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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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胡混了一个多月,才发现他专门利用社会的黑暗面,与腐败的官员勾结。这些我早已看透了,古今中外少有例外。他谈吐风度都算得上一流,脑筋快而且精明,对社会上的各种门道了若指掌。凭心而论,只要有点运气,他的确能闯出一番大事业来。但我们是途同道异,我是想赚点钱给继母养老,若用他那种方法,必将为自己送终。
我只希望把林聚元工厂的合约解决掉,我们找了一位法院的黄牛,谈妥由怀远公司放弃租约,然后法院正式拍卖该厂的不动产(实际上只有土地值钱)。由于我们拥有租约,外人不知内情,必然不敢冒然投标。我们可以在无人竞标的情况下,以最低价买下来。那位黄牛保证,由他转手,我们至少可赚到一千万元台币。
那块地的公告地价约值一千万元,而法院将以八折拍卖。以市价而言,起码可以卖到三千多万。只是投标时要先缴押标金百分之十,也就是八十万台币,全部问题就在于如何筹措这八十万元新台币。
几个拜把兄弟一商量,咸认为凑八十万并不难,只怕标不到手,或者到了手而卖不出去。由于我没有钱,不便参与他们的讨论,只好躲得远远的,也不知道他们如何分配。
到了开标那天,只有庄灵一个人抱了一包向朋友借来的十万块。其余的人,包括小班长在内,都交了白卷,老二、老三和老卓则根本连影子都没有见到。结果,法院上下人人以为我们稳得,我们却连标单都没有填,以致于流标了。
我深知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子,没有本钱,哪来厚利?我也认为向先生言过其实,劝小班长及时回头,但是他们认为我有心病,于是我决定离开。透过父亲以往的关系,一位父执辈朋友介绍我到台湾电视公司,找了一个电影导播的工作,先有了正常的收入与稳定的职业,解决生活问题再说。
后来,同学们告诉我,第二次开标时,一位知道内情的人以底价七十万得了标,转手卖给台湾汽水公司,净赚了一千多万元。
当时在台湾只有一家电视公司,自制节目也很少,多半是租放美国影片,发声仍用英语,只是加上中文字幕,配合播出。这种由翻译到临片播出的工作,就由“电影导播”担任。以我的英语程度,连听懂普通对话都还有问题,怎么够资格做翻译?可是,找工作不容易,说不得,只好尽人事听天命了。
刚开始,我每周只翻译一部半小时的片子,如果有剧本,可以拿到五百多元,否则翻译费加倍。我住在家中,无需房租,只有母子二人,所以生活差堪维持。
一进入情况后,我就发觉翻译影片非常容易,先看上一遍,即使连一句英语都不懂,也可以“编出”一套对白来。事实上,我做了两年的翻译工作,都是译、编参半,这种做法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颇能符合国情,观众很容易就了解剧情,接受内容。
不久,我的工作量日渐增加,每周平均有两个小时的节目。有一个综艺节目“苏利文剧场”,其中很多美国式的笑话,不仅难懂,就算文句听懂了,也莫名其“妙”。我一概翻成中国式笑话,结果各方反应极佳。此外,节目中有很多优美的歌曲,别的导播为了省事,一概不理。我则花了很大的功夫,字字斟酌,译成既可欣赏又易于歌唱的词句。一时观众纷纷来信索取,电视周刊也辟专栏登载。
有一次,节目部里一位很熟的编审来找我,说我编译的曲子一概由他来审查,我没想到别的,只感到又是安慰,又是惶恐,便说:
“你别碍于情面,如果不能通过,千万不要客气。”
“怎么会呢?你的曲子非常受欢迎,到处有人要。”
“别人要并不见得就好,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这一关通过后,就可以正式公布,你可以赚大钱呢!”
“这种曲子又不是通俗的流行歌曲,哪里能赚钱?”
“只要一经公布,电视台、歌厅就可以唱了呀!一唱就有版税,否则是违法的。”
“可是曲子不好,又有谁会唱呢?”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被他搞胡涂了,说:
“装什么傻?”
他把眉毛一抬,气呼呼地说:
“你又不是新来的,难道连这个规矩都不懂!”
“什么规矩?”我真的是不懂,但他不再解释,径自走了。后来我去打听,才知道他是来要红包。此后,我所有的译曲全被他审定为“灰色、不健康”而被禁唱。
这时我的外务很多,每天要应付各种头疼的问题,反正只是为了兴趣,所以并不介意。后来又有好几次机会,有人委托我制作电视节目,偏偏每次都是这位编审负责。一遇到他,我就自动地撤消原议,免得再自找没趣。
由于我的节目受欢迎,慕名的笔友很多,每天的信件应付不完,其中有两位女孩子,当时都还在读书,常常向我讨教一些人生的问题。这才是我所乐意讨论的,往往为了回一封信,绞尽脑汁,远比翻译影片还要困难。
其中一位笔名叫做程瀛,她对人生的艰辛很有概念,问的问题远比她的年龄要深刻得多。我们保持了两年多的信件来往,本来我也希望见见她,与她进一步地深交。再一想,我认为自己不应该结婚,为了避免无谓的麻烦,因此始终与她保持距离。
当中国电视公司开播后,台视决定将下午的节目时间延长,全由电影补充。突然间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两倍,而我又不知利害,一口气接下四、五个小时的节目。
那一阵子,除了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杂务外,我每天平均要翻一部片子,又要剪接影片的广告,又要送检、对稿、临场播出,忙得天昏地暗,乱七八糟。可是钞票赚得痛快,最高峰时,月入台币三、四万块(当时尚无所得税),比我们部门的经理赚得还多。
人不能有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快。我根本忘了自己是谁,数数钞票,不消几年,我岂不成了百万富翁?工作既然如此辛苦,怎能不轻松一下?同事们笑我是守财奴,强邀我去打牌,想赢我的钱?人狂起来,真的相信自己无所不能,我也不例外。
一个多月下来,我输了近万元,越输越气,越气越输。白天已经忙得不可开交,有时累得眼皮都睁不开,但是一听到打牌,满以为根据或然率,也该我赢上一次了,而且要赢就得赢多一点。结果不仅赢不了,反而输得更惨。结果精神不济,播放节目时失误累累,因此翻译的片子被取消了几部,收入也减少了,头脑才渐渐清醒过来。
除了打牌,还要应酬,我也开始上舞厅,舞厅里莺莺燕燕,没有一个不会灌点迷汤。同去的公司同仁,多多少少都还有点名气,我也恭逢其盛。既然在台视电影组,理所当然被捧为“电影导演”。
我一直忍受着生理的折磨,也一直期望有一个知心伴侣。在舞厅昏暗的灯光下,身边的舞小姐们,看来看去,无不摇曳生姿。难道烟花巷里就无芳草?她们也是人,只因生活所迫,走上末路,为什么我不给她们一点机会呢?
当我把要求的水准一放松,判断能力也就丧失了,心理不再设防,生理需求就像燎原的野火,一发不可收拾。在同事的怂恿下,我开始带她们出场,最初还有些扭捏,不要多久,我就像老手一般,真把自己当作“电影导演”了。
然而,在多年自我训练之下,潜意识的控制力仍在,每次荒唐之后,不仅没有一丝快慰,反而更增心底的厌恶。
性是什么?有人嗜之若命,最忌别人笑他“无能”。尤以当今西方大力推广“性文化”之际,包括学者专家在内,无不鼓吹性对人心理的重要。是以原本一种属于“饮食”分类之生理行为,一跃而成时髦的主流,不论男女,皆以追求“性感”为傲。
当人将性感视作推销的诉求时,也就是说,其人之“性征”已经公开,任人选购玩弄。人能无知至此,我还有什么话说?人之所以穿衣着裤,保暖是目的之一,“遮羞”实为主因。连亚马逊河的原始印地安人,都要加上一条丁字裤呢!
我认为,“性”是一种私密性的代表,人总有一些行为,仅能与自己最亲密的对象共享。有人愿意放弃他的隐私,我不反对,别人说我落伍,我也不在意。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绝不承认人应该是生理的奴隶,既然如此,我就不能再堕落下去。
我设法改弦易辙,透过朋友的介绍,结识了不下十多位各式各样的女孩,那些娴淑端庄的,一开口就俗不可耐;那妖冶浪漫的,我又觉得难以长处。再想想,这又是何苦?交女朋友的目的何在?解决性的问题?还是打算结婚?
后来,为了保持心理平静,我找到一位还谈得来的舞女,彼此谈好条件,每周一次,请她到我家来,做着金钱与生理的交易。可是,没有多久,她就向我哭诉,希望能够和我结婚。我终于清醒了,性与婚姻始终是一体的两面,如果我不愿意伤害别人,又不想结婚的话,就把“性”驱离我的身边吧!
由于电视台自制节目日渐增加,影片相对的减少了,我知道不能永远靠翻译影片维生。在我刚回台湾时,还没见到照相业采用闪光灯,我便把诺曼的产品加以改进,权将车房当作工厂,雇了位技师,先做了外壳。别的不说,当时在台湾很难买到电子零件,仅仅自行进口一百个“闸流控制器”,就花了我几万块。
为了避免无谓的损失,我特别去申请新型专利。按照规定专利未核淮前,产品不得上市。因此,我把工厂暂停,技师薪水照发。等了一年多,专利还是没有消息,这时市面上已有好几家在生产销售闪光灯了,其线路设计竟与我所申请的一模一样。
我无意与他人争讼,放弃了闪光灯。又与朋友合伙做塑料像,但因凝固过程不能控制,最后也告失败。
我一直醉心于电影,回国不久,宫家的老八宫天美,刚从艺专编导科毕业。我们曾组织了一个小型的影剧社,参加的都是他的同学。由于有的要当兵,有的要出国,人数始终凑不全,只办了几次,就不了了之。
他有位叫孟加的同学,正要主持一个热门音乐会,请我负责舞台设计。由于经费的限制,我放弃了舞台装潢,打算集中精力在灯光的彩色上,要以流动的色彩,来衬托音乐的气氛。立意虽佳,但找遍了台北,除了聚光灯、顶灯及脚灯外,其它的旋转灯、排灯、特殊效果灯等一应皆无,更别提光效控制、声光同步以及各种特殊效果了。国内条件之差,令我大吃一惊,连彩色玻璃纸的色号都不齐全。不得已,我只好自己动手装配,做了一套只有五百瓦的“灵魂灯”,加上拚凑出来的手动“色调分光”控制闸。
尽管简陋不堪,那次在台北中山堂举办的“普普”演唱会,全场爆满,好评如潮,黄牛票卖到两百元。第二次经费较多,我请中视记者张照堂用电影背景作为活动舞台,租了喷雾器、吹泡机,又设计了音响控音器等。演出时,只忙得我焦头烂额,由于是临时凑和,事先未排练,协调不够。而且花样太多,缺乏主题,反不及把灯全部关掉,用灵魂灯配着孟加热舞一场来得讨好。
这种尝试何尝不是艺术?我正打算精心设计一种够水准的电子控制器,以避免人为的各种失误。想不到因为我们的成功,大家都抢着要办演唱会了,中山堂租不到,乐队身价也水涨船高,连我们几个合伙人也意见不同了。
我不愿凑热闹,又打了退堂鼓。在这段时间前后,曾有人请我去规划碧潭乐园,没做多久,园主又计划要在半山建一座大佛像,如此一来,景观将完全被破坏。我坚决反对,挂冠而去。也曾因为一段感情因素,参与改善今日百货顶楼的“今日乐园”。但由于他们内部权利斗争不止,加以那段感情迅速的凋萎,一切又都成了昨日黄花。
亲友都说我不务正业,见异思迁,做事没有常性。照当时的情形,的确如此,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但是,我有我的看法,在富足的社会上,人们需要娱乐以打发日益充裕的时间。我们有责任提供大众高水平、变化多端且具有教育意义的娱乐节目。在美国时,我去过迪斯尼乐园,除了园内的各种设备令我叹为观止外,那些主题却使我失望不已。去一次尚可增加见识,多去几次,简直味同嚼腊。
中国有中国的特色,为什么一定要抄袭外人呢?开演唱会时,我想利用机会推广中文热门歌曲,歌者却不愿意,他们以会唱英文歌曲为荣。规划碧潭乐园,我又打算把中国的古代文物风光,依山傍水,配合历史的兴衰,建成一座座古意盎然的建筑。任何游客来到其中,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