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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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史的一大贡献》。亦见'204'A。忽瑟维对这一著作的长篇评论,该文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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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防守的永久性浮桥。从1015年起到1019年战争不断,1015年、1016年和
1017年辽对高丽的进攻,有时高丽获胜,有时契丹获胜,但简而言之都不是
决定性的。1018年契丹组织了一支新的庞大远征军,任命萧排押为统帅。军
队在1018年末越过鸭绿江,但遭到一支人数众多的高丽军队伏击,损失惨
重。高丽军队还切断了他们的归路,所以萧排押向南进军,计划像1011年那
样占领都城开京。但这次高丽军队沿都城作好防御准备,契丹人则常常被高
丽人的袭击所困扰,被迫向鸭绿江地区撤退。在茶、陀二河之间的龟州,他
们遭到高丽主力部队的包围与攻击,契丹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只有几千人逃
回辽朝边界。这是圣宗时代契丹人所遭受的最惨重的失败。结果,萧排押被
剥夺了他的所有头衔与官职,并且失宠。
在1019年夏末,包括许多部落军队在内的另一支大军被征集起来去进攻
高丽。但现在显然双方的任何一国都不能取得绝对胜利。1020年,国王显宗
派出使者向辽称臣,辽圣宗宽容地赦免了他,1022年派出一名使节正式册封
他为王。朝贡关系得以恢复,使节定期交换。当1031年显宗去世时,他的儿
子与继承人王钦(德宗,1031—1034年在位)被辽廷册封为王。从这一时间
几乎到辽朝结束,高丽始终保持着忠实的属国地位,两国间基本保持着和平。
然而,高丽宫廷没有忘记他们1010年所遭受的灾难。当重整十年战争期
间所造成的破坏时,他们就此在新的基础上建立起他们的防御体系。1029年
在重建的都城开京建起了更坚固的外墙;1033年到1044年间,沿从鸭绿江
口到通海(日本海)的整个边界构建了防御城墙。高丽不再给它的好战邻居
以冒险的机会。
渤海叛乱,1029年
标志着圣宗漫长的时代结束的是臣民反抗契丹人的首次真正严重的叛
乱,即渤海人的大规模叛乱。
在其首任国王倍于930年逃走后,渤海国的旧有领土部分被并入契丹
国,东丹王国已逐渐并入了辽朝东京道的行政体系。许多渤海旧有的行政组
织被废除,而且在前渤海领土植入了一些汉人和契丹人的定居点,他们中的
许多人是来自皇室各个成员的诸斡鲁朵的士兵。但是,从另一个重要的方面
来说,渤海保留了一个有利的位置:为了征税的目的,旧有的渤海领土被当
作一个承担纳贡的边界国家来看待,每年交纳1000匹马和15万端布的贡物。
①在这一地区没有盐和茶的专卖税,只有极低限度的商业税。
几乎没有疑问,对高丽的战争,由于谷物和人力的大量征集已使东京地
区穷困不堪。而后在11世纪20年代,东京连续两个汉人税收长官试图把实
施于南京道的税收体制扩展到这一地区,并强征更加严厉的税收和劳役。这
似乎是由南京的情况所引起的,那儿已经历了数年的饥荒,正遭受着食品短
缺和巨大的税收拖欠。渤海人受命建造船只以运送谷物到现在的北京周围地
区。但这一路途很危险,许多船只和水手覆没。这些变化引起了广泛的不满。
叛乱由古老的渤海王室后裔大延琳领导,他是东京的一名军队指挥官。
1029年八月,他囚禁了总督萧孝先和他的妻子,杀死了令人厌恶的税收长官
和都指挥使,自立为帝,宣布建立新王朝兴辽。他将自己的行动通知了高丽
① '645' 《辽史》,卷72,第12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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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并请求他们的援助。然而,高丽拒绝给他帮助,所以他很孤立。再者,
鸭绿江畔的要塞保州的渤海指挥官也拒绝参加叛乱并把消息通报给契丹地区
长官,后者杀死了大延琳指挥下的可能反叛的所有渤海士兵。只有少数被同
化了的女真部落加入反叛政权。
被击败后,大延琳意识到他的军队敌不过辽军,就撤军以保卫他的都城。
在叛乱后刚好一年的时间,他的一名部将背叛了他,向辽军打开了东京的城
门。大延琳被俘,他的残余军队被迅速消灭,他的短命王朝也随之结束。
为了避免任何更大的麻烦,东京的新长官萧孝穆迅速对汉人税收长官所
造成的不合理状况进行了调整,并用巧妙手段恢复了秩序。但原有的渤海贵
族,除了那些保持忠诚者外,都被从东京流放,重新安置于中京统治下的渤
海湾沿岸某一地区。许多难民渡过鸭绿江逃进高丽领土,他们当中不仅有渤
海人,还有不少契丹人和奚人,他们最终都在高丽定居下来。①
① 关于渤海人的叛乱,见'645' 《辽史》,卷17,第203—206 页;郑麟趾等编:《高丽史》(东京,1908—1909
年),卷5,第71—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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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宗朝
圣宗死于1031年六月。他几乎在位半个世纪,因此已60岁。在病榻上,
他唤来他的亲信大臣萧孝穆和萧孝先以监督其继承人的即位。他的指定继承
人是他活下来的最年长的儿子宗真(1016—1055年,契丹名字为夷不堇,庙
号兴宗),随即继承了皇位。
兴宗还是一个15岁的孩子,很明显摄政是必需的,但这产生了一个复杂
的问题。兴宗不是由圣宗的合法皇后齐天后所生。虽然齐天后为圣宗生了两
个儿子,但都夭折了。然而,在1016年,韩德让的侄女萧孝穆的姐姐耨斤,
作为圣宗的妃子 (封为元妃,死后谥为钦哀后),为其生了一个儿子,这就
是后来的兴宗,齐天皇后收养并抚育了他。①
虽然圣宗临死前的遗嘱曾命令新皇帝保全齐天后的生命,但新皇帝一即
位,耨斤就开始密谋除掉她,这样,她本人就能成为摄政者。因此,她使齐
②
天后和她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支持者,皇国舅萧匹敌和她自己的女婿北府宰相
③
萧浞卜 错误地被牵连于图谋的叛乱中。萧匹敌和萧浞卜被逮捕,送到了上
京,和他们的许多亲戚与追随者被处死。对他们的支持者的清洗持续了好几
个月。齐天后被流放,之后不久,耨斤派人去谋杀她,而她则自杀了。④
这样,耨斤就自封为皇太后而且正式担任摄政。她的生日被宣布为应圣
⑤
节,显然,她决心成为辽的真正统治者。在1032年的元旦,她上朝,受到
了皇帝和宫廷官员们的朝拜,并接见了宋朝使节。⑥
她还对她自己家族的成员们滥赐爵位和官职,尤其是对她的弟弟及其支
持者们。然而,为了达到她的支配目的,耨斤需要更换年轻的皇帝,后者已
⑦
被她的行为所激怒。虽然皇帝是她的亲生儿子,但他是在齐天后的家里长大
的,自然深爱着他的养母。1034年,皇太后与她的弟弟们计划废黜兴宗,而
①
以他的弟弟重元代替他,后者是她亲自养育的,所以她认为重元会更屈从于
她的命令。但是,重元不想成为这样的人,并且把正在预谋的事情报告了他
的哥哥。皇帝立刻采取了行动,剥夺了皇太后的印绶,把她流放到了在庆州
的圣宗陵墓,并且亲自控制了政府。
然而,兴宗并不能完全消除耨斤的势力。她的亲族仍然盘踞着许多权力
部门。1037年,皇帝试图和解,因此开始用盛大的仪式来对待她,定期去拜
见她以表达他的敬意。虽然她从未原谅他,但兴宗还是恢复了她在复杂的分
②
权模式中的部分权力。1037年,皇帝任命耨斤的弟弟萧孝穆为北院枢密使。
① 钦哀后还生了第二个儿子重元和两个女儿。
② 萧匹敌是前大臣萧排押的父母双亡的侄子,他在宫廷中长大,并娶了圣宗的姐姐。
③ 萧浞卜还以萧啜不和萧鉏不里的名字出现,他是曾多次嫁人的公主严母堇的第一位丈夫。
④ '645' 《辽史》,卷18,第211—213 页;卷71,第1202—1204 页;卷88,第1343 页。'595' 《契丹国志》,
卷8,第68—69 页,记载稍有不同。
⑤ '645' 《辽史》,卷71,第1203 页。
⑥ '645' 《辽史》,卷18,第313 页。
⑦ '595' 《契丹国志》,卷8,第69 页。
① 他的传记,见'645' 《辽史》,卷112,第1501—1503 页。在宋人史料中,他的名字写作宗元。
② 至迟在1054 年她向宋朝使者王拱臣提倡契丹方式的兄弟间继承,反之,兴宗则重申中国方式的世袭继
承。看起来,她似乎仍然支持重元作为皇位的候选人。见'58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7,第4281—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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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以后她有多至五个弟弟都占据着这一职位,而且到11世纪70年代
为止,大部分北府宰相由她家族的成员担任。1039年,皇太后被允许回到都
城,在那里,她像10世纪80年代圣宗的母亲所做的那样行了再生礼,当着
③
契丹贵族的面重建了她的地位。宋朝宫廷又开始派出几个使节向她表达像皇
帝一样的敬意,这一仪式当她被流放时曾被中断。④
与此同时,兴宗与皇太后家族的几个成员仍保持着密切的个人关系。他
还对他的弟弟重元参与平定政变给予了报答,授予他以特别高贵的“皇太弟”
地位。此后,重元于1038年继承了最高职位——“判北南院枢密使事”,从
1045年一直到兴宗统治时期结束又担任了北院枢密使和南京留守。最后一项
职务似乎是额外的任命,因为这一职位给予了重元控制庞大的汉族人口的权
力,尽管他在宫廷中似乎更专注于“本土主义的”契丹人的利益,正如我们
以后所要看到的。
这样,兴宗宫廷的政治非常复杂,皇太后和地位更低的重元分别由亲族
和伙伴所组成的竞争集团所支持。他统治时期的头十年以及更长的时间,是
在建立皇帝与这些包括皇族和后族萧氏在内的各种集团的权力平衡的错综复
杂的政治谋划中度过的。
通常,倾向于赞成汉人统治方式的圣宗所制定的那些政策并没有被明显
地违反。随着辽朝所颁布法律的第一次正式编纂,即《新订条制》的颁布,
①
法律的法典化进入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阶段。这受到了汉人模式的深深影响。
这一法典包括547项条款,把自阿保机统治时期起所施行的所有法律编在了
一起,于1036年颁布,并被普遍使用。1046年,立法的集权控制进一步加
②
强,地方行政机关受命每年向首都汇报所有的司法案件。 1051年,法典被
进一步修改。③
然而,新法典留下了许多汉式成文法与部落习惯法之间没有被解决的反
常现象。反对增强法典的汉化和反对给予汉人臣民良好待遇的征兆在圣宗和
新皇帝统治时开始出现。1044年,在赞成契丹化的重元的建议下,于五京的
④
各处设立契丹警巡使用以在新的法律制度下保护契丹人的利益。 1046年,
⑤
禁止契丹人将奴婢卖给汉人臣民; 而在1043年,所有居住在帝国南半部的
汉人被禁止持有弓箭。⑥
相反,新叛乱的渤海人的待遇则被放宽。在萧孝穆的影响下,1041年在
①
东京道打马球的禁令被解除。马球被认为是军事训练的一种形式。东京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