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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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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善之情感的如此反动,固然同鲁迅根深蒂固的怨恨心理关系密切,但它实际上至少也部分地昭示出了鲁迅所遭受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良影响。尽管他一直在致力于对这种文化的消解,却始终没能认识到自己已为他最憎恨的文化所伤。毕竟,他对于情感的疏离,正迎合了中国封建文明以“忠孝”钦定法则针对个人情感的封杀。其中,爱在此种文明里的绝迹,恰是由于它的平等品格在根本上同孝所认定的等级秩序截然相悖。在这个以家族集团作为个体存在范式的社会里,个人情感只能遭罹集体理性倾轧的待遇。否则,个体就会借助于情感的自由表达复活对于外在世界的自我认知,进而颠覆家族集团的整体伦理建构。结果,个体在此承受的莫大情感压抑,只好经由恶之情感的宣泄,以扭曲的方式表达出来:既然不能爱,那么就只能恨了。从这一意义说来,封建伦理文化擅长培养的仅是个人恶的情感。鲁迅虽然洞察到了这一点,然而却是有限的。这有限便表现在他“以毒攻毒”式的反抗上,因为“毒”不是他自觉掌握的武器,而正是他的反抗对象——封建伦理文化先天赋予他的,也属于他鼎力反抗的目标之一。但以毒攻毒行为的本身,又反倒证明了他给予“敌人”的不自觉认同,证明了他根本没有完全摆脱“敌人”的控制;在同敌人的持久周旋当中,他不知不觉地感染上了敌人的毒素。所以,他的反抗只能是不彻底的,只能沦为“将无赖手段当作胜利,硬唱凯歌,算是乐趣”〔79〕。而在作战间歇的清醒时候,他发向敌人的怨恨就该发向他自己了:“我自己总觉得我的灵魂里有毒气和鬼气,我极憎恶他,想除去他,而不能。”〔80〕——自我的某一部分已经归属了敌人,这势必意味着鲁迅要同时与自己抗争,但这分割自我的抗争绝不像同敌人间的抗争那样,容易使他获得一时的快感和满足。事实上,这注定是一场没有胜利的较量,抗争就等同于煎熬。一方面,他不可能全然摒弃自身上的毒素,因为这毒素已与他成为了历史性的共在;另一方面,他也不可能将自我彻底否弃。不过需要说明的是,鲁迅这种看似反省的自我憎恨,在某种程度上也有着自我确证的原因,是其以否定的方式来肯认自我的一种手段。在霍尔奈看来,“自我憎恨不仅是自我优越感的结果,而且还起着维持自我优越感的作用。更准确地说,自我憎恨为使理想化的自我成为现实的冲动服务,并用消除相抵触的因素的办法,使自己在崇高的水平上和理想化的自我完全相结合。对不完美的谴责正好确认了他使自己与之等同的那些天神般完美的标准”〔81〕。因此,鲁迅的这种自我憎恨极具迷惑性。
  可以断言,反情感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了鲁迅对于现实的常识性感觉,故而,向来反感理论的他,实质上一直都是走在与现实相隔离的理念之途上的。他的怨恨不只是来自于现实的刺激,更多的还是来自于理念的支撑。如对进化论的坚定信仰,就是导致其怨恨心理合法化的一个重要依据。他不止一次地表示过,自己“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82〕。这样的信条有效左右了鲁迅之于现实的认识,促使其收回本有柔情,把冷酷视做了对待现实的正确方法。但令鲁迅意想不到的是,理智向情感施加的这种影响,必然会造成自己的心理压抑,而这压抑最后是通过怨恨的方式宣泄出来的。设若说“存在先于本质”的话,那么我们也有理由说“情感先于理智”,正如“听觉先于视觉”。可是,鲁迅却一直是在逆着这一顺序而动,结果导致他在许多时候,无法对现实和自我做出准确的判断。
  (四)
  另外,不容忽视的是,鲁迅的怨恨心理与他早年积淀而成的个性也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根据霍尔奈对个性类型所做的分析,我们可以将鲁迅的人格特征归属为“进攻型”或者说“傲慢-报复型”一类。此种个性类型的形成原因,在霍尔奈那里,是“起源于他把这个世界看成一个竞技场的思想,而在其中按达尔文的观点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83〕。在这种类型的人眼里,“所有感情,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都是‘哭哭啼啼的多愁善感’。爱对他是无足轻重的”〔84〕,“对他而言,无情就是力量,对他人漠不关心也是诚实的表现,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就是现实主义”〔85〕。应该说,霍尔奈针对进攻型(傲慢-报复型)人格的分析,基本上是符合鲁迅的心理实际的,他的怨恨情绪在相当程度上正是自己的进攻型(傲慢-报复型)人格使然。事实上,鲁迅个人童年的不幸遭遇,在其这种个性形成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他自己也曾在多种文章和场合里,提及过幼年时的炎凉世态及虚伪人情对他心灵的深远影响:“我小的时候,因为家境好,人们看我像王子一样;但是,一旦我家庭发生变故后,人们就把我看成叫花子都不如了,我感到这不是一个人住的社会,从那时起我就恨这个社会。”〔86〕这种源自弱者心里的恨伴随了鲁迅的一生。他时而流露出的优越感,实际上不过是对自我虚弱心理的一种遮掩罢了。前面所论及的自我憎恨,便是鲁迅此种作为的一种无意识表现形式。不过,鲁迅的自我憎恨归根结底还是起源于其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憎恨。而我要在此重申的是,鉴于怨恨对其判断力所造成的严重损伤,这种憎恨在大多时候的发泄都只能是盲目的。事实证明,鲁迅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难,经常是建立在曲解的基础之上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他在对“礼性”传统进行猛烈的抨击之时,压根就没能认识到(也许是不愿承认)这种传统的美好历史动机,刻意运用理性肢解其中所蕴涵的真切情感。他曾说道:“不错,孔夫子曾经计划过出色的治国的方法,但那都是为了治民众者,即权势者设想的方法,为民众本身的,却一点也没有。这就是‘礼不下庶人’。”〔87〕而实际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的原始语义绝非如此。孔颖达于《礼记正义》中曾这样解释过:“‘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陈澔则在《礼记集说》里将其注疏为:“君与大夫或同途而出,君过宗庙而式,则大夫下车。士于大夫,犹大夫于君也。庶人卑贱,且贫富不同,故经不言庶人之礼。古之制礼者,皆自士而始也。……一说:此为相遇于途,君抚式以礼士,则士下车。庶人则否,故云礼不下庶人也”;“大夫或有罪,以八议定之。议所不赦,则受刑,周官掌囚。凡有爵者,与王之同族,奉而适甸师氏以待刑杀。而此云不上大夫者,言不制大夫之刑,犹不制庶人之礼也”。从这两条疏解中我们可以看到,“礼不下庶人”与其说是鄙视民众,还不如说它是充分体谅到了民众劳苦,即“无物为礼”也无暇顾礼的窘境。孔子说“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论语·学而》),礼显然是属于奢侈的讲究仪式。至于“刑不上大夫”,也并不指的是贵族触犯刑法可以逍遥法外的特权,只是要另外由专门的“八议”来定罪罢了,“议所不赦,则受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相信只有有德的人才可能成为大夫,即所谓“大夫必有用德”。而且在人们看来,君主所用之人也理应是有德之人,所谓“刑人不在君侧”(《礼记·曲礼上》)是也。毋庸置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不管是针对平民,还是针对贵族,体现出的都是与人为善、关怀为本的温情特征。在尊重身份等级差异这一历史实际的前提下,它既向贵族们的高贵尊严表达了敬重,同时也没忘记平民们的生活苦衷。而鲁迅对此的“望文生义”,实与历史真相相去太远。在他眼里,“中国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是用很多的人的痛苦换来的。无论中国人,外国人,凡是称赞中国文化的,都只是以主子自居的一部分”〔88〕。更有甚者,由于憎恶这种文化,他竟然还迁怒到了中国的语言文字上,认为“方块汉字真是愚民政策的利器,不但劳苦大众没有学习和学会的可能,就是有钱有势的特权阶级,费时一二十年,终于学不会的也多得很”;称“汉字也是中国劳苦大众身上的一个结核,病菌都潜伏在里面,倘不首先除去它,结果只有自己死”〔89〕。然而,即使经过“新文化”运动,平民阶级的白话文取代了特权阶级的文言文之后,鲁迅也依旧没有对汉语言表现出什么好感来。特别是在从事翻译之时,汉语言经常要招惹来他的不满,如他埋怨说“中国文是急促的文,语也是急促的语,最不宜于译童话”〔90〕;转译果戈理的作品时,他又认为“德译本很清楚,有趣,但变成中文,而且还省去一点形容词,却仍旧累赘,无聊,连自己也要摇头,不愿再看”〔91〕。或许恰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那么热衷于参与推广“世界语”的运动。但是今天看来,鲁迅对于汉语言的此种抱怨,实在不能不让我们生发这样的疑问:到底是汉语言本身存在问题?还是鲁迅的外文和白话文功夫存在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现在已经变得极其简单,只要我们拿他那些所谓“硬译”〔92〕的译文同原文对照一下,就不难对后者做出肯定的回答。当然,这一问题里也包含有历史的原因,即正处于建设初期的白话文尚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并且这也无疑会同鲁迅“急功近利”的“硬译”主张发生矛盾。
  废黜汉语言文字,是鲁迅以启蒙方式致力于民族自救的一个具有终结转捩性意义的战役。可鲁迅似乎没有从文化的意义上深思过一个民族存在的必要条件,他俨然用西方理性将自己武装成了一名“世界主义”者。这使他难以发觉语言和文化中可能存在的殖民主义力量,更不会承认废黜汉语言文字无异于一种民族自杀的行为。“一个民族可以将一种不大完善的语言用作工具,构成它起初并非想到要形成的思想,然而,一个民族不可能超越已经深深扎根于语言之中的内在规约。在这一点上,即使是最发达的教化也起不了作用。一种原始的语言,甚至可以控制以后的岁月从外部添加进来的东西,并按照自身的规律予以改造”〔93〕。语言的强大能动性对于一个民族精神的影响,不可能仅仅是改善,更有可能的是瓦解。当时便已经有人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向鲁迅敲响了警钟:“从前的五胡人不读他们五胡的书,要读中国书,五胡的人都中国化了。回纥人不读他们回纥的书,要读中国书,回纥人也都中国化了。满洲人不读他们的满文,要入关来读汉文,现在把满人也都读成汉人了。日本要灭朝鲜,首先就要朝鲜人读日文。英国人要灭印度,首先就要印度人读英文。”〔94〕而鲁迅却对此反唇相讥道:“汉人总是汉人,独立的时候是国民,覆亡之后就是‘亡国奴’,无论说的是哪一种话。因为国的存亡是在政权,不在语言文字的。美国用英文,并非英国的隶属;瑞士用德法文,也不被两国所瓜分;比国用法文,没有请法国人做皇帝。”〔95〕此番话再次暴露出了鲁迅视界的狭隘,他所在乎的仅仅是“翻身做主”,而全然不顾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历史的意义。之所以如此,我以为主要原因还是与他的缺乏历史感有关。“故乡最本己的东西已然是一种天命遣送的命运,或者像我们时下所说的,就是历史”〔96〕。正是造就着我们的历史,让我们从中不可避免地体验到了命运的情感,就如同故乡对于我们的选择或者收留。就这一意义说来,鲁迅没有故乡,他永远是一个精神的漂泊者。而这一切都为其超然于民族/国家之上提供了便利,令他可以借此更为清晰地观照民族/国家肌体上的疮疤,却对疮疤以外的部分视而不见。换句话说,他只愿意看到疮疤,认为这才是民族/国家肌体的全部真实状况。所以,当某位中国女士出于民族自尊,在异邦用自己的天足证实并非所有中国女性都缠足时,他立刻做出反应,谴责这位女士在自欺欺人,仿佛她撒了弥天大谎似的
  〔97〕。鲁迅之于民族恶疾的憎恶,致使其对自己的民族越来越没有信任感了,他甚至十分意气用事地以故意认同异族的方式来激化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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