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史要-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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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军区:1949年1月组建,第一军兼。司令员贺炳炎、政治委员廖汉生、副司令员王尚荣、副政治委员冼恒汉、参谋长陈外欧、政治部主任吴融峰、副参谋长杨文安;隶属西北军区。1952年7月,第一军免兼军区,由第三师机关整编为青海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张仲良、副司令员李书茂、副政治委员钟生镒;参谋长杨文安、刘斯起,政治部主任张凤飞。1953年1月,第一军调离青海,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同年8月8日,组建玉树、都兰、果洛、海南、海北、黄南等6个军分区。1954年3月,将都兰军分区改编为海西军分区。1955年5月1日,改归兰州军区领导。
海南军区:1950年6月,由琼崖纵队组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冯白驹;副司令员吴克之、马白山,副政治委员黄康、陈德,参谋长朱子休,政治部主任陈德(兼);隶属广东军区。1951年5月,广东军区扩组为华南军区,海南军区归华南军区建制。1952年7月,华南军区撤销,海南军区又改归中南军区直接领导。与此同时,第四十三军移驻海南,7月5日,海南军区机关与第四十三军军部合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区兼第四十三军,吴克华任司令员,冯白驹任政治委员,马白山任副司令员,陈德、谢镗忠任副政治委员,江燮元任参谋长,孙正任政治部主任。
西藏军区:1952年2月,以进藏的第十八军为基础组建。司令员张国华,政治委员谭冠三,副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朵噶彭措绕杰、昌炳桂,副政治委员范明、王其梅,参谋长李觉,政治部主任刘振国。同时,第十八军番号撤销。
另外,还有4个省军事部:松江军事部,部长季铁中、曹志学,副部长王辛;吉林军事部,部长邱会魁、张贤延,副部长刘建平;热河军事部,部长李荆璞,副部长黄明政、欧阳家祥;黑龙江军事部,部长于天放、副部长王钧。
1950年6月,人民解放军向国民党军的战略追击作战基本结束,解放战争后期作战任务胜利完成,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中央军委决定,对全军进行统一整编,人民解放军的陆军分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决定取消野战军、兵团两级的番号及领导机关,将其中一部分改为军区领导机关。国防军的军、师绝大部分归一、二级军区建制领导,少数归省军区建制领导。1951年5月,中央军委颁发了军区的正式编制表,一、二级军区领导机关设办公厅、司令部、政治部、后方勤务部、干部管理部、军法处。还根据各军的实际情况,相继成立了军区炮兵、摩托装甲兵、工兵、骑兵司令部和公安司令部。1951年10月和1952年3月,中央军委规定各军区领导机关和解放军海军、空军对军区辖区的海军、空军部队实施双重领导,军区主要负责作战指挥。1953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军区系统领导机关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了军区领导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执行领导、管理和指挥职责。1954年2月,中央军委颁发了军区领导机关编制表。一级军区领导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后方勤务部、财务部、军法处、军区直属政治部和公安部队处、炮兵部、装甲兵部、工兵部、防化学兵处。二级军区领导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干部部、后方勤务部、炮兵部、兵役部、兵役局、财务处、军法处和工兵、防化等部门。
50年代初,全国3级军区领导体制,对于胜利完成解放战争的后续任务,迅速歼灭大陆上的国民党残余部队,剿灭大批匪特,帮助地方建政、土改、经济恢复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尔后的军区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二)十三大军区(1955年~1985年)
随着人民解放军正规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和国防任务的需要,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军区领导机构编制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完善。为有利于我国实行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国防武装力量的建立,1955年,国务院决定,取消按一、二、三级的等级划分军区的做法,统一改称为军区、省军区。从此,全军由原来的3级军区体制,改为军区(大军区)、省军区体制。
1、13个大军区的组建
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和国防部根据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全国战略区的重新划分,决定将全国的6个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这12个大军区大部分是以所在区的大城市命名的,计有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武汉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内蒙古军区、西藏军区。各军区于5月1日前按新的区划正式办公。1956年又增设福州军区。这样,全国共13个大军区。大军区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管理本战区内的野战军、省军区及地方武装,并与海军、空军领率机关共同领导本战区内的海、空军部队。各大军区的成立情况是:
沈阳军区:1955年3月22日成立,司令员邓华,政治委员周桓,副政治委员杜平、甘渭汉,参谋长吴信泉,政治部主任杜平(兼);指挥所属陆、海、空军部队,下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今分属河北、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省军区和防空军、公安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及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沈阳市。7~8月,军区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防空部队部、公安部队部分别改为兵种司令部。11月,热河省军区随热河省同时撤销。1957年5月,撤销军区防空军司令部,所辖部队划归沈阳军区空军建制。6月,撤销军区防空军司令部,所辖部队划归沈阳军区空军建制。6月,撤销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所辖边防部队分别拨归所在省军区领导。1959年9月,第3兵团改为旅大警备区。1960年12月,组建外长山要塞区。1968年3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8年9月撤销)。1974年2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今为大连陆军学院)。1981年11月,组建赤峰、白城守备区。1982年12月,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85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沈阳军区所属部队进行调整,裁减了员额。调整后,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军区和旅大警备区、赤峰守备区、大连陆军学院及建制内的陆军集团军、特种兵等部队。先后任司令员的有:陈锡联、李德生,先后任政治委员的有:赖传珠、宋任穷(兼)、曾绍山、潘复生(兼)、毛远新、王辉球、甘渭汉、廖汉生、刘振华。
北京军区:1955年4月14日成立,由华北军区改编,并兼中国人民解放军京津卫戍区,杨成武任司令员,朱良才任政治委员,王近山、陈正湘任副司令员,韩伟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政治部主任袁升平。辖:陆军军以及河北、山西省军区,军区空军、防空军、炮兵、装甲兵司令部和军区工程兵部。军区机关驻北京市。1959年,北京军区免兼京津卫戍区、改设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归北京军区建制。1962年,石家庄步兵学校划归北京军区建制,称北京军区步兵学校(1967年撤销)。1966年,组建华北农垦兵团(1969年分别移交有关部队和山西省)。1967年5月,内蒙古军区由大军区改为省级军区,归北京军区建制。1969年,组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1975年撤销)。1974年,组建北京军区军政干校,1977年调归总参谋部。同年,另建北京军区步兵学校,1986年改称石家庄陆军学院。1979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精简整编。1983年将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85年,陆军军改编为陆军集团军。杨勇、郑维山、李德生、陈锡联、秦基伟先后任司令员,赖传珠、廖汉生、李雪峰、谢富治、刘格平、陈先瑞、解学恭、纪登奎、吴德(兼)、秦基伟、刘子厚、袁升平、傅崇碧、杨白冰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济南军区:于1955年5月1日成立,司令员杨得志,1957年到职,第一政治委员谭启龙,第二政治委员王新亭,司令员由王新亭代职。下辖:辖区内的陆军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守备部队。担负山东省以及江苏省徐州至连云港地区的防务。军区机关驻济南市。9月,军区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分别改编为军区炮兵司令部、装甲兵司令部、工程兵司令部(1960年4月,又分别改为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山东军区公安总队改编为军区公安军(1957年6月撤销)。1960年5月,中央军委决定,海军长山要塞区(1961年3月改称内长山要塞区)和洛阳步兵学校(1962年8月改称济南军区步兵学校)划归济南军区建制。1961年10月,以军区司令部动员部组建山东省军区。1967年6月,中央军委决定组建济南军区空军,受军委空军和济南军区双重领导。1969年2月,撤销军区步兵学校。1970年2月,组建青岛警备区(军级)。4月,组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1974年11月撤销)。1974年2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改为军区步兵学校、济南陆军学校)。1967年6月,军区工程兵机关缩编为军区司令部工程兵部。1978年2月,组建烟威警备区(军级)。5月15日中央军委决定,将徐州至连云港方向的防务划归南京军区。1982年12月,军区炮兵、装甲兵机关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武汉军区分别与济南军区、广州军区合并,河南省军区和驻河南境内的部队、学校划归济南军区。曾思玉、饶守坤先后任司令员,舒同(兼)、梁必业、曾希圣(兼)、袁升平、谭启龙(兼)、王效禹、徐立清、任思忠、白如冰、萧望东、陈仁洪、迟浩田先后任政治委员。
南京军区:1955年4月1日成立,由华东军区改编,许世友任司令员,唐亮任政治委员,叶飞、郭化若任副司令员,张才千任参谋长。下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军区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空军、公安军及辖区内的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南京市。随后相继将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部扩编为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10月,组建上海警备区。1956年7月,福州军区成立,归中央军委直接领导。福建、江西军区和驻该两省的陆军军、特种兵等部队划归福州军区建制。1957年8月,撤销军区公安军,所属部队陆续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或改编为守备部队。9月,撤销军区防空军,所属部队并入南京军区空军建制。1958年2月,组建舟嵊要塞区。1969年9月~1970年3月,先后组建江苏、安徽、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5年6月撤销)。1974年12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扩建为南京高级步兵学校,直属中央军委领导)。1975年12月,军区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77年10月,组建军区步兵学校(后改为南京陆军学校)。1978年9月,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分别扩编为军区装甲兵、工程兵。1982年11月,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南京军区与福州军区合并。丁盛、聂凤智、向守志先后任司令员,萧望东、杜平、廖汉生、郭林祥、傅奎清先后任政治委员,柯庆施、江渭清、江华、李葆华、张春桥、彭冲先后兼任第一政治委员或任政治委员。
广州军区:1955年4月15日成立,司令员李天佑(代),政治委员陶铸,副司令员文年生、梁兴初、詹才芳,副政治委员刘兴元。下辖:湖南、广东、广西军区,海南军区,军区防空军、公安军,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和陆军军、院校及地方部队。军区机关仍驻广州市。原中南军区所属河南湖北军区划归武汉军区建制;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1957年4月,撤销军区公安军,其所属部队划归所在省军区、海南军区领导。5月,撤销军区防空军,其领导机关及所属部队并入军区空军建制。1962年3月,长沙政治学校划归广州军区领导。8月,桂林步兵学校改称广州军区步兵学校(1968年8月撤销)。1969年3月,以海南岛和湛江地区的国营农场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