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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宋齐北魏的纷争史-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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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意算盘的确有其合理之处,然而北魏在出兵的时候就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充分赢得南方民众的支持。
  你推一个姓刘的做皇帝,大家未必就反对,问题是你硬要推翻姓萧的政权,大家也并没有觉得这会有什么好处。刘氏家族在二十年中相互征伐,生灵涂炭,失去民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老百姓对他们早就没什么感情了,也并不关心是谁在掌权。何况除了国号国姓改了以外,整个南方的改变并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北魏也没有挑唆边境上的叛乱,而是直接以大兵压境,渡过淮水,进入南齐境内。
  两相比较,萧道成的准备要充分许多,他在称帝前后,做了两件大事来对付北魏:一件是将兖州刺史垣崇祖调任豫州刺史,镇守寿阳(今安徽寿县)。垣崇祖在刘宋末年就战功卓著,后来在淮南一带担任太守,一度与萧道成共事,十分敬服萧道成。萧道成对他也十分器重,称帝时不仅把垣崇祖安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还叮嘱他说:“我现在刚刚得到天下,索虏肯定会以护送刘昶的名义兴师动众,进犯我国。寿阳首当其冲,能制服强寇的,只有将军一人而已。”垣崇祖深感重任在肩,积极备战,以待外敌。
  另一件事是派遣骁骑将军王洪范出使柔然,共同商议讨伐北魏。当时的柔然面对东南的北魏是弱势,在西南的西域各国则扩展了不小的势力。王洪范的使团从蜀地出发,经过吐谷浑和西域长途跋涉,见到了柔然可汗。当时柔然的可汗已经换成了吐贺真的儿子予成,汗号是受罗部真可汗,鲜卑语的意思是“惠”。这位可汗确实比较实惠,他与北魏之间没有发生多少正面的冲突,只在北魏的统治薄弱环节西域与北魏展开势力圈的争夺,维持住了柔然的基本生存空间。予成受了南朝使臣的鼓舞,于建元元年冬天出兵,骚扰北魏的
长城。 

  不过这次骚扰并不成功,大约还是出于对北魏的畏惧,予成的十几万骑兵在长城北面跑了一趟就宣布撤军了,没有起到任何夹攻甚至牵制的作用。
  北魏进攻南齐的军队名义上以刘昶为统帅,实际上兵分三路,梁郡王拓跋嘉进攻淮阴,陇西公拓跋琛进攻广陵,河东公薛虎子进攻寿阳。
  太和四年(南齐建元二年、公元480年),拓跋琛的一路魏军首先发难,攻下了南齐的马头戍(今安徽寿县西北),继而进攻钟离(今安徽凤阳东北),被徐州刺史崔文仲击败,退到寿阳北面。
  北魏军队重新集结,由拓跋嘉与刘昶共同率领,号称步骑二十万,直取寿阳。一百年前苻坚八十万大军在这里栽了跟头,现在魏军并不信邪,还要再试一回。刘昶临战动员,场面十分隆重,他面向四方将士各拜一遍,声泪俱下地号召道:“大家一同努力啊,为我报仇雪耻!”
  魏军还没杀到,寿阳城中的齐军已为魏军的气势所深深震撼,文武官员虽多却缺少对策。垣崇祖见众人一筹莫展,开口道:“敌众我寡,需得以奇制胜。当年苻坚大败于淝水北岸,我看咱们也可以做做淝水的文章。将士们现在就开始整修外城,并在淝水上修筑堰堤,加强防御,你们意下如何?”
  众人都不理解,说:“拓跋焘攻打寿阳的时候,南平王刘铄兵多将广,士气高涨,兵力超过我们十倍,尚且认为外城太大,难以防守,而退入内城自保。自从有淝水以来,从未听说有人在上面修筑过堰堤,就是因为地形并不利于修堰,这能有用吗,怕是浪费时间吧。”
  垣崇祖摇头道:“你们这些人啊,光知道拿以前的那些旧例来说事。假若我军放弃外城,毫无疑问索虏就会占领,并且在外面修建楼台,在里头筑起长墙,我们的军队可不就坐以待毙了嘛!说定了,守卫外城,修筑堰堤,你们都不用再劝我了!”
  垣崇祖下令,乘魏军还在进军途中,派人在寿阳城西北火速修筑起堰堤,拦截上游的淝水,并在堤北修筑小城,四面挖好沟堑,在城中布置了数千守兵。工事完毕,垣崇祖对众人说:“索虏贪得无厌,见此城狭小,以为可以一举攻克,必然会全力攻打。到时候我们决堰放水,不费一兵一卒,定教他们有来无回,全都变成浮尸。这难道不是事半功倍么!”
  北魏大军来到小城之下,果然如垣崇祖所说,集中兵力来攻城。垣崇祖在城头看得真切,指挥若定,命城中守兵吸引住围城的魏兵。与此同时,一支特工队已经悄悄跑到堰堤之上,准备就绪。
  黄昏时分,魏兵的攻城没有多少进展,只好先休战吃饭。还未开饭,上游的齐兵就决开了堰堤,大水奔泻而下,魏兵全部被冲进了沟堑,小城之外顿成汪洋一片。对于垣崇祖的这支“奇兵”,魏军完全没有防备,淹死的人马数以千计,侥幸逃生的,也是仓皇北窜。信誓旦旦的刘昶也傻了眼,只得以时值春夏之交、雨水量增多为理由退兵。齐魏之间的第一场攻防大战——寿阳之战,以垣崇祖的大胜告终。 

  北魏的军事行动在寿阳挫败之后,并没有善罢甘休。太和四年和五年(公元480年至481年),他们又改换进攻路线,连续发动了两次攻城战。在朐山(今江苏连云港锦屏山)攻防战中,拓跋嘉试图通过攻下这一海上的据点,从东面包抄建康。然而朐山的守军十分顽强,大破魏军。南齐水军又经由淮水从海路增援,魏军无奈,只得退兵。
  在淮阳争夺战中,魏军同样没能在淮水流域的战场上捞到任何便宜,伤亡士兵有上万之多。垣崇祖率军渡过淮水,突击魏军,又杀了几千士兵。魏军在退兵途中攻灭了徐州一带拥兵起义的桓标之等人,掳掠了淮北的三万多百姓回到平城,才算勉强交差。(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其实也可以看出作为南北朝之间的缓冲区,淮北几乎成了三不管地带。北魏在行政上对淮北四州进行管辖,但由于这一地区传统上与南方更加密切的联系与纽带,以及多年战乱使这一地区基本成为荒芜之地,北魏的统治是十分松散、缺乏实际效果的。掳掠百姓以补充统治中心人口的不足,是北魏前期取得新的土地后所常用的一种手段,现在却用来对付淮北四州的军民,如此“打一枪就跑”的心态,正好印证了在他们心目中还没有实实在在把这些地区当做自己的国土;而淮北地区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多次叛乱与起义,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淮北人民对于北魏这个新主人毫无认同可言。这样一种严重的隔阂,才是导致南北朝继续分裂对抗的根本原因,需要克服这个问题,也就要求北魏在某些方面做出根本性的变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迁都,我们放到后面再说。)
  客观现实使北魏统治者不得不做出改变自我的决策。对于北魏政权而言,他们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有一位汉人太后来指引他们改变的步伐;对于鲜卑人而言,他们又是不幸的,改变自我,同时也意味着丧失自我。
  太和八年(公元484年),第一道摆上台面的改革令就是“俸禄制”。从前的小恩小惠,小赏小罚,都只是短期性的,没能革除北魏官员
贪污受贿的风气。冯太后出面主持,颁布诏令,将班俸禄彻底制度化。具体举措是:“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增调外帛二匹。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
  新制度说到底,就是增加百姓的赋税,用这部分收入来作为官员的俸禄。有了俸禄保底,你官员要是再被发现用各种名目收受赃款,就要严惩不贷。换句话说,以往官员利用职权对百姓三番两次征收的钱财,由政府一次性征收的赋税所取代。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至少可以避免被各级官员无端盘剥搜刮,他们自然是以接受为主。然而对于官员情况就不同了,俸禄制一颁布,一个月中,赃款受到查处的一下就倒了一大片,包括孝文帝的舅舅,担任秦、益两州刺史的李洪之在内的四十多名官员,由于贪污数目超过了限额,被下令自裁或处死。
  这下子那些贪婪成性的鲜卑官员可就坐不住了,皇上简直是用“白色恐怖”政策断了大伙的财路啊,怎么受得了?宗室之一的淮南王拓跋佗代表大家上奏,说还是恢复旧体制为好。冯太后明白拓跋佗背后的这股力量来势汹汹,专门召集群臣讨论。
  中书监高闾上表驳道:“发放俸禄对于官员是最佳的保护措施,廉洁的官员会更加清白,而贪污的官员也有机会改过为善。如此措施要是被废止,那么贪官污吏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贪,清官廉吏却连自身维持生计都做不到。请太后想一下,淮南王这样的建议,岂不荒谬?”
  高闾是一名政治上很有见地的汉族官员,北魏军队讨伐南齐时,他就提出了不同意见,预言战争必然徒劳无功,冯太后没有接受他的意见,事后也很后悔。关于俸禄制的这番言论又是颇具远见,冯太后对之表示赞许,下诏新制不变,继续大力推行。
  随着俸禄制步入正轨,冯太后的下一项改革措施也很快跟进。第二年,即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在给事中李安世的建议下,冯太后又颁布了“均田制”。
  均田制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简单地说,就是北魏政府将境内的无主荒田重新分配,授予农民的措施。北魏初年由于战乱的影响,众多流民纷纷依附豪强大族,成为佃户。这些佃户虽然不用交纳赋税,但豪强对他们的强征暴敛丝毫都不比国家的赋税要少。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很多地无人去种,同时又有很多人失去土地的不合理局面。
  均田制大致分为五条。第一条是关于土地分配的数量:十五岁以上的成年男子每人可以得到四十亩农田,女子则可获得二十亩,奴婢与普通人待遇相同;每拥有一头耕牛,可以另外得到三十亩农田,但是有上限,超过四头后就不再补给。各地配给的田地会有差别,有的土地肥沃,有的则贫瘠,怎么办呢?诏令规定,如果是两年才能耕种一次的田地,那么要多给一倍;如果是三年才能耕种一次的,则要多给两倍。以保证理论上的公平性。
  第二条是关于土地分配的方式:只要达到纳税的年龄,就可以配给田地;年老或去世后,田地则自动归还国家;并且根据奴婢和耕牛的数量发生变化,政府相应地配给或收回田地。
  第三条是鼓励种植桑田:对于初次受田的男子,另外分配二十亩田,要求必须种植五十棵桑树。这类田地可以被后代继承,死后不用上交国家。 

  第四条是对于现有土地者的管理办法:根据户口标准,土地盈余的农民,既不配给新田,也不令他交还旧田;土地不足的农民,依照规定补齐;有盈余的农民,可以自由出售田地。
  第五条针对地方官员的田地分配:地方官可以就近根据级别配给一份公田,卸任时要把该田转交给接任的官员;严禁买卖公田。
  均田制在中央政府派遣到各地的使臣的督促下,得到了比较有效的实施,从而使大量佃户重新获得土地,国家控制了充足的税收资源,社会也趋向于稳定。还有一点尤其值得注意,均田制的对象不仅仅针对汉人,胡人只要符合条件,也同样可以获得土地,客观上进一步促进了整个北魏社会的农耕化。这一制度在北朝的齐、周、隋等朝被沿袭采用,并不断改进,直到唐代中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才被废除。单单这一点,就足以让决策者冯太后名垂史册。
  一年后的太和十年,第三项制度也出台了。这一次是由冯太后的宠臣、内秘书令李冲发起的改革地方组织的“三长制”。
  所谓“三长”,就是指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五里为一党,分别选择能力强、德行高的乡人担任长官,称为邻长、里长、党长。各长负责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检查户口、征收赋役。这实际上是脱胎于汉人政权的乡党制度。我们在《纵横十六国》里也提过,十六国时期的北方豪强聚众自守,设立“坞壁”这类独特的社会单位(陈寅恪先生曾作考证,认为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桃花源”影射的就是“坞壁”)。北魏的行政管理简单化,直接任命坞主为宗主,建立“宗主都护制”。结果呢,人们都在宗主的庇护下隐匿户口,以逃避赋役,严重的地方,居然出现了一户里头有三五十家的情况,这个户口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了。
  有了三长制,北魏的基层组织就有了制度性的保障。与俸禄制一样,三长制的颁布也遇到了莫大的阻力,李冲上奏后,冯太后向百官一公布,满朝文武可就炸开锅了。
  秘书令高祐、中书令郑羲的观点是三长制看起来很有用,其实难以推行。郑羲补充说:“如若不信,不妨试行;失败之后,就知道臣等所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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