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的艺术-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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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曾这样论证:“铁之所以能够压延,是因为铁有压延的本性。”用压延来说明压延,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得到证明。法国古典喜剧家莫里哀的剧作《假病人》中,有个情节是写医学学士阿尔冈进行答辩。
博土问:“请问你,是什么原因和道理,可使鸦片引人入睡?”阿尔冈回答:“由于它本身有催眠的力量!”
用“具有催眠的力量‘来论证’可以引人入睡”,它们的意义完全相同。说了等于没说。可是,博士却毫无察觉。
循环论证诡辩术把结论作为论据,而论据本身只是一个尚未确知其为真实性的判断,用不知其为真实性的判断作论据,不能证明论题的真实性,论证的结果也就等于什么也没有论证,只不过是一种文字的游戏,诡辩的手法而已。
历史上运用循环论证诡辩术最著名的要算欧洲中世纪的神学家安瑟伦。在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中,安瑟伦是这样说的:“愚人也不得不承认,有某一个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是在他的心中存在着。因为当他听说这东西的时候,他了解他,而且不管他了解的是什么,也都是在心中的。但是真的还有一种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它就不能仅仅在心中存在。因为,即使它仅仅在心中存在,但是它还可能被设想为也在实际上存在,那就更伟大了。
“所以,如果说那种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只在心中存在,那么,凡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和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就是相同了。但是,这明明是不可能的。所以毫无疑问,某一个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是既存在于心中,也存在于现实中。“上帝的存在,是那么真实无疑,所以甚至不能设想它不存在。某一个不能被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既是可能被设想为存在的,那么,这个存在就比那种可以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更为伟大。所以,如果那个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可以被设想为不存在,那就等于说:‘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和‘可以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是不相同的,这是荒谬的说法,因此,有一个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是真实存在的,这个东西就是你,圣主啊,我的上帝。”
安瑟伦运用的是典型的循环论证诡辩术,虽然说的头头是道,但实际上什么也没有证明。
86。设置圈套一语击穿
——以谬制谬术
为了驳倒一个错误论题,先假设它是正确的,然后以此为根据,用语言或行为合乎逻辑地推出下一个明显是错误的结论,以便对方从这个结论能很自然地反推到自己论题的错处,从而使对方的观点随之被驳倒。这种人为制造谬论,用以反驳对方谬论的方法,叫做以谬制谬诡辩术。在美国废奴运动中,废奴主义者菲力普斯到各地巡回演讲。一次,一个来自反废奴势力强大的肯塔基州的牧师问他:
“你要解放奴隶,是吗?”
“是的,我要求解放奴隶。”
“那么,你为什么只在北方宣传?干嘛不敢去肯塔基州试试?”菲力普斯反问:“你是牧师,对吗?”
“是的,我是牧师,先生。”
“你正设法从地狱中拯救鬼魂,是吗?”
“当然,那是我的责任。”
“那么,你为什么不到地狱去?”
其实,牧师的提问很有道理。一个声称要解放奴隶的人,总在没有奴隶的地方叫喊,确实让人心烦。
但因为菲力普斯的反驳强而有力,他用以谬制谬诡辩术轻而易举地战胜了对方。
运用以谬制谬诡辩术时应注意发现对方的谬论,并对它进行全面的透视,然后寻找适当角度或是寻找疑隙进行有力反击。用模拟、引申、类比的方法制造谬论,在论述自己谬论时,不要忘记对方的谬论,最好要与其形式对比。
清朝乾隆年间,福建省有个“神童”郑大济。
一次,郑大济的祖父郑贡生得罪了县官。县官一怒之下,硬把全乡的皇粮都派给郑贡生交纳,并且限令他在三日之内交清,否则就以“抗交皇粮”治罪。这下可把郑大济的祖父急坏了。
郑大济见祖父整日长吁短叹,就向祖父问明情由。郑大济听了哈哈大笑道:“这事好办,明天让我去见县官,我自有办法对付他。”
第二天,郑大济戴上祖父的帽子,穿上祖父的长衫,摇摇摆摆地闯进县衙。
县官见了这位长衫拖地的孩子,认得是郑贡生的孙子,号称“神童”的郑大济。县官便厉声喝道:
“没毛小子,为何自己的衣服不穿,要穿公公的长衫?”郑大济理直气壮地回答:
“请问县太爷,我是公公的孙子,公公的长衫尚且不准我穿,那全乡的人还不是我公公的孙子,有什么理由让我公公来负担他们的皇粮?”县官听了竟一时答不上话来,只好免了他祖父交“皇粮”的任务。郑大济用的是以谬制谬诡辩木。他先不急于反驳县官的荒谬论断,反而设一个更加荒谬的“圈套”,待将对方诱入自己设好的圈套后,便一语击穿其中荒谬之处,从而使对方的前一个论点也不攻自破。针锋相对地强攻被称为论辩的重武器,当遇到对方使用重武器时,你用以谬制谬诡辩术便可轻而易举地化解它。
运用以谬制谬诡辩术时,结尾时可做一些归纳,但论辩的归纳要简短,只要最后一句带有一点挪揄、调皮的口吻便可。
87。论敌谬论昭然若揭
——兑现斥谬术
兑现斥谬诡辩术,是指诡辩者用兑现的办法来揭穿论敌的谬论。当论敌提出一个似是而非,貌似有理而又与事实明显相悖的观点时,应抓住其与事实相悖的破绽,拿出事实,逼他在事实面前兑现其观点,使其露出麒麟皮下的马脚,其荒谬的本质也随之昭然于光天化日之下。工地上,工人们正在休息,有一个自以为博学的青年向别人鼓吹他的“新观点”:“一切都是幻觉”,并且振振有词地举出一大堆例子来证明。听的人有的摇头,有的半信半疑。旁边有两个人耳语了一番,其中一个人跑了开去,不一会儿又跑回来,对那个青年说:“快!你的电话!你的妻子被车撞了,送到医院去了!”那青年一听脸色煞白,慌忙站起来就要跑。
另一个人一把拉住他:“急什么?你妻子被车撞不过是幻觉罢了。”那青年急得直跺脚:“出了大事,你还开什么玩笑?”那个人说:“别着急,确实是跟你开个玩笑。不过你是被幻觉吓着了吧?”旁边的人听了哈哈大笑,那青年无言以对,又气又恼。这两个开玩笑的人正是用兑现斥谬诡辩术来驳斥那青年的谬论的。兑现斥谬诡辩术之所以有强大的逻辑力量,能有效地驳斥谬论,就在于这种方法是以客观事实为武器,逼论敌兑现,而一旦兑现,任何貌似正确的谬论的错误本质也就昭然若揭了。
有个骗子,自称占星家,说他能够根据天上星辰,推算出人的命运如何。一次,国王把他召去,问道:“我能活多久呀?”占星家想了一想,回答道:“你还能活一年。”
国王愕然,吓出病来了。
聪明的首相决心证明占星家是荒谬的,要拆穿他的骗术。于是占星家又被召进宫,首相问他:“你在世上还能活多久呀?”占星家朝天空看了好久,装作推算的样子,最后回答道:“二十年。”首相下令:“马上把他的脑袋砍下来!”占星家被砍了头。国王见此情景,马上病好了,他下令把所有的占星家统统赶到国外去。聪明的首相就是用兑现斥谬诡辩术来证明占星家的谬论。当占星家胡说根据天上的星辰推算出他能活二十年时,聪明的首相逼其兑现,下令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占星家一死,他的根据天上星辰推算出他活二十年的鬼话,也就不攻自破了。国王也因此而明白占星家的话实不可信。
使用兑现斥谬论辩术时,必须注意是否能与事实联系起来,不仅如此,还必须考虑到能否当场兑现。由于条件的限制,最佳的选择对象往往是论敌本身,即把论敌本身与谬误兑现,来戳穿其西洋镜。88。类比推论针锋相对
——类比归谬术
在运用归谬法的论辩过程中,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的荒谬论点时,如果使用的是类比推论方法,这就叫类比归谬诡辩术。某城汽车站候车室内,有个男青年把痰吐在洁白的墙壁上,车站管理员对他说:
“青年同志,‘不准随地吐痰’的标语你看到了吗?”“看到了,我吐在墙上,不是吐在地上。”
“如果依你这种说法,那么我有痰就可以吐到你的衣服上,因为衣服上也不是地上。”
男青年哑口无言。
这位车站管理员反驳男青年的谬论时用的是类比归谬法,先假定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并以此为前提运用类比推论方法推出“有痰可以吐到你的衣服上”的结论,而这结论显然是荒谬的,但却有力地驳倒了对方。一个地主要长工去买酒,长工接过酒壶说:“酒钱呢?”地主说:
“用钱打酒算什么本事?”
长工没有再说什么,拿着酒壶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长工端着酒壶回来了。
地主暗自高兴,接过来就往酒杯里斟酒,可倒了半天也没倒出半滴酒。原来酒壶还是空的。
地主冲着长工喊道:“壶里怎么没有酒?”这时,长工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算什么本事?”
长工反驳地主使用的就是类比归谬诡辩术。他由地主“用钱打酒不算本事”的论点,运用类比的方法得出“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也不算本事”的论点,迎头痛击了那吝啬而又狡诈的地主。
类比归谬诡辩术是一种非常机动灵活的诡辩方法。为了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我们应特别注意选择与论敌观点相反的事物进行类比,以便得出与论敌观点针锋相对的结论。
据《列子·说符》载:齐国有一个姓田的大贵族,占有很多土地,家里养有食客千人,供他使唤,替他做事。
有一天,田家在大厅上举行盛大宴会。参加宴会的宾客中有人献上大鱼和大雁作为礼物。主人看了很高兴,感叹地说:
“上天对我们人类可真是优厚呀!他不但叫地里生长五谷,供给我们粮食,你们看,上天还安排了这些大鱼、大雁供给我们享受,多么伟大的天神呀!”
众人听了,齐声喝采。
这时,宾客中有个鲍家的孩子,才十二岁,毅然起立反驳道:“我不同意主人刚才的说法。我认为,天地万物和我们人都是同时产生的,人也是万物中的一个种类,一切种类群没有什么贵贱、高下之分,不过是由于智力有高低,因此产生弱肉强食的情况,而并不是上天做出的安排。天地万物,谁死谁生,你能说清楚吗?我们人类,不过是选择可以吃的东西来做食品罢了。这些东西难道是上天特意为人类创造出来的吗?请问,蚊子叮人吸血,虎狼吃人的肉,难道也是上天安排的吗?照你的说法,上天生我们人类,岂不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供给虎狼吃肉了吗?”客人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而主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非常狼狈。鲍氏子辩词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运用类比归谬诡辩术得出了“上天生人类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虎狼吃肉”这一针锋相对的结论,真是如匕首,如投枪,痛快淋漓。
89。偷天换日偷梁换柱
——偷换概念术
在某一思维过程中,我们的思想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随便改变它的含义,这就是同一律的要求。
同样,在论辩过程中,我们的思想也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随便加以改变。
偷换概念诡辩术,就是诡辩者随意偷换某个概念的含义,以此达到其扰乱视听的诡辩目的。
在柏拉图的对话《欧德谟斯篇》中,描写了古希腊狄翁尼索多鲁斯和克特西普斯之间的一则论辩。
狄翁:“你说你有一条狗,是吗?”
克特:“是的,一条顶凶的狗。”
狄翁:“它有小狗了吧?”
克特:“是的,它们都跟它长得很像。”
狄翁:“那条狗是它们的爸爸?”
克特:“是的,我明明看见它跟小狗的妈妈在一块。”狄翁:“如此说来,它不是你的吗?”
克特:“确确实实是我的。”
狄翁:“如此说来,它又是爸爸,又是你的,故而它是你的爸爸,小狗就是你的兄弟了。”
在这段论辩中,狄翁尼索多鲁斯就是在诡辩。其中的“它是爸爸”是指“它是小狗的爸爸”,“它是你的”是指“它是你家的狗”,可是狄翁尼索多鲁斯却偷换了这其中的含义,得出“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