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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世界近代中期哲学思想史-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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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对象就是观念。”但什么是观念,西方哲学家对它的理解并不一致。贝克 

  莱的传记作家厄姆森说:“在17世纪的英语口语中,‘观念’这个词是‘图 

  像’的同义语,就像法语中的 ‘idea’(观念)一样。所以,在莎士比亚的 

   “理查三世”中,布欣汉姆(Buckingham)对格罗西斯特(Gloucester)说, 

  他正是他父亲的 ‘观念’,即他正是他父亲的肖像。笛卡尔本人说,严格说 

  来,观念就像事物的图像一样。这个词被明确地用于哲学理论是与一种有关 



① 《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73 年版,第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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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觉的十分简单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一理论中,灵魂看见了外部世界 

                                                                   ① 

  投影到大脑表面的图像,这是影像感知说的一种形式。”但到后来,观念的 

  含义又有了扩大,“甚至在这一理论被修改或被放弃时,该用语不仅被保留 

  下来,而且渐渐包容了一切意识对象——所有感官的所有感觉、记忆对象、 

  想像对象、思维(它常被看作是精神表象的基本结构)对象,以及一切情感。” 

  ②这实在是太复杂了,但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也很不错,而观念一词在贝克莱哲 

  学中,大体只限于其狭义概念的范围之内。 

        贝克莱既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只是观念,而这些观念的来源不外乎三种 

  情况,即:“(1)一种是由实在印入感官的;(2)一种是心灵的各种情感 

  和作用所产生的;(3)一种是在记忆和想像的帮助下形成的(这里想像可以 

  分、合或只表象由上述途径所感知的那些观念)。”③ 

        请读者朋友注意,这是贝克莱哲学的第一个前提——唯有观念,才属真 

  实。 

        贝克莱哲学体系还有第二个前提,即“除了那无数的观念(或知识的对 

  象)以外,还有别的一种东西在认识或感知它们,并且在它们方面施展各种 

  能力,如意志、想像、记忆等。这个能感知的能动的主体,我们叫它作心灵, 

  精神或灵魂,或自我。”④ 

        一个是感知的对象,一个是感知的主体,有这两个前提,贝克莱的“存 

  在即是被感知”理论就有了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但是毕竟“存在即是被感知” 

  这个命题无论如何总与人们的常识不符。比如一张书桌,当我们看到它,摸 

  到它,或连看带摸到它的时候,我们确实感知到了。但我们可以因为有了这 

  种感知,就不承认这张书桌的客观存在了吗? 

        贝克莱自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但这似乎毫不影响也不妨碍他对自己理 

  论的自信,也不影响和妨碍他对此作出解释。他说:“我写字用的这张桌子 

  所以存在,只是因为我看见它,摸着它;我在走出书室后,如果还说它存在 

  过,我的意思就是说,我如果还在书室中,我原可以看见它;或者是说,有 

                                    ① 

  别的精神当下就真看见它。”同理,“我所以说曾有香气,只是说我曾嗅过 

  它,我所以说曾有声音,只是说我曾听过它,我所以说,曾有颜色,有形象, 

  只是说我曾看见它或触着它。”② 

        这确实够奇异的了——世界真奇妙,不——感知真奇妙。 

        譬如一个人,他有一个贤妻,只是因为他感知了她,她才存在——存在 

  即是被感知嘛。至于这位妻子是否真有其人,倒是无关紧要的了。对这等逻 

  辑,人们完全有理由向贝克莱先生提100个以上的疑问,请他不吝指教。然 

  而,贝克莱无须旁人提问,他自己先就代别人提出了问题,并且,他毫不迟 

  疑地就将这些疑问归于世俗之见。而所谓世俗之见,在这儿可不是一个好词 

  儿。他说:“世俗之见含着一种矛盾:人们有一种特别流行的主张,以为房 

  屋,山岳、河流,简言之,一切可感知的东西,都有一种自然的、实在的存 



① 《贝克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16 页。 

② 同上书,第16 页。 

③ 《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73 年版,第20 页。 

④ 同上书,第20 页。 

① 《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73 年版,第21 页。 

② 同上。 


… Page 47…

  在,那种存在是和被理解所感知的存在不同的。”          ③ 

       这个自然。诚如贝克莱先生所言,感知的东西,必然是有一种自然的、 

  实在的存在,而且这种存在必然“和被理解所感知的存在不同”。 

       一个人可以感知——请读者朋友原谅我的用词不敬——到他的妻子,而 

  他感知到的妻子一定和他存在的妻子有所不同,这一点还能有什么疑问吗? 

  你认为没疑问,贝克莱先生有疑问。即使10000个人中有9999位同意这见解, 

  贝克莱仍然要指出,这不过是些“世俗之见”。贝克莱对此不但大有疑云, 

  而且还要万分郑重地提出问题,他说:“世人虽然极力信仰接受这个原则, 

  可是任何人只要在心中一寻究这个原则,他就会看到,它原含着一个明显的 

  矛盾。因为上述的对象只是我们借感官所感知的东西,而我们所感知的又只 

  有我们的观念或感觉;既然如此,那么你要说这些观念之一,或其组合体, 

  会离开感知而存在,那不是矛盾吗?”① 

       弄来弄去,矛盾跑到了疑问者这一方。但贝克莱按照他的逻辑,确实也 

  自有他充足的理由。他的意思是说,诸如山岳、房屋、河流种种,只是我们 

  借助感官才能感知的东西——他在感知二字下面还特地加了着重号。那么, 

  我们所感知的东西,当然只有我们的观念和感觉了——他在只有我们的观念 

  和感觉下面也加了着重号。既然这样,离开感知去谈存在,不是矛盾吗?用 

  本作者使用的例子讲,你有妻子,因为你能感知她,而感知就是存在,如果 

  你根本连感知都没有,你怎么能证明你有还是没有妻子,你又怎么能证明她 

  的存在呢? 

       咦!这么一来,本来属于提问者的真理,却跑到被提问者——贝克莱先 

  生那里去了。即使因此有可能使娇艳可爱的夫人变成一种感知,我们似乎也 

  没法可想。 

       真理,真理,你到底是贞女还是荡妇? 

       但贝克莱岂管你们这些世俗之见。他只管按照他的逻辑,对此反复论 

  证,不厌其烦;几乎一切问题,他都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他的理论予以证明。 

  比如讲到物体的广延,洛克认为,广延属于物体的第一性质,和感觉没有关 

  系,你感觉它,它也广延,你不感觉他,它该广延依然广延。贝克莱绝对不 

  同意洛克此论,他的理论是:不但广延,一切所谓第一性质全包括在内,都 

  是人的感知结果。他说:“我在构成那个观念时,同时一定要给它一种颜色 

  和其他可感知的性质,而这些性质又是被人承认只在心中存在着的。一句 

  话,所谓广延、形象和运动,离开一切别的可感知的性质,都是不可想像的。” 

  ①通俗点说,广延也只能依靠感知而存在,同样属于存在即是被感知这个理论 

  范畴,如果没有感知,你怎么能晓得能证明——能感知物体的广延呢?一句 

  话,没有感知存在你怎么感知存在? 

       但是,贝克莱的这个理论,固然一经他手常常变得十分雄辩,且又十分 

  难解又难缠。但是,毕竟,没有存在就没有感觉,感觉也是一种存在。纵然 

  一切感觉皆无,该存在的依然存在。比如阿尔卑斯山,比如密西西比河,你 

  感知它们,它们存在,你不感知它们,它们就不翼而飞了吗?贝克莱先生固 

  然是感知大师,但没有贝克莱先生的时候,就没有阿尔卑斯山,就没有密西 



③ 同上。 

① 《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73 年版,第21 页。 

① 《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73 年版,第24 页。 


… Page 48…

  西比河吗?贝克莱先生既过世之后,他所感知过的一切东西就统统化为乌有 

  了吗?进而言之,你今天感知月光,月亮便存在,你明天不感知月亮了,月 

  亮便消失不见了吗?赞成贝克莱观点的人会说,这批评根本是文不对题,是 

                                                      ① 

  贝公所说:是先扬起尘土来,又抱怨自己看不见 !贝克莱生前死后,固然不 

  再感知这世界了,但还有别的有感知的人在。可是,没有人类的时候,阿尔 

  卑斯山就不存在吗?这样的提问,讲给列宁同志听,他一定很高兴;但讲给 

  贝克莱主教听,却又正中他的下怀。他会笑迷迷告诉你:没有人类的时候, 

  上帝在感知。请问,上帝不是比人类更有感知力吗?于是有一位欧洲人写过 

  两首打油诗,以诗的语言,讲述贝克莱的观点。两首诗一问一答,颇有意蕴。 

        问者曰: 

            有位年轻人曾估计, 

             “上帝一定会觉得太稀奇, 

            假若是他发现 

            这棵树依旧存在, 

            那时却谁也没在中庭里。”② 

       答者曰: 

             尊贵的先生: 

               您的惊讶真稀奇, 

            我时刻都在中庭里, 

            这就是为何那个树存在如故, 

             因为注视着它的是 

               您忠诚的 

                      ③ 

                  上帝 。 

       不错,贝克莱哲学最终难免归于上帝。一则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位神学系 

  的学生,一位神学专业的研究员,一位牧师,一位教长,乃至一位地方主教。 

  另一方面,这结论也是他哲学内在逻辑无法贯彻到底所至。贝克莱是一位以 

  哲学方式论证宗教教理的教士,又是一位以神学价值看待哲学的哲学家。这 

  样说,并非是在褒扬或贬低贝克莱,而是提醒不甚了解贝氏哲学的读者,应 

  该注意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因此,我们既不必因为他常将某些神学思想拉 

  入哲学领域而对他痛加鞭挞,或者嗤之以鼻,也不必因为他用新的哲学思维 

  对待神学和上帝而对他谬加夸奖,过分夸大他哲学的理论价值。 

        “存在即是被感知”,仿佛是一盘倒下的棋,虽然这种下法无论如何不 

  合乎固有的棋规棋理,但它却可以令人从中得到某些按常规做法得不到的东 

  西。顺便说,贝克莱之前的英国经验主义者不太擅长抽象思维,因而使这派 

  哲学总不及笛卡尔、莱布尼茨等人的哲学来得深刻和长于演绎,贝克莱与休 

  谟给英国经验主义补上了这一课。这正好体现了不同地域文化的历史发展过 

  程中的互补原则,或称满足原则。 

       公道地讲,存在就是被感知,并非一个最好的命题,甚至根本不是一个 

  正确的命题。但在这命题所体现的哲学思维方面,却有许多值得人们重视的 

  东西,实际上,贝克莱对这个命题确实下了极大的功夫,也展示了他罕见的 



① 参看《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73 年版,第4 页。 

② 转引自《贝克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63 页。 

③ 同上书,第6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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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华。他在《人类知识原理》一书中,对此命题作了三次论证,三次反诘论 

  证,又有十二种一般责难和答辩。如此反反复复,意在以他的特有方式来说 

  明他的理论逻辑,纵然聪慧博学如贝克莱者,看来完成此说也大为不易。 

       但是,反复咀嚼贝克莱哲学,他不但承认经验是感觉的前提——以此, 

  哲学史家依然要把他归于英国经验主义经典作家的行列。而且,他与后来的 

  休谟也有不同。他承认感知需要对象,尽管他认定没有感知就没有存在,但 

  又承认人不能感知一切;人所不能感知的,只有请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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