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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世界近代中期哲学思想史-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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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时,就称它为主权者;而以之和它的同类作比较时,则称它为政权。至 

  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地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 

  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顺从者,就叫做臣民。但是这些名词往往互相混淆, 

  彼此通用;只要我们在以其完全的精确性使用它们时,知道加以区别就够 

  了。”① 

        作为谛约的主体,可以叫作人民,又可以叫作公民,还可以叫作臣民, 

  颇有些卢梭理论用语的特色。这个且不管它。这段话反映的主旨是非常清楚 

  的,即所谓国家,就是人民以契约方式产生出来的共同体,而人民在谛约的 

  一瞬间,而把自己变成这共同体的有机分子。有鉴于此,罗素才认为卢梭的 

   “社会契约概念起初好像和洛克的类似,但不久就显出比较近乎霍布斯的概 

          ② 

  念。”而且认为:“自由是卢梭思想的名义目标,但实际上他所重视的,他 

                                       ③ 

  甚至牺牲自由以求的是平等。” 罗素讲的有些道理,但从整体上看,却不合 

  道理。因为卢梭的契约思想中还有下面马上读到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命题。 

        第三,主权在民。主权在民的思想,是卢梭思想中最为宝贵的内容,是 

  他被称为激进民主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因,也是他在法国大革命中深受人们爱 

  戴和尊敬的主要因素。卢梭论及此题,用了很大篇幅,给予充分的阐释和说 

  明。他认定人民主权具有绝对权威,而国家和法律只能服从人民主权的这种 

  权威。同时,他还认定,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又是“不可分割的”。 

  在他看来,主权也者,乃是一个集体的生命。所谓集体的生命,即不能有任 

  何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主人,“只要一旦出现一个主人,就立刻不再有主 

  权了。”① 

        不仅如此,他甚至认为主权是不能被代表的,所以他反对英国的代议 

  制。他说:“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能代表的;主权在 

  本质上是由公意所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因此人民的议 

  员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不过是人民的办事员罢了。”② 

  在他看来,人民一旦把本来属于自己的权利交给他们的代表,他们自己的权 

  利就等于被完全剥夺。他要人民直接掌管自己的权利。因此,他认为立法权 

  是最重要的,行政权只能隶属于立法权之下,司法权则是人民主权的一部分。 



③ 同上书,第26 页。 

①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26 页。 

②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237 页。 

③ 同上。 

① 转引自《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280 页。 

②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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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意义上,他又反对了孟德斯鸠。 

       他进一步认为,人民为了掌握自己的主权,有权决定政府的更选。在他 

  的理念中,政府并非契约的产物,而是人民作为主权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建 

  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所以卢梭只承认共和制,对别的政体,一概否认。 

  同时,他既然认为政府是由人民直接决定的,所以政府只能是人民的仆从。 

  但他说的这种人民主权式的国家体制,虽然很难适用于那些幅员辽阔、人口 

  众多的国家,聪明的卢梭自然联想到这一点,因此,他主张小型国家。他说: 

   “自由并不是任何气候之下的产物,所以也不是任何民族都力所能及的。”① 

  这即是他的著名的“小国论”。人民主权的最后一个要点,即任何人一旦违 

  背人民契约的内容或无论何人以强力夺取了人民的权利,人民有权以强力形 

  式将自己的权利收回。 

       卢梭的这些思想对于西方近代文明起了巨大的导向作用。他所使用的语 

  言,虽然不免有些随意和繁乱,但那主旨则一清二楚。他的这些观念,后来 

  被正式写入法国的 《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从而成为西方现代 

  国家必须遵守的国家准则。例如《人权宣言》中这样写道:“主权属于人民, 

  那是唯一、不可划分、不可侵犯和不可割让的权利。”又具体规定:“第一 

  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三条整个主权 

  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未明白授 

  与的权力”;“第六条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 

       政治哲学之外,卢梭关于人的理论也极富特色。他的人性论同样建立在 

  自然状态和人性善的基础上。他认为怜悯心自爱心是人的本性。他说:“为 

  了保持我们的生存,我们必须要自爱,我们爱自己要胜过爱其他一切的东 

         ② 

  西。” 由自爱向爱人过渡到他的正义论。他认为:“正义和善是分不开的, 

  换句话说,善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和一切有感觉的存在不可或缺的自爱之 

  心的必然结果。”③ 

       卢梭在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中,是最为重视道德的人物之一。他甚至 

  认为,为了保证法律不致衰微和消亡,只能诉诸于人们内在的道德力量和公 

  共精神。 

       卢梭从他的人性论和道德论出发,对人的教育尤多关注。他的《爱弥尔》 

  之所以风靡世界,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以特有的方式,宣扬了他理想中 

  的一代新人的教育成长过程。对于儿童,他主张进行自然教育;对教育方式, 

  他主张让孩子通过生活实践得到必要的知识。他反对形式主义,主张“儿童 

  中心论”,强调爱的价值,主张以爱的方式传达爱的信息。他有一段极富感 

  染力的议论,虽然这议论没有多少哲理在内,却很典型地反映了他的教育理 

  想和价值追求。他说:“如果你只打开你的钱柜而不同时打开你的心,也是 

  枉然的,别人的心也始终是向你紧紧关闭的。你必须牺牲你的时间、你的心 

  血、你的爱、以至你本人,因为,不管你怎样做,别人都始终认为你的金钱 

  并不是你本人。对别人表示关心和善意,比任何礼物都能产生更多的效果, 

  比任何礼物对别人都有更多的实际利益。有多少穷苦和患病的人需要我们的 

  安慰而不需要我们的布施啊!有多少受压迫的人需要我们的保护而不需要我 



①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04 页。 

② 卢梭:《爱弥尔》上卷,商务印书馆1978 年版,第289 页。 

③ 同上书,下卷,第40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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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的金钱啊!使争吵的人两相和好,劝别人不要去打官司,叫孩子们克尽天 

  职,使父亲们大度宽容,促成幸福的婚姻,预防别人陷入苦恼的境地,尽量 

  利用你的学生的双亲的名望去扶持那些遭受委屈和被强者欺凌的弱者。你要 

  大声宣称你是不幸的人的保护者。你为人要公正和善良。你不要光是布施, 

  而必须同时以仁爱之心待人。慈善的行为比金钱更能解除别人的痛苦:你爱 

  别人,别人就会爱你;你帮助别人;别人就会帮助你;你待他情同手足,他 

                             ① 

  就会对你亲如父子。”现在的中国人,听卢梭的这些话,也许不太入耳,实 

  在很多人比需要仁爱更需要金钱,然而,今日如此,明天后天还总是如此吗? 

        卢梭思想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他的独特的宗教观念。卢梭不是无神 

  论者,非但不是无神论者,他对于宗教始终怀有一种浓厚真挚的感情。实在, 

  宗教也是穷人的精神慰藉,作为穷人的卢梭,虽然他也是一位智者,然而智 

  者的饥饿同愚者的饥饿并没有两样——因为他是一个长时间颠沛流离、上下 

  求索的穷人,所以他很难超越宗教的精神慰藉之外。但卢梭的宗教观念并非 

  旧式神学观念。他的理论表述,却是三分言理七分抒情。他说:“我们对上 

  帝的深刻的观念,完全是来自理性的。你看一看那自然的景象,听一听那内 

  心的呼声。上帝岂不是把一切都摆在我们的眼前,把一切都告诉了我们的良 

                                                 ① 

  心,把一切都交给我们去判断了吗?”他认为他对上帝的信念完全出于理 

  性,然而在一定意义上,他心中的上帝又差不多等于实体或大自然,在他看 

  来,上帝“不仅存在于旋转的天上,而且还存在在照射我们的太阳中;不仅 

  在我们的身上存在,而且在那只吃草的羊的身上,在那只飞翔的鸟儿的身上, 

                                                                          ② 

  在那块掉落的石头上,在风刮走的那片树叶上,都存在着。”这样看来,卢 

  梭的上帝甚至并非他的理智,而更近乎他的感情。但他需要判断,他说:“尽 

                                                                  ③ 

  管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目的,我也能判断它的秩序。” 文说:“我宛如一个 

  人第一次看见打开了表壳的表一样,虽然不懂得机器的用途,也没有看见表 

  面,但仍然不断地赞美它构造的精致。我将说: ‘我不明白它有什么用处, 

  但是我发现每一个零件都做得恰恰配合另一个零件;我佩服那个工作制作的 

  精良,我深深相信。所有这些齿轮之所以这样协同一致地转动,是为了一个 

  共同的目的,不过这个目的我无法看出来罢了。”① 

        卢梭的宗教观念,既有些自然神论的色彩,又有些感情神论的意味。但 

  无论怎样,他的宗教观念的哲学价值不高,但其文化价值不低。他的宗教观 

  念虽然不如霍尔巴赫的无神论来得爽利明快,但在法国和欧洲以后的历史文 

  化进程中,却更有生存和感染力。 



① 卢梭:《爱弥尔》上卷,商务印书馆1978 年版,第99 页。 

① 卢梭:《爱弥尔》下卷,商务印书馆1978 年版,第391 页。 

② 同上书,第392 页。 

③ 同上书,第392 页。 

① 卢梭:《爱弥尔》下卷,商务印书馆1978 年版,第39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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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批评与肯定 



       卢梭思想在他去世之后,产生过巨大的社会效应,也受到过各式各样的 

  批评或批判。大体说来,凡在革命或动荡的年代,他的思想地位就有所提高, 

  而在和平或繁荣时代,对他思想的评论就降低。本世纪人类历经两次大战之 

  后,对他思想的肯定意见往往不如批评意见来得更为有力,包括对他的契约 

  思想在内,都有人从各个方面给予批判性的驳诘和评论,其中,尤以现代西 

  方哲学家阿尔图塞的批评更具特色。阿尔图塞认为,卢梭论证社会契约行为 

  时,出现4大裂缝,他弥补这4大裂缝的办法,是依靠语言游戏偷越过去的。 

  这4大裂缝是: 

        “1。契约第二方不明确; 

          2。主权交换同义反复; 

          3。契约承受方不在场; 

          4。公益私利混淆不分。”② 

       研究者说:“霍布斯的契约论和洛克的契约论都是三方契约,两方订约 

  让渡主权 (有全部与局部让渡之分),第三方承受两方让渡过来的主权,形 

  成政府;而卢梭的契约论却是两方订约,没有第三方承受!这就是阿尔图塞 

  抓住的第三只马脚——契约承受方 (Reci—pientparty)不在场。”① 

       批评者问:“权力全部转让后,竟无第三者具体承受,政治国家的制 

  度层面如何安排?”② 

       换成通俗的语言讲:卢梭的契约论是无法实施的理论,硬去实施之,必 

  定带来极端的权力行动或者社会生活的大混乱。实在说,卢梭的契约理论, 

  主要是一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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