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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

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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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儿是他的儿子又怎么样?他可以换一个人给他生继承人啊,又不是非我不可!说不定我现在就死翘翘,对他反倒是解脱呢!
  万籁俱静中,我听到自己的心裂成碎片的声音。
  我虔诚地把盒子放在地上,跪倒在地,抽出短剑,飞快地在左手手腕上划了一道,暗红色的鲜血涌了出来,我手腕朝盒子里一翻,血滴滴落在书籍上,渐渐地,有几道淡淡的青烟冒起,最上面的那本书,封面被腐蚀了几个小洞眼。
  :“芳菲,你在做什么?”他怆然发出惶恐的惊叫,朝我眼前扑了过来,他在乎的果然是东西而不是人,我微笑着用右手把盒子往水边一拂,盒子被拂到水面上,慢慢往下沉。
  秦桓之飞奔到水边,倏地抖出鞭子,干净利索地将盒子从水里卷起,他把盒子捧在手上,细细检查着,确保没有毁损后才谨慎地夹在左手腋下,转身望着我,痛心疾首地问:“芳菲,你闹够了没有?”
  我慢慢地站了起来,挑衅般看着他:“秦二公子,你看到了吧,我和渝儿是这世上唯一能毁灭兵书的人。如果你不想失去到手的宝贝,最好把渝儿还给我。我会带着他离开这里,永远都不会再见你,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能阻碍你了。”
  秦桓之的身子激烈地摇晃起来,他的脸变得霎白霎白,嘴唇红得像要滴出血来。
  我怜悯而哀伤地看着他,口中轻轻念道:“有花不同赏,无花不同悲,若问断肠处,花开花落时。”
  我吟罢,他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直笑得气喘不断,脸泛红潮,笑得身躯乱颤,笑得人牙根发酸,他笑够了,才厉声对我说道:“你想走?没那么容易!若是留不住你的人,又如何能留住你的心?我宁愿你一辈子恨我怨我,也绝不许你离开我半步。你最好叫你的人不要和我作对,否则我来一个杀十个,来一百,杀一千!你不是念经拜佛的吗?难道忍心看无辜的人白白为你丧命?”
  他周身散发出浓浓的暴戾之气,像一只吃人的猛兽一样朝我走来,他步步紧逼,我步步后退,不知不觉,一只脚后跟,已经沾到水面,我已经无路可退我也不想再退。
  到此为止吧!从此相忘于江湖。
  我惨惨地笑道:“秦二公子,但求你能放过那些乌合之众。”
  说完猛然仰面往身后倒去,我是下定哦决心,动作又快又狠,就像出色的跳水运动员一样,顷刻之间身子已经沉到水中。
  入水之前,好像听他发出惊天动地的哀嚎,他的鞭子伸到了水里,离我的胸口只有一搁拳头那么远,飘飘荡荡的,水中的浮力缓冲了他赋予的全部力量,我轻轻一拽,就拉到手中。
  他是伫立东墙边的一树花枝,我是花枝上盛开过的花朵,如今风过花落,脱离枝头,不可复合。
  我的内心一片澄明,在无尽的水域里,人的灵魂总会安静下来,因为无垠的水世界是人类灵魂长眠的归宿。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呼吸,却对身在其中的水世界看得越来越清晰。
  我入水的水面只有不到四平方米,狭小深邃,但是下面的空间却越来越大,这是一个倒漏斗形的冰臼,冰臼口小肚大,往往垂直向下,底部直通湍急的地下河流。
  所以不小心掉下冰臼的人,甚少有生还者,但愿我的“死讯”能终止地面上无谓的杀戮。
  我的身子不断往下坠,腰间的夜明珠在水中发出晶莹的光芒,照亮了眼前的一切。水中有不少发光的鱼儿在游荡,我的左手无意中触摸到一个滑腻腻的东西,宽如扇面,是玄螭的鳍!
  我果断地抓住玄螭的鳍,就势翻身,爬上它的后背,轻声念出几句天神传授的咒语,玄螭果然乖乖地听从我的指示,驼着我往地下河的深处游去。
  它会带着我,穿越长长的地下河流,到达樱雪山和莽山的交界岩石断层处,顶开尚未完全裂开的暗河旱洞口,把我安全送到天坑的大厅。
  前世的我就是一名狂热的驴友,对各种地形地貌了如指掌,莽山的原始森林中有一个个圆形的凹坑,人人都以为是陨石坑,其实只有我知道,那是串珠状的天坑群,既然莽山下还有地下河流,说明一定还有欠成熟天坑的存在。
  欠成熟天坑的特点就是洞顶尚未坍塌,而大厅的空间因为石灰岩不断溶化,越来越宽敞,氧气丰富,水源清新,是极好的暂时栖身之处,如果我足够幸运,可以在大厅里避过风头,在设法离开洛京。
  这也是我不让孙静林他们冒险潜入樱雪山救我的原因,我让他们在天坑附近接应我,不知道他们来了没有?靠我一个人,想穿出可怕的原始森林,活命的机会微乎其微,光是森林里的野生藤蔓就足以让我活活困死。
  我的心忽然急躁起来。
  睁开眼睛,原来是玄螭在用突出的前吻慢慢顶开两块巨大的粉紫色砂岩,砂岩是半风化的岩石,硬度不高,极适合反复敲琢,我国南方的石磨就是用这种岩石打磨而成,樱雪山上的石板路,就是用这种砂岩雕刻而成。
  玄螭的力量很大,才过了一会,就顶开了一个洞口,一道眩目的光柱自天而降,我大喜过望,游过去试了试,还好,宽度足够,我站上玄螭的背,奋力地钻出洞外,真是别有洞天,自由呼吸的感觉真好!
  不防脚下一滑,我差点摔倒,原来是岩石合上了,玄螭同学已经完成例历史使命;Well Done!
  我又小声口诵咒语,感谢充满灵性的玄螭同学,坚定转身,观察着眼前的天坑大厅。
  大厅的高度约有一百余米,顶部有一个小小的天窗,光线正是从天窗投射进来,看样子,现在天已大亮,细细算来,我已经七八个小时没合眼,体力大减,先休息一下再说。
  我身上有秦氏的五灵丹,可以暂时补充体力,还有偷偷配置的乃跟传授的祛毒药丸,所以并不畏惧普通的虫蛇之毒。
  我在大厅的中间,找到一处莲花盆状的石台,脱下身上的外衣,铺在上面,静静睡去。
  一觉醒来,听到阵阵鸟儿嘈杂的叫声,头顶上的光线倾斜明显,竟似倦鸟还巢的黄昏时分,我不由吃惊,难道我竟然睡了那么久?
  起身活动活动四肢,发现自己精力充沛,关节韧带灵活,竟胜于我进入地宫之前,药物刺激果然功不可没,我呼呼地甩了几下鞭子,发现鞭子虽然沉了一点,用得还算顺手,再说我还有锋利的短剑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武器傍身,我鼓起勇气,高举手中的夜明珠,循着鸟叫声大步走去。
  所幸大厅不是伊甸园级别的,否则就是给我吃十服兴奋剂,在天黑前我也走不出去,大约半个时辰后,我已经置身于天坑底部的森林里,500多米出,垂直形状的悬崖峭壁,彰示着这里,是人烟罕见之处。
  我嘬唇发出几声尖细的清啸,其实也不敢抱多大的幻想,心想实在不行,我再回大厅呆一夜,明天清晨在离开。
  树林中的鸟儿停止了吱吱喳喳的争吵,仿佛迎接贵宾一样,敛声屏气,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我听到了人为的啸声,节拍和节奏虽然不对,但是我敢断定,是回应我前面的信号。
  我掏出短箫,呜呜咽咽地吹了起来,果然那边也有人吹出了同样的曲调。
  是我的娘家人来了!
  我又激动又紧张,来的会是我爹玉郎吗?不管他对我是不是漠不关心,可是现在,我能想到的亲人只有他了!
  我抖开鞭子,摆好临阵的姿势,我不能让人看出我此刻内心的脆弱,毕竟我是堂堂的楚王后人。
  一阵清风拂过,有人分花拂柳而来,听树木倾斜的声响,来的不止一个人,前面领头的人脚步从容潇洒,会是谁呢?
  我拭目以待,终于在被茂密树林撕碎的夕阳余辉中看到来人,那样的光彩照人,那样的英姿勃发,我不禁一怔,苦笑道:“怎么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  冰臼是指第四纪冰川后期,以滴水穿石的方式,造成的石头凹坑,冰臼是冰川的直接产物。两三百万年前在巨厚冰层覆盖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状态下,冰川融水沿着冰川裂隙向下流动时,由于冰层内有巨大压力,呈“圆柱体水钻”方式向下覆基岩及冰川漂砾进行强烈冲击、游动和研磨,最终形成深坑,这些坑极像南方舂米的石臼,因此称为冰臼。
  天坑是一种喀斯特地形,顾名思义,就是巨大的坑,通常有地下河流从底部流过,在洞顶坍塌前,形成地理上特有的“大厅”,洞顶坍塌后,形成开口的天坑,天坑一般有底部森林,地下河流旱季,有旱洞暗河口,水量上涨,则有水洞虹吸,对洞穴探险来说,是潜在的巨大危险。
  伊甸园:地球上著名的天坑,据说约有六十层楼那么高,在马来西亚。
  本文设定女主的前世是一名驴友,正是为了让身份低微她在古代的历险中占有一份小小的优势。
  


☆、第一百零三章 花开花落时(五)

  夕阳斜照,密林中的光影支离破碎,将来人的修长身影笼罩在淡淡的光圈内,她高举长剑,锋利的剑尖直指我的咽喉,她手中稍稍用力,一阵尖锐的刺痛传递到我的大脑,令我清醒异常也让我懵然非常,清醒是生理上的,懵然是思想上的。
  :“见到我,你一定很失望吧?”来人轻声讥讽道:“我原本不想来,无奈你的手下太窝囊,二哥果然有远见。”
  二哥?是谁?
  和我有点纠葛的异性中,排行老二的除了刚刚诀别的秦二公子,就只有远在江东的顾家二公子了。
  我顿时心情郁闷,差点吐出老血三千,想我林某人自命清高了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得靠男人搭救,怎么不让我颜面尽失,悲愤交加?
  我望着眼前的脸,艳若桃李,却冷若冰霜,娇艳欲滴的樱唇绽开一朵嘲讽的笑容,醒目而魅惑,她一身玄色劲装,发上全无装饰,洗尽铅华更显丽质浑然天成。
  她本就英气逼人,做这样的男装打扮最适宜不过。
  我用手指将喉间的剑尖拨开,竭力不让心底的强烈愤懑喷薄而出:“走吧!离开这里,随你怎么取笑我都成。”
  夜幕将降,虎狼嚣张,再不离开这里,我们极有可能葬身猛兽肚腹。
  沈艳兰收剑入鞘,美目在我脸上连连巡视,低低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真的不怕死呢,原来也是胆小鬼。”
  她嘴上对我不客气,行动上却部署得有条不紊,她带来的人不知是秦氏的校事还是她一手培养的死士,这些人在密林中行动自如,如履平地,仅凭观察夜间动物发出的亮光就能判断是猛兽还是温顺的动物,比如说,亮光低伏且不动的,是老虎,亮光呈线状又微微移动的,是麋鹿。他们用锋利的武器劈出一条仅容一人穿越的通道,用绳索和挂钩成功地带领我们一行人攀过陡峭如镜的绝壁。
  三更之后,天上的满月昏昏欲睡,我们翻过了莽山,在一个叫潭湾村的地方落脚休整。
  村子不大,能供我们借宿的唯有村中的牛栏。
  牛栏,顾名思义,就是牛睡觉的棚窝。
  古代的耕牛十分珍贵,所以一般村里都会在村庄的中间搭建坚固的牛栏,把全村的耕牛都集中在一起,夜深人静的时候,安排人手看管。
  因为怕耕牛被恶劣天气夺走,所以牛栏的建筑质量,一般都挺好,绝对能遮风挡雨,而且占地宽敞,用于堆放喂料的麦秸。
  我曾在条件简陋民风淳朴的瀛洲岛居住过几个月,对于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睡眠环境,坦然处之。倒是沈艳兰,见我一声不吭地躺在牛栏的茅草上,不免有些好奇:“芳菲,难道是我眼拙,竟然没看出你是那一家的影子?”
  影子,是女性死士的统称。
  我以胳膊为枕,仰望夜空,喟叹道:“你没有看错,我的确不是什么影子,只是游历的经验比一般人要丰富一些。倒是你,艳兰,我没想到,你是吴公子的妹子。”
  她叫他二哥,不知是同父异母的兄妹,还是同宗的兄妹?
  我的话不知刺痛了沈艳兰的哪一根神经,她呼将我一把从地上拎起,在我站稳之前,她出手如电,啪啪两下,正手反手,给了我两记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这更让我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沈艳兰的血液里肯定有顾家的遗传因子,她出其不意打人耳光的手法,我实在是太熟悉了,我的娘亲顾氏(至今不知闺名)打过我,吴侯的老娘沈氏命人打过我,还有秦桓之同学,也打过我。
  只是,我也和顾氏有亲,为什么没有打人的机会呢?
  :“打你,是因为你治好我的脚。”沈艳兰恨恨地道:“如果你没治好我的脚,我照样留在顾家,即使残疾,至少能清清白白,哪像现在,和姑母共事一夫,被人耻笑,被人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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