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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世界古代后期宗教史-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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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条件:①自己的崇拜对象 (耶稣基督);②自己的经典和较为成熟的神 

  学理论(《新约圣经》);③具有一定规模的信徒队伍和组织系统(教会); 

  ④独具特色的固定化的仪式体系(如圣餐礼、五旬节等)和独立的崇拜场所。 



       (3)早期教会的发展变化 

       基督教一旦从犹太教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个独立的宗教,就有了形成独 

  具特色的、完善的组织制度教会的需要。教会成员首先将自己看作真正的选 

  民,他虽然服从于罗马的统治,但不是罗马公民,而是天国的公民;其次, 

  教会将耶稣作为自己的头领,将教会视为耶稣的肢体;第三,加入教会成为 

  基督徒的人必须相信耶稣基督的救赎,认罪悔改、接受洗礼,过基督徒的团 

  契生活,即主日要举行包括读经、讲道、唱诗、祈祷、全体会餐与圣礼晚餐 

  的礼拜仪式。后来圣礼晚餐改为圣餐礼,领圣餐时要捐献并以之作为慈善事 

  业的公益金。 

       基督徒一般生活清贫、严守律法,每日三次诵读《主祷文》,每星期三 

  和星期五为禁食日,主张“禁食比祈祷好,但施舍比两样都好”,人若能广 

  行善功就会有“分外功”、并得到“分外之赏”。早期教会盛行施舍周济贫 

  苦孤寡,有甚者自卖为奴以救济贫困。教会在公益金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经 

  济实力,不仅可以救济穷人、出钱赎买奴隶或罪犯,而且以此支援其他较贫 

  困的教会。基督教会从一开始就具备的这种社会福利功能既对富裕的社会上 

  层有一定的吸引力,更能够将社会下层民众吸引到自己周围。 

       早期教会的特征之一,是简化宗教仪式(摆脱犹太教繁琐的清规戒律), 

  面向社会开放 (摆脱犹太教作为民族宗教的狭隘性),强调“信徒因基督的 

  救赎而得救”的基本信条。 

        “对于当时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上都处于绝对无权地位,只能追 

  求精神安慰来摆脱绝望处境的下层民众来说,只要信奉基督就可以得救,就 

  可以摆脱对命运、死亡和各种魔鬼的恐惧,这种宗教信仰自然具有极大的吸 

  引力。”① 

       早期教会的特征之二,是在创立教会的过程中,有一批具有高度献身精 

  神、虔诚地传播福音、为人谦和廉洁的“使徒”。其中对教会成长特别有影 

  响的是所谓的“外邦人”保罗,史家普遍认为他是一位使基督教不受犹太律 

  法束缚从而走向世界的重要人物。 

       保罗原名扫罗,出生在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家庭中,他的上辈已取得了 

  罗马公民的资格。因此,生来便是一个罗马公民。据《使徒行传》记载,扫 



① 唐逸主编:《基督教史》,第39 页。 

① 唐逸主编:《基督教史》,第50 页。 


… Page 50…

  罗从小就受严格的犹太教教育,曾积极反对基督徒社团。约在公元35年,他 

  受命去迫害基督徒,正行走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时,看见了异象,已升天的 

  耶稣召他作使者。于是扫罗改变了原来的宗教主张而皈依了耶稣,改名保罗, 

  并和基督徒一起在大马士革地区宣传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在改变信仰之后的 

  3年间,他曾到耶路撒冷作短期访问,也曾在叙利亚和小亚细亚工作几年, 

  其间遭遇危险、苦难且身体虚弱。当时由安提阿犹太人和外邦人共同组成的 

  教会已发展为一个重要的教会,耶路撒冷派往那里主持工作的巴拿巴,邀请 

  保罗一同工作。从此以后,向外邦人传福音就成为保罗的神圣任务,被称为 

   “外邦人的使徒”。 

       此后巴拿巴与保罗在小亚细亚南部建立起了一批教会,这被认为是教会 

  历史上最有收获的一次传教活动。安提阿教会的兴盛以及塞浦路斯和加提太 

  等地犹太人与外邦人混合教会的出现,使外邦皈依者与犹太律法的矛盾冲突 

  尖锐起来,分歧的焦点集中在:①外邦人加入基督徒社团是否应严守摩西律 

  法并行割礼?②犹太基督徒能否按照集体生活的原则与外邦人同席吃饭? 

       一部分犹太基督徒坚持,凡要分享上帝对犹太人的应许的人,必须首先 

  皈依犹太教,行割礼。严守全部律法(包括成文与不成文的),而外邦皈依 

  者和部分思想开放的犹太基督徒坚持主张,“凡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 

  人都是基督徒,在社团内应享有同等的地位。保罗以自己在外邦人中传道的 

  经验说服教会领袖们,并介绍未受割礼的外邦基督徒与这些领袖们见面,从 

  而初步达成了互不相扰的传教协议。约49年之际,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召开会 

  议 (有人认为这是基督教史上的第一次高级会议),保罗据理力争,终于在 

  会议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犹太基督徒应继续严守律法,行割礼;外邦人基 

                                                                        ① 

  督徒则只要求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耶路撒 

  冷会议为外邦人皈依基督教敞开了大门,使基督徒社团更加迅速发展壮大起 

  来。 



                               3.政教关系三阶段 



       从1世纪中叶起基督教作为犹太教的一个非正统教派,开始在罗马帝国 

  的一些主要城市中传播,并且有越来越多的非犹太人接受了这种新的信仰。 

  到2世纪中叶,基督教已发展成一种与犹太教完全分离的新宗教,并在安提 

  阿、以弗所、亚历山大里亚及罗马等地形成了几个传教中心。3世纪初以后 

  基督教逐渐传遍罗马帝国全境,并成为帝国内除国家教权之外最大的宗教政 

  治力量。 



       (1)蹉跎岁月 

       基督教在从犹太教的异端发展成为罗马帝国国教的近400年的时间里, 

  其经历十分坎坷,在政教关系方面也经历了由异端受迫害、宽容、到成为国 

  教的三个阶段的演变。早期基督徒鄙夷现实和禁拜皇帝偶像的“不合作”态 

  度,引起统治者的严重不安。到311年加勒里乌、李锡尼和君士坦丁联名发 

  布《宽容敕令》时为止,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始终处在受迫害的境遇之中。教 

  会史家们一般认为,早期基督教曾经受了来自罗马帝国皇帝的10次大迫害, 



① 《使徒行传》,15:20。 


… Page 51…

并把公元64年帝国皇帝尼禄借罗马城大火捕杀基督教徒作为迫害的开始。在 

这长达200多年的时间里,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迫害大致可分为两个不同的 

时期,即从公元64年到3世纪中叶为第一阶段,3世纪中叶到《宽容敕令》 

的颁布为第二阶段。 

     早期基督教约出现于1世纪20—30年代,它的成员和骨干大都是聚居于 

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和散居在地中海沿岸各地的犹  太人下层群众。这个时 

期的基督教虽然已萌发世界化的倾向,但 仍保留了较浓厚的民族色彩;其 

宗教形式与当时犹太教中一些  非正统的下层派则十分相似,在教义和礼 

仪的组织方面都还较       少系统化,在思想意识方面表现出较强烈的反民族 

压迫和社会压迫的倾向。 

     罗马正史中最早有关基督教的记载见于曾任皇帝哈德良私人秘书的苏东 

尼乌所著《罗马12帝传略》。书中记述说克劳迪乌 曾驱逐犹太人出罗马城, 

因为他们在基督的鼓动下经常制造动乱。稍后的罗马史学家塔西佗在其《编 

年史》中记述了克劳乌迪一世的继位皇帝尼禄借罗马城大火为由,残酷迫害 

基督徒的情况,并说基督是在提庇留在朝期间(14—37年),由总督本丢·彼 

拉多处以极刑。这说明在1世纪40—60年代,基督教在罗马已形成一定势力, 

并引起统治者的严重不安。由此拉开了基督教遭受残酷迫害的帷幕。 

     但是用政治手段压制宗教,往往适得其反;然而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 

宗教内部也会产生一定的分化或转化。在第一阶段里,对基督徒的指控主要 

是无神论和无政府主义。由于政府与社会的种种误解,使基督教会动辄受人 

怀疑。到《彼得前书》写作时代(约90年)只要表白信仰基督教,就可能遭 

到惩罚。从总体来看,在这阶段出现的政府对基督徒的迫害多数是由群众哄 

闹围攻促成的。如177年在里昂和高卢南部的维恩有人指控基督徒行为不道 

德引起孤立基督徒的事件,就直接导致了里昂和维恩的教会被镇压的严厉迫 

害。因此,这一阶段对基督徒采取的司法手段大多是地方官维护秩序,制止 

骚乱,很少有以特殊罪名判决的。 

     就基督教会本身而言,也在这一时期,发生着悄悄的蜕变。到1世纪末 

至2世纪上半叶,早期的基督教成员已陆续老迈或死去,一些骨干成员开始 

考虑如何争取长期存在,他们力争尽可能多地争取社会同情,教会通过各种 

社会关系争取了部分社会上层人物参加教会,到2世纪中叶,教会骨干中的 

社会上层人士的比重已明显增加,这些社会上层人士始终利用一切机会尽力 

争取罗马政府的承认与保护。如查士丁的主要著作《护教首篇》与《护教次 

篇》 (成书于145年前后),称罗马皇帝是民众的领袖,认为基督徒的“义 

务是:把属该撒的归给该撒,属上帝的归给上帝”,并祈求上帝使罗马皇帝 

 “执政掌权充满智慧”。 

     使徒教父著作 《赫马牧人书》(约成书于1世纪末至2世纪中期)中把 

耶稣描述为上帝拣选,为上帝传达新律法的使者,并没有说他是神。在另一 

使徒教父著作《十二使徒遗训》(约写于1—2世纪间)则教导信徒切勿背叛 

信仰,最好能够做到坚决殉教;但只要没有放弃原则去随从异族神灵,也可 

灵活对待。而书中对行洗礼的方式,也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变通方法,提到圣 

餐礼时,根本未提为了纪念耶稣的受刑流血,而是为了表明从四面八方而来 

的信徒“团结成为一个”。 



     (2)怀柔加限制 


… Page 52…

     自2世纪下半叶起,基督教内部,较为邀进的派别日益丧失存在的条件 

而濒于消失;竭力争取合法化而有所发展的各派别则日益神学化,其进行社 

会斗争的热情日益减弱。3世纪以来,这一趋势更为明显。基督教内部的变 

化,使得2—3世纪间,虽然局部、短暂的迫害还时有发生,但教会的存在已 

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实际上不再受到干预、甚至可以置产。加利安努宣布停止 

迫害并发还被没收的教产后,情况更是如此。早期基督教的反抗精神因而日 

益消失 (但在下层群众中并未根绝)。 

     从180年到3世纪中叶的70年间,除中间有12年 (202—211年,235 

—238年)出现迫害事件外,罗马政府对基督教基本采取“怀柔加限制”的 

政策。连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最坏的皇帝之一的柯莫也下令停止迫害基督徒。 

卡拉卡拉在位期间(211—217年)承认基督徒(除奴隶外)享有与其他罗马 

公民同样的政治权利,教会方面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扩大传教与救济活动,争 

取人心,发展组织,到250年,仅罗马教会的神职人员就已达到154人。 

     然而与此同时,教会的发展引起皇帝戴修斯的警惕,并着手压制基督教。 

由此对基督教徒的迫害转入第二阶段。  248年正值罗马建城 1000周年纪 

念,许多人想借此时机恢复古代传统,改变帝国外有侵扰、内部争吵分裂的 

窘境,并将美景破灭的原因归咎于对基督教打击不利,抨击组织严密的基督 

教是国中之国,基督徒不愿当兵、不愿担任公职等也成为民众不满意于基督 

教的因素。250年戴修斯发布敕令,自上而下开始了一场有组织的普遍的迫 

害基督徒的运动,并在250年和257年形成二个高潮。 

     在这场迫害中,不少宗教领袖(如罗马主教费比安、安提阿主教巴比拉) 

和教徒殉道,但是罗马统治者的目的“并不是要基督徒的生命,而是通过酷 

刑、监狱、恐吓逼迫基督徒向古老的神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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