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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

智慧之旅-第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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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儿高挂在天上,光明照耀四方,在那静静的黑夜里,想起了我的故乡……”
  一样的是雪花飞舞,不一样的,却是那一去永不复返的温馨。
  我们在北平的家,记得是当时市长徐惠东先生借我们暂住的,我们住在前院,后面还有一进,徐市长的三位舅子就住在那里。
  二舅喜欢喝啤酒,我不喜欢那香涩而辛辣的感觉,但为了找他们要小说看,经常要小小的忍受一下。三舅也喝酒,他一喝就唱,一唱就被撵出去。
  永远是白皑皑的雪地,永远有三舅的影子,似乎和母亲冻红的双颊、无声的缄默密切得分不开来。
  在那神秘的回忆之窗中,唯一的例外是一团炉火,母亲紧紧的抱着立妹与我,三舅则靠在窗棂上。静静的,正如同封冻的、停驻在我眼前的光影。
  三舅的歌声响起了,永远是同一首,他低低的哼着,我好象也听到了母亲的哼声。一片暖意,一种我很少感受到的祥和,渐渐地化为虚无……
  接着,一片茫然,我搜竭枯肠,却再也记不起什么了。巴士到了新墨西哥,一见到立妹,别的还没说,我开口就问她:
  “你记不记得,我们住在北平时,有位三舅……”
  “当然记得,他很会唱歌。”
  “后来呢?为什么我想不起后来怎样了?”
  “后来他从军,打日本人去了。”
  我在立妹家住了两天,好象去过白沙空军基地以及一些名胜。但是我却什么都不记得,对妹夫的印象也很淡。因为那寒得彻骨的风雪,早已把我召回过去的岁月中,回忆像一团浓雾,黏黏地、绵绵地占据了我整个的心。
  电影及绘画函授目前都是纸上作业,为了充分利用在美国的学习机会,我急需一些实际经验。在朋友的介绍下,我又参加了一个业余的戏剧团体“东西剧社”(East WestPlayer),是由一些爱好电影艺术的东方人所组成。他们在洛克斐勒基金会的支持下,经常在一个教堂中排练,并在各处演出。
  东西剧社的成员不多,大约有二十余位,因为相处不久,名字都淡忘了。只记得负责人有三位,日本籍的麦可,一位中国女仕及一位韩国人。在我离开以后不久,他们几个都到好莱坞跑龙套、演电影去了。
  我才加入就发现他们并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不过是想打入美国的娱乐界而已。由于美国社会的结构,白种人主导所有的利益集团,好莱坞自不例外。但是各族群的自主意识不断的升高,急于参与白人社会。为了安抚他们,美国政府制定了一些律法以保护少数民族。这些保护法规不是针对个人设定的,东西剧社的成立就是想以团体的力量,来分享一些保护的利益。
  我曾向麦可建议,与其只是参加好莱坞的演出,不如提供一些素材,让他们重视东方传统的文化,大量生产有关的产品。麦可不同意,他认为凭表演我们还有机会与之一争长短,谈文化则美国已经到达了世界顶峰,东方是望尘莫及。
  我最后一次参加的活动,是一个“东西方服装展览会”,场面相当盛大,有不少中、美“明星”助阵。到了现场我才发现这个活动完全是某一服装公司,利用东西剧团的名气,推销自己的产品。为什么一个有志于戏剧艺术的团体,经费已经有了着落,却不务“正业”,甘愿为五斗米折腰呢?
  在老孙的介绍下,我也见识到了这里的“留学生社会”,我之采用这个名称,是因为他们是很特别的一群。他们既不能溶入美国社会,又与早先来美的“老华侨”泾渭分明。基本上留学生都受过高等教育,在美国拥有理想的职业,生活条件相当优渥。但是在心理上却是矛盾深重,对自己的国家以及美国社会,都是既爱又恨。
  他们最难以忍受的,是子女们在美国社会的成长过程。自由放纵的社会对孩子们而言,正是如鱼得水。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既无力也不能干涉。
  美国人的社会表面上看来很开放,其实他们极其孤独。每个人在工作之余,除了家庭就是一些私人的交谊,外人很难介入。这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养成了独立的精神,认为个人的自由大于一切。
  中国人一向过惯了团体生活,经常要串门子、闲话家常。即使到了美国,这种习惯一时也改不过来。结果是一到假日,“老中”们总要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或打麻将、或结伴出游。自然而然,父母也希望孩子们能打成一片。
  可是,孩子们却很难适应,他们最怕的是讲中文,加上年轻人的特殊文化与社交,使他们与父母的距离日行日远。
  我所认识的朋友中,有两家人正好是两种典型、一样心理。一家姓史,一家姓李,先生们都在一个石油公司任职,且都入了美国籍。史先生认为在美国的生活是临时的,迟早有一天会回到自己的国家,所以很强调孩子们的传统教育。而李先生一方面认为自己是美国人,却又希望儿女知道自己的根,以免成长后迷失在西方社会中。
  那时我们的话题常绕着ABC 打转。所谓ABC 是指“美国出生的中国人”。据他们说这样的孩子在成长后,既不能被美国社会认同,又不愿承认中国的背景,心理上极不正常。所以对如何让下一代幼小的心灵中,建立起自尊自信的认知,谁都没有答案。
  由史、李两家的问题,我更体会到国家的重要性。更明确地说,应该是文化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国家赖以存续的思想文化,才是人们生活的泉源。
  什么是国家?美国难道不是国家吗?为什么这些高级知识分子,经过千辛万苦,做了美国人之后,却希望他的子孙保留中国文化思想呢?
  我不认为一个国家的政体有多么重要,除了政客们拥权自重之外。国家实际上是一群拥有共同文化认知之个体所组成,人与生活习惯是主体,政体只是权与利角逐的结果。能令人民团聚在一起的,只有思想文化。
  只是我们这可怜的一代,在政体长时期的斗争下,外力入侵,文化破产。人民对国家民族失去了信念,只得追求一己的幸福,终至飘流海外。到最后,连期望在子女身上保留那一丝的怀念,都困难重重。
  美国是个朝气蓬勃的社会,以个人能力或才智而言,美国人、中国人或巴西人并没有多大的分别。然而美国有先天优良的条件,社会制度又让人民得以充分的自我发挥,再加上各代的移民大半都经历过原来社会的排挤或迫害,所以很能珍惜这种难得的机会。
  但是,我也看到了美国的隐忧,新生一代的美国人,把自由视作理所当然的“人权”,把自然的资源视为私产,恣意滥用,挥霍无度。在好莱坞的日落大道上,每天都有成群的年轻人,穿著怪异,或驶飞车呼啸而过,或麇集在酒吧间,以麻醉品互娱。不错,那是他们的自由,在不需要奋斗的生活中,无法体验真正的痛苦,他们需要快乐,却不知道快乐是什么。
  此外,在饱暖富足之余,人们淫欲的念头油然而生。商人为了谋利,大量利用声色广告,极尽挑拨诱惑之能事。借着自由之名,人人放纵于肉欲,而且津津乐道。不要说一般人,连自制能力一向很强的我,也禁不住心动神摇,方寸大乱。
  有一段时期,我常常后悔轻易的离开巴西,与艾洛伊莎失之交臂。美国社会既有人种歧视,又有语言隔阂。不仅生理的压力难以解决,生活上的紧张也无法疏解,每天只是工作、学习,环境把人紧紧的控制着,容不得任何人自行作主。
  我原以观光名义入境,在此是非法工作。不论我是否打算长期留在美国,都必须先取得居留权。根据律师分析,我学的是农,又没有足够的农场经验,因此希望非常渺茫。有人建议我去办假结婚,只要一千多元就可以,这种事我也做不到。
  有一天,无意间在杂志上看到一则计算机做媒的广告,我心中一动,正如同艾洛伊莎所说的,普天之下绝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符合我期望的人,更别指望谁会在哪里等着我。如果决定留在美国,何不干脆与美国人结婚算了?既然我没有时间及机会交女友,唯一的良策就是请计算机作媒了。很可能有一位与我一样的女怪物,不仅与我想法、观念、兴趣雷同,至今也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再如她也想利用计算机找一位知心怪物,那岂非大好的良缘?
  就算我不打算留在美国,若能找到一个知心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理想的对象,不必管对方是中国人、巴西人或美国人。不去找,永远不可能得到,若要找,就要用一个有效率的方法。
  通过朋友介绍,接触的范围及选择的条件都有限,我虽然不知道计算机作媒可行性如何,但是参加的人多,选择的机会一定比较大。再说,见识一下这最时髦的新玩意,不论成败如何,总会得到一些经验。
  花了一百多元,抱着姑且一试的心理,填了一大张复杂的表格,我参加了一家计算机做媒俱乐部。一个多月后,计算机通知我已找到了理想的对象,我约她共进晚餐。一见面,她开口第一句话就问我是不是一定会跟她结婚,我说一定不会,她听了,回头就走。
  第二次则是连面都没见就吹了,在电话里,她一直纠正我的文法,我当然希望有个认真负责的英文老师,但是面都还没见着,谁知道她下一步要纠正我什么?
  我到俱乐部去抱怨计算机不灵,他们说是我资料填错了。重填资料时,我才发现那些条文式的内容,都是些具体的数字以及简单的说明。
  比如说:“你是不是希望对象很美丽?”相信没有一个人会说“不”的,但计算机又如何去判断一个人美丽与否呢?再如另一个问题:“你认为自己是不是有吸引力?”该怎么回答呢?难道也有人说“不”吗?
  至于我所关心的文化素质,偏偏在问卷中找不到影子。虽然有下类的问题:你喜欢音乐吗?喜欢艺术吗?喜欢运动吗?但这些话能代表什么?音乐学院里的同学没有一个不喜欢音乐,可是我一见到佐治,就受不了。
  除了这些是与否的问题外,还有的就是一大堆数字,如身高、体重、胸围、臀围等等。总之,问题是不少,却没有一项能代表我这个怪物所要知道的。
  要想根据这些来决定婚姻大事,岂非缘木求鱼?我当初居然信以为真,甚至在第一次填资料时,还真以为这是所谓的“科学方法”。
  反正已经上了贼船,我决定再试一次,计算机挑了两个月后,又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在那个周末早上,我便打电话与她联络。对方好象很惊讶,我首先告诉她,我是中国人,是计算机介绍来的。她立刻说好极了,约我马上去她的公寓,见面再谈。
  到了她的公寓,按了门铃。开门的是个小男孩,我说:
  “我来找XXX。”
  “就是我呀!进来!进来!我先去换衣服。”
  她进了内间,我环目四顾,沙发上、地上、架子上到处是书,都与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哲学、思想等有关。这倒不错,我们应该不愁没有话题。此外,她还有个非常昂贵的音响,只是我看不到一张古典音乐唱片。
  不一会儿,她换了女装出来,短头发上还夹了一些发卷。她身上散放着浓烈的香水气味,令我头昏脑胀。
  “走,你会打保龄球吧?我带你去。”
  “我不会打保龄球。”
  “啊?”她好象不相信似的:“没关系,保龄球馆就在附近。”
  “开谁的车?”
  “你开,我会告诉你怎么走。”她说话时截金截铁,动作也颇有男人之风。
  我知道当时在美国有所谓的女权运动,因为我不了解西方社会的背景,无法表示意见。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女性确实没有社会地位。民国以后风气渐渐开放,虽然难免有工作及待遇的区别以及基于生理、心理的顾虑外,实际上并没有刻意的性别歧视。
  人的性别决定于大自然的排列组合,为了争取女权,连动作行为也效法男性,我不能表示赞同。异性之间的吸引力,多多少少是来自不同情趣的调剂,我怎能接受自己的女朋友和男人一模一样?这一剎,脑海中又浮现了艾洛伊莎那千娇百媚的神情,深恨自己跑到美国这种地方来。
  上了车,我还在暗自盘算,应该用什么方法,将话题导引到彼此都有兴趣的事物上时,她已先开口了:
  “你多大年纪?”
  “今年三十岁。”
  “你学的是什么?”
  “农艺。”
  “大学毕业没有?”
  “有。在台湾读的。”
  “你生过什么病没有?”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淋病不好意思启口,也不知英文怎么说。事实上,不管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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