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鸿鹄翱翔-弥尔顿和失乐园-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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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不能听从医生的话,那怕是医神从内殿亲自嘱咐也不能听;我只能听从从天上向我打招呼的忠告者,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我心头思虑,许多人作恶多端落得个身败名裂,而他们献出生命的则只会获得荣誉,因此我最后决定,用我所享有的些许视力,竭尽全力,干我力所能及的有益大众的工作。”
肯定是因为劳瘁过度,眼力没有适当的休息,他接触的东西极大部分时间除了书本还是书本,《声辩》出书后不久,1652年四十三岁时,灾难果然降临,右眼也失明了,他于是成了全盲,世界永远漆黑一团,上帝只给他留下心灵的眼睛了。祸不单行,接着夫人玛丽死于分娩小女儿德博拉之时,唯一的才一岁的儿子也相继死去。这真是天大的灾难,于是弥尔顿里外一人,苦不堪言,非身历其境的人难以想象。但是论弥尔顿一贯的表现,论他奋力抗争的坚强不屈的个性,他不是一个向困难低头的人,痛苦老大一阵子后,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以他虔诚的宗教精神,一切服从上帝的安排,写出了一首举世传诵的第十九首十四行诗《失明抒怀》。
老骥伏枥
《失明抒怀》全诗如下:
一想到我活了才半辈子,这世界黑漆
一团,我的视力竟耗竭沦丧,这一天赋要死亡才能埋葬,在我却虚有其表,我虽然想借以
更竭诚侍奉我造物主,拿业绩作献礼
呈报真情,惟恐他反怒而见谤;“上帝让我白日劳动,怎不给光芒?”
我愚蠢地质问。但是“耐心”为制止
那怨艾,马上回敬,“上帝不需要
人效劳,或报答他自己的恩赐。最忍受
他轻微的羁轭的,也是最尽忠。他威仪
象君王,令一下,万千天使忙奔跑,遍世界海陆穿梭拨蹄难收,只侍立待命的,他们也一样是执役。
全诗言简意赅,含义丰富。这是中外编著译述的学者都公认的,但是意义复杂难解,初看近乎奇特,个别地方到底具体指的什么,可以因人而异。不过我觉得,总的意义却是明确的。无非是说,上帝要人乐天知命,不论才具如何,不论命运好坏,不论处境顺逆,只要尽其在我,就可以无愧于心,对得起自己,对得起世人,对得起上帝了。从第七行质问的话看,弥尔顿当时健康欠佳,夫人和儿子相继死去,政治斗争激烈,他竟双目失明,里外一人,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在极度痛苦,甚至绝望中,他难免不对上帝有所抱怨,甚至不敬。质问只是前六行的概括;回敬的话则是思想斗争的结论;人世间各种复杂的情况都能适用,各人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情况有自己不同的解释,不过谁都应该逆来顺受,尽其在我,随遇而安,善始善终。一句话,各人都要有什么条件,做什么事情,为上帝服役,就是人人要为最高理想而工作,似乎消极,实质却是积极的。第十一行的“bear”并不止于消极被动的承受,有“忍辱负重”积极进取的意思。弥尔顿贯彻了他所理解的宗教精神。诗的宗教意味很浓,但是我们可以从常情进行理解。不信宗教的人也能体会出其中的积极意义。起码弥尔顿没有要人自暴自弃,仅止于怨天尤人,而是要人积极行动,与命运作斗争。弥尔顿从来就是个身体力行的人。思想斗争胜利,他变得比以往更沉着坚定了。在第二首《赠西里克·斯金纳》中他写道:
但我不怨艾
上帝的安排或旨意,不减退一丝
热情与希望,却仍然勇往直前
并满怀信心。你要问啥东西支撑我?
朋友,是这认识,为保卫自由这崇高
使命,我孜孜不倦,丧失了眼波
…………
我即使没更好的向导,这思想也领我
冲破世间的矫饰,纵失明,也自豪。
困难压不倒有志之上,到写《失乐园》时,他真的壮心未已,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了。请看第一卷第十三一十六行:
祈求您 〔诗神〕帮助我大胆尝试的诗篇,使它能扶摇直上,一举飞越
爱奥尼高峰,去实现空前的壮志,完成诗文中前无古人的创举。
第三卷第三二一四○行:
…………我也无时忘怀
那两个和我同样命途多舛的
诗人 (愿我跟他们同享盛名)
失明的塔密刺斯和迈俄尼亚人,还有古先知忒瑞西阿斯和菲纽斯:
于是我凝神思忖,和谐的诗章
油然而生;宛如不眠的夜莺
黑暗中歌唱,藏在浓荫深处
啁啾她婉转的夜曲。
他起码已五十岁,可他毫不气馁,反而要超越荷马等前人,实现宏愿,达到新的高度。请再看第五一一五五行:
上天的光明啊,你尤其应该分外
照亮我的心,使我心灵倾全力
璀灿发光:在那儿镶上眼睛
使阵阵迷露都涤荡消散,我就能
看见并谈论肉眼看不见的事物。
他甚至祈求用心灵的眼睛比史诗前辈具有更其敏锐犀利的目光看透世间万事万物。在第七卷 (第二一一三一行)他表示在复辟后险恶的处境中祈求神的帮助:
一半还没有吟唱,但更狭窄局限于
这一可见的昼夜运行的领域,站在地球上,不超越世界的极顶,用凡人歌喉吟唱得更安全,绝不
嘶哑沉默,虽然在恶运中沉沦,虽然沉沦在恶运中,受恶语中伤;
在一片漆黑中,四周险象丛生,而且寂寞,但不孤独,因为你
夜夜入我梦,要末就在晨曦
染红东方时。攸雷尼亚,请您仍
指挥我歌唱,尽管少,也找到知音;决心用歌喉继续战斗。只是为什么“用凡人歌喉吟唱得更安全”似乎宜进一步思索。
杀鸡用牛刀
1652年革命结出果实,中央政府建立起来了,强大得足以以英格兰为中心控制住苏格兰、爱尔兰了,人民的利益终于跃居首位,英国起而争海上霸权,就在英荷战争爆发前夕,唇枪舌剑又爆发了。萨尔马修斯在准备再写《声辩》中,新的英吉利共和国在欧洲激起了反弑君的公愤。共和国内部诸省联合的新闻界把支持君主政体的小册子激烈投向这个英吉利共和国的营盘。就在1652年3月有人从海牙发出了一本保皇派充满敌意的小书,夸张地说:“比起杀死查理一世来,犹太人将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罪恶便算不得什么了。”竭力赞扬萨尔马修斯后,书就肆意辱骂弥尔顿。书虽是生活在牛律和伦敦的作家写的,却仍是胡乱堆砌毁谤的辞藻,取名叫 《皇亲国戚向天呼吁反对那英国弑君者》。作者彼得·杜·姆琅是鼎鼎大名同名法国牧师的儿子,只敢送书去荷兰,由亚历山大·莫拉斯监印出来。莫拉斯加了序言,进一步漫骂弥尔顿是“凶神恶煞,思想怪诞不经,生活荒唐不轨”。实际作者是谁却严守秘密。莫拉斯真是自讨苦吃。公众看来他自然是写书的入,弥尔顿没有理由不相信。于是他化两年时间收集莫拉斯在男女关系和神学上不谨慎的材料,于1654年5月发表《再声辩》予以反击,以崇高华丽的拉丁文辞藻,滔滔不绝地进行非难辱骂,甚至出版商符拉克也被骂或偷鸡摸狗,因为他在序言后面签了字。弥尔顿气的眼花潦乱不辨真相,鞭打无辜的羔羊了。当然他又为自己辩白,说明自己的教养、学习和旅游、身材、眼神和击剑技术等等,现在看来是毫无价值的谩骂中唯一有生命力的篇章。
莫拉斯曾力所能及地通过一切渠道竭力想让弥尔顿相信他不是《呼吁》的作者,这管什么用。他守信用,保护原作者,不愿揭底,只能自认灰气。纵然他对《再声辩》以《诉诸公断》作答复,列举种种证据,说明自己的品质,人们还是相信他有罪的。弥尔顿的谴责使莫拉斯在宗教界信誉扫地,连家庭老太太也羞于让他到她们家里作客。
争辩居然还不止于此。弥尔顿的雅量敌不过他的激动。他的《为自己辩护》于1655年 8月 问世,以回答《诉诸公断》。弥尔顿重申他相信莫拉斯是《呼吁》的作者,既然出书又加推荐性的序言,他就将书兜揽到自己头上去了,他是不是已无关紧要。弥尔顿竟以新的事实,实际上是莫拉斯敌人的诽谤材料,来诋毁莫拉斯的道德品质,迫使后者出《诉诸公断》的续篇来迎战。前者又以《辩护》的续篇来反驳,以取得决定性的最后的定论:莫拉斯“是个走江湖卖膏药的骗子,流言蜚语的传播者,是卖身投靠的无耻之徒。”斗争才算结束。
有人也许觉得,跟以拉丁文自诩的大学者萨尔马修斯的较量,弥尔顿以自己漂亮的拉丁文震惊了全欧洲,客观上多少还算有点收获。与莫拉斯之争则纯属子虚乌有,杀鸡用牛刀,有辱弥尔顿的身份了。我认为事情还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笼统地这样说。在论敌方面,他们确实出乎恶意中伤,造谣污蔑,无事生非,而在弥尔顿,则是受挑衅,攻击,被欺骗蒙蔽,不明真相,他只知道自己在为自由人权进行战斗,他的事业就是独立派的革命事业,也就是上帝的旨意。他是全身心投入的,他深信他所从事的事业的正义性,他是为人类,为社会,为上帝而奋斗,他不为个人,不计较得失,他的散文浸透着他热烈奔放的性格,所以他盛怒之下,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泄义愤,吐冤气,也不免夹杂俚言鄙语,市井鱼肆之言,这是出于崇高事业的激情,这是由于诗人特殊的敏感性,这是情有可原的,不能与敌人的卑鄙下流同日而语。确实,他因受人身攻击而常常作出的自我表白,不但不是庸俗的自我吹嘘,相反却给后人留下了珍贵的材料,对他作进一步的研究。确实,要不是因为他写过《圣诞晨歌》,《幽思的人》、《快乐的人》以及《黎西达斯》这样的抒情名篇佳作,要不是他后来又写出《失乐园》这样的千古不朽的史诗,他的小册子几乎全可能命如蜉蝣,早已扫进历史的拉圾堆里去了。他的散文因其诗其人而传,光是流畅华丽,气势磅礴也不足以传之永久。
宗教态度
弥尔顿的家庭、学校、学院的教养是英国国教的教养,属于清教和喀尔文教派。1641年他的清教主义已转为长老会派的信仰;他向往的不是要摧毁国教,而是要改革它,废除主教统治,并取代接近天主教的苏格兰教会纪律。1642年他写《教会政府坚决反对主教制的理由》,当时他还是个王党,并不是个人隶属于君王统治或斯图亚特家族,而只是认为君主政治在理论上似乎具有神圣的制裁力量。1649年以前,君主政治的神圣权利以及长老会符合经义的主张,已经让位给人权和基督教徒权利的一种更为广泛的观念了;长老会的弥尔顿已发展成为独立派的弥尔顿了。就是说,不该由国家教会,而该由共和国来代替君主政治。如何管理共和国呢? 1654年开始试行代议制,不到半年,1655年1月就垮掉了。其实,1654年弥尔顿在《再声辩》中劝告克伦威尔别靠议会而靠由官员组成的委员会进行治理。弥尔顿以为各派纷争,护国公是唯一能起平衡作用,维护国内团结,保持国际威信的人。因而从这时候起他就可以看作是克伦威尔派了。弥尔顿是随着局势的演变从保护已获得的自由权利着眼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本身并不是克伦威尔的目的,他运用它,只为的要实现那些占据他态个心灵的想法:宗教自由、社会治安以及新教在欧洲居于优势地位。对弥尔顿,一如对克伦威尔一样,形式,不论是礼拜的形式,还是政府的形式,都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凡是需要通权达变时,都是可以改变的。但是,他拥戴护国公,还是有所保留的。首先,他主张政教分离,政府不该越俎代庖,侵犯一丁点宗教领域。精神领域是个良心问题,不是外力控制的问题。其次,他主张牧师只能靠所在地区会众自愿的捐赠维持生活,领受国家津贴,等于受雇佣,受收卖。这我在前面已经有所提到。但是护国公和1657年的宪法还是维持原来牧师可以享受什一税和俸禄的规定。1659年弥尔顿在《考虑用最合适的手段消除教会中的雇佣现象》这一小册子中还是强调了他的保留意见。
由此可见,弥尔顿缺少实际经验,他主观主义,理想主义的某些主张并不对实际事务起多大的作用。他并不真正受护国公的重视,甚至没有材料能证明克伦威尔与弥尔顿有过直接的交往,虽然弥尔顿可能经议会同意后来每星期可以设宴一次,招待外国使节及学者,尤其是来自新教国家的,津贴也由克伦威尔继续供给。从1694年才发表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