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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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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茫茫的江边!/到如今我还想念着你岸上的耕种:/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这留守在女诗人周围拂之不去的“层层阴影”和徐志摩“驮着这份重,梦一般的累赘”,情感体验何其相似,——彼此都为当年屈从于世俗压力和自身性格的弱点付出了一生幸福的惨重代价。而诗的第二部分,诗思由对积郁多年的悲情与凄怆的不堪回忆一转而为对未来缠绵缱绻的憧憬,女诗人绝世的才情在这时更是发挥到了极致:“哪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蜜一般酿出了那记忆的滋润。/哪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哪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哪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这首令后人泪流满面的优美情诗的写作自有其背景,“1930年冬,徐曾到沈阳探林徽因的病……后来林遵循志摩的意思,回到北京养病,于是徐志摩就住在她家中。”
  (据陈从周的《徐志摩年谱》第86页)至第二年春,林在北京香山疗养肺病,梁思成在东北大学任教,徐有时去探望林。完全可以这样设想,这两颗曾经接近过的矜持而热烈的心,在别离多年后又因命运的邂逅重新激发出“互放的光亮”。
  那么,能否根据徐陆、林梁各自不幸的婚姻以及徐林再度重逢所带来的契机作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推论呢?由于诗人的早殇,此论遂成悬念。陆不肯北迁北平,有人说陆沉湎于上海滩浮糜生活,与房地产掮客翁瑞午烟塌传情,劝志摩与之离婚。但徐认为,如果离了婚,她就毁了。这表现了诗人难能可贵的道德责任感。从这一点看,即便徐坚持北迁的动机是为了林也仍然不能肯定诗人一定会作出与陆分手的决定。从陆公之于世的信件来看,徐陆二人的关系虽屡有龃龉但直到飞机失事前也并不算坏。徐在给陆的家信里对陆仍是关爱有加,其亲昵之状跃然纸上。如在1931年6月14日的信中提及希望生养儿女的事情:“……我们自家不知哪天有那福气,做爸妈抱孩子的福气。听其自然是不成的,我们都得想法,我不知你肯不肯。我想如果你肯为孩子牺牲一些,努力戒了烟……哪怕孩子长到某种程度,你再吃。你想我们要有也真是时候了……至少我们女儿也得有一个,不是?这你也得想想。”又如10月1日的信:“……一晚我做梦,飞机回家,一直飞进你的房,一直飞上你的床,小鸟儿就进了巢也,美极……”至于千里迢迢为陆捎带衣物、鞋花、水果;鼓励陆学画等琐事;每月薪金除留下极少数做生活费其余毫无保留地寄给陆,供其挥霍;每隔一天为陆写一封信,并屡次催迫陆多写信给他以慰渴想等等,可谓至爱情深,体贴入微的模范丈夫。但所有这些只能说明徐善待陆,字里行间的柔情蜜意只能说是表面上的热闹,只是出于诗人“浓得化不开”的独特个性与气质,而非源于心灵深处。对于徐的温情,陆似乎并不买账。郁达夫夫人王映霞在《我与陆小曼》一文中披露陆对婚姻的感受:“照理讲,婚后生活应过得比过去甜蜜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憧憬的爱,是虚无缥缈的爱,最好处于可望而不可及的境地,一旦与心爱的女友结了婚,幻想泯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变成白开水,淡而无味。志摩对我不但不如过去那么好而且干预我的生活……”又哭诉:“我以最大的勇气追求幸福,但幸福在哪里呢?是一串泡影,转瞬间化为乌有……”这篇文章也提到了郁达夫的看法:“他们的事复杂得很,弄不清楚,专怪小曼也失之过偏,我倒是赞赏小曼母亲的话,说得比较公允,叫做‘志摩害了小曼,小曼也害了志摩。’”事实上,如果徐决定与陆分手,徐在当时的道德审判台上已没有回旋余地。与其同时代的思想解放导师如鲁迅、郭沫若、胡适等都未能有勇气公开地对各自的包办婚姻进行挑战,可见不论徐的动机如何,徐陆的结合在当时不失为婚姻道德观的革命。对于二人的婚姻社会上始终存在着两种尖锐的看法:一种意见归结到个人品质上,认为徐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性格浮躁,用情不专”;另一种则认为它是追求美好爱情的象征。对于根基脆弱另有隐衷的婚姻,从徐内心来说,上述二者都不是正确的社会评价;但在现实中,徐确实是,也只能是以后者作为精神支撑应对来自社会的压力,这固然使得徐陆在重重阻力下得以结合,但二人的婚姻却也不可避免地、无奈地被赋予了某种象征意义,被看做新伦理道德观念下的新式婚姻的范本,在无形中不得不承担了应对社会对新式婚姻价值判断的重任。徐要想不授人以口实,不自我否定,只有永远维系与陆的婚姻。苦如黄连的人生滋味,在诗人,是极其浓烈地品尝到了。由于传统文化的负累,诗人在梁启超面前,最终丧失了追求林徽因的勇气,而在机遇面前却仍然得不到解脱,又由于承担了新伦理道德价值判断的承载体的重负,使之再一次与林“咫尺天涯”!如果说徐的现实对手一度是梁启超,那么在梁于1929年死后,徐的最大对手就是他自己,是诗人亲手为自己编就了囚笼,尽管徐或许从来未意识到或正视这一点。内外交困的诗人别无选择,只有在情感和现实的悬崖峭壁上不堪其苦地闪转腾挪,竭力平衡。在以下事例中可以清楚看到诗人在生之旅途上的苦况。
  1931年4月,也即徐与养病香山的林徽因再度重逢,林发表名诗《那一晚》的时候,徐母病危,徐南归。与徐家关系向来冷淡的陆早想亲自服伺婆母以示孝心,要同徐一起去,但徐担心父亲一直不认同陆为儿媳,届时会给其难堪,遂事先征求父亲意见,而徐父的拒绝令陆伤心不已。徐母病丧后,陆不顾一切奔丧,徐父再次拒绝陆的到来,令其不得住在家中,只能住旅馆。徐为此事不惜和父亲顶撞,几乎到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地步,并在4月27日的信中写道:“……这一次你的心肠十分真纯和坦白,这错我完全派在父亲一边……我们连同娘(陆小曼母,笔者注)一同商量一个办法,多可要出之一口气……因为你我相爱,又同时受辱,若再你我间发生裂痕,那不真的中了他人之计了吗?”真挚的夫妻之情令人动容。而与此同时,徐却保守着与林徽因的秘密,与徐有双重戚谊的陈从周在《记徐志摩》(写于1981年8月3日)中披露:“志摩死的上半年农历三月初六,母亲去世硖石,徽因正在病中,寄给志摩一张她正在病榻中的照片,背面还题上了诗。他偷偷地给我妻子看过。”徐曾多次向陆剖白解释其与林的来往,但实际上还是要“偷偷地”有所保留。
  徐的挚友凌叔华在1982年写的《谈徐志摩遗文——致陈从周的信》中提到了小提箱事件。“……在他死的前两年,在他去欧找泰戈尔那年,他诚恳地把一只小提箱提来交我保管……(那时他虽与小曼结婚,住到上海去,但他从来不取箱子!)不意在他飞行丧生后的几日,在胡适家有一些他的朋友,闹着要求把他的箱子取出来公开,我说可以交给小曼保管,但胡帮着林徽因一群人要求我交出来(大约是林和她的友人怕志摩恋爱日记公开,对她不便,故格外逼胡向我要求交出来)……他们人多势众,我没法拒绝。只好原封交给胡适。可惜里面不少稿子和日记,世人没见过面的,都埋没或遗失了。”而联系到诗人在给陆的信中俯拾皆是的饱蘸深情的至诚话语,不解个中委曲的人们很难将二者统一起来。这只徐宁愿由朋友保管的小提箱无疑是诗人现实与情感世界冲突与妥协的象征物。
  可以进一步断定,诗人执意陆北迁北平还另有原因。在灵与肉无法统一的无奈现实世界里,诗人只能在既定的婚姻里解决生理需求,并通过维持这种婚姻以应对社会对其所谓新式婚姻代表的种种拷问,从而获得社会的尊重和道德感的满足。徐深知与林走在一起已决不可能——如有可能,徐不会要求陆北上——对徐来说,林徽因永远是隔岸朦胧的风景,这或许正如陆小曼所说,是浪漫主义诗人恋爱对象最理想的位置:远远的,而永远不要变成现实——林徽因将深藏于诗人的灵腑,永作精神的慰藉。林与陆是诗人精神与现实世界的两极,二者既互相割裂,又相反相成,不可或缺,构成了诗人独特的情爱空间。如果诗人免于早殇,展现在其面前的生活图景大概就是如此吧?

  《沁园春·长沙》写作时间之我见

  
  ——与彭明道先生商榷
  ? 林志坚
  拜读《书屋》2001年第7、8期合刊号上彭明道先生《叩问》一文,颇多感触,首先我对彭明道先生治学的认真态度以及考证的细致表示折服,然而,对于彭先生的有些结论却不敢苟同,下面一一道明,以求教于彭先生和专家、读者们。
  一、将毛泽东词《沁园春·长沙》写作时间标定为1925年,不会不经过毛氏本人首肯。诚如彭先生所述,在正式出版物上见到毛氏此词有写作时间标定的,确实是1963年12月(见人民文学出版社和文物出版社分别出版的《毛主席诗词》)。彭明道先生说:“至于这样确定是否确有实据,以及究竟是由哪位(或哪些)权威人士确定,不仅当年十分幼稚无知的笔者不曾想过,恐怕对毛氏诗词颇有研究的专家学者……大概也不曾作过认真的探讨。”换句话说,彭先生在此怀疑似乎未经毛氏本人确认。我认为这种质疑是违背常识的。试想,当年毛氏正处于盛年时期,他并没有糊涂到由人代他认定的懵懂程度。何况这段时间,他正以很大的精力与兴趣整理个人著作,他能对自己的诗词创作时间标定不关心吗?再说,那时哪有一位权威人士(更不用说出版社的编辑)敢胆大到不经毛氏过目擅自替他确定呢?
  二、彭明道先生考证毛氏此词所表现的意境(或者说创作背景)不是1925年当时的情况,而是1920年前后的情景,确实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然而,我认为彭先生的认真态度混淆了文学创作与历史真实的界线。因为诗无达诂是常识,如果把诗词中的每一个意象都拿来与历史事实对照,那可以说,十有八九是对不上号的。尤其是毛氏的诗词风格大家公认为富有革命浪漫主义色彩,那更是如此。例如,毛氏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所写许多诗词,如《井冈山》、《从汀州向长沙》、《反第二次“大围剿”》、《会昌》甚至包括《长征》等等,所写的都是一派胜利的景象,可是,事实上大家知道,这段时期是中共处于最困难的时期,长征也是出于不得已,现在的历史学家大概不会有人愚蠢到单拿毛氏在这段时间的诗词来佐证这段历史吧!
  又如另一首毛氏的著名诗词《沁园春·雪》后阕所写的“惜”字以下几句内容,如果真的与历史事实对照,恐怕也并非完全符合事实,尤其是成吉思汗,可谓是个雄才大略的英雄,如果从狭隘的爱国主义立场看,他是个中国历史上拥有版图最大,威慑亚欧的创业者,难道“只识弯弓射大雕”吗?再看毛氏解放后所写的几首七律诗,如,《送瘟神》、《到韶山》、《登庐山》等,内容都是一派国泰民安,丰收吉祥的景象,然而事实上那段期间,别说农村是饿死了多少人,连我这个那时名牌大学里的学生早上起来头一件事便是排队去抢购一个黑面包。为此,我不得不怀疑陈寅恪发明的“以诗证史”的方法。
  三、那么,我是否同意彭先生对毛氏《沁园春·长沙》写作时间的推定呢?否!我认为还是1925年为是。有什么证据吗?恕我直接证据拿不出来。但是间接证据不少,除以上所叙外还加一条。我认为一首诗词的创作年代与诗词中所写的意境(内容)不是一个概念,不能划等号。毛氏在此诗中所回顾的意境,可能是彭先生所解读的情境,那可能是发生在1920年前后的事。但是,此词的写作时间确实是毛氏1925年1月又回长沙时,故地重游,回首当年,登临吟赏,送抱推襟,抚今追昔,抒发激情壮志所作。这不是一般骚人雅士的通常习惯吗?这有什么矛盾?又有什么难解之处?

  两个女名人和同一个构思

  两个女名人和同一个构想
  ——范春歌、池莉西藏作品之比较
  ? 刘川鄂

  也说有“深度”的“思想”

  
  ? 程亚林
  林非先生认为钱钟书先生的著作“无思想的深度,而只是摩挲和炫耀知识的碎片”(《我被钱钟书殴打的前后经过》;载《散文百家》2000年10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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