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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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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喜爱武艺,英勇善战,三弟喜好文采,乃罕见之文学天才,而我武比不过大哥,文不敢与三弟相提并论,少年时光,我一直生活在两位手足的光辉阴影之下,曾一度怀疑父亲对我是不是早已失望透顶?甚至懒得过问?
  所以在军营里,我只能从那些收集的书籍中寻找乐趣,那里是另外一番奇妙的天地。
  直到回到洛京,我才发现,对父亲的怀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对自己的怀疑同样也是没有必要的。
  三弟年少,甫一回京便名闻天下,成名的结果是令天下士人对秦氏多了几分敬重,少了几分猜忌,这背后的玄妙,值得玩味。况且三弟开朗活跃,擅长交际,喜好风雅,唯美重情,正是纠合文人唱和的最佳领袖。
  更有无知单纯少女的倾慕之情被轻易的撩拨起来,三弟建之成为世人喜爱的天才。
  大哥性格单纯,善良仗义,颇有侠士风范,同样结识了众多热血男儿,父亲曾责怪其不重视名家经典,缺少运筹帷幄之远见,恐难堪大任。
  我的教授先生孔琇曾被父亲赞为有子房之智,先生更有君子之德,光是一手熏香的本领,就令人惊叹。我的武先生乃是剑神王爱的高徒,谷天风,此人神龙见首不见尾,不知为何肯应承父亲教我武艺?
  回到沁园,我入住双清苑,虽然此苑乃嫡母最喜爱之处所,但其中深意,恐怕值得推敲。
  双清苑中一直有暗卫紫衣龙士守护,他们是否无条件听命于双清苑的主人?通过三月初在山上的一番较量,我已经有了答案。
  紫衣龙士不但本领高强,而且善于捕获机密,是为谋大事之利器也。
  现西园中,奇人能人甚多,静观其技能领域,隐隐与家族的神秘传说相关,若是如此,则父亲的谋略可谓深远精妙矣,三弟建之是否有所觉察?
  沁园中更有令我牵挂的人,一个曾被我视作细作密探的女子。
  父亲喜爱有才学之人,不分男女,无论老幼,因为这个原因,其他门阀派来的细作探子往往有特殊才华,尤其是有文才的年轻女子,最容易得到父亲的赏识,芳菲就是这样走进我的视线。
  在中秋节那天,她另辟蹊径,和我斗草,足以引起父亲的关注,更何况她还是夫人身边的丫鬟,若是趁父亲到百花洲之际,她借机接近父亲,岂非顺理成章?
  这女子自进入沁园,表面上安分守己,深居简出,可实际上却喜欢到西园中与那些文化宾客交往,更以学丹青为由,骗得夫人的信任,允她自由来去,夫人,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
  于是我趁父亲到百花洲之前,将她“借”了过来,又将书房里所有的活都让她一个人接手,就是要将她禁锢在我的眼皮底下。
  可笑的是,她心中明明不服,偏要装出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企图蒙混过关,哼,她难道不知道自己有时目露精光早就露了马脚吗?
  更可笑的是,她还振振有词地来跟我谈条件:要练武,还要光明正大地到西园,真是好生奇怪,怎么有这么明目张胆的细作?
  于是我将计就计:你想光明正大地刺探传递消息?好吧,给你来个推波助澜,让你风光风光,让你的一举一动都落在明处,看你还怎么蹦跶。
  哈哈,结果她傻了眼,钱被迫花光了(看你以后还能收买谁?),人也差点被我整得累趴了,她想哭又不敢哭的样子还真让人心疼呢。
  接着在外出归来的途中,遭到天英教的暗袭,在掉落山崖之前,我都以为是她在通风报信,所以在她掉落深潭后,我并没有打算救她:且让她自生自灭吧。
  可真没想到,我中了那不堪的毒后,本以为山穷水尽,正想自尽以免受辱,她竟然从我身后跳出来,虽然她没和我事前商量,可奇怪的是我立即就明白了她的计策,我,我们得以脱险。
  但是她有什么意图呢?所以我又在她面前摆出主人的架子,板起脸来让她服侍我,让她给我找吃的,做吃的,名义上是试探她,实际是因为喜欢被她温柔细心照顾的感觉。
  天英教的人竟然骂父亲为“狗贼”,真是无礼,我突然想起那天她竟然也骂我“狗贼”,难道她和他们是一伙的?留下来只是为了继续潜伏在沁园?
  面对我的质问,她居然发飙!要不是我手中握着剑,又在她眼皮底下杀了那么多人,我怀疑她会用舂米的木头打碎我的脑袋!
  后来她哭了,是真的很伤心又很气愤,好几次将我的手挥到一边,让我很不知所措,其实当时就想抱她安慰她一番,可她忽然破涕为笑,我还没从惊讶中清醒过来,她竟然又做了一件让我震惊的事:翻死人的口袋!想干什么?真的只是为了……银子?
  我出口阻止她,可是晚了,她中毒了,我急了,可是也乐了:我终于可以将她抱在怀里了。
  后来在回沁园的路上,马车里只有我和她,她真安静,在我怀里一动也不动,随着马车的颠簸,我们之间不时有奇妙的肌肤接触,有生以来头一次,我情动了。
  中毒虽然不深,但她的心情并不好,想起她花钱时痛苦不堪的样子,我忍不住要逗她一逗,找了很多理由克扣她的月钱,工钱,她果然中计,一连很多天脸都是绿的这总比她没精打采的好。
  她为什么总往西园跑?找吴允节,只是为了学丹青,还是有私情?
  吴允节来我双清苑,正是一个好机会,我可以了解更多详情。从表面来看,芳菲对吴允节不像有男女之情,至于吴允节,同是男人,岂有不明白之理?
  只是他明知芳菲是我的贴身婢女,为何仍要对之用情?莫非他胸有成竹?
  是以,我出言提点,吴允节是个聪明人,立刻避而不谈,将话题抛给了芳菲,哎,芳菲,为何讲这般凄凉的典故,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岂非人生惨剧?
  我又进行多方试探,芳菲依然无动于衷,她到底是无知还是无意?料是前者居多,毕竟她还没有及笄,对男女之情尚未开窍吧,也许我该等到她明白的那一天。
  阳春三月,应春花开,烂漫美景,璀璨如霞,本来想徒手探究紫衣龙士的本领,品行,但在山顶,芳菲的情绪很不对劲,她为何痴痴迷迷,在应春树下徘徊不已,目光之所至,空洞游离,那一刻,她人在我身边,心,不知去了哪里。
  这种感觉很让我恐慌,我抱着她,想让她从涣散的境界中恢复过来,我也忍不住吻了她,更忍不住想拥有她,两情相悦本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况且她本就该是我的人。
  我的猴急将她吓坏了,她的机敏真是天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可她居然对那该死的好事者微笑,还挺开心!看来不教训教训这些目中无人的紫衣龙士是不行了。
  打斗的过程中,芳菲一点也不替我担心,这,是因为她相信我不会败北?还是根本不关心我?
  为何男女之情会令人失去理智?变得疑心不定?男儿本该建功立业,成就一番大事,怎能被这小儿女之情搞得心神不宁?父亲正好命我前往军营,这是一个契机,跟祖母禀告后,我决定提前将芳菲收进我房里,让她真正成为我的人。
  这回,她没有理由再装傻充愣了吧?她就喜欢在我面前偷梁换柱,转换概念,企图哄骗我好蒙混过关,有了正式的仪式,你还能躲到哪里去呢?
  哎,真是丢脸,好事果然多磨。
  也罢,反正在任何人的眼里,她都是我的人了,我又何必急于一时呢?还是回来后再找她算账,新帐旧账一起算!
  父亲让三弟建之北上,来到幽州,其目的只有两个;让三弟历练;让三弟来此做锦绣文章,歌颂此番丰功伟绩。
  我怎么就忘了跟信使说呢,建之都把他的贴身婢女带来了,芳菲为何不可以北上?她可比任何人都名正言顺啊!
  真不错,芳菲还知道给我回信,哈哈,看到我的家书和情诗一定很惊喜吧?你是否没想到我也能做出这样的缠绵悱恻的诗句?你,会给我写什么呢?
  “感念君之挂虑,芳愧无以回报。芳本乡间女子,顽劣不知礼数,纵受礼教之熏陶,仍如聋子之于惊雷,无所得矣。君乃世家之子,身负家族重任无数,当建功立业,回报于朝廷。芳天性散漫,宛如范池之绿萍,若依附公子之侧,恐令他人耻笑于公子矣。人贵自知之明,芳已自请离去,还望公子珍重,勿再挂念为感。”
  这说的都是什么?芳菲离开沁园了!为什么?建之没有告诉我。对了,她的贴身婢女应该知道详情,她们是同乡。
  不对,这不是芳菲的字迹,她的飘逸隶书我还是熟悉的,这信中的楷书,是何人所为?
  好了,等那名叫什么飞的婢女过来,就能问个明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作者也挺失望的。
  秦桓之疑是用下半身思考的食肉动物,对小林子几乎没有纯粹的感情,一开始就是试探怀疑,接着是半信半疑,到了第一卷结束也没看到他的感情升华到更高的高度。
  男人会爱上被他创造或改造的女人,如亚当和夏娃
  男人也会爱上他自己想像中的女人,如皮革马利翁。
  就是没听说男人会爱上女人的灵魂。
  在男性心目中,玛丽莲梦露永远比奥黛丽赫本更令人念念不忘,梦寐以求。
  唉!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第三十二章   遇 险

  吴允节说的随行队伍,是指微音阁的买办团,他们正好也要回富春郡,陆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吴允节的请求,同意让我跟随买办团的商船走水路到富春。
  临出发前一天,两个同行的中年阿婶突然患病,这支商队的人员变成了清一色的男性,陆老板不在,我也不想在洛京城内无限期地逗留下去,所以还是决定跟着商队东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改穿男装。可是只能和这些人同吃不能同住,一路上还是颇感不便。我甚至怀疑队伍中有人早就对我心怀不满,因为我不止一次看到有三个人本来说话说得热火朝天的,可一见我走过来,就马上闭了嘴,神色很不自然地朝我笑笑。
  这也难怪,谁叫我是外人却又有求于人家呢!我无可奈何地暗叹几口气,只希望旅程快点结束。
  现在已经是深秋,江面上虽然没有大风霜冻,但是船还是走得很慢,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富春郡。
  有时会忍不住想念沁园那种安稳宁静的生活,每天只是坐在桌前抄抄书,写写字,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唯一的烦恼是没有身份自由,可现在有了身份自由,还是一样有烦恼。
  今天我们在一个叫白马镇的地方靠岸,这里是三江交汇之地,江面十分辽阔,小小的渔船随波漂荡,让人真正体会到“一叶扁舟”的含义。
  白马镇也是不同文化的交汇之地,我看到不少异族打扮的客人和我们一同住进了白骥客栈,有几个客人正吵吵着问什么不肯让他们住店,客栈的店小二苦口婆心地解释房间不够了,掌柜的见了我,马上两眼发光,朝我走了过来。
  只见他连连作揖:“客官,请你帮帮忙,这几位客人就差一间房,您看您能不能通融一下,和您的弟兄们住在一间,把您的房间腾出来,让给那几位客官住?就算我求求你,你们的房钱我给个折价。”
  听掌柜的这么说,那几位客人朝我望了过来,眼神颇不友善。
  我苦笑一声,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不是我不肯帮你,只是我实在爱莫能助。”说完低头吃饭,同时小心观察同桌上其他人的反应,结果看到那个叫陆荀明的,冲另外一个叫章冲的做了一个鬼脸,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买办领头的叫吕明达的瞪了他们俩人一眼,低咳了一声,那两人才老实地低头吃饭。
  掌柜的见我不松口,苦着脸又回到那几个客人面前,连连作揖,口中不住地说着“见谅,见谅。”
  那几个客人都是身材高大的汉子,从穿着打扮上来看,是江湖人士。他们中一个像是带头大哥的,不耐烦地打断了掌柜的话,朝我们这边看了过来,然后他们几个嘀咕了一会,那“带头大哥”大步朝我们走过来,双手抱拳,声音洪亮:“在下邓当,见过各位。”
  我暗暗叫苦不已,眼睛不由自主往吕明达望过去。
  吕明达站了起来,也拱手道:“在下吕明达,见过邓大哥。”
  那邓当笑道:“方才那掌柜的想必也跟吕当家说过了,我兄弟八人打算在这客栈住下,可就差一间房,所以才想和吕当家商量,能否请这位小兄弟委屈一晚,让出一间房给我兄弟几人住?我们兄弟感激不尽。”
  吕明达瞟了我一眼,微笑道:“邓大哥客气了。吕某也很想帮这个忙,可是,我这位小兄弟,性情怪癖,自小清静惯了,不喜欢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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