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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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认为它是特殊性的东西,但是在某一特定地区或范围内,很多人都是这种写法,在这里它就变成了普遍性的东西。 因此,我们在评价书写习惯的共同性和特殊性的时候,必须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书写人工作和生活的地区、范围以及书写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犯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的错误。
三、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及其变化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处在不停顿的运动之中,运动变化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不变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也就是说,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就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当事物还未有发生质变的时候,它只有数量的变化,因而呈现出相对静止的状态。 人的书写习惯也同其他事物一样,时刻处在运动、发展变化之中。由于书写时间、环境、工具和生理、病理以及各种主观因素的不同,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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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书写的语言文字,也会出现程度不同的差异。 但是,人的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形成的,当“书写动力定型”建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具有质的相对稳定性。 就是说,在人丧失正常的书写技能之前,其书写习惯的本质不会消失的。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确定书写习惯自身同一的必要条件。因为只有承认这种相对稳定的状态,我们才能区分不同人的不同书写习惯,使同一认定才有可能。书写习惯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发展变化则是绝对的。 在书写过程中,由于书写条件的改变或书写人的故意伪装,书写习惯会产生某些局部变化。 变化的程度,取决于不适应的书写条件或故意伪装行为对书写习惯反作用的大小。 在通常情况下,书写水平较高的人,受书写条件影响而变化的程度比较小,故意伪装时,变化程度可能大。 书写水平低的人,克服书写条件影响的能力也低,变化可能大,但其故意伪装的能力不高,改变程度可能小。社会经验较丰富,特别是具有文字检验常识的人,故意改变时,变化的程度和范围可能大。 但是,不管如何变化,其固有的书写习惯不可能完全改变。 而且这种发展变化也是“有律可循”
、“有迹可察”的。 只要我们善于研究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就能够正确地识别文书物证所反映的书写习惯有无变化,及其变化的原因,从而在变化的状况下找出其不变的本质,为同一认定提供可靠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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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书写文字的特征
文书检验中所说的文字特征,是指书写人书写习惯的外部表现。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这种习惯是通过文字特征来加以表现的。 所以文字特征是认定文书物证书写人的一个重要依据。文字特征的表现形式是千态万状的,但是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书法特征、文字布局特征和书面言语特征三个方面。
一、书法特征
书法特征也叫笔迹特征,是指书写人书写文字符号的动作习惯的反映和表现。其中主要有:书法水平、字的形态、字的写法、笔划顺序、结构搭配、运笔规律、标点符号及其他符号的写法等方面的特征。(一)书法水平特征书法水平特征,也叫书写动作熟练程度特征。 它反映一个人写字技能的高低。 书法水平高的人,在书写过程中,能够自动控制自己的书写动作。所以书写速度快,动作协调,字的结构严整,笔划规整,搭配适当,运笔流畅,连贯性强,文字布局整齐,大小均称,快写不紊乱。 书法水平低的人,书写速度慢,动作协调程度低,字的结构松散,比例不适当,运笔呆板、生涩,连贯性小,往往会出现一些不适当的动作或停顿现象。书法水平的高低是相比较而言的,而且并不是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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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书法水平低的人经过不断的练习可以提高,书法水平高的人,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如长期不写字或年老久病等)其书写技能也可能降低。 另外,书写人也可能故意改变自己的书法水平。 在文书检验中,首先必须正确地区别书写人的书法水平的高低,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引起书法水平发生变化的各种因素。 在通常情况下,书法水平是属于文字的共同性特征。 检验时,如果发现嫌疑人样本的书法水平很低,而文书物证的书法水平很高,二者相差悬殊,此种书写技能高低的明显差别,就可以做为否定同一的重要依据。因为书写技能的提高需要有个过程,即使书写人故意改变自己的书写水平,也很难使自己的书法水平立即显著提高。 即使高水平的人故意降低,也会发现其原有水平的痕迹。(二)字的形体特征字形是指字的外部轮廓的形状。 汉字是方块字,但在不同人的书法中,则表现为方形、长方形、扁形、圆形、菱形、斜形(向左倾斜或向右倾斜)和不规则形等不同特征。 字形特征是属于文字的一般特征,在检验时,要注意分析字形是否一致。(三)字的写法特征字的写法,是指整个字的组成形式,即一个字是由哪几部分、哪些笔划和以怎样的结构形式构成的。常用的汉字大约有三千个。 从结构形式上来看,是一字一形,各不相同。 现在的行书字基本上是“自由体”
,规范要求不严格,往往一个字存在着几个不同的写法。 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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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规范写法:是指当前在出版物、正式文件及教学中统一使用的写法。 其中包括国务院已公布的简化汉字和尚未被简化汉字所代替的通用汉字。 这些字的写法因为符合统一的规范,所以在全国范围内已被广泛地应用。2。
繁体写法:已被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所代替的字是繁体字。 这些字的写法已经被淘汰,不应再使用。 但是也还有人习惯沿用旧的写法。 例如,構(构)
、實(实)
、華(华)
、範(范)等。3。
异体写法:所谓异体字就是同音同义不同形的字。如:“并、、併、竝”(并)
、“寔”(实)
、“喆”(哲)
、“恠”
(怪)等。4。
习俗简化字写法:所谓习俗简化字,是指没有收入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但已在社会上广泛使用的那些字。如“囗、”(国)
、“、”(岁)
、“価、”(价)等。5。
古体写法:是指来源于古代汉字规范和历代书法名家字帖而现在已经不常用的写法。 如:“仚”
(山)
、“”
、“、灋”(法)等。此外,还有地区性写法、职业性写法、自造字写法、简缩写法,等等。(四)错别字特征所谓错别字,通常是指两种情况,一种是错字,即把字的形状结构写错了。 例如,“武”()
、“”(吃)
、“汔”
(汽)
、“”(屹)
、“”(局)
、“”(写)
、“”(虐)
、“”(被)等。另一种是别字,即本来该写这个字,却写了另外的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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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把“身教胜于言教”误写成“深教胜于严教”
,把“如火如荼”误写成“如火如茶”
,把“势不两立”误写成“势不两利”。深、言、茶、利等字的笔画和结构都没有错,本身不是错字,但是用错了地方,全句的意思也就错了。错别字特征,特别是错字特征,能够反映书写人的文化程度,特殊性比较强,而且又比较稳定,一般不容易改变,因此,在文字检验中价值比较大,应注意发现和利用。 但在运用错别字特征时,应注意区分是偶然性的误笔,还是习惯性的错别字,并且还要注意鉴别是否犯罪分子有意伪装。(五)笔顺特征笔顺,是指书写文字时笔划先后的顺序。 汉字笔顺是按着一定规则书写的。 一般的笔顺规则是: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先外后内(又叫先进人后关门)
;先横后竖;先撇后捺;先钩后挑;先中间后两边,等等。笔顺规则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大多数人都这样写。 但是也有不少人在写字时并不按正常的笔划顺序,尤其在草书和笔划连贯性较大的“自由体”中,笔顺的一般规则基本上被破坏了。 人们平时写字的笔顺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按正常笔顺规则写的,称为正常笔顺;另一种虽然不符合笔顺规则,但是许多人都那样写,成为社会上比较通用的笔顺;再一种是大多数人都不用,而只有少数人或个别人习惯用的笔顺,称为特殊笔顺。笔顺特征的稳定性程度比较大,书写人在有意伪装的情况下,往往不注意改变笔顺。 因此,在文字检验中,要注意发现和利用那些比较特殊的笔顺特征。 特别是在字数较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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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案件中,更应注意运用这种特征。笔顺特征在一般情况下比较容易发现,但是有时由于字的结构比较复杂,判断笔顺特征较为困难,特别在棣书或楷书中,由于字是一笔一划组成的,往往难于发现其笔顺特征。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起收笔的动向、运笔趋势、相近笔划的连贯关系以及笔划的交叉部位等特点,仍可以揭示出书写人的笔顺习惯。(六)结构搭配的比例特征结构搭配,是指单个字的各笔划或偏旁部首之间的相互关系。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搭配关系,即笔划之间或偏旁部首之间交接部位及相对位置的高低远近等特征;其二是比例特征,即笔划或偏旁部首之间的大小、长短、宽窄等比例关系。(七)基本笔划的写法特征笔划是构成汉字的要素。 绝大多数的汉字都是由多笔划构成的。 汉字的基本笔划一般可分为八种:点、横、竖、撇,捺、挑、折、钩。 每种笔划都有各种不同的写法,这些细微差别能够反映不同人的书写习惯。 因此在文检中应用的最广泛,特别是当文书物证上的字迹很少的情况下,仔细研究基本笔划的写法特征更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是,基本笔划的写法特征也比较容易受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影响,因此,在运用此类特征时,要注意分析其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八)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的书法特征标点符号大体分为标号和点号两大类。 标号是用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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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言语里词语的性质和作用的,包括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专名号、书名号、着重号和间隔号。 点号是表示书面言语中的停顿或说话时的语气的,包括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问号和感叹号。 除了上述十五种外,在书面言语中还有其他一些符号,如重略号、调转号、添插符号和改错符号等。 每种标点符号的写法和用法都有统一的规范,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法,在起笔、运行、环绕、收笔等方面都会表现出书写人各自不同的运笔特征,而且标点符号的安排位置也会有不同特点。标点符号的书法特征一般比较稳定,在书写人有意伪装的情况下,往往不注意改变标点符号的书写方法。 因此,它在文字检验中价值比较大,特别是在伪装案件和字数较少的案件中,标点符号的书法特征往往对正确作出鉴定结论有重要作用。
二、文字布局特征
文字布局特征,是指文字符号的安排形式,是书写习惯的一种客观反映。 主要包括书写人在字序和行序、字行的形态、字间与行间的间隔、字行与格线的关系、字行与页边的关系、分段与缩头、程式语的安排位置、固定词组的写法和搭配关系等方面的习惯特点。 书写人的文字布局特征包括的方面很广泛,而且比较稳定,但它属于一般特征,可以为侦查提供线索,不能作为识别书写人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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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书面言语特征
书面言语特征,是指书写人用词造句习惯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书写人运用文言词和古旧词、运用方言词、运用行业语及专业术语、运用外来词、运用熟语、运用标点符号、运用体裁,以及句子形式、虚词、程式语和不规范的构词等方面的习惯特点。 分析书面言语特征,可以判断书写人的语文水平、社会职业、知识范围、生活环境、居住地区、年龄阶段等。同时,也可以为识别文书物证的书写人提供辅助材料。
第四节 非书写文字及文书物质材料的特征
一、打印和铅印文字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