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第1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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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很少涉足的地区的民众似乎更不容易掀起暴动。1870年以后,许多排外事
件都是发生在外国商业势力基本上未到达的地方,那里有时只有三、四个外
①
国传教士。 上海和广州在四十多年中发生的少数事件和抵制活动,同义和
团造反相比就未免相形见绌了。
然而,知识分子运动及其思想的实际能量能够用纯心理学来解释吗?是
不是也有某些物质条件作支撑呢?
如果没有有利的经济变化的支持,1895年士绅文人所表现的民族主义情
绪将是毫无作为的。为了认识这种变化,中国的历史学家把眼光放在十九世
纪和二十世纪之交工商业资产阶级兴起时“资本主义萌芽”(它孕育于十六
②
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之中)所起的作用上。但是事实上,我们只
① 参照李时岳:《反洋教运动》,第31—105 页。
② 二十世纪二十与三十年代已就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进行了争论,1954—1960 年的讨论是其继续。参见中国
人民大学历史教研室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费维恺对此作了摘要综述:《共产党中国史
学中的中国近代经济史》,见作者自编:《共产党中国的历史学》,第229—2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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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从几个有限的地方事例中看出传统的商业同工业资本主义有直接的联
系。十九世纪中期大规模的起义,终于打断了这一发展过程;大作坊中的手
工业生产是与办工厂同时进行的,而不是早于办工厂。大多数新的上层人物
都是直接来自传统的士绅文人和官吏统治阶层。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一直是
土地,尽管他们通过做生意和开钱庄得到越来越多的利润。所以我们必须着
眼于土地所有制问题,才能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土地关系的恶化
清末造成震撼中国社会的变化的力量,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出自农业形势
的不断恶化,尤其是在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方面。
人口增长是使长期束缚农民的“封建”关系瓦解的主要原因之一。继十
九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中国内战的大量伤亡之后的二十年中,人口又恢复并
超过了1850年的高水平。虽然太平天国战争肯定使长江下游人口增长放慢,
但华北平原的人口看来是在加速增长。问题不仅是有更多的人需要养活,而
更复杂的是,根据家谱等等资料来看,特权阶层的出生率要比较高一些。①
这便产生了几种同时出现而又矛盾的现象:对佃农剥削加重;地主丧失权
威;衰退和贫困更加普遍。
农民之间的竞争加上地主的新需求,造成了地租的增加和浮收的加重。
这种现象是逐步产生的,但变得越来越普遍了。地主一旦决定卜居城镇,就
不再提供种籽和工具;他们到收获季节也不再亲自监收,而开始改收固定的
②
粮食或货币为地租;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也采取这些办法。 为了防止佃户
①
拖欠,还广泛采用押租制,其数额往往高达十年的地租。 这种作法在太平
天国之后重新分配的土地上被废止了,长期租地制也逐浙弃而不用。地主利
用货币和农产品市场价格两方面的波动以使地租换算率有利于己,并且进一
步从事市场投机来从中获利。因军费开支而加重的财政负担、现代化的费用
和公私税吏成倍增收附加税,大大加重了小生产者即小户的负担,而大地主
即大户则利用其影响规避这种负担。1876年发表的冯桂芬的遗著对太平天国
之后江南的减租还表示过乐观,可是苏州文人陶煦不久就在《租核》一文中
揭露了1863年改革的虚伪和不公,因为这项改革仅仅有利于那些同大官僚
有联系的少数贪婪的家族。他抨击了地租的过分增加、大户的伤天害理的残
① 周荣德研究了二十世纪初期的情况,他认为特权阶级出生率较高是婴儿死亡率较低和生育能力较高的结
果,见《中国的社会流动性》,第110—113 页。现有的十九世纪的材料只能使我们看出出生率的不同。关
于生育能力和婴儿死亡率的情况还没有足够的材料。
② 李时岳:《辛亥革命时期两湖地区的革命运动》,第35—41 页。
①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256—258 页。白石博男:《清末湖南的农村社会——押租
惯例和抗租倾向》,载东京教育大学东洋史学研究所编: 《近代中国现代化的社会结构》,第1—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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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行为、小农负担倍蓰地加重所造成的减产和农业生产力的下降等现象。 ②
估计在辛亥革命前夕,农民的经济负担比起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来,即使没有
增加两倍,也增加了一倍。到那时,田赋还算是农民较轻的负担,但也已增
加了百分之六十到八十。诚然,农民总的实际负担由于通货膨胀可能比太平
③
天国之前较轻。但是总的来说,租税更加不平等,征收方法对纳税者更为
不利。1895年以后为了满足战争、债务和变法的需要又使税额猛增:凡此种
种加在一起就把平民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也许一个尚未加以具体研究的重大原因是那种讲求个人关系和社会责
任的体系已经分崩离析,而这种体系本来是能够缓和对抗和激烈的阶级冲突
的。这个体系曾经保持过农村社会上下一条心,此时则越来越破裂了。以往
地主或地方名流在歉收之年减免租赋,或向佃农和小农提供帮助和各种保
护,而此时这些情况越来越罕见,或者越来越成为麻烦的负担了。绅士名流
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地主离开土地迁居城镇,它虽然不是造成体系破裂的唯
一原因,却加剧了这种破裂,因为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肯定不会表现出更多
的儒者的仁爱之心。地主的无情,尤其是在进入城市以后,破坏了他们与佃
户关系中曾经有过的相互信任和道德权威。实际上,这使感情更难建立,并
且使双方所借以承担义务的默契中的灵活性也减弱了;它直接打击了中国社
会赖以运转的中心观念——“感情”(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互惠意识,或者
勿宁说是不同境遇的人们之间互相承认对方和个人承担义务的情感)。十九
世纪末竟有那么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慨叹上下“一心”已经不复存在,并且
感到传统做法的失败而寄希望于西方能够提供医治其制度的药方,这些现象
的出现可以说决不是偶然的。
然而,许多小康的有地之家因受到战争破坏、官僚勒索或食指日繁之累
而败落下来,但它们在地方上仍旧起着集体负责的作用。充当着农村社会同
外界官府联系的中介。可是二十世纪之初的华北许多农村,贫穷使这些家庭
丧失了它们的代言人,以致再也没有这些人以书写的有力方式来反映它们的
利益了,所以,现在留给它们的只有一条道路:造反
民众运动及其社会影响
光绪和宣统时期当然没有发生可与太平军、捻军和回民起义相比的农民
暴动。但是,这些规模空前的起义开始破坏了传统的农村社会,后来其他民
众运动又继续加以破坏,不过影响的大小各有不同而已。在1840至1911年
间,强弱程度不等的各种事件层出不穷。经历了1850年到1875年的高潮之
② 陶文见东京教育大学东洋史学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史研究》的附录中。又见铃木智夫:《晚
清减租理论的发展——<租核>之研究》,载上书第199—246 页。
③ 王业键:《1750—1911 年中华帝国的土地和租税》,第110—1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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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运动有所缓和,然后在十九世纪之末又勃发起来。杨庆堃曾对《大清历朝
①
实录》记载的民众活动作过定量分析,其频繁程度有如下表:
1836— 1846— 1856— 1866— 1876— 1886— 1896—
年 份
1845年 1855年 1865年 1875年 1885年 1895年 1911年
事件发
246次 933次 2,332次 909次 385次 314次 653次
生次数
《实录》所提供的这些数字看来相当低于实际数字,在辛亥革命前尤其
如此。当时上海的《东方杂志》作过调查,1909年曾发生起义113起,1910
②
年285起。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紧接大规模动乱的相对平定之后,
事件的平均持续时间更长,参加人数也增加了。华北(尤其是直隶省)虽然
依然是动乱的主要地区,但动乱已遍及中国的各个省份。③
虽然这些事件都不能与太平军起义相比,但是清末的义和团运动在北方
各省持续了三年,把清王朝拖入了反对列强的战争,接着发生的动乱又远及
四川和满洲。在广西,天地会在1898年发动的短命的起义,在1900年又恢
复了活动,并在1903年威胁到邻省。镇压这次起义动用了几十万军队,但
起义军还是坚持到了1906年。约从1890年起,政府被民变频起闹得惶惶不
可终日。④
这种民众骚乱有什么社会意义呢?在新的研究作出新的结论之前,看来
许多民众运动只具有特定的形式,并没有公开宣称的或显而易见的社会目
的:它们无非是一些骚乱,只反教士、洋人和中国教徒,并且排满,或者反
对现代技术,而不反地主、富人或税吏。据杨庆堃统计,这类动乱在 1876
至1911年《实录》所载的事件中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主要从这类动乱
中产生了组织得更周密、对清帝国的安全构成最大威胁的骚动:即1891年
①
长江流域的排外风潮和义和团运动。
在这些骚乱中,参加者的社会成分是非常复杂的。鼓动者和领导者当中
除手工业者、船夫、小贩、散兵游勇、算命先生和和尚之外,还有许多士绅
文人、有抱负的官员、衙门胥吏、上层地主和商人。农民与苦力、流浪汉、
无家可归者或青少年等,他们在起义军中占少数。义和团的情况就是如此。
① 杨庆堃: 《十九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载小韦克曼和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
与控制》,第190 页。杨庆堃的全部统计只包括那些具有威胁公共秩序的社会抗议和骚动等特点的事件,
而略去了列为“皈依基督教”、“集体向政府捐助军费”和“地方自卫”等项目下的群众性活动。
② 汪诒荪的《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同样将这些事件列了一表(第135 页)。
③ 杨庆堃: 《十九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第178—187 页。
① 关于这些事件,参见皮雷蒙:《哥老会与1891 年的排外事件》,载谢诺编:《十九和二十世纪中国的民
间运动和秘密会社》。又见韦尔利:《英国、中国与反传教士骚动,1891—1900 年》,第19—44 页;刘
易斯:《辛亥革命的前奏:湖南的思想与制度的变化》,第16—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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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堃的统计表明,《实录》所载光绪和宣统两朝发生的事件中有三分之一
以上都注明了领导者的社会地位:这些人物中的百分之五十七都属于统治阶
级或者至少与统治阶级直接有关系。这些人有士绅文人、官吏、贵族、地主、
有地位的商人、官员的奴仆和衙门的差役。领导层既然有这样的社会渊源,
这就使得动乱都象是内战,而不象是阶级斗争了。
确实,清末经常发生的动乱大部分是秘密会社煽动起来的,这些秘密会
社的成员复杂,它们的宗旨也模糊不清。它们虽然反对现存制度,却又依附
于它;它们起着调节传统制度的平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