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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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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在月波斋用过晚膳后,俩人移步庭中赏桂,丹桂还在老地方,花开得非常茂盛,香气浓郁芬芳。从秦桓之的嘴里得知,这株珍稀的丹桂是宁氏当年的陪嫁之一,原来花花草草也能当嫁妆,我算是长见识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距离上次见到这株丹桂已经五年了,那时,我和秦桓之还是头一次见面,斗草时他输了,不高兴;而我赢了,嫌奖品不值钱,也不高兴,往事如烟,我扭了头,见他眼中满是柔情似水,不禁心生甜蜜。
  千载难逢的红月亮升到半空,晴空万里,正是花好月圆,灵慧轩内早已铺好了拜毡锦褥,点起了精美的羊角宫灯,摆好了烛台香炉,一张圆桌上陈设着彩色的瓜果糕点,在这个时代月饼还没有发明呢。红色的蜡烛烛光摇曳,炉中的檀香青烟袅袅,将宽敞的灵慧轩衬托得氤氲晶莹。
  秦老夫人率先跪倒在锦褥上,她双手合十,闭目祈祷,虔诚膜拜,完了自有武平侯夫人吴氏和贴身的丫鬟上前搀扶伺候。
  接着是秦家众人一起跪拜,武平侯和吴氏跪在队伍的最前面,两人的后面是秦桓之和秦建之兄弟,再后面一排是宁氏,兰歆夫人,最后面一排是我,小春,和任氏。
  任氏发现自己和两个二等妯娌并排跪拜,心里明显很不高兴,丫鬟扶着她跪下来时,她一脸的不情愿,我怕她找茬,趁没人注意,偷偷将膝下的锦褥往旁边挪出好大一片,所以我们这一排很滑稽,我和小春挤得很近,几乎是肩并肩,任氏则孤零零在远处。边上有人想笑,任氏在磕头时,扭头狠狠地给我一记白眼,我装作没看见,心无旁骛地跟随着唱拜的节奏,磕头,磕头再磕头。
  膜拜月亮的仪式结束,进入赏月环节。秦家人果然通脱,不拘小节,男女共坐一大桌,桌子是椭圆形的,秦老夫人今天是主角,她坐在上面居中的位置,武平侯夫妇分列两侧,然后左手一排是男丁,也只有秦桓之和秦建之而已,而右边一排则乌拉拉的坐了六个人,左右严重不对称,结果是宁氏被安排坐到左边一排的第一个位置,这样一来场面就很微妙,她的旁边,分别是武平侯和秦桓之。
  他们三人在一起有一种神奇的和谐感,很像温馨的三口之家,武平侯看着宁夫人时,满脸都是喜悦,秦桓之也对她毕恭毕敬,如此一来倒显出秦建之像个边缘人,只能看着对面的任氏发愣。宁夫人刚坐下时局促不安,她连连起身道谢,武平侯温言制止,秦老夫人好声相劝,她才安稳地坐下来,竟似是百感交集,感想良多。
  轩外的烤架上正在烤羊肉,香味扑鼻诱人,沁园现在出了秦桓之这样的高级吃货,在饮食方面比以前要讲究一些,所以这次的烤羊肉洒上了许多古怪的香料,不像秦彰之大婚时的那样,连简单的孜然都没有,我对这项所谓的厨房改良是心知肚明,便对着斜对面的古代蔡澜先生嫣然一笑。
  既然是赏月作乐,又怎么能少得了音律呢?武平侯饮完一杯桂花酒,雅兴大发,他命人取来一支碧玉箫,起身离了席,走到轩前的水中曲廊之上,对着天上的明月吹奏起来,轩内的众人放下酒杯,凝神倾听,只觉得音韵雅致,脱俗出尘,与清风朗月相得益彰,令人沉溺其中。字如其人,声如其品,武平侯年轻时一定也是个俱负雅望的人物,恐怕是秦桓之兄弟所不能及。
  武平侯一曲终了,却没有回到席间,他朗声问道:“中则,今夜月明星稀,良辰美景,你为为夫唱一曲如何?”
  宁夫人清声答应了一声,起身给秦老夫人福了福,提裙走到武平侯身边,两人的身影交错着倒影在水中,武平侯吹了一曲《折柳调》,宁夫人依依呀呀的唱了起来,她的声音十分圆润,吐词却有点软糯糯的,我听得不大齐全,依稀可辨是诗经里的《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皎兮,佼人懰兮。
  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
  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这首诗明明是相思若渴,可《折柳调》去一点也不悲伤,却有几分孤傲恬然,怎么说呢,就像现代人说的,我爱你,与你无关一样,把相思当成是精神上的一种享受。
  以前就听说过宁氏和吴氏都不是出身名门望族,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宁夫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唱歌助兴,要知道一般仕宦人家的女眷,是打死都不肯当众献艺的,就怕有失身份。看来我被带到西园供人“观赏”,在秦家人看来,很正常。
  怪癖,绝对是怪癖!
  武平侯和宁氏的表演让人心动神移,竟然不知该喝彩还是该拍手,直到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进轩内,秦老夫人才笑着说了声:“难为我儿有心了。”眼中却泪光点点,她高举手中玉杯,却是犒劳武平侯一个人的。
  我看了一眼吴氏,见她脸上笑意盈盈,不似在呷酸,至于兰歆夫人,我看不见她的脸色,但是我注意到她的穿服风格变了,和早上刚回来时的华丽风不同,换了个清淡的装束,这个风格很不适合她,她不如在相府光彩醒目。
  接下来的节目是传统的击鼓传花,有人折了一枝桂花过来,又有人负责在屏风后面击鼓,吴氏说道:“鼓声停止,如果桂花在手,饮酒一小杯,罚表演节目一个。”
  鼓声一响,人人都紧张起来,生怕桂花会落到自己手中,所以桂花一到手里,就像扔烫手的山芋一样将花枝抛给身边的人,呵呵,鼓声一停,身子沉重的任氏果然来不及把桂花交给秦建之。
  可一个大肚婆能表演什么呢?武的肯定不行,只有文的了。任氏站了起来,执意要表演一段剑舞,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怕惊动腹中的小朋友吗?还是出门前脑袋被门板压过了?我无限同情地望着苦恼的小叔子,暗暗想道:建之小朋友,快点英雄救美吧,也许,你的太太想的就是在众人面前秀恩爱!
  秦建之果然怜香惜玉,他主动提出要替妻子完成表演任务,武平侯沉着脸,点了点头。秦建之的节目也很高雅,弹的是古琴,一曲《松下》,格调悠远清雅,如云出岫,余音袅袅,有种洗心涤魂的效果,恐怕是伯牙再世,也不外如此了吧,可是他的子期,不知在何方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四章 咫尺与天涯

  八月十七,荆州传来噩耗,缠绵病榻多年的孤独云容,没了。消息一传来,露香院马上挂上了三丈素缟,搭起了灵堂,桩桩件件有条不紊,应该是早就准备好了的。看来兰歆夫人的信息很准确,秦家众人对此也有心理准备,只是不知道,伊春德是否像沈艳兰预言的一样,会被秦彰之扶为正室呢?
  沁园里的人都在为独孤云容的丧事出力,我以为会被秦老夫人安排抄写经文的差事,正想主动积极开工,却不料,秦桓之被武平侯派往荆州,说是让他去迎接独孤氏的灵柩,而我,则被秦桓之赶上马背,被迫和他一起快马加鞭,风雨兼程地穿州过府。
  荆州是远古传说中的九州之一,地处荆山和衡山之间,西控汉中巴蜀,东临东吴南越山越,北接中原。荆州共有五郡,长江以北三郡:南阳,襄阳和江陵,长江以南两郡:武陵和南郡,孤独氏世代居住的荆州城,在江陵郡内,古老的城池南临长江,北依汉水,曾是古代楚国的都城。
  江陵郡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物产丰富,百姓生活富庶安定,独孤氏是皇室宗亲,却又与世无争,所以江陵郡风平浪静。二十多年前,中原一带发生动乱以后,大批文人士族流亡至此,躬耕隐居,继续享受宁静的生活,不少岩穴之士也隐身山林,待价而沽,西园文化宾客钟铉曾是其中的一位。
  独孤氏府内气氛肃穆沉重,独孤云容的灵柩早已移至家庙,只等启动北上的行程,秦彰之戚色淡淡,不似十分悲痛的样子,久病床前无孝子,也许独孤云容抱病数年,早就把俩人之间那点志同道合的情分给磨光了,伊春德的得宠从侧面反映了这个事实。
  出发前武平侯明明吩咐过的,我们是来迎接灵柩的,可到了荆州城,一切都变卦了,秦桓之留了下来,作为他身边唯一的合法伴侣,我理所当然的也回不了洛京。
  我们的住处是秦彰之滞留荆州期间居住的房舍,秦桓之很不喜欢房子的装饰风格,入住的当天便命人撤换了墙上所有的挂饰,更换了大部分家具座椅,一切都按照他的喜好将房子重新布置,一直忙到第三天晚上,仆人才勉强将房子摆设成他想要的样子。
  装修是件苦差事,不死也得脱层皮,我在他做出决定的当天便装傻充愣,假装对装饰房子的事情一窍不通,在他的深深鄙视痛恨中,成功躲过一劫。同时我也明白了两件事情,一是,秦彰之肯定不会回来了,二是,我们得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虽然我很牵挂洛京的“个人事业”,但是有句话说得好:生活总是在别处,风景总是在别处。既然秦桓之同学都能住下来,我又为什么不能呢。
  秦桓之还真是大忙人,他每天都早早起床,用过早膳便带着茂林和崔灏冰等人出门,直到傍晚才回来,用过晚膳后,会有不同面孔的客人登门拜访,他和来客们秉烛夜谈,高谈阔论,不到三更时分,绝不回房间休息,我每每在睡梦中被他惊醒骚扰,心里总不是滋味。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我慢慢地也找到了生活的乐子,首先将荆州城逛了遍,再到大街小巷里听不同阶层表演的花鼓戏,然后找年迈的老头老太给我讲当地的民间传说和故事,又到书肆书摊上淘各类古旧书籍,晚上秦桓之接待客人的时候,我就在书房里整理汇编白天搜集来的资料。
  功夫不负有人,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从搜集得来的资料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楚王姜瑜的宫殿就在周围一带,不过早已是废墟一片,藤蔓丛生,要想在那里寻找关于楚王的蛛丝马迹,只怕是难于登天。
  我到书肆的次数多了,渐渐的也和书肆的老板们熟悉起来,还做成了一两单生意,以梁鹄的名义编写了一套民间传说的书籍,老板们见我的字写得不错,书籍的内容也新颖,所以都愿意替我接单子。一招鲜吃遍天,我继续在书籍发行的道路上漫步行走。
  秦桓之见我整天忙的不亦乐乎,也感到好奇,待他翻过我整理的资料后,只是笑笑,既不赞同也不反对,只是莫名其妙的让我别本末倒置,误了正事。
  我问他何为正事?他邪恶地说:“铺床叠被。”真是越来越不正经,我呸了他一口。
  这天书肆的伙计又给我一张单子,纸张很特别,更特别的是纸上画了一朵风韵饱满的兰花,兰花的下面只有三个字:绛云楼。
  去还是不去,我站在深秋的阳光中,望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有点发怔,他怎么在知道我在这里,他找我有什么事?
  上次不辞而别虽然事出有因,可我还欠他一个解释,电光火石间,我移步绛云楼。
  走进绛云楼的大门时我暗自庆幸,有时候,身边没有贴身丫鬟也是件好事,至少像现在我不用编理由打发走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巍颤颤得走进了归来厅,厅内弥漫着一一股焦枯甜腻味道,像极了当年我泡制的乌糖姜茶的气味。
  厅中一人,幅巾宽衣,华如春松,目中涟漪微微泛起,嘴角若有若无挂着一丝浅笑。他的样貌没有变,气质也没有变,只是给人的感觉变了,有种经历沧桑世事后的超脱出尘。
  他越是心平气和,我越是愧疚良多,可千言万语,也只浓缩成最平成的一句话:“妾身,见过吴公子。”
  他平稳的声音中渗着一丝克制的激动:“你来了,你,可好?”亘古不变的问候语。
  不知为什么,这简简单单的六字,使我想起从前的美好时光,眼角突然涩涩的,鼻子开始发酸;“多谢吴公子,妾身,很好。”
  我想问:你也好吗,可又觉得太矫情,说不出口。
  他好像忘记了请我坐下来,也忘记了请我喝茶,两个人就这么远距离的面对面站着,我平复了情绪,笑着说;“吴公子,不打算请客人喝茶吗?”
  他恋恋不舍地将目光移到桌面上;“如今深秋一到,吴兴的乌糖便大量上市,那里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喝这样的乌糖茶,这壶中泡的是丁家夫人所作,芳仪夫人,要不要喝一杯?”
  也不等我回答,他提壶倒了一满满杯握在手中,我慢慢走过去,从他手中接过杯子,低头渐渐呷着,心中五味陈杂。
  大半杯喝下肚,身上渐渐温热,我停杯抬头,低声说道;“味道很好。表哥,谢谢你。”
  他宽大的衣袖无声的动了动,眼中的涟漪幅度不断扩大,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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