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阉宦简史-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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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之术同样发达。
事实上,即使仅仅作为一种压抑性力量,权力蒙受的恶名也不完全来自于权力本身: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弄权者在追逐它的过程中,往往绞尽脑汁,并最终采用种种卑劣、为人不齿的手段以达成目的……这个残酷的过程彰现了“人性的漏洞”,因而,权力被描述为“对人性的异化”。
表现在阉人身上,权力斗争显得更为惨烈。尽管在很早以前,阉人就粉墨登场,但作为一个群体受到史学家注视,则是东汉以来的事情,所谓“中官用权,自众始焉。”
史学家常常将东汉的阉党之祸归咎为“子少母壮”——皇帝幼年继位,外戚仰仗太后而专权跋扈;皇帝成年后,要夺回大权,只能依赖朝夕相伴的阉宦。这样的说辞符合基本事实并深具人心,但因此也将历史推向了一种偶然,人们不惮揣测:假使东汉后期的那些皇帝们不是那么早死,那阉党之祸兴许能够避免。
下面的图表能够显示皇帝联合阉宦诛杀外戚的惨烈斗争:皇帝阉宦外戚结局汉和帝郑众窦宪外戚被诛汉安帝李闰、江京邓骘外戚被逐汉顺帝孙程阎显外戚被杀汉桓帝单超梁冀外戚被诛汉灵帝曹节、王甫窦武外戚被诛汉少帝张让、段珪何进外戚被除在绵延东汉后期的党乱中,阉人自觉充当了王权维护者的角色。而外戚——作为皇帝的母系,他们对王权的觊觎完全可以看做母权复辟的一次徒劳。但这种复辟企图直接瓦解了封建制的基础:皇帝不再信任自己的亲族和外戚,“家天下”的局面被最终打破了。从夏以来就实行的“封而建之”彻底终结了。晋爵、封国制度趋于式微,贵族政治处于崩溃的前夜。在这种利益博弈的格局中,阉人乘机攫取了以下权力:中枢机要之权察举用人之权监议朝会之权典领军务之权司法治狱之权内廷财务之权封建制的崩溃最终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帝政的加强,二是地主阶层的兴起。这容易理解,分封制度让皇权部分地服从于族权,并进而服从于家庭伦理,这显然不利于威权政治的形成;而诸侯各领其国,领地内的百姓都可以看做是领主的奴隶——地主阶层在这样的所有制关系中是不可能形成的。
与此相伴的,是人才选拔制度上的革命。跟封建制呼应的察举制衰亡了,取而代之的是科举制——九品中正制可以看做是贵族政体在人才选拔上的负隅顽抗。新兴的科举制代表了地主阶层的利益诉求,他们在经济上处于上升时期,在政治上也同样谋求本阶层的代言人。而刚从族权中解放出来的皇权,也势必要求新兴知识阶层的支援,一种结盟关系于是形成:地主以及代表地主利益的知识分子和摆脱家族牢笼的皇帝开始了他们的蜜月期,他们共同服从于一种官僚政治。
但这一切并非一帆风顺,从汉末到隋初的漫长年间,中国社会诸多纷扰,这让知识分子逐渐丧失了对政治的信心,他们不断地归隐,并最终形成一种隐逸之风。归隐的知识阶层来到乡野,他们直接启蒙了事实上已处于自治状态的农业生产者,并让后者在主体意识上获得最终觉醒。觉醒了的农业生产者孕育了地主阶层。这个过程如此漫长,以至于我们认可的官僚政体在隋初才缓慢成型。而武则天的当政,尽管没有触及新兴官僚政体的根本,但从象征意义上,我们仍然可以这样理解:它是贵族政治的一次回光返照。
在官僚政治春风得意之时,宫禁中的阉人显然寂寞无比——在政治上,他们的确没有发挥的余地。但地主阶层的上升势头很快令皇帝不安起来,他们的最高代表——宰相,俨然已处于官僚政体金字塔的最高端。我们可以做一个有趣的假设:如果任由这种官僚政体逻辑地发展下去,中国早在唐代中叶就可以实现君主立宪制。皇帝的亲族已然退出了权力场域,但皇帝本人,显然不愿意接着退出。反击开始了,势单力孤的皇帝既已不能寻求亲族的协助,就只有把注押在阉宦身上。中官重新被授权:官僚身份权、典领军务权。
又一次被培植起来的阉党并没有坚决地站在皇权那边,他们跟朝臣较量的同时,也让皇帝吃了足够的苦头。
宋代的文官制度化解了帝国内部的戾气,使得各方力量都能在一种温文的背景下展开对话。地主阶层依然强大,但他们贡献给帝国的,只能是赋税,以及文治所需要的操守和智力。但这直接导致了尚武精神的消弭,从而在根本上,将帝国置于一种非常险恶的国际环境中。
草根皇帝朱元璋汲取了唐王朝的教训,他一方面禁止宦官干政,另一方面废止宰相制度,这使得决策权和行政权集于皇帝一人之手。这种集权尝试不久便宣告失败,分身乏术的皇帝实在无法事事躬亲,处理如此繁杂的帝国政务。但宰相制并未恢复,取而代之的是内阁制。尽管内阁设有首辅,但相较其他内阁成员,首辅并不享有绝大的权势——内阁内部,实质上是一种分权态势。地主阶层以及由他们输送的官僚集团,被有效地瓦解了。
但作为帝国行政体系的上层,内阁并未彻底放弃参政的权利:各类奏章的批答,先由内阁草次小票,名曰“票拟”,再由皇帝“批朱”。明眼人能够看出,内阁的地位相当于智囊团或者顾问机构。在朝臣权力旁落的过程中,宦官权力却在滋长。皇帝即使仅仅朱批票拟,也是一项繁杂的任务,于是,司礼监太监开始“代劳”。
朱棣继位后,置父亲禁令于不顾,命人教习内廷阉人读书识字——知识型宦官的批量出现,使得朝臣的知识分子身份不再具有显见的优势,从而让宦官执掌批朱传旨权、参加阁议权、监国顾命权、立法改制权、进退大臣权、出使镇守权、刺探吏民隐事权变得富有托词:读书人掌得,我如何掌不得?
在庞大的宦官集团的攻势下,士人彻底放弃了对阉人的敌意,他们跟阉人联合起来,共同对付一个从未交过手的敌人:资本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地主阶层的恐慌不再来自于阉人以及威权政治,而是来自一种新兴的生产方式:城市手工业和工商业。更彻底一点说,相较这种新兴的生产方式,皇帝、宦官、朝臣立时变为一个阶级:保守阶级。而持续百年以上的特务统治,可以看做是保守阶级对人口频繁流动并逐步向城市富集这一商业现象的本能恐惧。
科层化
受到史学家注视的阉人们影响了我们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整体认知,在他们笔下,尽管还有那么几个阉人留下了美名,但更多的则表现出反人性的特质:阴险,狡诈,变态,残酷……在一种猎奇倾向的主宰下,只有在反人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的阉人,才会在历史上留下声名——我的意思是,常态下的阉人,则被遗忘了。所以,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作为一具具被彻底规训的身体,阉人是如何存在的?抛开“人性”“伦理”等宏大话语,我们把目光投向阉人最为我们熟知的存在方式:宫廷服务者。
作为第三产业从业者,他们受到的最大指责是“不劳而获”:在孟子为我们规定的分配图景里,并未给服务业留下余地。一个阉人,即使再忠诚勤勉,也洗不去“寄生虫”的污垢。主流话语框架让阉人活得如此谨小慎微,以至于连发点宫廷的小财都很惶恐。
早在周代,服务于宫廷的阉人已经有了比较明确而详尽的分工。历经汉唐,直到明,阉割的意义不断变化——由最初的对身体的惩戒和规训方式,变为一种就业需要。是的,这样的供需关系被实际遵从着:当宫廷大量需要阉人时,宫刑便被普遍使用,而出于自愿的阉割行为也被容忍甚至鼓励;反之,宫刑则处于事实上的废除状态,而民间的自阉行为也遭到禁止。从这个意义上讲,阉人是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出来的,他们具有商品的所有属性。
阉人是一种可以交换并使用的“物”。所以,历代对阉人的管理,跟对财物的管理非常相似。我的意思是,失去历史主体性的阉人从来都是像奴隶一样存在着:顺从,劳动,没有话语权,而且可以被买来买去。尽管极少数阉人充当着管理者的角色,但不过是帝王们用奴隶统治奴隶的政治智慧的体现。一种事实上的科层化管理在宫廷中形成了:
皇帝
后妃大太监
小太监
处于最底层的小太监是一种最非人格化的存在,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显著的符号特征——除了分工略有不同,在大太监和后妃眼里,他们穿着同样的公务装,都没有胡须,而且尖细着嗓子战战兢兢地说话,手脚麻利,像蚂蚁一样跑前跑后。正是这分工上的“略有不同”,使他们在阉人的制度史中被略加详尽地叙述:以某某监为就业机构的——司礼监太监,内官监太监,御用监太监,司设监太监,御马监太监,神宫监太监,尚膳监太监,尚宝监太监,印绶监太监,直殿监太监,尚衣监太监,都知监太监;以某某司为就业机构的——惜薪司太监,钟鼓司太监,宝钞司太监,混堂司太监;以某某局为就业机构的——兵仗局太监,银作局太监,浣衣局太监,巾帽局太监,针工局太监,内织染局太监,酒醋面局太监,司苑局太监;以某某库为就业机构的——内府供用库太监,司钥库太监,内承运库太监,广盈库太监,广惠库太监,广积库太监,脏罚库太监,御酒库太监,甲字库太监,乙字库太监;以某某房为就业机构的——牲口房太监,割漏房太监,更鼓房太监,甜食房太监,弹子房太监;以某某门为就业处所的——午门太监,奉天门太监,左红门太监,右红门太监;以驻外守备为就业方向的——南京守备太监,天寿山守备太监,凤阳守备太监,湖广承天府守备太监……
处于中层的后妃尽管在名义上是同处于中层的大太监的主子,但她们并不享有比大太监更多的实权。事实的情况是,众多的后妃之间也实行着科层化管理:皇后、嫔妃和丫鬟构成了一种权力阶梯。这让大太监有机可乘:年老色衰因而失宠的皇后,可以拉拢拥有实权的大太监来压制当红的嫔妃,而处于得宠上升期的嫔妃也可以收买大太监来对抗醋意大发的皇后。当奴隶被充分地使用着的时候,它早已泯灭的人格性被部分地激活了:作为太监的一员,大太监被粗浅的阉宦史整体叙述了;作为大太监本身,精准而细微的阉宦专门史则把他们像历史人物一样对待。
清帝国的统治者有效地抑制了这一趋势。
努尔哈赤阉割包衣子弟,外加前明王朝遗留下来的太监,造成了清帝国初创时太监队伍的庞大。顺治帝模仿前明制度,建立了十三衙门,康熙时撤销,恢复内务府,增设敬事房。清帝国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阉人的非人格化规训:
入宫条件——年龄:雍正初年17岁以下,后宽限至20岁以下,乾隆时15岁以下,后改为16岁以下(16岁以上者可去亲王、郡王府投充,更换16岁以下者进宫);性经历:尚未婚娶生子者方可净身入宫;品性:驯谨朴实,寡言稳重,蠢笨老实。
入宫手续——先到礼部报名记档,再送内务府验看,最后交总管太监分派充役。
升职条件——除一系列严格的保举、审察规则外,最残酷的是入宫时间,乾隆时规定,入宫30年者,方可保举,嘉庆时减为25年,道光时恢复为30年。
品阶——清初阉宦无品阶,后设立总管、副总管、首领太监,领五品到八品职衔,并以四品为定,永不加至三品以上。
俸禄——阉人工资分月银、月末银、公费银三项,按品阶发放。工资发放程序为,宫殿监造册行文,报内务府核实,转户部支取。病事假工资减半,生病一年以上,停发工资,革退出宫。
惩罚——罪名繁多,赌博、逃跑、偷钓鱼虾、吸食鸦片、逾假不归、偷盗、擅留外人住宿、托故不愿当差、当差失误、干预政事、酗酒、恃众滋事等等都可能受到从罚款、责打、枷号禁闭、发遣到死刑不等的惩罚。
这些措施无疑取得了成功,清帝国即使在最内忧外困的日子里,来自阉人的祸乱也是极其有限、可以忽略不计的。
第三章:性
异性恋
有两个意象萦绕着古典时代的知识分子,一个是蛇,另一个是蝴蝶。中国最为经典的爱情故事可这样表述:白蛇、青蛇和书生;两只蝴蝶。现代心理学认为,蛇和蝴蝶都是一种性的意象:蛇表示男性生殖器,而蝴蝶,则是无性状态的暗示——前者因其在外形上酷似,所以方士们据此解梦,如果一个女人梦见蛇,那她显然有了性的渴望;蝴蝶尽管属于动物,但它跟猪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其没有一丝一毫的肉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