的气味,那气味多么浅薄啊……”“沙发是白色的,一看就知道是用上等的羊皮做的。”“大圆桌上铺着洁白的台布,台布下边还有一层深红色的绒布,我知道那叫天鹅绒,与悬挂在窗户上的落地窗帘是一种料子。大圆桌的中央是一块圆形的茶色有机玻璃能够旋转的,这个我懂,要不这样大的桌子如何夹菜呢?”魏大爪的独白表面上是“内行”的,然而他那种东瞧瞧西望望的的神态说明了什么呢?莫言在这里摹拟一个曾“见过世面”但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的“自强不息”的心理状态,这才是真正的“现实”,真正的人性。莫言很少写城市题材,他抓住了能体现城市性格的核心人物,语言虽有夸张,但仍可以说是逼真的。
  魏大爪甚至为自己见过世面暗自得意,“这些伙计,束手缩脚地站着……泄露了他们心里的紧张。别看他们大小都是官,其实也都是些土鳖,没见过什么大场面,还他妈的不如我呢”。(他不知道别人都在盘算着对部长讲什么话,提什么要求,怎么提才自然。)“那张大圆桌的中央已经放上了一个大盘子,盘子里蹲着一只用萝卜刻成的孔雀,当然是开了屏的雄孔雀。我知道这盘菜是看的而不是吃的。”(这句话漏馅了)“……冷盘,里边有酱牛肉、炸蚕蛹什么的,这是可以吃的。但我知道这些东西应该浅尝辄止,如果让这些东西填满了肚子,后边的熟菜就吃不了多少了。”所有的人中只有魏大爪一个人在琢磨着吃。尽管他“什么都知道”,但他的“无知”已经被写尽了。在他看来,人家处处在设谜,一心想要考倒他,揭穿他来自社会底层这个事实。他的语言越是松弛,他的心里越是紧张。
  昔日的校花谢兰英“倒立”时“腿上的裙子像剥开的香蕉皮一样滑下去遮住了她的上身,露出了她的两条丰满的大腿和鲜红的短裤”。这种纯净水般的描述语言让人摸不着作者的意图,但既然小说的题目是《倒立》,所以那些想忘记“倒立”、忽视“倒立”、回避“倒立”的做法和想法都会在这个题目下无所遁形。而所有的解释,也都必须围绕这个强大的磁场旋转。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莎士比亚,这句话很有道理,但这句话说的是阅读的起点而不是终点。文化由此形成蔚为大观的格局并非来源于泥沙俱下的阅读。庞德说,文化的健康来自语言的健康,没有语言的健康就没有思想工具本身的整洁。莫言的小说创作让我看到了汉语的希望,请允许我重复诗人柏桦的话,我看到了恢复汉语血色素的前景。

  古代判词、供词拾掇

  
  ? 张法绥
  张 芳
  1975年12月,陕西岐山出土了一批西周时代的青铜器。其中一件匜上有铭文一百七十五字。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一篇法律判决书,属西周恭王时代,距今约三千年。铭文大意是:牧牛(人名)与上司(人名)为五个奴隶发生诉讼,法官伯扬父(人名)作出判决,说牧牛犯上,“女(汝)敢以乃师讼”。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牧牛的罪应鞭打一千并施墨刑(刀刺犯人额颊并涂墨)。不过,法官又对牧牛大赦减刑,“今大赦汝,鞭汝五百,罚汝三百。”即只打五百鞭,罚三百的铜。这段铭文,成为研究我国早期司法制度及法律文本等的宝贵资料。
  封建时代的地方官,很重要的一项公务就是审判案件。结案时,要草拟案情,作出判决。这就需要一定的文化修养(包括逻辑判断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等)。有些重大案件需由皇帝“圣裁”,所以,皇帝有时也对上呈的案件作出决断,写下判词。南宋岳飞冤案,就是由高宗赵构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这就是南宋法律对岳飞等三名许身民族战场的英雄最后的判决。明朝成化年间,发生了一件“人妖强奸妇女案”。案情大致如下:成化三年(1467),太原府石川李家湾人桑冲男扮女装,“将眉脸绞剃,分作三柳(绺),戴一发髻,妆妇人身首”,并学会纺织、剪裁、插剪花样、绣鞋做饭等手艺,于是他以教妇女工织为名,丧心病狂地外出作案。桑冲兽行的揭露,并非因被辱妇女递诉状,而是由一幕作奸犯科的丑剧引出。桑冲到真定府晋州聂村一家打工留宿时,这家女婿赵文举见色起心,半夜潜入房内欲行强奸,将桑冲按在炕上,往上一摸,无胸乳,往下一摸,触及阴茎,大惊大叫起来。晋州府衙对桑冲严加审讯,审清了桑冲从成化三年至十三年之十年间,流窜在四十五个府、州、县,奸淫良家妇女达一百八十三人之多!晋州府开列了被害妇女姓名,上报都察院;同时,还审出桑冲教出的“人妖徒弟”任茂等七人。这件惊天大案震动了朝野,明宪宗朱见深对案件的判决是:“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明·陆粲《庚巳编·人妖公案》)
  封建官吏多为举人进士出身,肚里的墨水比皇帝要多,判词也就比上述两位皇帝的判决有文采。唐代颜真卿在刺史任上时,曾为一件离婚案写了判词。案情简单,妻子嫌丈夫杨志坚无钱无权,没有出息,要求改嫁。颜真卿判决准其改嫁,但要挨二十大板,对丈夫则给予赏赐并安排工作。这篇判词在颜真卿《文忠集》里完整录下:“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者多。阿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帛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悉。”颜真卿不愧为文学家,一篇判词,骈散互用,两个女子嫌夫贫贱而改嫁的历史典故并列(王欢是前燕人,妻子嫌他穷,把他的书烧了,要求改嫁,王欢后来在苻坚为帝时任太子少傅;朱叟是西汉朱买臣,卖柴为生,妻子改嫁,朱后来任会稽太守,把她和后夫接去官舍,妻子惭而自缢)。文字写得很漂亮,典故亦贴切,当然,其间也流露出士大夫阶级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但这似乎不应苛责。南宋清官马光祖的判词最有意思,大多是诗词或歌谣。他任京口(今镇江市)令时,福王强占民房养鸡鸭,反状告百姓不交房租,示意地方官代他勒索。官司到了衙门,马光祖实地勘验后,判决道:“晴则鸡卵鸭卵,雨则盆满钵满;福王若要屋钱,直待光祖任满。”马光祖对权贵如此,对读书人却是另一种态度。一个书生翻墙进入所爱少女房间,于是被押官府。马一问案由,出题《逾墙搂处子诗》面试,那书生秉笔疾书:“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踰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漳狱囚。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马光祖一见,大加赞赏,不但不责罚书生的非礼之举,反填一首《减字木兰花》词,判二人结婚:“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以上二则均见元朝吴莱著《三朝野史》)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的父亲,光绪年间曾任湖北某县令,有一次处理一件风化案(多角恋爱),叙述案情后,与颜真卿一样,骈散夹杂判决道:“鸣呼!玷白璧以多瑕,厉实阶离魂倩女;棼朱丝而不治,罪应坐月下老人。所有两造不合之处,俱各免议。此谕。”(冯友兰《三松堂自序》)短短几句,有成语(白璧微瑕,治丝益棼)、有典故(郑光祖《倩女离魂》)、有传说(月老),文采斐然,且处理宽松,只指出感情误区,不追究责任。布告一贴,全县传颂。
  据说明朝于谦任巡抚时,有青年状告姐夫霸占田产,姐夫却说岳父生前有遗嘱,说儿子不是亲生,不能享有田产,并当堂拿出遗嘱念道:“非吾子也,家私田产尽付予女夫,外人不得争论。”于谦取了原件,又问得青年名“非”,心知姐夫得独占田产,判决时,念遗嘱为:“非,吾子也,家私田产尽付予。女夫、外人不得争议。”不过,于谦考虑到姐姐及姐夫抚幼有功,仍判予十分之三的田产。
  古代有判词专著,如光绪九年(1883)鄞县董沛著《汝东判语》,收判词一百四十二件,惜文字上无精彩者。又大名士樊增祥刊行了一本《樊山判牍》,收各类司法文书四百五十五件,然判词才八件,亦不甚精彩,远不如他的诗作,虽然其诗也并非十分精彩。
  供词之中,颇有如上面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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