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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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政治原因,尽管财政拮据,元朝统治集团从未能裁减过多的职位。
在元朝晚期有几个渠道可以进入官僚机构。大多数低级官吏以衙门见习
① '819'侯仁之、金涛: 《北京史话》,第61—95 页。
② '759'李干:《元代经济史稿》,第229—243 页;'364'大岛立子:《元代匠户》。
③ '103'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在 《元代的中央机构》一文中论述了这一问题。
① '199'黄时鉴: 《元代中国的波斯语》。
② '643'王士点编:《秘书监志》。
③ '653' 《元史》,卷87,第2187—218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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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或儒学教官的身份任职。征服集团中的年轻人(也有一些汉人)首先做
怯薛 (宿卫)或皇室的家臣。成吉思汗最亲信的三名功臣的后代掌管怯薛,
后来怯薛拥有1。3万名年轻人,被称为“官僚的摇篮”和“元统治阶级的大
①
本营”。怯薛成员享有“根脚”的称呼,暗示着他们有在其他人之上的贵族
出身。
1315年开始实行的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从统计学的意义上说只是进入
低级官僚阶层的一个小小入口(到1333年,总共只有550多名进士,最多只
占官员人数的2%),但从政治上来讲这却是十分重要的。这一制度十分优
待蒙古人(考生不多,供过于求),对南人则不利(极多人应考,求大于供),
然而尽管有这些规章上的不公平,这个制度还是在那些考中的人士中创造出
了共同的前景并形成了不同民族间的凝聚力。
1333年的科举,始于春季,最终的殿试结束于当年的阴历九月,年轻的
②
皇帝刚从上都返回大都不久。这是在元朝统治下第一次举行的允许各民族人
士参加的科举考试,显然体现了对科举兴趣的增加以及高等教育的推广。那
③
年考中进士的人名单保存至今。从名单中可以看出,50名汉人的平均年龄
比50名非汉人的年龄要大一些,平均岁数分别为31岁与28岁。此外,92
%的汉人已婚,而非汉人已婚的则是74%。有趣的是蒙古和其他少数民族的
人士跟汉人结婚的比率很高:其中,母亲为汉人的占58%,而已婚的那些人
中近70%是娶汉人为妻。不论民族成分如何,每个中式者授予的第一个官职
均是职位差不多的地方官。在非汉人名单上名列榜眼的叫余阙,河南人 (译
者注:元庐州人,今安徽合肥),其祖先是不出名的唐兀人。这是一个典型
的例子,对这类出身不显赫的非汉人青年来说,科举最可能成为通向名誉和
富裕的途径。后来余阙成为一位出色的地方官与改革者。同时他又是一个很
有才气的诗人,精通汉族文学,他的著述保存至今。①
因此,1333年进士题名录恰逢其时地表现了一定时间内反映元朝官僚机
构特征的一些缠结在一起的分裂与融合情况:制度化的民族不平等以及与此
并存的普遍通婚现象;征服民族在吸收它所占领的土地上被统治人民的道德
观念、文学传统以及行政管理传统;汉族上层则主动、积极地介入了统治他
们的外族王朝。
1333年元朝政府的控制,在中国南北两大区域仍旧很不平衡。最引人注
目的是在华北一带维持了如此密集的地方行政组织,而这一地区在蒙古人的
征服中备受创伤,人口由于不断南徙或者迁入城市而进一步下降,并屡遭洪
②
水、地震、干旱、蝗灾、疫病与饥荒。杨维桢1348年所讲的北方“一邑生
③
灵有弗敌江以南一族之聚”,一点儿也没有夸张。对于人口众多、更加富庶
的南方,政府有意在政策上实行宽松的管理。依人口比例,南方地方官仅是
北方的 1/5,而南方人所交税也比北方少很多。对于这种差别而给予的心照
不宣的补偿,就是北方汉人比南方汉人在官场上更受优待,特别是在官职的
① '195'萧启庆: 《元代的军事制度》,第39—44 页;亦见'856' 《元代史新探》,第141—230 页。
② '620'宋褧 (1294—1346 年):《燕石集》,卷15,13a。
③ '855'萧启庆在 《元统元年进士录校注》中有全面的考证。
① '624'余阙 (1303—1358 年):《青阳先生文集》。
② 有高岩在'17' 《元代农民的生活》一文中列举了有关资料;亦见'773'吴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立》。
③ '625'杨维桢 (1296—1370 年):《东维子文集》,卷4,9b—10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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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方面。
最后一点,1333年,元王朝有了广泛的财源。除了地租、商业税以外,
政府还在许多商业部门中投入了资金,并对屯田,特别是盐业进行国家控制。
到1333年时,由国家盐业垄断所得的收入已经稳定上升,每年最多能收入约
合760万锭的纸钞,足够满足中央政府所需的80%。海运系统则将大批粮食
从长江三角洲运到大都,供养整个定居的征服者,以及在大都居住的各种人
户,包括大量穷人,还为住在北方草原上的蒙古人提供食粮。1329年这些至
关紧要的漕运活动达到高峰。之后不久,数量开始下滑,起初缓慢些(到1341
年下降了25%),然后是灾难性的下跌。元王朝在提高收入方面已再无多少
可能,事实上它很快将陷入岁入递减与消费增加的夹击之中。①
以上是妥欢贴睦尔即位时元朝晚期的概况,20年之后元朝开始走向崩
溃。尤其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些事件距离忽必烈时期(1260—1294年)并不远,
虽然中间经历了八个皇帝的更替。几个在1333年时也就六十多岁的高官显
贵,是在王朝创建者的时代成人并开始发迹的。忽必烈在他们的记忆中还很
清晰,出任丞相的伯颜便是如此。
① 有关元代财政的最主要论著还是'127'傅海波的《蒙古统治下中国的货币和经济》,亦见'441'舒尔曼:《元
代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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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欢贴睦尔即位与伯颜专权,1333—1340年
关于妥欢贴睦尔的出身,还不能够完全肯定。1340年他正式宣布他是忽
必烈的合法后代,是忽必烈的第六世孙,是被刺杀的明宗和世■(1329年在
位)与哈剌鲁妃的长子。而早先文宗图帖睦尔 (1328,1329—1332年在位)
发出的上谕 (由当时最受尊敬、颇有影响的汉人儒生虞集起草),称妥欢贴
睦尔并不真是和世■的儿子,这显然是根据妥欢贴睦尔的乳母的丈夫的说
②
法。此外还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故事,说他的父亲是宋朝皇帝的后裔,母亲
③
是一位穆斯林,和世■收养了他。 因此,妥欢贴睦尔10岁时被流放到高丽
海岸附近的一个岛上,12岁时迁到今广西桂林,跟一个和尚学习《论语》与
《孝经》,交了一大群猴子朋友,猴为他的生肖(他生于1320年)。他在此
过了一年,直到被召回继承皇位。
文宗图帖睦尔1332年9月去世,妥欢贴睦尔年仅6岁的异母弟懿璘质班
继位,但只统治了两个月,12月就去世了。以后的七个月里皇位空缺,在此
期间大都的那些能左右拥立的要人们都在为各自所中意的候选人而明争暗
斗。燕铁木儿及其家族是最强的政治集团,他们支持图帖睦尔的小儿子燕帖
古思。其母卜答失里认为燕帖古思太小,建议他做妥欢贴睦尔的继承人。她
的目的终于达到了,部分原因是燕铁木儿得到允许将其女儿嫁给妥欢贴睦
尔,而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她赢得了篾儿乞部人伯颜的支持。伯颜在当时几乎
是政治上最有势力的人,他已得到很高的职位(中书左丞相),兼任知枢密
院事,并在各宿卫及内廷机关中主事。由于帮助妥欢贴睦尔登基成功,他于
1333年终于获得了最高的文官职位——右丞相。1335年他成为大丞相,直到
1340年被赶下台。
很明显,妥欢贴睦尔扮演的是临时傀儡的角色。他是一个13岁的孩子,
又没受过训练,从法定意义上讲还是非正统的,自然容易被取代;实际上他
被规劝呆在暗处,不直接参与对帝国的统治。后来他曾说当皇帝的最初几年
总是处于畏惧状态,这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真实的。他的统治在不稳固的基础
上开始,却维持了一个长时期的统治,即使这一统治或多或少是被动的。
丞相伯颜搞了一次血腥的袭击,1335年夏季他杀掉了他以前的同党燕铁
木儿所有的家属,把他们都说成有叛逆罪。然后他采取了一个特别的行动,
①
用《元史》上的话说,就是打算“用国初故事”。妥欢贴睦尔的年号改为“至
元”,与忽必烈1264年至1294年间的年号一模一样。伯颜的用意显然是通
过改年号重现元朝初年的盛世。这意味着什么呢?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伯颜的个人经历可以提供一些线索。他和他的祖先都曾担任怯薛歹,世
代充当大汗一家的家仆。伯颜年轻时是皇子海山的卫士。他在草原战争的最
后阶段(1300—1306年)表现英勇,传统的诸王大会忽邻勒台授予他拔都(勇
士)称号。后来海山当了皇帝(庙号武宗,1307—1311年在位),伯颜历任
朝中的高官和汉地军队中的指挥官。1311年以后,他在行省任职并卓有成
效,这期间他将皇帝赏赐给他的大片农田捐献给怯薛以及元朝宫廷喇嘛。1328
年他成为海山之子图帖睦尔 (文宗)即位的一个主要支持者。至少在初年,
② '277'兰德彰:《虞集和他的蒙古君主》,第111 页。'653' 《元史》,卷181,第4180 页。
③ '666'万斯同 (1638—1702 年)在《庚申君遗事》中引用了这一说法。
① '653' 《元史》,卷138,第33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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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伯颜像《元史》本传所描写的那样:“弘毅深沉、明达果断”。所有这些似
乎都描绘了一个有长期广泛经历的贵族的肖像,他对元朝这一蒙汉混合政权
中的蒙古一方有着深深的忠心,从个人、民族以及制度角度看都是如此。
显然,伯颜相信自忽必烈去世后40年来朝政一直在向并不理想的方向发
展,他要重新恢复以往的局面。但是下诏改元,重新采用“至元”年号意味
着什么,解释并不明确。有关上谕模糊地提到上天警告的预兆,说尽管国家
仍享受着繁荣与和平,天象观测者们已注意到异象,这些异象要求政府要重
③
新恢复忽必烈统治下“天人协和、诸福咸至”的旧典,以改进政府管理。
换句话说,当官方宣布“海宇清谧”的时候,最重要、或许是令人痛苦的变
化就要发生了。由于普遍缺乏危机感,由于伯颜要做的事没有得到广泛的道
义和政治上的支持,也由于他的计划缺乏清晰的定义,伯颜很快就不得不用
强迫手段达到其目的了。
下面要弄清伯颜自己的想法,并把它与他的众多汉人和非汉人对手所认
定的他的想法区分开来,这是很重要的。
伯颜的改革有两个主要部分。其一,也是常常被忽略的,是他基于在中
国进行管理的相当多的知识与经验,为减轻贫困,从总体上改进生活状况为
目标的改革。宫廷支出被缩减(有时以忽必烈朝的开支水平为标准);盐的
专卖比例减少;同时有意识地、不断地对全国各灾区提供及时的、适当的赈
济。至此,一切都还不错。
伯颜所作努力的第二部分,是试图重建他认为是忽必烈最初规划的统治
制度,但这最终证明是不可行的。这主要要求在政治、军事两方面都严格实
行民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