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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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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出这样一个生有四个面孔的基路伯来。后来一想是不是和《以西结书》的基路伯给搞混了?大概是这样。
  4。作者认为:耶和华所创造的亚当大概不是人,而是一种动物,“如果一定要将其称之为‘人’,也只能是被摘除了大脑后的行尸走肉之‘人’”。
  不知这结论从何而来?我仔细推敲作者何以有这种想象式的结论,原因有二:一是作者认为亚当和夏娃愚昧无知没有智慧;二是作者认为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没有自由的权利。这明显看来不合乎上下文,也不合乎逻辑。《圣经》的《创世记》分明记载亚当被造后有智慧,因为能够给万物分门别类地命名(《创世记》2:19);而且亚当、夏娃也分明有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背叛上帝或者遵从上帝(《创世记》2:6-2:12)。如果说他们本没有选择能力,所以根本就不会选择背叛上帝的可能。作者的逻辑是:因为他们不是人,所以没有选择能力;而他们之所以没有选择能力,是因为他们不是人(这一点容后再提及)。
  5。万方君认为:上帝告诉亚当、夏娃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后就必死这是撒谎,因为亚当、夏娃并没有死(于是洋洋洒洒攻击了一大通)。
  “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中的“死”是什么意思?如果抓住这一点就说诗人在胡说八道就有点过分了吧。其实,《圣经》里提到的“死”有三种含义:一是肉体的死亡(《创世记》5:5);二是灵性的死亡,也就是与上帝属灵关系的隔绝(《以弗所书》2:1);三是肉体死亡之后灵魂的永远的死亡(《启示录》20:14)。我们一看就知道,上帝告诉亚当、夏娃不可吃果子,吃了之后必死;而两人吃了之后,肉体并没有马上就死,但是当时马上就实现的是第二种的死,是指他们马上和上帝的关系隔绝了。好比一棵树的树枝,从树上“喀嚓”一下折下来,当时它并不马上就枯萎掉,但它当即就“死”了,因为它和它生命的源头断绝了关系。所以,从《圣经》上下文来看,这里的“死”是指第二种的死,是指亚当、夏娃和上帝直接爱的交流关系遭到破坏,所以当上帝来寻找二人时,二人就躲起来(《创世记》3:8)。这就好比丈夫在外边刚刚吻了别的女人一回到家不敢正视妻子的目光一样,因为存在于两人之间的坦诚相爱的关系死去了。
  攻击对方可以,但起码要了解人家的本来意思。
  6。“既然上帝道貌岸然地全身披挂齐整,那为何不让亚当夏娃穿衣而让他们肆无忌惮地在伊甸园中裸奔呢?”
  这就有点蛮横了。《圣经》讲到神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人,其实这形象是属灵的形象,比如人有终极关怀、意义与价值的追求,有超出本能之外的理性、情感和意志等等,并不就说上帝一定有形体。《圣经》说到的上帝是灵,是无形无体的存在,何来衣服之有?说上帝穿衣服,就好比费尔巴哈说:上帝的鼻子在哪里?好比米兰·昆德拉借作品人物的口问:上帝拉不拉大便?这全然是不通《圣经》的想象,和人家的上下文无关。
  当然,很多人本就不相信灵界和灵体的存在,是因为早就有唯“物”的前提。但攻击别人最好在人家的前提之内看取其破绽,否则就攻击前提好了,别把自己的前提当成别人的破绽。
  7。“看来上帝具有双重人格,‘对别人专制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万君讲到上帝的时候明明说上帝是三位一体的,那为何看不到在《新约》中耶稣道成肉身到世界上来,贵为神子却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意义?也许很多人根本就不相信耶稣的神性,但作为《圣经》的整体来说,确实是刻画出一个自我牺牲的上帝的(参见《约翰福音》3:16)。哪怕看小说,也不会在分析人物形象的时候,只抓一点不及其余吧。
  8。“陌生的是,毕竟上帝生存在两个不同的空间,幽明相隔,上帝的所有神迹全都是出自神学家之口,没有人亲眼目睹,单凭白纸黑字的《圣经》的记载,似难征信。”
  这种上帝高高在上的观念其实是自然宗教观念,而不是基督教这种“启示宗教”的观念。基督教的上帝恰恰是在“旧约”时代借着会幕、圣殿与人同在,在“新约”时代借着耶稣道成肉身与人同在的神(这就是“以马内利”的意思)。至于上帝的神迹是不是“全都”出自神学家之口,肯定不是!因为《圣经》历经一千五百年而写成,四十多位作者,作者为神学家的除了《新约》的保罗之外就不多了,哪怕保罗在讲到耶稣复活的时候也说“(复活后的耶稣)后来一时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哥林多前书》15:5-15:6)。可以看出,他并不就在信口雌黄,因为当时有差不多三百个证人。至于说神迹是否只有《圣经》记载,那当然也不是。不信你可以看《古兰经》,照样讲神造人,照样讲到摩西和耶稣的事迹。古罗马历史家塔西陀的《编年史》第十五卷四十四记载了耶稣被钉十字架,犹太史学家约瑟夫的《犹太古事记》第十八卷第三十三章记载了耶稣的复活。他们都不是神学家,甚至不是基督徒。
  其实,这还是一个前提问题。带着“无神论”的前提,显然早就不愿意看到相反的证据。但是,别忘了,根据《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统计,无神论者只有两亿多而已。我当然不是在攻击无神论,而是给出一些可供推导的资料。
  9。该文还多次提到上帝和魔鬼的“截然对立”。
  这根本就不是《圣经》的观念,而是摩尼教的观念(可以参看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圣经》里决没有这种二元对立斗争的观念。该文作者也说到神是全能全权的(也提到弥尔顿的《失乐园》,但在引用的时候只是引用魔鬼的话,并不引用批判魔鬼的话,给人的印象是弥尔顿是二元论者,甚至是批判《圣经》者!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法真是惊人),神既然是全能的,怎么可能有对立斗争的敌人呢?这不合乎逻辑。弥尔顿本人在《失乐园》里的确写到天使和魔鬼的斗争,但决不是这种二元论倾向。过去,我们一般认为弥尔顿刻画的撒旦的形象是他自己的写照,实在是误解了弥尔顿这位虔诚的清教徒(可以参看朱维之先生的《弥尔顿诗选》之前言)。
  10。《路加福音》第三章第十六到第十七节、《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一到第十二节的经文都讲到“水的洗礼”和“圣灵与火的洗礼”,作者说“火的洗礼”是有“烙印”的基督教皈依仪式,是圣灵用不灭的火烧尽人身上的罪孽;而“圣灵”的洗礼,是对世人进行“洗脑”。
  这真是荒唐。对基督教攻击当然可以,但千万别把人家没有的硬加给对方,然后攻击一大通。我对基督教了解得也不多,但绝不会犯这种荒唐类比的错误。“火洗”决不是“基督教皈依仪式中与‘水洗’并存的一种洗礼方式”(见原文第三部分);圣灵的洗礼也决不是所谓“洗脑”,恰恰相反,在《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一到第十五节,耶稣和尼哥底母谈重生谈成为基督徒,耶稣断然否决了从理性上“洗脑”就可以进天国的观点,也说明信仰决不是强迫人的所谓“灵魂深处闹革命”。这是意识形态的压制,决不是内心深处自由的信仰。信仰肯定是自由而不是“他由”。
  其次,我个人认为《重读上帝》一文有一些观念尚需斟酌:
  1。把太平天国说成是“西方世界的上帝委托其华裔儿子洪秀全在东方所建立的人间天国”是否公允?而洪秀全的“妃嫔成群”是否也可说成是上帝的旨意?
  其实,只要稍微对基督教有所了解就会明白,太平天国是东方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的怪胎还是西方上帝的旨意与委托了。耶稣断然否定可以在地上建立道德乌托邦式的“人间天国”(参见《约翰福音》18:36);实际上,耶稣就因为不愿意在地上当犹太人的弥赛亚建立“大卫的国”才被钉十字架的(参见《约翰福音》6:15,《路加福音》19:28-19:48)。基督教认为人性很软弱、很黑暗,理性也是不可靠的,根本就不可能在地上建立天国。
  另外,把洪秀全的“妃嫔成群”说成是出自上帝的旨意,真是可笑。《圣经》从一开始就强调一夫一妻制(参见《创世记》2:20-2:25,《玛拉基书》2:14),后来英名盖世的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的多妻本就不合乎神的本意,《圣经》也有批判(参见《撒母耳记》上第十二章,《列王记》上第十一章),而洪秀全算什么,把他的举动推给西方的上帝之责任,这又何必?不能把所有打着上帝旗号所做的一切都说成是上帝做的(何况这的确和人家《圣经》的记载刚好相反呢),那样的话人家拿你的身份证用你的名字去杀人你就甭活了。
  2。尼采有没有“一举摧毁了西方社会赖以支撑的传统思想文化基础之一的基督教精神”?既然摧毁了那为何作者又说“据统计,当今世界上大约有十五亿基督徒,一说有十七亿”?
  据我所知,西方的文艺复兴并没有完全反宗教而是反教会,新教的伦理和早期温和资本主义的兴起还有密切关系(可参看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新教的改革和欧美民主制度的建立、教育的普及有很大关系;到了启蒙运动,伏尔泰并不是无神论者,卢梭还是基督徒;之后,宗教有世俗化一面,但英国圣洁运动、剑桥学生运动、天主教的普世传教运动和美国的建立与复兴都跟基督教有密切关系且影响深远,而十九世纪的大师托尔斯泰的精神魅力,陀思妥耶夫斯基对尼采的批判,其后二十世纪舍勒对尼采的批判,本身就是依据基督教资源。二十世纪人本主义的乐观论调破产、自由神学的式微,基督教正统神学在西方反而有回潮倾向。“9·11”之后,美国全国祷告日和全民捐助活动,总不会否认说背后没有基督教精神之影响吧。
  3。“上帝不允许亚当等人吃‘知善恶果’(《圣经》中并不叫此名,而是称‘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是不愿意看到人类具有认知与思考的能力”吗?
  俄国哲学家舍斯托夫有几本书谈到这一问题。这些书有《旷野呼告》、《在约伯的天平上》和《雅典与耶路撒冷》等。他认为,希腊理性和自明精神,一直到斯宾诺莎都强调对苦难的解释和接受;但希伯来精神非常强调理性在苦难面前的无能和无力,所以希伯来精神很强调信仰对苦难的承担。这也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2+2=4跟我有什么关系?”你的朋友撞车死了,你不能对他的亲人说:有车就有祸,有生就有死嘛,理所当然的事啦等等。所以,上帝不要
  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是对狂妄理性主义的否定和拒绝。
  我觉得在读书时不能自己想怎样评论就怎样评论,起码要看看有关的评论吧。而且要注意上下文。如果上帝不愿意看到人类具有认知与思考能力的话,那么人就处在被剥夺了自由和道德负责能力的状态(正如万方君的文中所说),那么上帝就没有理由要亚当和夏娃为自己的犯罪承担责任。否则就是自打嘴巴。但我们从《创世记》第二到第三章的记载发现,夏娃“见那棵树的果子好做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创世记》3:6)。《约翰一书》对这段经文的注解是“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翰一书》2:16)。这哪是不具有“认知与思考能力”的人的心理活动?
  其实,吃不吃果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亚当、夏娃借着吃果子拥有了分别善恶的能力,就有了来当上帝的意图;正如魔鬼的诱惑,吃了这果子可以“如神”(《创世记》3:5)了。当人把自己的理性当成了上帝,自以为可以主宰一切,人就不再是大自然的管家而自以为成了大自然的主人,于是敬畏就消失了,剩下的是狂妄的人类中心主义而已。亚当、夏娃也由真诚的相爱而变成了互相指责和推卸责任。
  人在伊甸园中并不缺少智慧和食物,并不缺少自由和快乐。人也只有在真理和良心的限制中才能享受真正的自由。没有任何父母会愿意自己的孩子通过吸毒获得吸毒的知识,也少有真诚相爱的男女不愿意接受婚约的束缚。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任性和野蛮。自由不能没有权威的引导。
  那为何上帝非得要种这一棵分别善恶树呢?为何明知人会堕落还种下呢?当人堕落时他为何不干预呢?人的堕落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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