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_金史-第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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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司。大定二十八年十月,京府节度州添设流泉务,凡二十八所。明昌元年,皆罢之。二年,在都依旧存设。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解典诸物、流通泉货。勾当官一员。攒典二人。
中都店宅务。管勾四员,正九品。各以二员分左右厢,掌官房地基,征收官钱、检料修造摧毁房舍。攒典,左右厢各五人,掌征收及检料修造房屋之事。库子,左右厢各三人。催钱人,左右厢各十五人,又别设左厢平乐楼花园子一名,右厢馆子四人。
南京店宅务同。
中都左右厢别贮院。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判官,从九品。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攒典、库子,同前。
中都木场。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判官一员,皆正九品。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司吏一人,库子四人,花料一人,木匠一人。
中都买物司。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收买官中所用诸物。都监四员,从九品。掌支应等事。司吏二人。
京兆府司竹监。管勾一员,从七品。掌耨养竹园采斫之事。司吏一人,监兵百人,给耨养采斫之役。
诸绫绵院。置于真定、平阳、太原、河间、怀州。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织造常课匹段之事。
规措京兆府、耀州、三白渠公事。规措官,正七品。掌灌溉民田。点检渠堰官一员,掌点检启闭泾阳等县渠堰。司吏三人。
漕运司。提举一员,正五品。景州刺史兼领。掌河仓漕运之事。同提举一员,正六品。勾当官,从八品。掌催督起运纲船。司吏六人,分掌课使、起运两科,各设孔目官,前后行各一人。儤使科,掌吏、户、礼案。起运科,掌兵、刑、工案。公使八十一人,押纲官七十六人。景州依此置。肇州以提举兼本州同知,同提举兼州判。
诸仓。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掌仓廪畜积、受纳租税、支给禄廪之事。攒典,掌收支文历、行署案牍。岁收一万石以上设二人。仓子,掌斛斗盘量、出纳看守之事。
草场。使,副使,掌储积受给之事。攒典二人。场子,掌积垛、出纳、看守、巡护之事,岁收五万以上设四人。中都、南京、归德、河南、京兆、凤翔依此置。西京省副使,余京节镇科设使副一员,防刺仍旧,置都监一员。
南京诸仓监支纳官、草场监支纳官,正八品。
南京提控规运柴炭场。使,从五品。副使,正六品。
京西规运柴炭场。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
诸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巡捕盗贼,提控禁夜,纠察诸博徒、屠宰牛马,总判司事。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贰使职,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军典十二人,掌本库名籍、差遣文簿、行署文书、巡捕等事,余军典同此。司吏一人,译人一人,公使十人。指挥使一员,从六品。钤辖四都之兵以属都指挥使,专署本指挥使事。军使一员,正七品。指挥之职,左右什将各一人,共管一都。军典二人,营典一人,左、右承局各一人,左、右押官各一人。以上军员每百人为一指挥使,各一员分四都,每都设左右什将、承局、押官各一。若人数不及,附近相合者,并依上置。如无可相合者,三百人以上为一指挥,二百人以上止设指挥使,一百人止设军使,仍每百人以上立为一都,不及百人设什将、承局、押官各一。其指挥下军使,什将下军典、营典、各同此置。惟北京、西京止设使、副各一员。
诸府镇都军司。都指挥使一员,正七品。节镇军都指挥使则从七品。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仍与录事同管城隍。军典二人,公使六人,凡诸府及节镇并依此置。
诸防刺州。军辖一员,掌同都军,兼巡捕,仍与司候同管城壁。军典二人。
诸府州。兵马钤辖一员,从六品。掌巡捕盗贼。若有盗,则总押随处巡尉,并力擒捕。司吏二人。京兆、咸平、济南、凤翔、莱、密、懿、巩州并依此置。惟京兆、咸平府置兵马都钤辖,余并省。
诸巡检。中都东北都巡检使一员,正七品。通州置司,分管大兴、漷阴、昌平、通、顺、蓟、盈州界盗贼事。司吏一人,掌行署文书。马军十五人,于武卫马军内选少壮熟闲弓马人充。
西南都巡检一员,正七品。良乡县置司,分管良乡、宛平、安次、永清县并涿、易州界盗贼事。
诸州都巡检使各一员,正七品。副都巡检使各一员,正八品。司吏各一人。右宿、泗、唐、邓、察、亳、陈、颖、德、华、河、陇、泰等州并西北路依此置,余不加「使」字。
散巡检,正九品。内泗州以管勾排岸兼之。皆设副巡检一员,为之佐。右地险要处置司。唐、邓、宿、泗、颖、寿、蔡等州及缘边二十五处置。大定二十二年,广宁府大斧山置巡检司。明昌五年七月,升蔡州刘辉村置巡检。
潼关。关使兼讥察官,正七品。掌关禁、讥察奸伪及管钥启闭。副讥察,正九品。掌任使之事。司吏二人,女直、汉人各一。
居庸关、紫荆关、通会关、会安关及他关。皆设使,从七品。
大庆关。
管勾河桥官兼讥察事一员,正八品。掌解系浮桥、济渡舟楫、巡视河道、修完埽岸、兼率埽兵四时功役、栽植榆柳、预备物料、讥察奸伪等事。同管勾一员。司吏二人,女直、汉人各一人。九鼎、大阳津渡,惟置讥察官一员。
孟津渡。讥察一员,正八品。掌讥察奸伪。副讥察一员,正九品。司吏二人。
提举讥察使,正五品。副使,从五品。陕西一员,河南二员。南迁置讥察使,从七品。副使,正八品。南迁后,陕西置于秦州,河南置于唐、邓、息、寿、泗五州。
提举秦、蓝两关,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六品。南迁后置。
提举三门,集津南北岸,正六品。南迁后置。
沿淮讥察使,从五品。
管勾泗州兼排岸巡检,正九品。
诸边将。正将一员,正七品。掌提控部保将、轮番巡守边境。副将一员,正八品。部将一员,正九品。轮番巡守边境。队将,正九品。鄜延九将,庆阳十将,临洮十四将,凤翔十六将,河东三将,并依此置。
统军司河南、山西、陕西,益都。使一员,正三品。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副统军一员,正四品。判官一员,从五品。纪纲庶务,签判司事。大定九年置。知事一员,从七品。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书史十三人,女直八人。汉人五人,掌行署文牍、上名监印。守当官四人,译书四人,通事一人,抄事一人,公使五十人。河南依此置,山东不设判官,知法以益都府知法兼之。
招讨司。三处置,西北路、西南路、东北路。使一员,正三品。副招讨使二员,从四品。招怀降附、征讨携离。判官一员,从六品,纪纲职务、签判司事。勘事官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司吏十九人。译人三人。通事六人,内诸部三人、河西一人。移剌三十人,以上各充都管。抄事一人。公使五十人。西北路增勘事官一员。东北路不置汉人知法。
诸猛安。谋克隶焉。
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余同防御。司吏四人,译一人,挞马、差役人数并同旧例。诸谋克,从五品。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惟不管常平仓,余同县令。女直司吏一人,译人一人,挞马。
诸部族节度使。节度使一员,从三品。统制各部,镇抚诸军,余同州节度。副使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知法一员。司吏四人,女直、汉人各半。通事一人,译人一人,挞马。右部罗火部族、土鲁浑部族并依此置。
诸飐详稳一员,从五品。掌守戍边堡,余同谋克。皇统八年六月,设本班左右详稳,定为从五品。麽忽一员,从八品。掌贰详稳。司史三人,习尼昆,掌本飐差役等事。挞马,随从也。咩飐、唐古飐、移剌飐、木典飐、骨典飐、失鲁飐并依此置。惟失鲁飐添设译人一名。《士民须知》某年有慈谟典飐、胡都飐、霞马飐,无失鲁飐、移典飐。
诸移里堇司。移里堇一员,从八品。分掌部族村寨事。司吏,女直一人、汉人一人。习尼昆,掌本飐差役等事,挞马。右土鲁浑部族南北移里堇司依此置。部罗火部族左右移里堇司置女直司吏一人。
诸秃里。秃里一员,从七品。掌部落词讼、防察违背等事。女直司吏一人,通事一人。
诸群牧所,又国言谓乌鲁古。提控诸乌鲁古一员,正四品。明昌四年置。是年以安远大将军尚厩局使石抹贞兼庆州刺史为之,设女直司吏三人,译一人,通事一人。使一员,从四品。国言作乌鲁古使。副使一员,从六品。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判官一员,正八品。掌签判本所事。知法一员,从八品。女直司吏四人,译人一人,挞马十六人,使八人,副五人,判三人。又设埽稳脱朵,分掌诸畜,所谓牛马群子也。惟板底因、乌解、忒恩、蒲鲜群牧依此置。
金史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九 百官四
○符制
初,穆宗之前,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讯事扰人。太祖献议,自非穆宗之命,擅制牌号者置重法。自是,号令始一。收国二年九月,始制金牌,后又有银牌、木牌之制。盖金牌以授万户,银牌以授猛安,木牌则谋克、蒲辇所佩者也。故国初与空名宣头付军帅,以为功赏。
递牌,即国初之信牌也。至皇统五年三月,复更造金银牌,其制皆不传。大定二十九年,制绿油红字者,尚书省文字省递用之。硃漆金字者,敕递用之。并左右司掌之,有合递文字,则牌送各部,付马铺转递,日行二百五十里。如台部别奉圣旨文字,亦给如上制。
虎符之制,承安元年制。以礼官言,汉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唐以铜鱼符,起军旅、易守长等用之。至是,斟酌汉、唐典故,其符用虎,并五左一右,左者留御前,以侍臣亲密者掌之,其右付随路统军司、招讨司长官主之,阙则次官主之。若发兵三百人以上及征兵、召易本司长贰官,从尚书省奏请左第一符,近侍局以囊封付主奏者,尚书备录圣旨,与符以函同封,用尚书省印记之,皆专使带牌驰送至彼。主符者视其封,以右符勘合,然后奉行,若一有参差者,不敢承用。主者复用囊封贮左符,上用职印,具发兵状与符以本司印封,即日还付使者,送尚书省以进,乃更其封,以付内掌之人。若复有事,左符以次出,周而复始,仍各置历注付受日月。若盗贼急速不容先陈者,虽三百人以上,其掌兵官司亦许给付,随即言上,诏即施行之。贞祐三年,更定枢密院用鹿符,宣抚司用鱼符,统军司用虎符。若发银牌,若省付部及点检司者,左右司用匣封印,验封交受。若发于他处,并封题押,以匣贮之。
○印制
太子之宝。大定二十二年,世宗幸上京。铸「守国之宝」以授皇太子。二十八年,世宗不豫,以皇太孙摄政,铸「摄政之宝」。贞祐三年十二月,以皇太子守绪控制枢密院,诏以金铸「抚军之宝」,如世宗时制,于启禀之际用之。
百官之印。天会六年,始诏给诸司,其前所带印记无问有无新给,悉上送官,敢匿者国有常宪。至正隆元年,以内外官印新旧名及阶品大小不一,有用辽、宋旧印及契丹字者,遂定制,命礼部更铸焉。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并金印,方二寸,重八十两,驼纽。一字王印,方一寸七分半,金镀银, 重四十两,镀金三字。诸郡王印,方一寸六分半,金镀银,重三十五两,镀金三字。国公无印。一品印,方一寸六分半,金镀银,重三十五两,镀金三字。二品印,方一寸六分,金镀铜,重二十六两。东宫三师、宰执与郡王同。三品印,方一寸五分半,铜,重二十四两。四品印,方一寸五分,铜,重二十两。五品印,方一寸四分,铜,重二十两。六品印,一寸三分,铜,重十六两。七品印,一寸二分,铜,重十六两。八品印,一寸一分半,铜,重十四两。九品印,一寸一分,铜,重十四两。凡硃记,方一寸,铜,重十四两。
天德二年行尚书省以其印小,遂命拟尚书省印小一等改铸。大定二十四年二月,铸行尚书省、御史台、并左右三部印,以从幸上京。泰和元年八月,安国军节度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