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回忆录:岁月艰难(全本)-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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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刘亚楼的电话,我就在想,十六师是刚成立的一个师,要把他们的飞行员全部调走,这个工作估计比较难做。我就和当时的参谋处长何廷一,立即坐飞机飞往济南,从五航校那里又搞到了一个教练机,直飞青岛的流亭机场。一到青岛,我就立即找到了十六师的政委张雍耿,告诉他要把十六师的全部飞行员用运输机送往东北,补充到四师和三师去。我还告诉他,十六师的机构不动,师的空架子就暂时保留在流亭航校,凡是以后航校毕业的飞行员,立即补充给十六师。当时张雍耿还不太满意,我就对他说:“你要服从命令,这是空军党委的决定,空军党委是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决定的。”
当晚,我又召集十六师的飞行员作了动员,鼓励他们勇于参战,为祖国、为人民立功。去的飞行员都兴高采烈。就这样,我们很快把十六师的飞行员全部调到了东北。这样做,飞行员的补充就比较快,如果从航校调学员培训,速度就太慢了。
第六个原因,是全国人民的支援。抗美援朝期间,全国人民开展了捐献飞机的运动。据统计,全国各地捐献的款项大概可以买三千七百多架歼击机,这给初建的空军增加了一笔巨大的财富。
第七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指挥与大力支持。当时,凡是空军上报的请示报告,毛主席都是随到随批。有的是口头报告,毛主席点了头之后,我们就去办。因为是战争时期,不可能那么按部就班。例如,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为解决空军装备的急需,毛主席还亲自与海军领导人商量,把准备购买舰艇的外汇转买了飞机。
在抗美援朝期间,刘亚楼一直是在前面指挥。开始时是刘亚楼同沈空的司令员刘震在一起。后来是南空的司令员聂凤智接上去了,他实施指挥的时间比较长。最后是北空司令员段苏权。其他的军区空军司令员,以及军长、师长、团长,也曾轮番到丹东指挥所学习,但真正担任指挥的是刘亚楼、刘震、聂凤智和段苏权。
当时在空军的苏联顾问,包括空军司令员顾问、参谋长顾问和各大军区的司令员顾问,还有一些技术人员,也都在丹东指挥所,同我们一起工作、生活和休息。我们同他们交流经验,征求他们对我们的意见,吸收他们的经验,来改进我们的作战指挥、战术训练和改装训练。我们力争先把他们的经验学到手,在学到的基础上再提高,我们把这个叫作“学到手,消化了,再提高,再创新。”这是我们当时领导建设空军很重要的一个方针,是经过空军党委集体讨论后提出来的原则。
抗美援朝期间,空军经过初战,积累了一些经验,虽然不多,但把苏联空军的经验加在一起,我们也就有了比较多的经验。经过苏联专家的指导,我们的空中指挥员从不会指挥、不会打仗到会指挥、会打仗,地面引导由不懂到懂。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和战争的实践,我们最后已经能够在同一个指挥所里,同时引导四个、五个甚至更多的机群打仗。
刘亚楼之所以在“联司”待了一两年,目的就在于要摸索出一套经验,然后在北京建立起真正能指挥全国空军的指挥所。
最后我想介绍一下,抗美援朝期间空军党委常委的分工。我们几个常委当时的大致分工是这样的:刘亚楼主要在丹东指挥作战,同时也兼顾空军主要工作,间或回到北京主持工作;我大部分时间在北京主持工作,政治工作方面由我负责。组织机构、干部调配,由我和干部部长杨春甫负责。我也曾三次去到前线指挥所,但每次只呆一两个月,主要是去总结政治思想工作的经验,总结党的领导的经验,党委集体领导的经验,以及组织动员部队、鼓舞士气。在这些方面,我做了一些工作。
王秉璋以后是空军副司令兼参谋长,留在北京,专门负责军事行政,特别是同苏联的谈判;常乾坤差不多三年都在朝鲜修建机场,同时担任志愿军同朝鲜人民军之间的联络;王弼则主要管地勤保障,以及训练机务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六、一九五五年授衔
一九五五年二月八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毛泽东下令,正式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其中最为令人关注的,就是要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实行军衔制。
在此之前,中央军委在一九五五年一月先后发出了《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对评定授予的步骤和范围,评定的标准、批准的权限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总干部部也在一月份召开了全军军衔奖励工作会议,就军衔评定工作中的标准掌握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具体问题,作了具体部署。军委决定,军官的授衔工作要在一九五五年全部完成。
空军的评衔工作是在空军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刘亚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我们成立了空军评定之军衔和授勋工作的办公室,专门负责这两项工作。
当时军衔等级的设定,主要是以苏联军队的军衔制度为蓝本,也参考了朝鲜的军衔制度。因此,我们的军衔制度既不同于美国等西方国家,也不完全同于苏联。《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我国军官的军衔共分为元帅、将官、校官和尉官等,其中元帅分为大元帅和元帅两级,将官分为大将、中将和少将四级,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和少校四级,尉官分为大尉、上尉、中尉和少尉四级。另外,军士分为上士、中士和下士三级,士兵分为上等兵和列兵两级。后来实际授衔时,由于毛泽东不接受大元帅的军衔,故大元帅军衔空缺。同时,考虑到大批副排级干部,又增设了准尉军衔。
军委规定,少将以上的军衔由军委直接掌握和评定,所以我们空军党委的任务只是负责评定大校以下军官的军衔。
授衔工作开展以后,立即引起了干部的普遍关注。大多数干部都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和态度,但也有不少干部担心自己的军衔评低了,面子上不好看,有的还公开向干部部门提出要什么样的军衔,有的人甚至哭鼻子。据说毛泽东当时曾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评衔时”。
经过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到一九五五年九月,我们空军及全军军官的军衔评定工作基本完成,我被评定为中将军衔。我们空军(包括后来合并进来的防空军同志)中没有大将以上军衔的人,上将有刘亚楼和刘震两人,中将则有我、成鈞、王秉璋、聂凤智、曹里怀、谭家述、郑任农、王辉球、常乾坤、曾国华、余立金、徐深吉、罗元法、吴富善等。少将有几十人,我已不能一一记起来了。
近些年来社会上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一九五五年授予军衔后,大将粟裕、上将刘亚楼二人对所授的军衔不满意,认为授低了。粟裕我不知道,但我确实没有听到过刘亚楼有这样或类似的表示。在授予上将军衔的五十七人中,他排名在第三十名,排名在他的后面的还有不少比他资历要老的同志,所以我想他不会对被授予上将军衔有太大的意见和看法。
当然,在具体掌握评衔标准的方面,除了依据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务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以外,还适当照顾了各个方面军干部,照顾少数民族干部、起义将领和已调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如刘震之所以能授予上将军衔,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原是红二十五军和红十五军团的干部。
我对自己被授予的中将军衔还是满意的。当时军衔评定有几条硬性的规定,比如大将必须要在红军时期任过军以上的职务,上将必须要任过师以上职务,中将必须要任过团以上职务,少将必须要任过营以上职务。我在红军时期没有任过师以上的职务,所以中将军衔是当时我能达到的最高军衔,也是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
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授衔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毛泽东主席亲自将命令状授予十位元帅。同日,国务院举行了授予将官军衔的典礼,周恩来总理分别把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军衔的命令状授予我们。
二十八日,国防部进行授予校官军衔的典礼,由国防部长彭德怀授予在京部分校官军衔。此后,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相继举行了授衔典礼。与此同时,各部队还举行了授予士兵军衔的典礼。至一九五六年初,全军授衔工作基本结束。
军队实行了近十年的军衔制。一九六五年,林彪有病,贺龙代替他主持军委工作。贺龙提出要撤销军衔制,“恢复红军时期官兵一致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一想法得到了毛泽东的同意和批准,于是,在这一年的六月一日,军队正式撤销了军衔制。
七、“稳步前进”的训练方针
我们在空军中一直强调要坚持“稳步前进”的训练方针和加强训练中的政治思想工作,主要目的既是为了完成训练任务,又是为了保证飞行安全、减少飞行事故。
在空军,飞行员不仅需要在航校进行培训,下到航空兵部队以后,也同样需要进行经常性的训练,与航校不同的是所飞的机型和科目而已。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这些训练都是在空中进行的,稍有不慎,就有机毁人亡的危险。一九五O年初第一批航校刚开始飞行训练时,就付出了血的代价。当时,第四航校的一个学员在放单飞时,飞机撞在机场边的水堤上,结果飞机摔掉了,学员也牺牲了。
在这血的教训之后,空军党委就重点抓飞行安全的工作。我们党委一班人在刘亚楼的带领下,经过反复研究和集体讨论,认为首先必须提出明确的训练方针,统一大家的思想。当时提出的空军飞行训练方针是:“稳步前进”的训练方针。一九六O年十二月,中央军委正式批准了“稳步前进”的训练方针。以后,我们就一直坚持下来了,用这一方针指导飞行训练。
实际上,要想完全消灭事故是不可能的,之所以要提出这样的训练方针,只是想将此作为一个奋斗目标,要求大家尽量减少飞行事故,保证飞行安全。因为一旦出现飞行事故,就造成最大的损失,不仅飞机价值昂贵,更主要的是飞行员。如果是运输机,特别是载有乘客的飞机出事故,其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
从多年的飞行训练实践来看,无论是在航校还是在飞行部队,无论是在初建时期还是在以后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以后,无论是在平时还是进行战备训练,如果离开了这个“稳步前进”的训练方针,就必然事故严重,往往会欲速则不达。
比如说,一九五八年,在当时“大跃进”的形势影响下,个别航空兵师急躁冒进,提出“几昼夜完成全天候训练计划”的口号,结果师长本人就因飞行事故而牺牲了。这是又一次血的教训。
可以说,“稳步前进”训练方针的提出,对于保证训练质量和飞行安全,对于中国空军的发展和壮大,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八、飞行训练四个阶段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空中防线
空军建军初期,自萧华走后,一直没有政委,我作为空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空军党委副书记,实际上是当时空军政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因此我到空军工作以后,就很想研究摸索一下如何加强飞行训练中的政治工作,以利于保证训练中的飞行安全。
一九五二年春,我带领空军政治部的一些同志,到第二、第三航校蹲点三个月。三个月下来,通过向飞行技术人员学习和自身的观察,发现通常的飞行训练过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飞行预先准备阶段、飞行直接准备阶段、飞行实施阶段和飞行讲评阶段。这四个阶段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其不同的内容和重点。每个阶段都对各级政治工作干部的工作提出了不同的内容、不同的要求。
从航校回来后,我召集了航校和部队的一些政治干部,对如何针对飞行训练的四个不同的阶段作好我们的政治思想工作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我们认为,我们的各级政治工作干部,在不同的阶段中,应该对我们的政治工作对象有不同的要求,其目的在于使政治工作与飞行训练紧密结合,更好地为飞行训练、飞行安全服务。在我们统一思想以后,又对这个“飞行训练四个阶段的政治工作”的内容,进行了座谈讨论,最后我们正式把它的内容确定了下来。
接着,我向空军党委常委作了汇报。经常委会同意后,又向总政罗荣桓、萧华作了汇报,并报经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批准后,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以空军政治部的名义,下发了《飞行训练四个阶段的政治工作》的文件,在航校和飞行部队中试行。试行一段时间后,经过补充和完善,文件于一九五四年十一月正式下发空