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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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适中,运步均匀,步幅中等;矮个(1。
65m以下)
,重心低,下肢较短,脚小步短,走路多前后晃动,运步紧促,多习惯迈大步,落脚时,脚印前掌有挖痕。罪犯的身高还可以根据一个单脚的长来推算身高。 人体高度和人体各部分长度,一般都有一定的比例关系。 人的赤脚和身高的比例,大致为1∶6。
876,所以赤脚长乘以6。
876就等于身高。 如果以鞋印来推算身高,应先将鞋印的长度减去鞋边的长度求出赤脚的长度,然后再乘以6。
876。鞋底的边宽应减多少,这要看鞋子的种类来定。 一般情况是:皮鞋底减3—4厘米,胶鞋、塑料鞋减2—2。
5厘米。布鞋明上底的,减2—3厘米;暗上底的,减1—2厘米。罪犯作案时或作案后,为了逃避侦查,有的故意改变步法和换穿鞋等在现场上留下非正常脚印。 对于现场上的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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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印,主要通过步法特征和其他反常现象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常见的伪装脚印行为有改变步法、退步走、倒穿鞋、小脚穿大鞋、大脚穿小鞋等。 所有这些伪装行为都会在脚印中得到客观的反映,而且由于其改变正常步法时,动作不协调,力量不大,速度慢,不能持久,原有的步法特征仍然会在脚印中出现。关于罪犯逃跑方向的分析,主要根据脚印遗留的地点方位,足尖的指向,地面上的其他痕迹、物品的状况进行分析研究。 比如,草地上的脚印,可以根据草的倒伏方向进行分析;石砾地上的脚印,可以根据石砾被踩登后翻移位形成的裂缝进行分析等。 另外,还可结合行走路线上散落的同犯罪有关的其他痕迹、物品(比如交通工具痕迹、散落的被盗粮食)进行分析。脚印还能反映出罪犯进入或逃离现场过程中的负重方式、罪犯的职业特点等,也应注意分析、研究。
五、脚印样本的提取
勘验中,为了甄别发现的脚印是否为罪犯所留,常常需要就地提取有关人员的脚印样本临场进行鉴别。 对于发现的嫌疑人或罪犯,也需要及时提取其脚印样本进行比对或送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为了有效地识别和鉴定现场脚印,提取脚印样本应根据现场脚印的种类,模拟现场脚印形成的条件,按照提取现场脚印的方法,并尽可能与现场脚印遗留时间相近一些提取。可以直接提取脚印样本,也可以提取鞋、袜制作脚印样本。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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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遇到留有脚印的鞋已被丢弃、损坏或毁坏的情况,根据需要,可以制作模拟鞋底,使鞋底磨损特征再现。但应注意,提取嫌疑人的脚印样本,无论采取哪种方法,都应当秘密进行。
第五节 人牙印勘验
人牙印是人在承受客体上的咬合痕迹。多出现在强奸、杀人、抢劫等案件中。 人牙印勘验可以为侦查提供线索,为人牙齿鉴定提供材料。
一、成人牙齿及其特征
成人正常的牙齿是32颗,其中切牙8颗、尖牙4颗、双尖牙8颗、磨牙12颗。 牙齿上下颌对称,排列呈弓型,称齿弓。 各齿的形状、大小、齿向、距离以及齿弓的曲度和形状都有其特征。 由于每个人的牙齿生长情况,牙齿的异常(如过剩齿、缺齿、巨大齿、短小齿、融合齿、附加齿尖、牙齿位置错乱、牙齿转位等)
、病变、损伤、治疗等不同,就构成了每个人的牙齿的特定特征。 牙齿的一般特征和特定特征能在牙印中得到程度不同的反映。
二、人牙印的发现和提取
人牙印可能留在某些食品上,也可能留在人的活体或尸体上等。 如果罪犯作案时以牙齿为破坏工具,则牙印会留在被破坏的客体上,比如用牙撕坏工作证、咬断器具、咬开瓶盖等留下牙印。 对于发现的牙印,可以用拍照、提取牙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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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和塑料制模等方法加以提取。塑料制模常用的是打样膏,最好用医用石膏制模。 对于提取的人的牙印,要放在较牢固的容器内保存。 容器内周围应垫上棉花。 对于水果上的人牙印应及时放在0。
5%的甲醛溶液中保存,或者浸泡一段时间后,再用甲醛溶液浸湿的纱布包好,装入防止水分蒸发的塑料袋或磨口瓶中,以免失去水分而干枯变形。 也可以将其放置冰箱内暂时保存。 对于糕点上的人牙印可用人工冰冻方法或灌注模型的方法提取。对不易变形和小件客体上的人牙印,要尽可能提取原物保存。 金属制品(如瓶盖)上的咬痕,需涂上防锈油。 对于尸体上人牙印,经批准并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可将带有牙印的皮肤组织切下,放在10%甲醛溶液中保存。 对嫌疑人或受害人活体上的人牙印,要及时拍照固定提取,以免因治疗或伤口愈合而使牙印变形,影响以后鉴定。现场提取的人牙印,必须详细记录牙印所在的位置、方向以及承受客体的原貌状况。
三、现场人牙印分析判断
对于提取的人的牙印要根据被咬物的形状、案前案后放置的上下方位,结合人咬东西的习惯动作进行分析。 如是人被人咬,则要从双方的相对位置和姿势进行分析。 人牙印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牙位,确定特征,确定有无假牙及其特点,为牙齿鉴定准备材料。 此外,在分析时,要注意把人牙印和常见动物如鼠、兔等遗留的牙印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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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工具痕迹勘验
某些器械在外力的作用下,使承受客体发生局部形变或破坏时所形成的痕迹,称为工具痕迹。 工具痕迹是一种立体痕迹,与其他痕迹相比,在犯罪现场上的出现率并不低,并且有容易发现、不易被破坏等特点。 勘验罪犯遗留在现场上的工具痕迹,可以为推断罪犯实施犯罪的过程、破坏技术熟练程度、职业习惯、工具的种类,以及鉴定痕迹是否为某一工具所留提供依据,从而为侦查和审判提供证据。
一、工具痕迹的形成和类型
工具痕迹是作用力、破坏工具、被破坏客体三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三种因素中,力是决定因素。 因为力的体现就是造型客体(破坏工具)对承受客体(被破坏者)的作用,即造型客体就是显现力,承受客体发生局部变形或破坏就是力的具体表现。 因此,工具痕迹的形成也可以说是力作用的结果。 没有力,工具痕迹就不可能形成。工具痕迹按其形成时破坏工具和承受客体的接触方式分为以下两大类:(一)静态工具痕迹。 指工具作用于承受体,接触时未发生平行滑动形成的痕迹。 如罪犯挥动铁锤敲击承受体表面,或是用长形器械以杠杆原理进行撬压,以加倍的力撬压于承受体两个接触面(支点与重点)所留下的静态工具痕迹。 静态工具痕迹一般均能较清晰地反映造型体接触面的形态特征。 如工具接触面的形状、大小和其在制造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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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砂眼、花纹以及使用中形成磨损、缺口等细微特征。 这些特征通常可作为认定工具同一的可靠根据。 但应看到,作用力大小和造型体、承受体的物理属性对形成静态工具痕迹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一般说,作用力大,造型体越坚硬,承受体物质结构越细腻并有对应适度的可塑性,则所形成的静态工具痕迹越清晰。 否则,该三种主要因素差别悬殊,则也不能形成具有检验价值的静态工具痕迹。(二)动态工具痕迹。指工具在承受体表面或内部平行滑动所形成的痕迹。 如侦查实践中常遇到的刀、斧、钳、凿、剪、锉、锯、钻等动态的工具痕迹。 由于工具与承受体接触面之间发生平行滑动,致使该工具(造型体)接触面所具有的点、线、面等各种特征受到极大的歪曲,即随着工具滑动的方向,前部形成的痕迹而又遭其后部所破坏。 因此,动态工具痕迹除反映工具接触面前部较凸出部分外,几乎都是工具接触面后部特征的反映。因此可知,动态工具痕迹只能反映造型体接触面个别部分的特征。 还应当看到工具在承受体接触面滑动的倾角,对形成动态痕迹有莫大的影响,特别是在造型体接触面较宽时更加如此。 例如锉刀在铅板上的锉滑痕迹。 所以动态工具痕迹在侦查中的运用受到局限。 除某些刃状工具以一定角度在适宜的承受体上留下的凸凹线条的动态痕迹外,一般仅能据此认定工具的种类。 工具痕迹除按上述原则分类外,还可以按形成痕迹的工具分为钳痕、剪痕、刀痕、斧痕、锯痕、钻痕等;按形成痕迹的方法分为撬压痕迹、打击痕迹、擦划痕迹、刺切痕迹等;按形成痕迹的形象分为线形痕迹、凹陷痕迹、孔洞痕迹和破损痕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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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工具痕迹的发现和采取
工具痕迹多遗留在犯罪现场的进出口、通道和犯罪目的物的防护设备上。 勘验时,只要从具体案情出发,仔细寻找,一般并不难发现。 通常可以从被破坏部位的客体(如锁或插销等)和从被启开的部位(如地板、天棚、墙壁等)
,以及被变动的物体(如某种机械或设备)
上及其周围去寻找发现。应当指出的是,在寻找工具痕迹时,固然要注意被工具破坏严重的部位,但对于破坏较轻的地方也不能忽视,更应留心寻找。 因为在这些部位破坏的连续性少,往往能留下特征清晰而完整的痕迹。对于已经发现的工具痕迹,首先应照相固定,然后根据痕迹的所在位置和状况采取适宜的方法采取之。 常用的采取方法是:(一)提取带有痕迹的物体。 这是采取工具痕迹最好的方法。具体做法是带走原物或拆卸、割下留有痕迹的部分。这样可以保全痕迹的细微特征。(二)制作痕迹模型。 制模材料一般可用硅橡胶、硬塑料(打样膏)
、软塑料(橡皮泥)
、醋酸纤维素薄膜(简称AC纸)
、易熔合金或石膏溶液等。 硅橡胶对深浅不同、面积大小不等的痕迹均适用。 硬塑料适于采取较深、面积较大的痕迹。 软塑料适用采取较浅的痕迹或鉴定时做实验样本用。AC纸最初用于工业部门复制金属断口表面结构,经试验调整配比后引用制作工具痕迹模型效果良好,特别是对线形痕迹的采取,效果更佳。 易熔合金适合采取金属客体表面的工具痕迹。 石膏溶液适用于面积大的和粗糙、边沿不整齐的凹陷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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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工具痕迹应注意以下问题:(一)
凡是被发现或确定的犯罪工具痕迹都应该采取,不能遗漏和有意取舍。(二)提取之前,对拟用的采取方法应首先在制作的痕迹中试用成功后,再提取现场工具痕迹,且务必小心谨慎,严防损坏。(三)
提取工具痕迹的同时,应注意在现场或现场周围提取可能为罪犯遗留的嫌疑工具,以便与采取的现场工具痕迹一并送交鉴定。(四)采取工具痕迹之前,对痕迹中某种附着物质必须加以收集并妥善保管,以便采用高倍光学显微镜或其他现代化仪器设备观察或鉴定细微物证的特征。(五)
如发现被破坏客体的物质材料有被工具粘附带走的可能,应就地收集足够数量的已知样品,以供比对鉴定用。在采取现场工具痕迹时,必须全面、详细、准确地加以记录,不能以个人主观意志任意取舍或遗漏,更不能认为某处痕迹利用价值不大就不在记录中加以反映。 因为现场工具痕迹的质量一般需要带回实验室通过专用器材检验后才能定论。 记录的方法主要是笔录。 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发生的日期、单位和地点;简要案情;工具痕迹所在客体的名称、大小以及与周围物体的关系,被破坏的部位和程度;痕迹所在的位置、方向、数量及相互关系;痕迹的种类、大小、形状及特征表现;提取痕迹的方法及提取日期、提取人等。
三、现场工具痕迹分析判断
现场工具痕迹分析判断应着重解决工具痕迹与犯罪的关系,造型工具的种类,罪犯的某些特点和犯罪的有关情节。简述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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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工具痕迹与犯罪的关系,一般分两步进行:(一)区别工具痕迹与非工具痕迹。 犯罪现场上有时会遇到动物咬断痕迹、疲劳断离痕迹、腐蚀断离痕迹、雷电烧焦痕迹、风袭断裂痕迹等。这些因自然力和各种动物所造成的痕迹的形状,有的与某些工具痕迹雷同。 例如,老鼠啃咬的电线、电缆和轮胎上的牙痕,就很像钳剪或细铁钉等形成的工具痕迹。 区别工具痕迹与非工具痕迹,主要通过观察痕迹的外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