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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瑜伽师地论-第29节

小说: 瑜伽师地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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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时众者。谓立论者方起论端。应善观察现前众会。为有僻执为无执耶。为有贤正为无有耶。为有善巧为无有耶。如是观时。若知众会唯有僻执非无僻执。唯不贤正无有贤正。唯不善巧无善巧者。便自思勉。于是众中不应立论。若知众会无所僻执非有僻执。唯有贤正无不贤正。唯有善巧无不善巧。便自思勉。于是众中应当立论。是名第二或作不作论出离相。



观察善巧不善巧者。谓立论者。方起论端。应自观察善与不善。我于论体论处。论依论严。论负论出离等。为善巧耶。不善巧耶。我为有力能立自论摧他论耶。于论负处能解脱耶。如是观时。若自了知我无善巧非有善巧。我无力能非有力能。便自思勉。与对论者不应立论。若自了知我有善巧非无善巧。我有势力非无势力。便自思勉。与对论者当共立论。是名第三或作不作论出离相



论多所作法者。谓有三种。于所立论多所作法。一善自他宗。二勇猛无畏。三辩才无竭。问如是三法于所立论何故名为多有所作。答能善了知自他宗故。于一切法能起谈论。勇猛无畏故。处一切众能起谈论。辩才无竭故。随所问难皆善酬答。是故此三于所立论多有所作



已说因明处。



云何声明处。当知。此处略有六相。一法施设建立相。二义施设建立相。三补特伽罗施设建立相。四时施设建立相。五数施设建立相。六处所根栽施设建立相。嗢拖南曰



 法义数取趣  时数与处所



 若根栽所依  是略声明相 



云何法施设建立。谓名身句身文身。及五德相应声。一不鄙陋。二轻易。三雄朗。四相应。五义善



云何义施设建立。当知略有十种。一根建立。二大种建立。三业建立。四寻求建立。五非法建立。六法建立。七兴盛建立。八衰损建立。九受用建立。十守护建立。嗢拖南曰



 眼等与地等  身等及寻求



 非法法兴盛  衰损受用护 



根建立者。谓见义闻义。嗅义尝义。触义知义。大种建立者。谓依持等义。浇润等义。照了等义。动摇等义。业建立者。谓往来等义。宣说等义。思念觉察等义。寻求建立者。谓追访等义。非法建立者。谓杀盗等义。法建立者。谓施戒等义。兴盛建立者。谓证得喜悦等义。衰损建立者。谓破坏怖畏忧戚等义。受用建立者。谓饮食覆障抱持受行等义。守护建立者。谓守护育养盛满等义



又复略说有六种义。一自性义。二因义。三果义。四作用义。五差别相应义。六转义。嗢拖南曰



 自性与因果  作用相应转 



云何补特伽罗施设建立。谓建立男女非男非女声相差别。或复建立初中上士声相差别



云何时施设建立。谓有三时声相差别。一过去过去殊胜。二未来未来殊胜。三现在现在殊胜



云何数施设建立。谓有三数声相差别。一者一数。二者二数。三者多数



云何处所根栽施设建立。当知处所略有五种一相续。二名号。三总略。四彼益。五宣说。若界颂等名为根栽。如是二种总名处所根栽建立



已说声明处。



云何工业明处。谓于十二处。略说工业所有妙智。名工业明处。何等十二工业处耶。谓营农工业。商估工业。事王工业。书算计度数印工业。占相工业。咒术工业。营造工业。生成工业。防那工业。和合工业。成熟工业。音乐工业










                    瑜伽师地论





                  已说闻所成地。云何思所成地。当知。略说由三种相。一由自性清净故。二由思择所知故。三由思择诸法故



云何自性清净。谓九种相应知。一者谓如有一独处空闲审谛思惟如其所闻如所究达诸法道理。二者远离一切不思议处审谛思惟所应思处。三者能善了知黑说大说。四者凡所思惟唯依于义不依于文。五者于法少分唯生信解。于法少分以慧观察。六者坚固思惟。七者安住思惟。八者相续思惟。九者于所思惟能善究竟终无中路厌怖退屈。由此九相名为清净善净思惟



云何思择所知。谓善思择所观察义。何等名为所观察义。谓于有法了知有相。于非有法了知无相。如是名为所观察义



何等名为所观有法。当知。此法略有五种。一自相有法。二共相有法。三假相有法。四因相有法。五果相有法



何等名为自相有法。当知此法略有三种。一胜义相有。二相状相有。三现在相有。胜义相有者。谓诸法中离言说义出世间智所行境界非安立相。相状相有者。谓由四种所观相状。一于是处名可得。二于是处事可得。三此名于此事非不决定。谓或迷乱不决定故。或无常不决定故。四此名于此事无碍随转。非或于是处随转。或于是处退还。现在相有者。谓若已生及因果性。如是一切总说为一自相有法。



何等名为共相有法。当知。此相复有五种。一种类共相。二成所作共相。三一切行共相。四一切有漏共相。五一切法共相。种类共相者。谓色受想行识等各别种类。总名为一种类共相。成所作共相者。谓善有漏法。于感爱果。由能成办所作共相。说名共相。如善有漏法于感爱果。如是不善法于感非爱果。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菩提分法。于得菩提。由能成办所作共相。说名共相。当知亦尔。一切行共相者谓一切行无常性相。一切有漏共相者谓有漏行者皆苦性相。一切法共相者谓一切法空无我性相。如是一切总说为一共相有法



何等名为假相有法。谓若于是处。略有六种言论生起。当知。此处名假相有。何等名为六种言论。谓属主相应言论。远离此彼言论。众共施设言论。众法聚集言论。不遍一切言论。非常言论。属主相应言论者。谓诸言论。配属于主方解其相。非不属主。如说生时。此谁之生。待所属主起此言论。谓色之生。受想行识之生。非说色时此谁之色待所属主起此言论。如生如是。老住无常等。心不相应行。随其所应尽当知。是名属主相应言论。若于是处起此言论。当知。此处是假相有。远离此彼言论者。谓诸言论。非以此显此。亦非以彼显彼。是说名为远离此彼言论。若以此显此。言论。是言论亦于实相处转。亦于假相处转。若以彼显彼言论。是言论亦于实相处转。亦于假相处转。若非以此显此亦非以彼显彼言论。是言论一向于假相处转。云何以此显此言论。于实相处转。如言地之坚。云何此复于假相处转。如言石之圆。如地之坚石之圆。如是水之湿。油之滴。火之暖。毁之焰。风之动。飘之鼓亦尔。云何以彼显彼言论。于实相处转。如言眼之识。身之触。如是等。云何此复于假相处转。如言佛授德友之所饮食。车乘衣服。庄严具等。云何非以此显此亦非以彼显彼言论。一向于假相处转。如言宅之门。舍之壁。瓶之口。瓮之腹。军之车。林之树。百之十。十之三。如是等是名远离此彼言论。众共施设言论者。谓于六种相状言说自性假立言论。六种相状者。一事相状。二所识相状。三净妙等相状。四饶益等相状。五言说相状。六邪行等相状。事相状者。谓识所取。所识相状者。谓作意所取。能起于识。净妙等相状者。谓触所取。饶益等相状者。谓受所取。言说相状者。谓想所取。邪行等相状者。谓思所取。众法聚集言论者。谓于众多和合建立自性言论。如于内色受想行识建立种种我等言论。于外色香味触等事和合差别。建立宅舍瓶衣车乘军林树等。种种言论。不遍一切言论者。谓诸言论。有处随转。有处旋还。如于舍宅舍宅言论。于诸舍宅处处随转。于村聚落亭逻国等。即便旋还。于盆瓮等。盆等言论于盆瓮等处处随转。于瓶器等即便旋还。于军军言随诸军转。于别男女幼少等类即便旋还。于林林言随诸林转。于别树根茎枝条叶华果等类即便旋还。非常言论者。由四种相应知。一由破坏故。二由不破坏故。三由加行故。四由转变故。破坏故者。谓瓶等破已。瓶等言舍。瓦等言生。不破坏故者。谓种种物共和合已。或丸或散。种种杂物差别言舍。丸散言生。加行故者。谓于金段等。起诸加行。造环钏等异庄严具。金段等言舍。环钏等言生。转变故者。谓饮食等于转变时。饮食等言舍。便秽等言生。如是等类。应知名为非常言论。随于诸物发起如是六种言论。当知。此物皆是假有。是名假相有法。



何等名为因相有法。当知此因略有五种。一可爱因。二不可爱因。三长养因。四流转因。五还灭因。可爱因者。谓善有漏法。不可爱因者。谓不善法。长养因者。谓前前所生善不善无记法。修习善修习。多修习故。能令后后所生善不善无记法展转增胜。名长养因。流转因者。谓由此种子。由此薰习。由此助伴。彼法流转。此于彼法名流转因。还灭因者。谓诸行还灭。杂染还灭。所有一切能寂静道。能般涅槃。能趣菩提。及彼资粮。并其方便能生能办。名还灭因。如是总名因相有法。若广分别。如思因果中。应知其相。



何等名为果相有法。谓从彼五因。若生若得。若成若办若转。当知。是名果相有法



何等名为所观无法。当知。此相亦有五种。一未生无。二已灭无。三互相无。四胜义无。五毕竟无。未生无者。谓未来诸行。已灭无者。谓过去诸行。互相无者。谓诸余法由所余相。若远离性。若非有性。或所余法与诸余法不和合性。胜义无者。谓由世俗言说自性。假设言论所安立性。毕竟无者。谓石女儿等。毕竟无类。



复有五种有性五种无性。何等名为五种有性。一圆成实相有性。二依他起相有性。三遍计所执相有性。四差别相有性。五不可说相有性。此中初是胜义相。第二是缘生相相。第三是假施设相。第四是不二相。生相老相。住相无常相。苦相空相。无我相事相。所识相所取相。净妙等相。饶益等相。言说相相。邪行等相相。如是等相。应知名差别相。第五由四种不可说故名不可说相。一无故不可说。谓补特伽罗于彼诸蕴不可宣说若异不异。二甚深故不可说。谓离言法性不可思议。如来法身不可思议。诸佛境界。如来灭后若有若无等。不可宣说。三能引无义故不可说。谓若诸法非能引发法义梵行。诸佛世尊虽证不说。四法相法尔之所安立故不可说。所谓真如于诸行等不可宣说异不异性。



何等名为五种无性。一胜义相无性。二自依相无性。三毕竟自相无性。四无差别相无性。五可说相无性



云何思择诸法。此复二种应知。一思择素呾缆义。二思择伽他义。



思择素呾缆义。如摄事分及菩萨藏教授中当广说。



思择伽他义。复有三种。一者建立胜义伽他。二者建立意趣义伽他。三者建立体义伽他。



建立胜义伽他者。如经言



 都无有宰主  及作者受者



 诸法亦无用  而用转非无



 唯十二有支  蕴处界流转



 审思此一切  众生不可得



 于内及于外  是一切皆空



 其能修空者  亦常无所有



 我我定非有  由颠倒妄计



 有情我皆无  唯有因法有



 诸行皆刹那  住尚无况用



 即说彼生起  为用为作者



 眼不能见色  耳不能闻声



 鼻不能嗅香  舌不能尝味



 身不能觉触  意不能知法



 于此亦无能  任持驱役者



 法不能生他  亦不能自生



 众缘有故生  非故新新有



 法不能灭他  亦不能自灭



 众缘有故生  生已自然灭



 由二品为依  是生便可得



 恒于境放逸  又复邪升进



 愚痴之所漂  彼遂邪升进



 诸贪爱所引  于境常放逸



 由有因诸法  众苦亦复然



 根本二惑故  十二支分二



 自无能作用  亦不由他作



 非余能有作  而作用非无



 非内亦非外  非二种中间



 由行未生故  有时而可得



 设诸行已生  由此故无得



 未来无有相  过去可分别



 分别曾所更  非曾亦分别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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