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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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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自我毁弃于光天化日之下。据云:“(巢)昔于城(陈州)北五里,为宫阙之制,曰八仙营。”〔16〕即使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仍不舍弃帝王尊严和形制;简直将昙花一现的长安梦的余绪,延伸到了死亡的边缘。
  我们当然鄙薄关于君权神授的祥符谶语,但也坚信如此强烈的权力意志并非空穴来风。可惜中国古典史籍和学者就青少年的经历及家庭出身对个人成长的影响多不涉及;或语焉不详;而以现代学术的眼光来看;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陷。黄巢为落第秀才,但“跋扈之意”想必不是自落第之日开始。黄巢似乎遭遇到什么不平,使他异常愤怒。按理说,私盐商出身的黄巢若将其归入商人阶层,他自然会有那个时代商人特有的境遇。在封建极权的世界里,商人所具有的流动性,在社会各层面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一体性,以及价值规律看不见的手调节出的变异性,均构成社会稳定的敌对力量,历代君主对付他们的手段大致相仿:重税、剥夺。安史之乱后,唐政府曾下令对江淮、蜀汉“豪商富户,皆籍其家资所有财货畜产,或五分纳之,谓之率贷”,因此“所收巨万计”。各级政府也“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于津济要路及市肆交易之处,计钱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自是,商旅无制,多失业矣”。甚至诸商人多被迫亡命入南山为盗〔17〕。此外,经济强夺的同时辅以政治的抑制。太宗立国之初立下原则:“工商杂色一流……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18〕中唐后仍坚持工商之子不当仕的原则。而私盐商则是私商中的特殊种类;带有作奸犯科甚至黑社会的性质。因此,安史之乱使唐朝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后,肃宗采纳第五琦的榷盐之法,垄断盐价,人为摆脱价值规律的调节,使盐价从天宝至德间每斗仅十钱,二十五年后暴涨至每斗三百七十钱。私盐贩应运而生,尽管严峻刑法,巡院林立,巡捕之卒,遍于州县,但私盐厚利仍然吸引大批商贩铤而走险,“挟持军器,与所由捍敌”〔19〕。《新唐书》云:“黄巢一世鬻盐,富于财,善击剑骑射,稍通书记、办给,喜养亡命。”寥寥数语,便勾勒出黄巢一个黑暗世道的私人武装首领、江湖豪杰的身影〔20〕。
  依据唐朝制度;工商者或三代之内不得为官乘舆,也许黄巢应试时伪造了身份与家世,或许勉强准许参加科试;才屡试不第。殷实的家底,较好的学养,广泛与深入的社会实践和交往,加之我们目前尚不甚明了的个人性情气质,所有一切汇集起来,弃置于黑暗社会的全面威压之下,必然会锻造出一个惊人的志向。此外,藩镇割据,盗贼丛生,动荡的社会力量也降低了唐王朝的权威与震慑力量,为其羽翼渐丰的敌人提供了横空出世的机缘。《不第后赋菊》即表示拒绝来自官方的嗟来之食,豁显颠覆之意:既然尊严与利益已经剥夺殆尽,那就打翻这尊严、利益的授予者,并取而代之。这便是“微人贱类”黄巢的逻辑。精神分析学说将外在环境与内在心理刻画为辩证的、互为补偿的关系,尤其对于那些长期遭受压迫,内心充满无能感、自卑感的人,他寻求补偿的方式是制驭别人〔21〕。黄巢就是明证。
  如果说黄巢是个极端利己者,那么至少在起义的大部分时间里他是不能够成为那样的人的。因为革命需要跟从者和追随者,他们具有基于共同目标的信心和力量;再者;领袖和跟从者产生于相同的历史土壤。而那时又是怎样一个世道呢?懿宗翰林学士刘允章《直谏书》用激愤的笔墨为我们这样描绘道:“终年聚兵,蛮夷炽兴;权豪奢侈,大将不朝;广造佛寺,贿赂公行;长吏残暴,赋役不等;食禄人多。”他把这些称为国之“五破”。又道:“民有八苦:官吏苛刻;私债争夺;赋税繁多;所由乞敛;替逃人差科,危不得理;曲不得伸;冻无衣,饥无食;病不得医,死不得葬。”〔22〕
  既然王侯将相已经成了贱民们的死敌,与其像牲口一样苟活于世,不如豁出一腔血,把这邪恶的世道捣毁踏碎,把治人者的特权夺过来吧!流品驳杂、成色混沌的流民便潮水般投奔黄巢,因为他的勇气、胆识与极不寻常的雄心壮志及种种祥符所昭示的天意,拥戴他矗立于血海狂涛的第一个浪头应是众望所归。
  在暴动的大部分时间,黄巢剑指长安;从未动摇。而其众多追随者恐怕更看重眼前的金帛、田舍、女色与浅近的私人怨仇,他们所倡导的平均主义当然是自我补偿和自我满足式的平均主义,其含义应该是:我们也该拥有当权者所拥有的一切,甚至更多。将士们各取所需,至少在初期;黄巢个人意志与反叛者的意愿并无本质冲突。如火如荼的仇恨与渴望正因为有黄巢的存在而归于秩序、计划与整体的步骤之中。
  黄巢在义军中独掌大权,俨然帝王,挥手所指,众弟兄们蹈死不顾。但是,独裁的反叛者必然以加强的独裁来摧毁和取代独裁。当黄巢沉溺于掩耳盗铃式的帝王梦中,将自己与所有义军将士的命运置之度外的时候,结果是众叛亲离,暴行如织,死神循着他们的身影笼罩了义军的头顶。黄巢其人终难逃逸害革命的罪责,尽管他本人也是权欲的牺牲品。
  我们在黄巢诗中不仅读到重整天下、一匡九州的帝王欲望,自然还会读到一团杀气,或者说很难区分彼此。黄巢政治上抽象的敌人是现有政府,但并非每一个官员都是他消灭的对象,只有那些针锋相对者、不从己者、负隅顽抗者、阳奉阴违者和未能满足其欲壑者才沦为刀下冤魂,换言之只有那些胆敢阻挠其迈向极权的步伐的具体的官员及唐王朝的忠诚者才可称为黄巢的死敌。对于那些拥兵自重,或者有意“留贼冀后福”的狡猾的地方官员,抑或识时务而后动者,黄巢则表现出实用主义的灵活性。
  然而屠杀并未得到有意的控制,反而受到怂恿与放纵。中和二年,长安城流血成渠〔23〕,“巢怒民迎王师,纵击杀八万人,血流于路可涉也,谓之洗城”〔24〕。于是城中男性丁壮,杀戮殆尽。
  如果说黄巢也属于商人阶层,那么他对待同类如何?大食人阿布赛德说;黄巢在广州杀回教、基督教、犹太人商人十二万至二十万。此数虽不确,但屠城血案、劫掠财货终归事实。反叛者的重要后勤补给来源之一即是商人,所以他们不幸成了攻击的目标。
  注释:
  〔1〕〔21〕(美)E。弗洛姆:《人类的破坏性剖析》;孟祥森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明)郎瑛:《七修类稿》卷三十七引《清暇录》,中华书局1959年版。
  〔3〕(清)彭定求:《全唐诗》卷七三三,中华书局1960年版。
  〔4〕刘永济:《唐人绝句精华》,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5〕〔6〕〔10〕〔18〕(宋)欧阳修:《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
  〔7〕周良霄:《皇帝与皇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8〕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9〕刘秋霖、刘健:《中华吉祥物图典》,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11〕张星编:《中西交通史资料汇编》第二册,中华书局1971年版。
  〔12〕(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五四,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
  〔13〕Hsiao-tung Fei China 's Gentry:Essays on Rural-urban
  Relations,Chincago University Press;1953,转引自张光直《关于中国初期“城市”这个概念》,《文物》1985年第2期。
  〔14〕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社会科学出版社;第731~732页。
  〔15〕李谊编:《韦庄集校注》,四川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16〕〔19〕〔23〕(后晋)刘煦:《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
  〔17〕(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4年版。
  〔20〕〔24〕岑仲勉:《隋唐史》,中华书局1982年版。
  〔22〕(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八零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

  酒与文人

  酒 与 文 人? 刘章胜交友讲求个情趣相投,也就是通常所讲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诸君不知有无体验,大凡聚会,酒绝对是活跃气氛的催化剂,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最好注脚。像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所言,挑女婿的最好办法是看他打牌的做派,交友的最好办法便是看他喝酒时的姿势及醉酒后的作为。
  人的酒量固然有大有小,但喝酒却“没有会不会喝的,只有敢不敢喝的”。朋友相聚,把酒临风,“三杯两盏淡酒”,怎抵它,朋友情深。在这个时候,任何以酒量为借口的言辞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酒品即人品,酒场中人大抵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酒神(抑或酒圣、酒仙),他们一生饮酒无数,罕逢对手,却又不为酒困。他们大多豪爽、仗义,行事光明磊落。“酒醉英雄,饭胀脓包”,这种朋友能交一二足矣。第二类等而下之,名曰酒棍(或曰酒鬼、酒徒),他们逢酒必喝,逢喝必醉,醉后洋相百出,丑态毕现,还自我解嘲曰“你不醉,我不醉,马路上面谁来睡?”今朝有酒今朝醉是他们的行为准则。这类酒肉朋友,其实也是良莠不齐。有些是真正的酒囊饭袋,但有些则可能是因怀才不遇,借酒浇愁而已。偶遇后者,万不可失之交臂。第三类可称酒妖,这类人表面上衣冠楚楚,但稍一入醉,或在女人面前百般卖弄自己与某大人物“有交情”,与某名人“是铁哥们”,黑道白道黄道,道道皆通;或对众人极尽夸豪斗富、逞强摆阔之态,对每种酒、每道菜均细指瑕疵,呼领班,唤小姐,语多训斥。这类人心地还不算坏,可交但不可深交。最后一类最下作,可怒斥为酒狗(或酒猪)。这类人把喝酒也当作开会,也不忘排座位,竞相出示名片,逐一介绍官衔,这类趋炎附势的小人,最好避而远之。如果避而不及,也切不可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说蠹鱼

  说 蠹 鱼? 任文祥蠹鱼又名紻,一指长,黄白色,其形状像条小鱼,嗜好蛀书,故名蠹鱼。因它常年生活于古旧书中,人们俗称其为书虫;又因为它们在书中钻孔而在,古人就把钻研诗书的人比作蠹鱼。例如元人王实甫在《西厢记》中说张生:“向诗书经传,蠹鱼似不出费钻研。将棘园守暖,把铁砚磨穿。投至得云路鹏程九万里,先受了雪窗萤火二十年。才高难入俗人机,时乖难遂男儿愿。”称赞张生勤奋好学,志向远大。然而,在多数情况下,说谁是蠹鱼就是骂谁是“书虫”了。这是因为一些人死读书和读死书,摇头晃脑,之乎者也,其实并不真的了解文义。明人郭登的《咏蠹鱼》一诗就是嘲讽这些人的:“琐琐如何也赋形,虽无鳞甲有鱼名。元来全不知文义,枉向书中过一生。”
  所谓“不知文义”,一是说光会背死书,不懂文章的意思。如《孟子》中有位男性打虎英雄名叫冯妇,一位熟读孔孟的人在考场作文时竟然闹出这样的笑话:“虎乃吃人猛兽,男儿尚难对付,何况冯妇女流!”二是说,读书很多,不会使用。据马令《南唐书·彭利用传》载,一位名叫“利用”的人却不会利用自己的知识,而专好卖弄学问,纵然是对老婆孩子,丫环小斯,也要引经据典,堆砌文词,从不用通俗的语言讲话,人称之为“彭书袋”——“掉书袋”的典故就来源于此。有一次邻居失火,他望之曰:“煌煌然,赫赫然,不可响迩。自钻燧以来,未有若斯之盛,其可扑灭乎?”只发议论,就是不去参加灭火,忘记了“东门失火,殃及鱼池”的古训。这两种人,真可说是“枉向书中过一生”了。
  历史上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据载,晋代傅迪“好读书而不解其义”,别人讥之曰:“卿读书虽多,而无所解,可谓书簏矣。”说他食书不化,不过是个装书的竹箱子罢了。又如齐时的陆澄,读《易》三年,而不解其义,欲撰《宋书》不成,王俭戏之曰:“陆公书厨也。”这些人也都是蠹鱼式的“书虫”。明代诗人冯惟敏写过一首散曲《书虫》,对这种人的批评更为严厉:“蠹鱼虽小,咬文嚼字,有甚才学!绵缠纸裹书中耗,占定窝巢。俺看他一生怕了,你钻他何日开交。听吾道:轻身儿快跑,捻着你命难逃。”这首散曲是说,那些只会咬文嚼字,没有真才实学的人,最可憎之处是不仅自己一生碌碌无为,而且又“占定窝巢”,即霸占着职位,也不让别人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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